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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胜的消息很快由驿使快马传回绛城,草原诸部初次联合就吃了败仗,而且比起犬戎损失更多,短时间内,恐怕不会再与盘乘合作了,这对西关众多而言,无疑是个好事。毕竟谁也不想打仗,都指望能安安稳稳地在边关服完兵役。
西北大营号称二十万兵力,实则能拉上战场的不到十六万,其中骑兵又不足八万,装备精良的精骑兵有多少?还是不要细细计较。寻常西关对上白狼国一出手就是七八万精骑兵的战力,也不过占个人多的优势,何况两方长年交战,彼此战术再熟悉不过,但凡赵国将领指挥不当,西关即便胜利,损失也不在少数。
这一次却大快人心,可谓大胜。
“等大郎好了,只怕还真得给他大大记上一功,”魏宏感慨道,“这小子脑袋也不知怎长得,就那么灵光!”
没错,多兵种联合作战的战术,是赵元提出来的。这大概算是他他为数不多因为后世而拥有的微末优势,连金手指都称不上。现在在魏宏眼里不可思议的“以步制骑”的战术,后世早就成为语文历史教科书上的文字,若不是赵元身在军队,恐怕都连想不起曾经学过的那点东西。
赵谌心里自得,面上倒还淡定:“魏将军太过了,终究还是大家共同定下的阵型,他那点年纪,连兵法都未曾钻研透彻,能懂什么。”
如果赵元在场,只怕还会脸红。事实也确实如此,他不过提出一个概念,而最终把概念转变成实物,还运用到了战场上的,还是这些领兵作战经验丰富的将领。
魏杰靠在案几旁,突然道:“我听说打仗那会儿还有个小兵卒子,专给大郎收好了首级?”
谢珂坐在他旁边,闻言微笑道:“这事不如问我,我是知晓的。那小兵卒子叫雎禾,淮郡建昌乡人士,在西关待了六年……说是大郎砍了几个犬戎,正救下他,还吩咐他砍下首级收好,他便一路跟着大郎,这几天坚持要去拜谢大郎哩。”
这话说完,赵谌也不由笑了。
“这人不错,”他若有所思地想到,“若大郎升了衔,倒不如收了这人做部曲,或是亲卫也好。”
魏宏就似知道他在想甚一样,开口就道:“反正大郎定要升的,最次一个百夫长总还有的,就让那什么雎禾到大郎的队伍里去好了,去给他当亲兵!”
魏杰立刻合掌:“这个好!亲兵可不就要忠诚?雎禾听了大郎一言就替他收好了首级,又知感恩,再合适不过。”
中军帐一时之间响起朗朗大笑,气氛很是高昂。
下午赵元就见到了叫雎禾的青年。老医生的药还不错,他的伤口已经开始收了,也没有发炎。雎禾到他跟前行军礼的时候,他站得笔直笔直,希望自个儿能显得更高些。
“首级可都收好了?”
雎禾单膝跪地,抬头看他:“卑下俱都收好了,一共四十二人首级。”
不错,赵元暗暗想到,这个数字对一个人而言也算理想了,看来不但稳稳能升官,搞不好还能搞个什么长干干。
他遂满意地扶起雎禾,上下打量一番:“不错,练得挺壮实的,刀使得怎么样?”
雎禾立刻机灵地退后几步,抽刀行了一套刀法,当然不是赵元他们那种高级的,而是军队中统一教授的杀人刀,不过手腕灵活,劈砍果决有力,不拖泥带水,相当可以了。
赵元想到魏叔对自己说的,就对雎禾笑道:“若我这次升了官儿,你就来给我当亲兵,愿不愿意?”
雎禾在军营待了八年,这才算是等来的第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怎会不愿意。他立刻单膝跪地,正儿八经行了个礼大声道:“卑下愿意!誓死追随!”
旁边不少正在对打操练的兵卒都一副羡慕嫉妒恨的表情围观,但也没人敢上前勾搭年少出名的赵元小同志。没别个原因,只因为赵元是个再标准不过的军二代,还是凭自家本事混出名堂来的,再加上背景够硬,等闲没个机缘的,谁敢去做个出头鸟招惹他?万一叫看不上,第二天整个军营就都知晓了,可不丢个大脸去!
