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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多铎是大清将领,这句话重复了很多遍,显得是一句废话,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因为多铎是一位大清将领,他不可能喜欢读书,因为在关外,满人讲究的是武力,是骏马弯刀。
所以,之所以多铎和他的哥哥多尔衮,以及皇太极等人都精通战争的艺术,那是由于长期在战场上浴血冲杀的结果,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褒贬。实践是能创造生产力的,什么样的伟大的事情都是无师自通的。
不过这并不是说明他没有理论的来源,这理论来自中国的一本古典小说,这本小说的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在熟读三国演义,熟知各种三国桥段的多铎看来,今晚必然会有劫营的事件。所以他仅仅巡哨的兵就布置了两千多人。
但是他仍然是低估了明军勇士的血性,他永远也不会想到,这次夜袭没有得到明军山海关最高指挥官的允许,也没有想到,这次前来发动夜袭的只有一支百人的小部队。
如果他知道是这样的话,他肯定会觉得自己有点大惊小怪,不该给这个小小的百户这样大的面子。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哪怕是你全身都是血,又能做的了几盆毛血旺呢。
虽然是骑兵部队,但是扎营的功夫仍然是不含糊的,外围的警戒搞的很好,也弄了很多鹿角和荆棘的围障。
饶安也对自己的小部队做了充分的部署,每个人都穿了一身紧身的夜行衣,腰间别着两把匕首。手中是短剑。还有火石,以及油料。
这场夜袭的最终目标并不是人,而是马,因为饶安知道,以这样的兵力,去以卵击石,就是找死。所以他选择了避实击虚。攻击目标并不是敌军的士兵,而是敌人的军马。
只要自己的突袭小部队成功的引起敌方的混乱,在混乱中在敌人的马匹食物中投毒,这样就会造成连锁的反应,极大的挫伤清军的战斗力。这样的话,至少能够给守城的军队赢得宝贵的时间。
他当然不会选择一百人一起向前冲,这样如果有意外的话,会让敌军给一勺烩掉。他选择了十五人作为尖兵小组,作为这支突袭小部队的斥候兵,在前方探路。
这样的安排虽然是必须的,但似乎又是不厚道的,因为尖兵小组似乎总有一种做炮灰和趟雷的感觉。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的士兵有这样的顾虑,他选择自己来做尖兵小组的组长。在这个夜晚,他们每个人接过守城参将孙云衣和部下递过的送行酒。然后默然出城。
是的,在前面的篇幅里没有提到袁经略知道这个夜袭计划。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不知道,尤其是这位负责城门的孙参将。如果没有他的默许,这些打算出城的人,估计会被当成是要投敌的奸细。
孙云衣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知道,这一百名勇士此刻出城,很可能就是永诀,抱薪救火。但是有勇气这么做的,是值得尊敬的,他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要给他们倒上酒,为他们壮行。
他们出城了,朝着一个坚定的方向。三十里地的路程对于军人来说并不远。他们很快就到了目标的方向。饶安命令除了尖兵小组之外的所有人都就地隐蔽待命。
饶安带领人摸了上去,看到鹿角围障的后面只有两名士兵正在往来巡逻。他把自己腰间的两把匕首抽出来,轻轻的甩了出去,匕首划出了两道漂亮的弧线。一把滑破了一名士兵的颈动脉,另一把进入了后心。两名巡逻的士兵没有来得及喊出声音就倒在了地上。
一招得手就不让人,饶安一招手,几个人上来飞速搬开了鹿角围障,冲了进去。下面的第二梯队看到得手了,也要往上冲。就在这时候。饶安忽然觉得上当了。是啊,太顺利了,三万大军的大本营,怎么可能只放两个哨兵。多铎绝对不是这样的饭桶草包。这样的寂静是不正常的。
当一切都进行的太顺利的时候,基本就是意味着中了埋伏。他挥手示意第二梯队不要上来。这时候,他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作为这支小分队的指挥官,他此刻的任何一丝犹豫都可能彻底把全部计划和人都葬送掉。
尖兵就是尖兵,他们有自己使命,饶安对自己身边的十人长马俊说,:“如果一会儿我要是被干掉了,你就接替我的位置,听明白了吗。就算我们都在这里被干掉,也不要便宜了这群野兽!看到刚才那两个哨兵了吗。照样是一刀一条命。”他把两把匕首从尸体上拨出来,擦拭了一下血迹,放回了腰间。
