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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乱舞”!!!
林锋手中长枪一抖,狠狠刺穿了地面那个晕头转向不及运转斗气的高大男子的身体。狂烈旋转的枪头搅得他体内骨肉破碎分飞,鲜血溅溢,又在长枪枪头的剧烈搅动下变成了浓浓的血雾。
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体内的血液因被被枪头强烈搅动而撑破了血管,那高大男子的眼耳口鼻,俱溢出血来,死状可怖。
林锋一枪毙敌,却不再迟疑,直接就将枪抛掉,随后抓起背在后背的弓,抽出一把箭支,搭在弦上,弯弓便射。
“毒箭散射”!!
赵云弓系必杀技之一,射出散形带有剧毒的箭支,令敌人中毒。因为箭速快逾连弩,所以又容易被人误认为“剧毒连弩”。
此时,一箭箭精准地洞穿了一个个正晕头转向的敌人。
两次“毒箭散射”,就灭杀了八名匪徒。
剩下的那些清醒过来,骇然之际,也变聪明了,一个[ 个运转起斗气护体,身上红黄蓝绿白各色斗气变幻,转过身就逃跑。
林锋冷冷一笑,抬起脚来,再重重一顿:“喝!!!”
逃得未远的匪徒们身形一顿,并未晕眩,但速度却稍慢了。而这时,林锋手中已拈着一堆箭支,一支支地射出去。
箭光如电,高速旋转着,噗噗噗地一声,洞穿了一个个斗气护体的匪徒。
“穿心射!!”
赵云弓系必杀技之一,对单个敌人射速高速旋转的箭支,具有强烈的穿透效果。
此时,这些箭支加持了林锋用真气转化成的斗气,每一支都足以洞穿十几棵大树,洞石穿岩如射豆腐,区区斗气士的护体斗气,不过如同一张纸,更如同一块处女的那层玩意,一捅就破。
一箭,两箭,三箭,四箭……
身体软倒在地上的两女骇得脸色发白,两人下意识地靠在一起,看着林锋冷静地一箭箭地射杀着一个个逃跑的匪徒。
最后,没有一个能逃掉,全部都死在他的箭下……
战斗,结束了……
周围的战场,一片狼籍。
林锋转头四顾,发现所有敌人,都已倒在他的脚下。
四周,再也没有任何一个站着的敌人,再也没有任何一个能够呼吸的敌人。
这时,他才微微吁了一口气。
收起手上的弓,走到一旁,捡起那支陪伴了他一个多月的长枪,掂了掂,目光便瞄向地上那支钢槊。
“好槊!!”赞了一句,就用枪一挑,将那槊挑了起来。
伸手接过,掂了掂,觉得相当之满意。比起自己之前在战场上捡到的那支枪,好用得多了。当即,就不客气地收了起来。
随后,才转身朝那两女走去。
那蓝发美女与金发美女见他走来,竟吓得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脸色发白。显然,林锋刚才那等冷酷而血腥的手段,将两人给吓怕了。
林锋见状,不禁哑然,失笑道:“我有这么可怕吗?”
两女怔了怔,发觉林锋脸上已没有丝毫杀气,而是一副邻家大男孩的样子。当即长吁了一口气,用手轻轻拍自己的胸口,拍打在那高耸的胸脯上。
“你不知道,你刚才的神态,真是吓死人了。”那蓝女美女说道。
林锋淡淡一笑:“对付恶人,自然要比他们更恶更凶残,那才能震慑群凶。对了,两位,还不知道你们是叫什么名字呢。这些匪徒又是怎么回事?”
“我叫赵冰雁,是战玄帝国洛宁城商家赵家的人,她叫姬弘春,是我的贴身护卫……”蓝发美女说着。
林锋微微点头,道:“我叫林锋。”
心中却在想:一个姓赵,一个姓姬,却是蓝头发金头发,难不成是这个世界的人有不少长成这个样子?还是她们是混血儿?
不过,这想法只在心中一掠就过,没有细想,只略一沉吟,就问道:“两位,我有个疑惑:这批匪徒实力不凡,但是你们的家人护卫却能暂时拦住他们,显然实力也不弱,最少有一位斗气师随行,对吧?”
