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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番外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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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    ——其实我做得一切,不过是为了接近你。

    宋阳光这个名字源于夏黎那个不靠谱的妈,夏母有一颗持久不衰的少女心,一心想要生个女儿,打扮成粉粉嫩嫩的小公主,谁知却生了个儿子。

    夏黎的父亲疼爱妻子,当初便也任由妻子胡闹,起了宋阳光这个名字,谁知一叫就是八年。

    夏黎从小就继承了父亲的聪明,却没有继承母亲的美貌,不知是母亲怀自己的时候补品吃得太多,还是没注意打了太多激素,总之夏黎生得白白胖胖,胖得原本立体的五官都变成了包子皮上的褶。

    小的时候夏母常常给夏黎买各种漂亮的裙子,拍美美的公主照,搞得邻居都以为夏黎是个可爱的小胖姑娘,有的阿姨甚至叫夏黎宋胖丫。

    开始夏黎没有反抗的能力,后来慢慢长大他不是偷偷把裙子弄坏就是弄脏,最后夏母没有办法才放弃了萝莉养成游戏。

    夏黎六岁的时候被夏母送去聪明娃幼儿园,刚好碰见了夏母的老同学带着女儿一起,两个家长聊得甚欢,夏母喜欢老同学的女儿喜欢得紧,还抱着那小女孩儿不撒手。

    小女孩儿瞪着乌溜溜的眼睛,嘴角两旁上扬,梳着两根倔强的羊角辫,甜美的笑着,藕臂亲切地环着夏母的脖子,时不时还讨好的蹭两下。

    夏黎从不愿跟自己的母亲有那般亲密的动作,瞧见别人做得那么轻松,多多少少有些心里不爽,虽是小小的孩子,但心里已经喜恶分明。

    夏黎转过胖胖的小身子,迈开小短腿便往幼儿园里走去,谁知却被夏母叫住,“儿子,你不给妈妈再见啊?”

    夏黎停住脚步,转过身,木木地挥了挥手,“再见。”

    夏母并没有罢休,上前一把抱过夏黎的小胖腰,在他白嫩的胖脸上香了一口,留下一个大大唇印。

    他受不了眼前的热情的女人,无奈小胳膊小腿没有力气抗拒,只能任人宰割。

    刚才的小女孩儿松开自己妈妈的手在她妈妈脸上亲了一口,蹦蹦跳跳,屁颠屁颠自来熟地拉住夏黎的胖手,还回头跟两位妈妈摆手再见。

    走进幼儿园,夏黎把小胖手从女孩儿的手里挣开,头也不回的走了。

    许是从小便比别的孩子聪明,夏黎就是不愿与其他人过多接触,不喜欢成群结队的玩伴,他宁愿多花点时间睡觉,背背九九乘法表和古诗。

    更让他反感的是幼儿园老师不知道从哪得来的消息,两个人的家长认识住得还近,把他和女孩儿安排坐了同桌。

    天知道这个同桌有多烦人,没完没了的聒噪,摆积木都摆不出好看的样子,更可气的是每到午饭时,他的同桌总是自以为是的把她当成自己的朋友,从自己的碗里夹走肉,放进她的嘴里,他不好意思说:抢一个胖子的肉吃,这么做真不合适。

    当然这个没眼力见,惹夏黎烦的小女孩儿就是简童。

    在幼儿园,夏黎从来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因为他们跟不上夏黎脑袋运行的节奏,幼儿园大班的时候他就已经学会拆电动赛车里马达的电阻丝了,还能用铜黄色的电阻丝折成任何好看的图案。

    他从来不唱歌,他怕自己跑调被发现,一个人能带跑一个班。

    幼儿园组织的寻宝活动他从来不参加,他不用猜就知道直肠子的老师把糖果巧克力藏在哪里,没有挑战的意义他便不会高兴,他总是为自己的不合群找借口,告诉自己糖和巧克力吃多了会蛀牙,留给其他孩子吧。

    后来他就变成了幼儿园最孤独的那个孩子,而他的同桌简童却是最受欢迎的小孩儿,她不聪明,邋遢,不注意形象,时不时的虚情假意,但她是孩子王,所有的小孩儿都爱跟她玩。

    人孤独久了便看上去不合群了,夏黎就是这样,作为一个孤单的个体他常常被整个群体欺负。

    当然,六岁的孩子是不会打打杀杀的,不过是谁见了他胖嘟嘟的肚子都来捏一下,看了他圆滚滚的屁股踢一下,瞧了他粉嫩嫩的包子脸上去亲一下,男女都有。

    小小的夏黎有什么办法,他讨厌但是他身为孤军奋战的弱势群体反抗不了,尤其是看见自己碗里的肉被夹光他总是心痛的。

    后来他威武的女侠同桌简童看不下去了,站在前面掐着腰用奶声奶气的声音大声宣告,“宋阳光是我朋友,谁也不行欺负他!”

