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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か 与众不同,才会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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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

    潮起又潮落。

    聚散终有时。

    赢病己的一首红日终于再次唱完,那歌声那旋律以及那歌词,确是可能影响许多人的一生,伴随终老。

    经典的歌曲,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此。

    不过毕竟赢病己始终不是一名歌星,一名舞台表演者,即便哪怕是,人也总要散场的。大家也都能够理解,虽然很多人为歌不舍,为赢病己无以伦比的表演不舍,不过人家已经说了来一首,就一首,总不能再勉强人家,这样反倒不美。

    在人们火辣辣的炯炯目光中,赢病己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潇洒的挥挥手跳下舞台。

    刚踏步没走两步,人群中不知道哪位仁兄用尽力气的喊话道:“靓仔,你叫什么名字!”

    是啊!我们还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呢!怎么可以就这么任由让他离开,那简直太对不起他的表演以及带来的感动与激情了。

    一语惊起千层浪,众人闻声跟著喊问道:“对啊,靓仔你还没有告诉我们的名字呢?以后想听你的歌都找不到了啊!”

    “人生赢家,赢病己!”赢病己没有回头,径直往自己的位子上走去,嘴里大声的回应道。

    赢病己?赢病己?好奇怪的名字啊!

    等等!赢病己?怎么那么耳熟呢!

    终于,不约而同的响起一片惊讶声,惊喜声,呼道:“我想起来了!是他,搜神记的作者,那个写小说的赢病己,他就是这个名字!”

    “我也想起来了,听报纸上说那作者才十*岁,刚开始我还嗤之以鼻,根本不信呢。原来他真那么年轻啊!真是个强劲的后生仔啊!一代新人换旧人,我都感觉自己老咯!”

    “没得错!他的搜神记我也看过,确实不错,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基本上都看完了,还在追书呢。”一个邋遢大叔道。紧跟着一个青年也道:“我也是,我的时间除了假期一般都不多,最近却是上班有空就读,下班回去也读,真是折磨人啊,字数还是太少了。”闻言,一人还嘴道:“你就知足吧你,人家一章几万字,比金庸和古龙连载时强多了,估计明年中旬就完结咯,到时候看完就完了。”

    一声极低的咳嗽声后,有人八卦道:“他的书有那么好看嘛?改明儿我也看看,不过他这两首歌,真是绝了,好听的不得了,我现在还浑身带劲呢!在香港,台湾也是数一数二的吧?”

    又一个啧啧称赞的人道:

    “书好看,功夫也打得好看,那个歌更精彩!粤语歌他可谓开创了先河了。”

    偏有人不信邪的道:

    “嘿、嘿、嘿,瞧你们说的似模似样的,不过他真是那个大作家嘛?”

    有人提出了疑问,毕竟赢病己太年轻,而且一个小说家和一个歌唱家,风马不相及吧。

    更多人却是认为,像这么特别个性的名字与姓氏,恐怕在香港也仅仅只有他一个了吧。

    不过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赢病己这个名字注定要火火火,火起来了。却不知道有没有人录下刚才唱的歌?要是流传出去,今晚的盛世,一定会成为香江的一时佳话。

    .......

    在这些人大书特书,热烈讨论的时候,赢病己非常大气的走向钟伟明一桌,由因这里有适中的盆栽阻挡,昂头看高出一大截的舞台能看得清楚,坐下来与众人一个水平线上,大家也就望不太清楚里面的内容了。不过左右两边的过道上,还是空出了很多位置,两边的人有心看还是能看的到的。

    好在这里的人素质普遍很高,所以也没有在这个时候闯过来打扰。

    赢病己才到了他们一桌,便受到了钟伟明他们盛情的迎接。一桌子人全部站起来,走出位子,纷纷聚拢在赢病己身边,将他团团包住个结实。

    望著站在眼前,确实存在又有些不真实的男人,钟伟明激动万分,不过仍吐露清晰的道:“亲娘咧,病己,你唱的也太好了,听完两首歌,我比喝了酒还带劲,全身四肢百骸,热血沸腾啊!拳也是打的虎虎生风,够力道而且好看,你小子当真文武双全!。”。

    赢病己逆着灯光,俊容半掩在阴影下,站姿一如既往地端挺,他七分英气勃勃中夹杂着三分淡然。

    几乎在同一时刻,何燕燕脸上掩饰不住地兴奋表情与语气腔调,急切地道:“病己,哦不!现在应该改成歌神了!你歌唱的真好,而且刚才实在有够太帅了,就好像有一道道光环围绕在你身上,酷毙了!我整个心都醉了。”

    她,神采飞扬,口沫横飞地描述着,她这话说的几分真几分假谁也听不出来,不过应该确实对赢病己非常崇迷。

    清了清嗓子,右手边上,李若彤这妮子迟迟疑疑的道:

    “病己哥,我、我、……”

    瞧她说的半句话没说完,这种感觉最是磨人,我什么我阿?若彤你究竟想说啥,快憋死个人了。众人心中想。

    顿了顿,李若彤转动无辜的眼睛,以柔弱无比的声音吐出一句话道:“我晚上回去还要听!——你一个人唱给我听,好不好……”

    众人栽倒……

    张剑云:“服了,服了,病己,我对你真的五体投地,彻底服了。你简直就是个变·态,以后你就是我的偶像了!”

