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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米高的巨型丧尸抱着沈沐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一路踢翻不不少在地面缓慢行走的小型丧尸。沈沐被大家伙抱在怀里,耳边风声呼啸,她居高临下看着那些被踢飞的小型丧尸,心情畅快,雀跃道:“脑残粉!给我踩!给我踩死他们!”
巨型丧尸果真听她的话,一脚踩死两只同类。
吼过之后沈沐觉得头晕目眩,她的肩背被丧尸抓破,血液汩汩流出,染红了两条胳膊。
终于失血过多,昏迷过去。
她醒来已经是两天后。北宁市已经变成一座四城,大街上遍布残肢,四处皆是撞翻的车,城里一片死寂。
沈沐醒来的时候发现有人把自己过成了粽子,四肢受到束缚,不能动弹。她打量四周,发现自己在一栋还没建好的大楼里。她微微一侧身,看见坐在不远处的大家伙。
大家伙正笨拙地捣腾什么东西,由于他侧身对着沈沐,她看不太清楚。沈沐再看向外面,门口有一群丧尸游离,似乎在蹲守她这块肥肉。
门口那些丧尸对沈沐似乎很感兴趣,但碍于体格彪悍的大家伙,他们不敢靠近。沈沐正在观察周围的环境,大家伙忽然侧过身,将一坨青色的粘稠物体强行喂进她嘴里。
粘稠物体带着腥味,沈沐囫囵吞掉几口,又恶心的吐出来。
她吐得七荤八素,躺在地上看着大家伙,一脸生无可恋:“说好的脑残粉,不带这么虐人的……”
大家伙冲着她“嗷嗷”叫了两声,她不明白他在叫什么,只觉得这厮虎头虎脑。
大家伙一爪子挥过来,沈沐条件反射闭上眼。
这是要吃了呀……要吃了呀……一爪拍死她再吃呀!生吃什么的不人道啊啊啊!沈沐心里碎碎念着。
“哗啦”一声,捆在沈沐身上的绸布被大家伙一爪划开,她重获自由。
沈沐坐起身,擦擦嘴,抠着喉咙一阵干呕。她的肩背原本被丧尸抓了一道,可这会她却没有痛感。
她脱掉已经破烂的外套,里面穿的是露背背心。她身材纤瘦,背部线条紧实优美。
她走到落地窗前,借着反光的玻璃照了照。她背上的肌肤开始迅速愈合,不过片刻,肩背上的皮肉恢复如初,光滑的连颗痘都没有。
惊骇之余,沈沐抬头望着大家伙,她用指尖触了触嘴角残留的绿色粘稠物,抬头问他:“是你……救了我?”
大家伙硕大的脑袋笨拙地点了点,冲着她做了一个“要抱抱”的动作。
如此体型彪悍的大型丧尸,长相堪比绿巨人,居然对她做“要抱抱”的动作。卖萌呢?
不过既然这只大家伙救了她,又变异的这么奇怪,还懂人话,应该属于特别变异种类。还会卖萌,看起来应该无害丧尸。
她走过去,握住大家伙粗壮的手指,说:“谢谢你啊大家伙。”
“嗷呜……”大家伙喉咙里发出十分温和的低吼。
沈沐笑了笑,问他:“你是说,不用谢?”
大家伙点头。
这只大家伙不同于外面那些丧尸,缺胳膊断腿,他浑身皮肉呈浅褐色,皮肤皱巴巴,浑身筋肉虬结,用手触摸他的皮肤,还有温热的毛绒触感。他气息粗重,每喘一口气,沈沐的头发便被吹得掀起来。
本来长相挺可怖的大家伙,沈沐却觉得他……有点可爱。
具体她也说不出是哪里可爱,大概是因为这只大家伙,救了她吧。
沈沐有点饿了。她看了眼外面游走的丧尸群,拽着大家伙的手指,十分费力地摇了摇他的胳膊,“脑残粉,我有点饿了。”
“呜……”大家伙噘着嘴,冲着她发出低吟,表情模样倒有几分可爱。
沈沐好像有点听懂了,她问:“你是说,让我再等等?”