    说完,一路歪歪扭扭的小跑,当着其他小孩子的面啵的一口,亲在夏黎的嘴上,“盖戳了啊!”

    虽不是随意穿开裆裤的年龄,但那个年龄哪有什么男女大防,唯有早熟儿童夏黎红了半张脸。

    他不感激简童,他只觉得丢脸,他不仅在被欺负的时候必须由一个女孩保护,他还被女孩强吻了,这是自尊心极强的夏黎不能忍受的。

    他不爱搭理简童,也不爱回简童的话,甚至常常躲开她,冷暴力。

    后来他发现他错了,他还真的需要简童,若不是简童,他只怕要被吓哭在幼儿园里了。

    夏黎从小夜盲,一到黑天就像个盲人,什么也看不清,都是模模糊糊的影子,一米之内都能做到人畜不分。

    小时候夏黎的父母工作忙,时常忙到很晚才回家,他经常一个人坐在幼儿园等妈妈来接他,谁知有天赶巧,夏父夏母忙到很晚,天都黑了还没接夏黎。

    天色渐暗,天边的红霞渐渐消散,星星和月亮取而代之。

    幼儿园里小小的胖人儿坐在桌前一个人认真地摆积木盖高楼,老师拉着简童的手就走了进来,“你们做个伴儿,老师去给你们弄点吃的。”

    简童乖乖的点头,坐到夏黎身边。

    夏黎把积木往简童的方向推了推,“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被接走了么?”

    “家里人生病了,妈妈不带我去医院,就先送到幼儿园了。”简童拿起积木,边说边没有逻辑地学着夏黎摆起来。

    “你天天都是最后一个走么?”简童问道。

    小胖子夏黎没有回答,而是一声不吭的起身去了洗手间。

    “你去哪?”

    “尿尿,你要一起么?”

    简童瞪了他一眼,不再做声。

    谁知忽然灯吱吱响了两声,灯突然暗了,整个屋子漆黑的,屋里只有皎洁的月光照在地上,化成一片月亮泉。

    简童见夏黎半天都没出来,就从夏黎的书桌里拿出了手电筒,打着去了洗手间。

    她小心翼翼推开洗手间的门,轻声唤着:“宋阳光,宋阳光?”

    没有回应,她便拿着手电筒乱扫,手电筒的光照在夏黎身上时,他缩在小小的角落,抱着膝盖瑟瑟发抖。

    一只温暖的小手敷在他胖胖的手臂上,“宋阳光别怕,你看我拿了手电筒来。”

    那只小手拉住夏黎的手,牵着夏黎起身,“走,我带你出去。”

    那时候的夏黎不知哪来的安全感,拉着简童的手不放,亦步亦趋的,一步一步跟着她还有她手里的那束光往前走,直到回到座位上,他还不愿意放手。

    可能对方感觉到了他的惧意,颤抖,还有手心的汗,柔声细语安慰道:“没事,别怕,我在呢。”

    那时候,简童就像夏黎生命中的一米阳光,照进心房。

    后来因为夏父的工作原因,他从h市搬走了,变瘦了,改名了。

    再次相遇是机场,夏黎在机场看见简童时并没有认出来,隔了二十年谁还能认识谁呢,他第一眼看见她依旧满心厌恶。

    后来他搬进了新家,收拾屋子的时候发现了那张照片,幼儿园的合照,说心里无波无澜是假的,可是却没想到那么有缘,他们再次见面。

    简童变了很多,唯一没变的是爱管闲事,并且无赖地让他不知道怎么才好。

    他把储物室收拾好,原本想着简童找不到房子就让她住下,谁知她还是个急性子,堵了他的锁眼,强行住进了他家。

    最重要的是,还叫他渣男。

    渣男就渣男,既然叫了,渣一点也没关系吧,那时候夏黎只把简童当做童年的一个伙伴。

    他敲诈她,让她做饭洗碗,每次欺负简童的时候他心里都特别痛快。

    相处的久了,他开始不能控制自己了,不能控制心脏正常跳动的频率,不能控制行为动作,大脑的低速运转,还管不住黏着某人身影的眼。

    所以他跟自己的母亲说,你要是着急抱孙子,你就给我安排个相亲吧,我看小时候一起读幼儿园的那个就挺好。

    夏黎从来没跟夏母说过这样的话,夏母自然高兴的无以复加,立马就给简母打了电话。

    夏黎是怕看电影的,却还是进了电影院,自己透露了那么多讯息,简童那个笨蛋却依旧没有发现,于是夏黎决定要在简童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一点一点把她吃掉,一口也不剩。<!--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