    众人被他最后一句话说的好不别扭,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赢病己却呵呵道:“我喜欢这个词,不拘于常态,打破常规,走“歪”道,方是我赢病己!”

    打破条条框框,思想才能飞翔,这是赢病己的信念之一。

    赢病己自信于人前说出这句话。

    众人都无法可说,想起舞台上赢病己前所未有的创举,钟伟明他们却是眼睛大亮,想常人之不想,为常人之不为,改变思路,就会峰回路转,好个赢病已,怪不得他能够与众不同!

    何雀雀一句话也没说,直接用行动表示,站在赢病己右手边,突然猛地伸过半个身子,玉手勾住他的颈脖,足尖踮起,不由分说地吻住他的脸。“嗯啊~”

    “呀!”

    “哇!”

    “我去了喂!”

    一个甜甜的香吻重重地印在赢病己的右脸颊上,大家都惊讶于何雀雀的偷袭与胆大。这丫头在大家的异样眼光中一点也不羞涩,张开眼定定看着赢病己,明眸似弦月,她微微一笑,心韵怦然如击鼓,已经笑出了声:“你是最棒的!”

    说完她又吃吃地笑了,半眯着眸,眼里都氤氲着雾气,粉嫩的脸蛋轻染着红晕,一瓣一瓣似日头下初开的芙蓉。边上离得最近的李若彤这妮子有点吃味和后悔,后悔自己的胆子没有这狐媚子那么大!

    赢病己至始至终带着温和的微笑,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神采。

    一人接一句话,一直比较沉默的赢仙凤也不甘寂寞的说道:

    “病己,你是我最骄傲的细佬!姐以你为荣!”赢仙凤颤颤地扬起羽睫,一双如水银般清冽的眸中满是骄傲与喜悦,唇角的一缕笑意丝毫不减。

    赢病己温柔地笑着,点了点头,那感觉淡淡的,却很温暖,“我会是你永远的骄傲!”

    赢病己的话语虽轻,每个人却都感受到语气里无比无穷的自信,自信人生二百年,最优秀的人是他自己。

    不过,虽然自信是一种好事,男人就该有这种气概:天机的反射,抱负的流露。但在人前还是不要一直表露出这种形态,不然人家会误以为你太过骄傲自满,谦逊也是有其好处的。

    赢病己的眸子瞬间变得幽黑,令人全然看不出他心里头的想法。他转眼便对钟、张、郑、何、一行人温纯地说道:“大家也别吹捧我了,你们这样,我以后出门都找不到北了好嘛。”

    “哈哈哈~”“真不愧是我偶像。”

    赢病己的表现,让大家都对他的印象和喜爱上升了好几层楼那么高,很少年青人能像他这样优秀。

    “行了,都坐都坐,坐着聊。”赢病己微微眯起双眸,看大家都那么干坐着,便开口道。

    闻言,钟伟明伸手,拢了拢衣袖看了眼手表,忽摇头道:“不了,都晚上十一点了,病己我现在就去先结账。待会要和阿桂先回去,醒醒酒,等晚上十二点就监督监督鬼吹灯的播放情况,可别出了岔子,光拜托别的组的人播放我可不放心。”

    轻抚垂下的青丝,何燕燕一个激灵,闻言顿时咋呼起来道:“啊!时间过得那么快,都这个点了。……没办法,病己,仙凤,若彤我们也要走了,晚上十二点之前必须回家,不然我们家里人非得收不死我们。”

    “啊!姐,那么快就走啊,我还有好多话没跟病己问呢。”何雀雀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严肃着小脸说道,右手还不自觉的握了握。

    其实不光她一个,对赢病己有很多话想要诉说、问询、了解。钟伟明他们所有人也都非常好奇赢病己这个人。

    初见他时的悸动在此刻再度窜上心头。他们发现,赢病己全身上下,从里到内都像一个猜不完的谜团,会写书,还是一本封神的神书,他还会播音,会功夫,会表演,会写歌,会唱歌,而且都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东西,他已经把这些东西吃透了,并且远远超越。这个人还有他不会的,或者他都会什么呢。神秘之处让人禁不住查询个通透,吸引着周遭的人探索。他又像一本书,钟伟明他们对于他上上下下都足以引起注意和兴趣,真像翻开了一本心爱的新书,书页里面一字一句都含着新意,使人的精神上产生无量的愉快。

    赢病己笑了一下说:“没事,明天我还会来录播多一次,到时候再说。”

    闻言,即时开解了何燕燕她们。便打算一起走了,明天再会面。

    张剑云见一个个都要走了,干脆也道:“那我也撤了,顺便开车送她们回家。”

    见他这么说,赢病己只微微一点头道:“好,那你们先走吧,我们也准备打车回家了。”

    “拜拜~”

    “拜拜~”

