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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か 做人就是要绝!有钱就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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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青霞,出征了。”不知道是说她还是她两呢?

    赢病已不得而知,或许,越是孤独的路上~越是要潇洒的走!

    不过他感兴趣的是这名字,摸摸下巴,注视着计程车远远行驶而去的影子,眼里精光闪烁:娘希匹,今天真幸运,不但遇见了亦舒这个赤炼仙子,还见到了风靡万千少男少女的林青霞。今天明报之旅,不亏啊!

    赢病已笑笑,转瞬间即将两人抛之脑后了,以后会有机会再见的,他坚信这一点,因为香江藏不下他这种疾病!

    实在话,赢病己对亦舒的感官是挺好的,跟她哥哥倪匡一样,合他胃口,不过他与她有爱吗。

    赢病己对她有爱吗?无,想也知道不可能,此先他已道明,顶多是喜欢与欣赏。亦舒说他懂什么是爱情吗?颠倒头讲,爱情也可以,也可以爱情,以情爱也可,情也可以爱!

    在她眼里,男人和女人,她对待的极是不同,按赢病己恶趣味的话说她是性别歧视。

    对待不同的人就应该用不同的方式交流,所以,刚才才有了赢病己骇人听闻的一幕。

    跟亦舒这种个性非常的人打交道,断然不能用莽夫式的蛮横话语交流,这只会引起她更激烈的反击。更不能用书生气的儒雅礼貌彬彬有礼来打交道。或许年轻时,她会吃这一套,但到了现在这个年龄像她这般特殊成熟、情商高绝的人来讲,对她有过一番了解的赢病己认为,她只会轻视你忽视你,把你当做可有可无的人儿,就像刚才那批人。

    收回视线,抚着李若彤柔柔的嫩发,赢病己道:“彤儿,咱们回去咯。嗯~对了你要吃什么都可以,为了补偿你咱们今天要吃喝个痛快,顺便打包给咱妈和咱姐。”

    李若彤一手抚著颊靥,嗔怪的哼了他一眼,不过听他道咱妈咱姐的时候,又让她面红耳臊,心底里想病己哥的话太羞人了啦。

    少女早熟,这年代的妹子更熟!

    却是选择性地遗忘了那个亦舒大姐姐。

    李若彤她是一个幽默、乐观、漂亮、善良又喜欢挑战的是一个特别坚强勇敢的这么一个人。

    李若彤从小身体弱,她拍戏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艰辛,拍戏时身体很好的人都很难坚持下来的事情她靠着毅力加药物都做到了。

    她以前在一部戏开拍前会吃很多东西,防止到时候身体支持不住。每次外出拍戏都随身带很多药,到未来她也会随身带很多药,治胃痛的,治头痛的,治喉咙痛的,治敏感的……

    她从小就多病,痛起来很难忍的,但她总是坚强面对,或许也是这次股灾从小培养的吧。因此,面对小小难关,她才不会哭,更不会在赢病己面前吵闹,因为她妈妈和死去的爸爸分别的例子,明确告诉过她,不知道失去是什么的人最可怜,因为,他永远不会懂什么叫珍惜。很多东西,都在触手可及之处,但一回头却已不存在。

    小小年纪的李若彤不知道她对他是怎么样的感觉,更不知道应该处理,不过人小鬼大,与其消沉哀叹不如积极进行!

    李若彤嘴甜甜的道:“病己哥,你讲的噢!那我要吃好吃的炒河粉,还有鸳鸯奶茶,还有,嗯还要个那么——那么大个的棒棒糖。”她拖长了音,一手夸张的做着手势,一手摇晃著赢病己温暖的手朝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笑。

    望著李若彤自然的笑颜,赢病己心中没有感触是骗人的,不过他才不会心软,人只有一颗心,不能同时给两个人,更不能分给更多的人!

    做人就是要——绝!

    坏人有坏人的气魄,规矩有规矩的眉角;杀手有杀手的角度,游戏有游戏的魅力。虽然爱情诚可贵,病己更恋花丛游。

    他的野望人生,不需要任何一个女人束缚!

    刚才在她面前和亦舒调笑,也是提前打个预防针,萝莉养成什么地最好的还是**叻!

    夕阳西下——

    天边有彩霞,有些淡紫、又沁了一点淡淡的粉红。

    沐浴在晚霞中,赢病己高大的身躯和李若彤瘦小的身躯,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却分外诡异的谐和!

    一步一个脚印,嘻哈无常。

    明报全体人员,望著刚才还和亦舒针尖对麦芒的赢病己,转眼间又和一个更年轻更清纯的妹子手拖住手,腻歪甜人的不行的样子呦。心下唯剩下叹服,一个字牛,两个字很牛,三个字哥给跪了!!!