大家伙点头。
沈沐叹气一声,揉着肚子盘腿坐下,背靠在他的大腿上。
大家伙有四米高,他的腿相当于两个沈沐,粗壮如百年大树,靠上去软乎乎,比沙发舒适,还有安全感。
她看着外面的蓝天,感概说:“终于看见了蓝天啊,可却不能出去晒太阳。也不知道英俊爹怎么样了,陈笙怎么样了。”她眼脸一垂,又叹,“周时煜还活着吗?”
大家伙身子明显一震,喉咙里又发出“呜呜”的低吟。
沈沐一巴掌拍在他软绵绵地膝盖上,“脑残粉别闹,抖什么呢。”
“呜……”
被沈沐这么一吼,大家伙音调慢慢降下来,喉咙里发出“咕隆咕隆”的声响,听起来还挺委屈。
沈沐哼了一声:“你还委屈上了。”
她一抬头,发现大家伙一双眼睛泪汪汪,正可怜兮兮望着她。她终于发现了这只巨型丧尸与其它丧尸的又一不同之处。
丧尸的瞳孔都是死人瞳孔,而这只巨型丧尸的眼睛,像个婴儿,清澈明亮,仿佛注了一汪澄清的潭水般。
周时煜以为沈沐认出了自己。只是没想到,沈沐忽然抱住他的大腿,在他膝盖上蹭了蹭,“脑残粉,你没变丧尸前一定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吧?八岁以下,对不对?”
“……”周时煜彻底无言。
他醒来后,自己变成了四米的丧尸。他饥/饿难耐,却又保持着人类的意识,对人类下不去口,便四处寻找新鲜的鸡鸭补充体力。
医院后面有个独立的食堂,后面圈养了猪牛鸡鸭。他吃过一头牛,才有点饱腹感。从医院后的独立食堂出来,隔着半条巷子他居然闻到了沈沐的味道。
那是于他来说非常特别的味道,新鲜干净,吸引着他过去。
他赶到时,沈沐已经受了重伤,浑身是血。他愤怒的情绪被激发,身上散出的王者劣气将一群小型丧尸给吓走。
为了让沈沐对自己放下戒备,他唯有卖萌卖蠢。
沈沐受了伤,他在带沈沐回来的路上,发现沈沐的身体正在尸化,他的手指不知在何处弄伤,有黏稠的血液流出来,正好落在沈沐额头的伤口处。
奇特的是,沈沐额头的伤口居然迅速愈合。
沈沐昏迷不醒,高烧不退,为了止住她的血,他找了一块窗帘布将她裹起来。然后割开自己的皮肉,取自己的血给沈沐喝。
果然,沈沐在饮了他的血后,恢复如初。
一直到正午十分,周时煜才站起来。
建筑内天花板离地有六米,周时煜一起身,举起手能摸到天花板。沈沐知道他打算带自己出去觅食了,跟着站起来,捡起自己的日本刀,找了根绳子绑在肩后。
她跟丧尸版周时煜站在一起,俨然是现实版美女野兽。她一米七的个子,站起来还没过周时煜的腿。
这样的身高差距让她感到心累,她用胳膊肘子在丧尸周膝盖捣了捣,仰头望着他,“脑残粉,你腿长,能抱我走吗?”
丧尸周时煜弯腰,用手把她拖起来,放在了自己肩膀上。
沈沐坐在丧尸周时煜的大肩上,一览众山小,为了以防自己摔下去,她用手抓着丧尸周的大耳朵。
等她坐好,丧尸周时煜带着她走出了建筑物。
大街上四处皆是游走的丧尸,沈沐坐在巨型丧尸肩上,无畏无惧,风光无限,身在高处好像连空气也新鲜了许多。
她想,自己现在有巨型丧尸庇佑,必须尽快找到父亲和陈笙。一个是男朋友,一个是爹,无论是哪一个,她都不能丢。
她摸了摸裤兜,手机居然还在兜里。
她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没了信号。北宁市这么大,想找一个人不容易。她看了眼一片死寂的街道,发现虽然信号被屏蔽,但还有电。
沈沐拽了拽丧尸周时煜的耳朵,“脑残粉,我们去电视台!”她打算去电视台找广播,利用广播找陈笙和沈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