军营里虽然岗哨正常,夜间巡防甚至加强一倍,但整体气氛已经放松下来。在西关待满三年的人,都知道一年中前四个月有这么一场恶仗,基本上剩下的月份就没什么事儿了。
一来对战双方都要休养生息,二来草原进入生长旺盛的季节,不趁着这个时节打草放牧,等到旱季一来,水源干涸草场缩小,牛羊马还吃个甚呢?草原上谁还有工夫集结人马去攻打西关?又不是脑袋里塞满了羊粪……
士兵们找到战死将士的尸首,通过腰牌辨认身份,登记死亡人名,那尸首完整的就收敛好,到时候发还回乡里,没有首级的就等着后来一道焚烧。至于敌方的尸首,足足烧了好几天日夜,浓烟直滚入云,那几天仿佛整个草原都寂静无声了。
连续七八天燃烧尸体,空气里都是焦臭的味道,好在刚烧完的那天夜里,草原上就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第二日起来空气就清新了不少。
赵谌闲暇斜坐地衣上,靠着隐囊看兵书,眼睛一瞥就看见某只一会儿抠脚一会儿挖鼻子,一会儿摸摸幔子,一会儿又探头出去瞅来瞅去,按后来的话讲,完全一副小儿多动症的表现。他还能不了解自家儿子吗?定是养伤养得无聊,外头雨停了,听说其他几个小的趁着旬休出去打猎,心痒难耐呢。
“无聊就找本兵书看看。”他垂眸看书,语气波澜不兴道。
赵元郁闷地瞅着自家爹,嘟嘟囔囔:“您怎么不急呢,好容易有假,咱们还待在帐子里……望不到天踩不着地的……烦死啦!”
赵谌听了一耳朵絮叨,便干脆合上书不看了。他看着儿子那种屁股底下有虫在钻的小模样,想了想,开口道:“行了,你收拾一二件换洗的衣服,我带你出去打猎。”
“别人都出去玩,偏咱们……”赵元正抱怨呢,闻言一下愣住,待反应过来便大叫一声,单手撑着在地上翻了个腾,“阿父是最好最好的阿父,我最喜欢阿父啦哈哈哈哈!”话音未落,人就窜进了内室翻箱倒柜。
喜欢什么的,搁在古代未免露骨,好在赵元自小谄媚惯了,赵谌早听得起腻,也不觉肉麻。不过今日一听,只觉得这话颇为顺耳,“喜欢”倒也罢了,前面须加个“最”,才深得他心。
父子二人同乘一匹马,穿过府城去往南边。
赵谌的马比起大红枣,才是真正的马王,该驯服的时候驯服,该威猛的时候威猛,是一匹能日行千里的超级好马。赵元一直想给它起名字,但是赵谌不许。
驾马疾奔半天,就已经将将要到岷郡了。
赵谌并不进城,带着赵元往南进了树林子。北边的林子稀疏,唯有生命力最旺盛的才能存活下来,所以棵棵高大粗壮。树木以松杉柏杨为主,光是松树就有甚个油皮松,甚个白皮松,甚个落叶不落叶的,甚个针叶圆叶的,柏树也分那扁柏和圆柏,间或还有那云杉冷杉小叶黄杨,都是些绿色抑或常青的树种。
一进林子天色就暗了下来,幽密幽密的,只听见鸟儿婉转啼鸣的声响儿,倒应了那句“鸟鸣山更幽”。
赵元抬步越过盘根错节的树根,纳闷地看看四周:“阿父,咱们这是去哪儿啊?”
赵谌牵着马,却似闲庭信步一般,听他问,便笑道:“去个好地方,到了你便知。”
两人就这么在林子弯来弯去的,走了大约两刻钟,赵元感觉明显比刚才湿润许多,又见前面似乎飘着若有似无的雾气,突然灵光一闪,叫道:“是温泉!”
赵谌嘴角便快活地勾起。
前方果然有一口温泉泉眼,虽不大,也能容下四五个成年男子。现下北方还有些冷意,泡个温泉也不算出格,赵元欢呼一声跑过去,蹲下伸手一探,不由喜上眉梢。这泉水温度微烫,正适合好好泡一泡去去寒气哩!
“阿父,你怎知这里有温泉?”他边脱衣服边问。
赵谌从马上拿了包袱,慢条斯理道:“这倒是那介汉贡献的了,他常年待在西关,年年打猎,再熟悉不过。”
说起介汉,赵元就哦了一声不再多问。
两人下了水,找了块光滑的石头靠着,一时之间很是惬意。赵谌看看儿子,见他这段时间以来一直有点发白的脸上,终于有了点红晕,心下一松。
其实此行并不是他临时起意,早几天请了随侍医给阿奴把脉,随侍医便道阿奴失了血,好一段时间内都会畏寒。夜里他摸了儿子的手脚,都缩在他怀里了,却还是冰冷冷的,说要食补,晚上到底难熬。军营里用水有限,不可能天天烧了大桶的水给阿奴泡澡,那会儿他就想着带阿奴来这里。
赵元看他爹探身拿东西,不由好奇地伸长脖子去看,只见赵谌端了个木盘子,上头竟卧着两盏酒,一碟子鹿舌脯,盘子一搁到水面,就晃悠悠地飘起来,吃食受了热气,油润润的脂肪化开,香气顿时弥漫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