    ………………

    …………

    ……

    返程之路,赢病己和李若彤是做着噗嗤哼哼地轮船过九龙的。回去的路上,两人的手里都提着香喷喷地美食小吃,当然还有林芳最爱吃地臭豆腐。

    一路有说有笑的,痛痛快快的吃着美食,逛着风景,一切的感觉都那样好。

    元朗。

    天色已晚。

    林芳杵在大门口,愁上心头,心底里急道:“咋还不回来呐,生个娃都有孩子了。

    ”

    李母李衣角,脸孔面向街尾,望眼欲穿道:“咋还不回来呐,生个娃都老死了。”

    ……

    昏暗的街灯、杂乱的巷弄里,一前一后有两个不同比例的人影走来,前方的那个较为高大挺直,后方那个只有他一半身高,也略显瘦小了些。

    “病己!?”“小彤!?”

    “是你们吗!?”

    李衣角始终紧蹙着眉心,此方见了身影,便情急地喊话道。

    老长时间不见人,自家女儿从没外出离自己那么长时间,能不急嘛。

    话音稍落,远远的就听李若彤带笑的回声,道:“妈!是我和病己哥。”

    见果真是李若彤他们,站在门口的两女总算舒了一口长气。这两人都是他们最重要的人,要是有什么闪失,无亚于天塌地裂!

    待两人走进了瞧,李若彤和赢病己两人手上都是大包小包的纸袋,远远的就闻到了各种小吃香味,嗯~还有点臭豆腐的味道,林芳第一时间就闻到了。

    赢病己回到家的时候,背上已经增加了一个包包了,俊秀的年轻脸庞都露出了淡淡的红迹,看来东西相当沉重。

    跟病己哥还没站定在两人身前,李若彤见到老妈,便像飞燕般投入衣角儿怀里,兴高采烈地露出大大的笑容,见老妈眼一瞪,怯怯地唤了一声:“妈!”

    衣角儿又狠狠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道:“死丫头,你没跟妈说,自个去哪了。”

    李若彤见此,没敢顶嘴。不过仍立马听到她口中咕咕哝哝着:“妈,林姨,我们这不是回来了嘛。”

    衣角儿抽出手一拍她的小脑袋瓜子。吓得她一下子后蹦开。

    李若彤可爱的吐吐舌,低下头的瞬间,眼睛却又瞄向了她的病己哥哥。

    她两的眸光在寂静的空气中交会,虽隔著一点距离,但彼此的眼瞳都彷佛只能够映入对方。

    顿了顿。

    赢病己从容不迫的对李衣角以及林芳,语气轻轻淡淡的道:“咱们进去再说。”

    “你……”

    没办法,林芳和李衣角儿对视一眼,转身走进了赢病己家。

    四人旋即进了大厅。

    此时,赢仙凤已经做好了一桌子菜。这妮子不仅长得貌美如花,温柔贤惠、体贴入微、利落仔细、有爱心同情心、明事理。

    而且还有当家庭主妇地才艺:日常生活中的一切事务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厨艺更是精湛,做的一手好菜,菜虽然不丰盛,但经过她的手做出来,都是可口美味的家常小菜。

    这不,刚刚端完最后一叠菜,本有些烦躁的她,霎时眼睛一亮,抬眼一看四人进来,顿时惊喜的叫道:“你们可算回来了,病己你带若彤去哪了,可担心死李阿姨了。”。

    进来以后,林芳和李衣角也在看着赢病己他两,静静地等他们开口解释,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赢病己和李若彤两人四手,提着四个大袋子,将东西放下喘口气儿,赢病己才慢条斯理地解释道:“没什么,今天我出门去明报一趟了,临走时害怕彤儿一个人在家不放心,所以就带着她出门了。诺——这些都是在港东区买的,待会你们都来尝尝鲜。”

    “啊!”三人浅呼了声。

    “明报!?”

    衣角儿愣了下,好像他说的是外星语般难懂。

    林芳口不能言,只好由衣角儿替自己说了去。衣角儿和她相视一眼,顿时明她意思,转过头望著赢病己吐了口气,道:“你没事去明报做什么。”

    赢仙凤先是一愣,即而心中一动,又惊又喜道:“呀!病己,你真去明报投稿啦?怎么样怎么样,你快跟家姐讲,他们怎么说。”

    赢病己瞧她三一脸情急的模样,也不打算钓她们胃口,朝地上的纸袋努努嘴,淡淡道:“这些东西就是用稿费买的。”

    林芳满脸困惑。似再也忍不住,从口袋里掏出本本,在便条上速度极快的写道:“明报投稿?稿费?你们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不懂呢!?”

    她每次提笔的动作,大家都会留意,这次自然也不例外,看了她写的话,这会儿李衣角儿却已经稍有所明悟。

    衣角儿怔怔地望着落座的赢病己,期期地道:“难道说,病己你写了小说,给明报,他们还同意了?”