    赢病己和大家道别,赢仙凤带着李若彤先去趟厕所了。

    赢病己刚想转身走回座位上坐下呢,突地,一阵嘈杂的声音由远而近,他还来不及蹙眉,就听张剑云的声音从舞台上的话筒中传来:

    “嗨!朋友们,临走前,我要跟大家说件事,搜神记的作者赢病己,也就是刚才载歌载舞,让我们所有人都为之动容的那位神奇靓仔——”

    “怎么样?”众人问。

    张剑云肯定是听了钟伟明的授意,再加上已经从赢黑改粉,特别卖力的喊话道:“今晚十二点,他的最新小说鬼吹灯已经授权由我们商业电台播放,并且经由他本人亲自主播这本小说,大家有空可以听听——并且我们电台有可能邀请他到我们电台直播由他所创作的歌曲。”

    “请——敬请期待!”

    张剑云的这几段话霎时间在店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再一次不安分起来,个个在交头接耳,或大声或窃窃私语者。

    “赢病己的新小说,鬼吹灯?恐怖小说嘛不知道好不好看,不过光凭由他主播,这个我必须得听,捧个场是必须的。”

    “是啊!我也是那么想,由他出手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我算是看出来了。”

    “他的歌会在电台直播嘛?好期待,心情好激动!”

    这时,张剑云下场了,一个打着白色领带,一副经理人打扮的人上来道:“喂喂喂,各位各位,请先静一静静一静。——我们老板决定,一个小时后的节目变更为,听录音机——赢病己讲的鬼吹灯,大家觉得好不好!?”

    “好——!”

    大家没想到没料到,这店老板竟然来了这么一出,表演的节目竟然是收听录音机?这也太搞笑了,可是大家伙儿都没笑,热情地纷纷买账,很多人甚至还激动的喊道:老板,你太给力了!以后我一定天天来你们店!

    殊不知又一个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了……

    ……

    “……”坐在自己位置上的赢病己听着外面的动静,彻底无语了。

    “赢先生您好。”

    “有什么事吗?”

    赢病己转头,眼前美人盈盈而立。

    顿了顿,这时,那刚才的绣红落步极轻的走进来,还是那样缓慢轻盈的步伐,脸上还是那不变的微笑,只不过多露出一股妩媚的风韵。眼底亦是多了份莫名的光彩。

    走近了些,望著赢病己的她笑意盈盈。“我们老板说了,这一单算他的,并且今晚所有的消费全部免费,您需要什么可以跟我们说。而且我们老板还说,以后您在本店的消费一律五折!”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们老板?"房内的阴影很完美地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嗬!合着我现在也有巨星的待遇了啊!这老板会做生意。赢病己稍一笑,心美着,面上却波澜不惊,让这绣红看不出半点讯息。

    绣红描画优美的眉下眼角勾画着妩媚的线条,悠悠启唇道:“是的,这也算是今晚您带动的报酬!”

    “那,您没什么吩咐绣红就先退下了。”

    见赢病己没有表示,绣红微垂下细密的睫毛,唇线一抿,小声道。

    绣红临走前,从胸衣里掏出了一张淡紫色的卡片,上面还残留著应该是她的体香,充满魅惑的香气,轻轻塞进了赢病己的手心里,手与手接触的瞬间,他感受到了她手的嫩滑以及挑逗。

    她忽附着他的耳朵,一语双关的小声道:“有什么事情吩咐,您可以随时找我。”

    由于离得实在太近,她又蹲下身子,从衣领上往下,不看也看了,雪白荧光,她穿着塑胸胸衣,绣纹著一朵夹带金丝的重重瓣瓣的并蒂花,映在灯光中仿若雨后的彩虹,盛开一朵靡靡一片艳色。

    上身披着一件深红色细哗叽的短披,下面露出艳红色条子绸的旗袍,一直盖到她银皮镂孔的鞋背上面。她的衣服很是单薄,因衣匠裁缝精致的技巧,那旗袍和她的肌肉特别熨贴。还有天生丽质,古典美女的长相,极吸引人们的眼球。

    两人静静地相凝数秒,这一度接近,他的鼻管里沾染了一阵迷人的香气。赢病己从她好看的眼睛里看出不知道是爱意还是好奇心。

    赢病己不动声色的转移了目光,微低眼,瞟了眼卡片上原来是写著联系方式以及地址。心中一动,只拿在手中把玩,面上一如既往平静模样,微一颔首:“我会的。”

    绣红福身告退,转身时脸上已笑颜如花。

    赢病己淡笑着望著她离去时轻快的身影,将卡片随手放进了衣兜里,自己送上来的美食,不吃白不吃!

    没半会儿工夫,赢病己就成了这里最忙的人,送走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拨人,而且还都这么的的的的热情,一个个看他的眼神都像在鉴赏一件奇珍异宝似的,眼中全都烧着一团好奇的火。正等着赢仙凤两女回来呢,他这一桌子又闯入了一群不速之客。

    “赢先生,您好!”

    “都好,你们是?”

    “花花公子·郑东汉”“花花公子·关维麟”“花花公子·关伟”……“花花公子·古风”“花花公子·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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