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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汉阳时报》、《汉城娱乐报》等四家报社共同起诉,与c-loong签署的意向合约涉嫌违反国家相关du博禁令一案,经调解无效之后…现本庭宣判如下,驳回原告的申述请求,双方已签订文件并未违反本国相关法律,原告四家报社需按照文件内容履行义务…”
未等主审官将最后的宣判内容口述完全,南胜贤与另外两家报社社长都已经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对于他们来讲,寄托了全部希望的法律手段,这根最后的稻草也没能挽救回他们的颓势。原本他们还想着要偷偷转移报社资产,图谋东山再起,但想不到最后却引来了“群狼”围攻,手底下的人才和各项资源都被挖的七七八八,现在一切都完了!!
不同于其他三人,坐在一旁的金昌树虽然也是整个人都斜靠在椅背上,松松垮垮看似很颓废的样子,不过他的双眼中可没有他们三人的那种深深的绝望,相反却不时闪动着欣喜、庆幸、解脱的神色。
他当然是有理由开心,这次十多家报社联合一起针对c-loong的行动虽然最终宣告失败,⊙,并且还遭到了对方以及其他数股不明势力的共同狙击,几家带头报社更是损失惨重,几乎都是在名存实亡的边缘了。
金昌树作为《汉城娱乐报》的社长,表面上看也是同样如此,事实上他本人却并没有受到什么太大的损失,相反还算得上是小赚了一笔。而且背后收买他的势力集团也已经口头上承诺过,等到新的报社成立之后,他不但会无偿得到赠予的一小部分报社股份,还将继续担任社长职务,唯一感到遗憾的是经过此事之后,他金昌树本人在业界内的信誉招牌算是毁掉了,不过相比起所得到的实际利益,这些也就不算什么了。
而在与此同时,崔珍龙这边也已经收到了自己爸爸崔庚佑打来的电话,这件事情历经一年多时间终于算是告一段落,崔珍龙心中好似一块石头落了地,这是03年开年以来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
“阿爸,用c-loong的名义,让那三家报社的负责人尽快履行协议内容,完成最后的资产交接工作,虽然已经没剩下什么值钱东西了,但还是聊胜于无吧…然后就是按照计划将前期我们收购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成为一家全新的报社,恩~~这个工作可以让金昌树去完成,我想他会非常乐意效劳的。”
“可是金昌树这个人,我们…真的要用他吗?”崔庚佑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了解事情始末的他对于金昌树这个关键时候“卖队友”的家伙完全就是非好感。
“呵呵~~阿爸您也算是经受过大风大浪的人物了,‘千金买马骨’这个典故您总该是懂得吧?!”
在这次的商业博弈中崔珍龙一方能够最终获胜,金昌树所起的作用那是功不可没的。虽然他做的事情让很多人心中感觉不齿,但是如果纯粹从商业角度出发来看的话,类似这样无间道的事情那是不胜枚举,两家同行业公司竞争,相互之间耍起的手段那是花样百出,收买对方的知情人员,获取重要商业情报也只能算是常规手段。
而在经历此次事件之后,金昌树本身的信誉度已经算是降到了最低点,如果他还想在报业这个行当里继续生存下去的话,比起南胜贤等三人的境遇将会更加艰难,头顶着“背信者”的招牌又有哪家公司敢跟他合作?谁敢雇佣他?
可崔珍龙就敢用他!
让金昌树担任新报社社长一职就是崔珍龙在幕后一力促成之下的结果,这个人虽然反骨了一些,胆子略小了一些,野心也稍大了些,但是本身能力还是有的。崔珍龙自信他在自己的麾下根本就没有任何翻起风浪的机会。
“就按照你的意思办吧!”在这个问题上崔庚佑也懒得继续纠缠下去,反正他的公司发展重心根本就不在报业这一块儿,还不如全交给自家的妖孽儿子随意去折腾,反正这狡猾小子在商业上的灵敏嗅觉远远超过他这个做爹的。
“阿爸还要烦请您知会一声李义灿叔叔,让他敦促一下公司的网络技术部,将新报社的同名网站尽快完善好,我还等着报社和网站同步开业的!…哦,对了~~还有新报社的工商注册也要尽快落实好,连新名字我都已经想好了,嘿嘿~~就叫做‘dispatch’,简称‘d社’。”
好吧,崔珍龙这货又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开始“调皮”了,前世在韩国大名鼎鼎的明星媒体报道网站的名字——“d社”,就这么被他给提前占用了,还连带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实体报社也被赋予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名称。
当然崔珍龙这么做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更不是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恶趣味。他真的是想将“d社”这块儿招牌在这个时空中重新给树立起来。
没有错,这货就是想他喵的主办一家娱乐报纸和娱乐新闻网站,以此为跳板,最终目标是那无垠的星辰大海…呃~~不对,是妄图将整个韩国娱乐圈的喉舌都掌控在他自己的手中!
崔珍龙他本人始终坚信着一点,那就是:人人都深藏着一颗八卦的心,关键是看能否搔到他们的痒处。就好比05年在韩国闹得沸沸扬扬的“x档案”事件就是最好的明证,普通民众对于那些成天暴露在镁光灯下的明星们私下里的真实性情和生活状态可是好奇的紧,只是他们苦于没有正常渠道去了解这些而已。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多提一句,不了解韩国的人是无法想像这里是个多么奇葩的地方,当其他国家娱乐圈中充斥着“狗仔队”这种特殊职业的时候,在韩国国内反而没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倒是有个类似的非盈利性行当叫做“私生饭”。
这两者的共同点都是想方设法挖取明星人物的各类隐私为目标,而区别则在于前者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而后者则大多是为了满足个人某种心里上需求(这么听起来确实有些变/态)。
这些人可以在极端恶劣、常人无法忍受的环境之下,跟踪、拍摄甚至窃取目标人物的隐私或私人物品,其执着程度之强、专业能力之高就算是那些私家侦探都只能望向其背。
而崔珍龙这货就是在打这些人的主意,在他看来,这些明星“私生饭”们就天生该吃“狗仔队”这行饭的,只要能够顺利收编其中一部分,都无需提供过多的专业培训,他们就能直接持证上岗了。
然后趁着现在韩国国内几乎就没有类似香港《壹周刊》这样专职娱乐报刊的存在,崔珍龙不介意依葫芦画瓢,来个先下手为强,从中攫取那第一桶金。
这笔买卖如果能够做成,绝对是物超所值!
这不单单是来自金钱上的收益,新闻媒体所能起到的“喉舌”作用毋须多言,只要是有些常识的人都深知它的恐怖威力。
当然崔珍龙也没奢望着自己能够成为像默多克那样世界级传媒业巨头的掌舵人,但起码将来在韩国这一亩三分地上,有一个声音,是能够代表他自己的。(小说《韩娱之彩虹伞》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