    赢病己不急不缓的喝着粥,感觉粥的米饭香在嘴里化开。

    “李姨!”却是赢仙凤,她挟了些许酱瓜放到赢病己的碗里,喜不自禁的替他道:“是的呢,病己很厉害的,你们瞧这段时间他不都是闷在房里么?其实啊这期间他都在写小说。我看了也觉得非常不错,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投稿了,而且明报竟然同意了。我到现在都觉得像做梦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衣角儿狐疑的看了看她,又转头望著吃喝着的赢病己,再度出声。“病己……”

    这会儿大家都已落座,围在紫黑色的圆木桌子上,赢仙凤体贴的给众人添饭盛汤。

    咽下一口粥,赢病己目不斜视,望着桌面上的美食,手里从衣服兜里掏出两样用纸保住的东西,放在桌子边缘处。随口道:“这是合同,还有三个月的稿费。”

    说完,将已经吃完的粥碗移开,又接过赢仙凤递来的金针蘑菇汤,深深吸一口,满足的道了一句:“一万六千块!”

    除了李若彤外,三人同着倒抽了一口凉气,道:“那么多钱!?”

    还是衣角儿率先问道:“病己你不会骗我们吧。”

    她的话充满着不可置信,没办法赢病己这句话杀伤力太过巨大了。还是这里有经验,现任文员赢仙凤说道:“合同依我看,是真的。”

    赢仙凤先是从文件夹里抽出那合同,翻了几页,逐句逐句看完,最后双方落款,证明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

    在赢仙凤说话的时候,林芳已经打开了写著稿费的信封袋。

    整整厚厚两大沓的一万六千元港币!

    望著水灵灵白花花美漂漂的港币,林芳大为愣愣,呆了一阵,和同样愣神的衣角儿互望了一眼,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李若彤好笑的皱起眉尾,自家的病己哥当然是最棒的,嘴甜的不行道:“当然咯,病己哥是天底下最棒的了!你们是没看到呢……”

    “嘻嘻,我跟你们说啊,赢病己哥啊……”李若彤贼贼一笑,咳了两声,清了清嗓,见大家都望著自己,美得就似书是她写的那样。遂对三人绘声绘色的说起这趟明报之旅,只不过不知道是有意的呢还是无意的自动无视掉亦舒这个人。

    李若彤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堆,好半会才结束道:“嘻嘻,赢病己就是那么厉害,金庸先生还使劲儿夸他的写的好,说是已经有成大家的能量了。不过也提醒他不要骄傲自满,应该继续前行!”

    事实真相已经浮现,林芳几人脸上不再一头雾水,她们的眼睛愈来愈发亮,眉间的疑虑刹那间消失不见。听完李若彤的叙述都对赢病己刮目相看,连金庸都对他那么重视,还送他一支贵重的随身钢笔,而且表现的也颇为不错。

    赢病己在她们讲话的时候,已经消灭了一碗汤,今天吃了那么多东西,已经心满意足了。

    此时见李若彤这小妮子说完话了,他的眼眯了起来,心情甚好的点头,嘴角勾起一抹微笑道:“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彤儿描述的那样。”

    四女闻言,又将目光转向他,赢病己一脸平静,淡淡道:“这一万六千块,是我三个月的稿费,明天我就会将除最后一卷外,所有内容都通通邮寄给明报,即时每个月他们都会给钱给我,预计刚好连载到明年过年,共计九万一千元港币!”

    九万元,九万元呐,对于衣角儿她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来说,无亚于一笔天文数字,足够在香江市中心买一两层楼了。

    虽然赢病己嘴上说的风轻云淡,但对于她们三人的冲击是不可想象的,一年不到就能赚那么多钱,是她们在做梦还是老天爷在开玩笑!?

    上天从不与人开玩笑,赢病己面色也忽而变得严肃起来,郑重道:“妈,这一万块,你明儿个就将欠的钱还了。剩下的那点,等我的书出版了,就能解决掉!”

    林芳接过钱,扯出开心无城府的笑容,愉悦的心情全写在脸上。

    她们欠的钱是算利息的,凭她们的工资偿还,算上吃喝用费,才需要几年偿还,现在直接支付一万六千元,最后清掉大部分欠款,即便以后赢病己没再投钱进去,她们也足以快速付清了。

    赢仙凤也高兴的笑开了嘴,这样这个家以后就能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担惊受怕要债的人催上门了!

    望著笑开颜地一家三口。

    轻拭了拭额上的汗,衣角儿满脸复杂,情不自禁地赞叹道:“芳姐,你有个好儿子啊!”

    李衣角这句话绝对是发自肺腑的感叹,这年头一个月能赚一万块钱的人有几个?而且能像赢病己这么轻松的那更是少之又少,他比之太多太多成年人要来的强了,更莫提同龄人了。

    她现在对赢病己已经无可挑剔,没的说了,心里打定主意想要彻底绑定病己和彤儿,让他们在一起,那下辈子也不用替自个儿娘俩再担心了,女人始终是要有男人依靠的。

    林芳用力地点点头,喜极而泣,眼里掉了两行清泪,回想曾经所遭遇的一切,不禁感慨万分。

    众人忙安慰。

    一家人彻底沉浸在赢病己带来的好消息之中。

    饭桌上,其乐融融,好不和谐美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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