这是饶安第一次杀人,但是却不是他第一次见血。在刚刚来到这个世纪的时候,他就是在卢象升阵亡的战场上出现的,见到了那样的场面,这样的事几乎是不算什么的。
他想继续前进,然而没有机会了。夜晚的寂静被一声凌厉的响箭打破了。一瞬间,灯笼火把亮如白昼一样,一队人马排开在眼前,一名将军模样的青年人在站在队首,大声狞笑道:“就这十几人就敢来劫营,我很佩服大明军队慷慨赴死的勇气,然而这是你们大明唯一值得称道之处了。”他一挥手,身后的部队就压了上来。
很显然,现在如果打起来,只有全部死亡的份。幸亏他们没有在外围布置,先出去再说!饶安打了一个响指,这是撤退的信号。他们一起向外围冲去,准备寻找隐蔽点节节抵抗,比较外围还有自己的八十多人策应。
他们再一次低估了自己的敌人多铎,外围仍然是有人把守的,之所以现在没有现身,是想在外面把这支突袭部队一网打尽。当他们出了营寨后,和自己的第二梯队汇合。刚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却发现又一次陷入了重围里。而且,是彻底的被包围了。
这个包围圈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大致有一千人。把这一百人给包围了,最初设计的二千人巡逻队都没有用上,在清军的思维里,围剿这样的一支百人小部队是不需要那么多人的,一千人,已经是杀鸡用了牛刀了。
多铎也低估了饶安,他的兵只是少,但并不是不能打。他们是步兵,但步兵并不是不能骑马。在混战中,马步兵对战的时候,步兵是要吃大亏的。不过按照实现制定好的应对策略。他们很快就做到了杀死敌方骑兵,抢夺武器马匹应战的准备。
战斗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战争对双方都是机会对等的,此消彼长,所以饶安没有占到他想占的便宜,马上的骑兵挥舞着自己的马刀,尽情的砍杀着马下的步兵。
大明的步兵也不是吃素的,他们的短剑够不着马刀,但是他们手里的匕首却是没有虚发,几乎每一个倒下去的士兵手里都有了两三条人命。
但是这样下去,耗不起。就算把所有的人都拼光,也伤不了清军的皮毛。现在来的时候的一百人,只剩了十几人,虽然,他们也杀死了五十名以上的清军,但是现实就是这样,他们将要被围歼,面临着全军覆没的危险。
这时候,如果能退出去,才是上善之策。剩下的十几人已经都夺到了战马,饶安示意他们,集中向一个点进攻,突出包围圈。
这虽然也并不是一个多么高明的主意,然而却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剩下的十几个人,也都很惨。身上满满的都是血渍。
饶安看着自己的这些部下,心疼的直哆嗦。是他把这些勇士都带到这里,却让他们中了埋伏。现在只剩了十多人。他挥舞着马刀,疯狂的向前冲杀着。
有一个角的清军似乎被这个疯狂的人震惊了,就在几秒钟的刹那时间里,真的出现了一个突围点,十几人心领神会,就这样冲了出去,向自己的营地方向一路狂奔。
清军也瞬间反应了过来。开始追击,饶安告诉他们,你们只管撤退回去,追兵我来阻挡。
清军犯了一个轻敌的错误,正是这个错误给了饶安逃出生天的机会,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清军都会很后悔这样的一个错误,放走了这个日后可以让他们做恶梦的人。
这个错误就是,因为大明这股溃兵只有十几人,所以清军的追击部队,也只是派了区区的百余人。正因为这样,才给了这十几人喘息的机会。
饶安亲自断后,这个时候,他才拿出了刚才没有使用的武器。袖箭。袖箭这个武器,是缠在手腕上的。发射的时候只需要一抬手。十支袖箭在干掉了十个跑在最前面的清军士兵的时候。清军愣住了,他们有些犹豫这个正在逃跑的人是不是给他们下了什么全套。这样百发百中的箭术并不多见。也并不知道他身上带了多少支。
其实,仅仅只有十支。这十支发完之后,他继续赶路,但是后面的清军没有继续追赶。第一是被他的箭术干掉的十个人,让其他的追击者有了恐惧感,很害怕这个人。
另一个也是比较重要的原因,清军只有百名追击者,距离山海关的城池越近,就越危险。他们也就回去了。
孙云衣在城上,远远看到了十几个全身是血的人向这边跑过来,但是都是骑着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眼尖的士兵说,这是饶安大人,他们回来了。
城门洞开,孙云衣的眼睛湿润了。他看着这十几个大明的勇士,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功败垂成的饶安第一次的军事行动就这样的谢幕了,他发誓要割下多铎的头颅,用来祭奠阵亡的弟兄。<!--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