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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兽前锋,迈克尔比斯利
迈克尔·比斯利就是这种天才和浑球的混合体。爱孽訫钺 早在他成熟之前,他已经罕逢对手,于是,就像一只猫玩腻了一只老鼠一样,你很难指望他每看到一只新老鼠都抖擞精神,上前扑击。在他出席麦当劳训练营时,曾经无聊得在对手面前连投进五六个三分,然后在防守端懒散到被教练痛骂;然后,他振作精神,连续三个回合都封盖了对手,随后又完全失去了兴趣,双眼发直,灵魂出窍。在他大学处子战、血洗萨克拉门托州大时,他的32分、24个篮板还伴随着8次弱智失误,包括愣愣的看球砸腿出界,若无其事的耸肩转身;当对手朝他玩一个挡拆时,队友已按战术切换防守对象,他还在茫然的注视着对手,一脸困惑不解,然后呆呆看着对方一记直切内线的传球从自己耳旁擦过。在他最懒散时,他甚至不愿费劲突进篮下,只是懒洋洋的用一个简洁的外围跳投来完成进攻,将在自己面前手舞足蹈、试图拦阻的对手视若无物。他并没有表现出对胜利的十足渴望,而且时时忘记教练的战术安排——即便如此,堪萨斯依然常胜。于是教练弗兰克·马丁只好说:“我们很尴尬,尴尬于这套业已取胜的战术。”
这个家伙在大学第一个月完成了连串30分20个篮板级别的表现后,就又开始了他的欠揍表演:就像玩腻玩具的孩子一样,忽然对得分失去兴趣。他经常流窜在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下,以至于你都不知道如何归类他的位置。野猫队的跑位经常因为他一个人的灵魂出窍而彻底困顿,最后无奈的把球传给他,然后他就顺理成章、毫无激情的把球投进……然后,毫无预兆的,他又鲜活起来。1月底,在和堪萨斯大学队比赛前,他大言炎炎,厚颜无耻的宣布:[]
“我们会在自家里干掉堪萨斯,在他们的球馆里干掉堪萨斯,我们会在非洲干掉堪萨斯!”
嘿,堪萨斯是全国第二!本年度全胜!
“我才不在乎呢。不管我们去哪儿打,堪萨斯都是失败者。”
然后他就来了,下半场开场6分半中,他一个人包揽了球队所有的分数。三分球,勾手,切入上篮,当然少不了低级失误。他得到全场最高25分,让堪萨斯大学队吃到全季第一场败战。
然后这个浑球又开始喜怒无常了……在和密苏里第一战只得了17分,最后时刻傻看着球队输球,毫无杀气;第二场却狂斩40分,领先密苏里30分还乐滋滋的在场上跑。他越来越像1991年的状元德里克·科尔曼:同样的左手将,同样的统治篮板、内线、射程远达三分线的超级前锋,同样的懒散、不成熟,以及一张欠揍的脸——我们知道,科尔曼最伟大的一个勾当就是,当主教练要罚他款时,他扔过去一本支票簿。总而言之,这个家伙缺点太多了:专家们又开始鼓噪了:他的比赛没有经过高水平验证,难以鉴定成色;他懒散,没注意力;作为大前锋太矮,作为小前锋太慢;还是不肯防守;若以雪城时期横扫NCAA的安瑟尼为模版,则速度太慢、跳投出手也不够突然……
最糟糕的罪状是:他看上去根本不爱篮球,他根本没有自我提升的,放任自流,一副大爷我就这样子了爱咋咋地的模样。“缺乏上进心!”配上傲慢的表情、心血来潮的念头,实在是讨厌透了。
问题在于,他那看着就想让人揍一拳的照片,那个“缺乏上进心、不注意自我提升”的家伙,还是霸占着2008年选秀预测顺位的状元位,牢不可动。即便他们大学刚经历了四连败,每个盯防者都明白“干掉这个人意味着全美扬名”,但他还是每场完成30+10的表演,包括又一次44分13个篮板的野兽表演。他的后转身跳投、弧顶持球后一连串转身完成进攻,在关键时刻的搏命防守中依然显得随心所欲,近于荒谬。NCAA范围内,几乎没有办法对他予以限制。那些美妙的少年,凯文·拉夫、德里克·罗斯、埃里克·戈登们,在NCAA百花齐放的俊杰,依然远远的在他身后排着。不管这个人在训练场上、在球场上多么懒惰散漫,他依然是不可动摇的2008预测状元——
现在我们可以判断,他是不是天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