两女点点头。
林锋道:“那我就奇怪了。这群匪徒看到你们有斗气师随行还要劫杀?这样,就算劫杀成功,匪徒这边的伤亡也很大吧。没有足够的利益,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举动?难不成,你们运送的货物很值钱?”
问到这,那两女迟疑了一下,随后还是将事情说了出来。
其实事情也简单,也很俗套,就是这两人领着商队出门,做完了生意要采买货物往回走时,却有人将一件重要的东西托付给他们商队帮着带到洛宁城去。但岂料,这事竟不小心被内奸给泄露了出去,最后引来匪徒们的伏击。
之后,家族商队的护卫拼死护着两人,与敌人缠斗,才让她们两个有机会逃跑出来的。
林锋心中一动,道:“怪不得之前那个独眼龙看到我就非要将我杀死,如果只是我撞破了他们劫杀你们的事情,还不至于让他们杀意如此浓烈。而且我展现出了不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实力后,那个高大男子居然问都不问一声就要开杀……想来,你们商队带着的那件东西,很珍贵吧?而且,还必定很特殊,特殊到这些匪徒不敢让消息泄露出去的程度。不知道,你们到底护送的是什么东西?”
两女面面相觑。
蓝发美女赵冰雁沉吟了一下,望向姬弘春,道:“反正这消息也泄露出去了,说给他听应该也不要紧吧?”
金发美女姬弘春心想:“如果那件东西的消息只有匪徒们知道,而匪徒现在又全都死掉了,那消息也未必就真的泄露出去。不过,奥斯卡死了,那现在东西肯定是落在匪徒手中,只要他在那匪徒身上一搜就发现了,我们根本瞒不过他。
“而且,我们若要安全离开险地,还要依仗他的保护,那倒不如大大方方地说出来。最多把那东西让给他就是了。毕竟身外之物再重要,也不如小姐的性命重要。”
于是,姬弘春点点头:“小姐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赵冰雁就对林锋道:“是一个斗元匣,我们这次运次的货物当中,最贵重的东西就是一个斗元匣。”
“斗元匣?那是什么东西?”林锋疑惑不解地问道。
“斗元匣就是修为达到斗尊境界以上的强者,临死前将自己身功力封存到一种神奇的黑色石头之中,供后人吸纳利用的东西。据说,通过某些秘术吸纳斗元匣里的斗元,至少可以继承那斗尊的三成实力……”
林锋一听,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斗尊的三成实力?!!
那岂不是意味着,普通人吸纳了过去,就能一下子成为超级强者?
如果,如果是他将那些斗元吸收了过来,那岂不是实力一下子就突飞猛涨?
当即问:“那东西在哪?”
两女面面相觑,随后就道:“在奥斯卡大叔的身上。”
林锋一愣,望了望地上那个人头,心中奇怪:“你们的家人护卫拼死让你们两个逃跑,竟没将那斗元匣交给你们带走?”
两女摇摇头。
林锋略一沉吟,就走到那高大男子的身前,伸手进他怀中掏摸了一下。
过得一会,才起身疑惑地望向两女。
那高大男子的尸身中并没有什么斗元匣。因为,如果东西真的在那被杀的奥斯卡身上,他们夺过来后,必定是交给这高大男子保管。而且,在没有将东西找到之前,这些人不会追过来灭口的。除非这些人认定东西是藏在两女的身上。
看到林锋怀疑的眼神,两女顿时一惊,赵冰雁忙道:“我可没有说谎。”
姬弘春道:“他手上有个护腕,会不会是纳镯?说不定东西就存在里面。”
“纳镯?”林锋一瞄,果然见到那高大男子手中戴着一双黑色的护腕。
姬弘春道:“据说修炼到斗圣境界,就可以将一个个大小不等的空间封存到蕴含有‘星辰精金’的器具上。通过斗气,可以开启那个储物空间。”
林锋点点头:“哦,就是跟储物戒指差不多的玩意。”
手一挥,钢槊削断了那高大男子尸身的手臂,将那两只护腕挑了起来。
刹那间,一阵嗤嗤声响,一道道牛芒细针从那护腕飞射出来。但却被林锋用钢槊给挡住了。
看着掉落在地面的护腕,林锋一阵无语。好一会,才道:“死了都要害人?幸亏我没有蹲下去脱他的护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