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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发现宝贝

作者:点错鸳鸯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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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郎,不要啊——”赵秀宁看见沈朗俊秀的脸庞向她靠近,哪里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虽然心中欢喜,口中却是不由自主的抗拒道。小手也是轻轻地推了一下,可力气之轻微,就像是挠痒痒差不多,与其说是反对,不如说是欲拒还迎。

    沈朗微微一笑,我可是有合法通行证的。是你老爹鼓励我来的哦!再说了,我这么做可是为了证明给你看的。沈朗继续向着赵秀宁娇美的脸庞靠近。随着两人距离的靠近,赵秀宁已经能感觉到沈朗温热的鼻息。感觉到自己的心砰砰砰跳得欢快,赵秀宁顺从的闭上了眼睛。可是,令她诧异的是,沈朗却并没有吻她其他的地方,例如娇艳欲滴的红唇。而是轻轻地,十分温柔的吻上了她的眼睛。而且这个吻是那么的轻柔,那么的深情。

    良久,赵秀宁才感觉到眼睛上的温热消失了,可是还没等她睁开眼睛。沈朗的话已经在耳边响起:“我喜欢吻你身上最美丽的地方,而在我看来,双眼皮就是最美丽的,怎么样,现在你相信了吧——”

    “沈郎——”听着沈朗的话语,饶是赵秀宁饱读女训,也是心热如火,心情激动之下,竟然是主动献上了香吻。还没等沈朗说完,一张已经和沈朗来了个亲密接触。沈朗感觉到,她的嘴唇小巧而柔软,芳香-£,而甜美,只是却不知道怎么接吻。只是胡乱的碰着。

    沈朗笑了,在她耳边轻轻地道“秀宁,张开嘴——”“哦——”在这一刻,赵秀宁化身成为了好学生,果然听话的张开了嘴。沈朗的舌尖立即深入进去,找到了那柔软的另一半。她的小舌头柔嫩而滑软,在沈朗的挑逗下开始还在退缩,可是很快的就纠缠在一起,这一刻,赵秀宁尝到了接吻的妙处。一双玉臂把沈朗抱得紧紧地,鼻息也渐渐地粗重了。

    “啊——”正在两人情浓之际,却是响起了一声不合时宜的惊呼,原来是香儿端着一个果盘进来了,却是没想到会看见如此旖旎的一幕,没有准备之下。这才发出了一声惊呼。

    小丫头被吓了一跳,这对偷情的男女更是被吓了一跳,两人如同被烫着一般迅速的分开了,“啊——那个,哈哈,今天的天气很好啊……”沈朗抬起脸看天道。还是赵秀宁镇定些。看了香儿一眼道:“我和沈郎名分已定,做了这些也不算什么,不过你不要出去说,知道吗——”

    可怜的小丫头,此刻都没有听清主子在说些什么,她只是死死地盯着两人的嘴唇,她刚才分明看见,两人的嘴紧紧地贴在一起,甚至连舌头都搅在了一起,天哪,难道还可以这样吗,而且看小姐的样子,似乎还很舒服呢!小丫头这时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以前听到过的一首小曲,

    情人爱我的脚儿瘦,

    我爱情人典雅风流。

    初相交就把奴家温存透……,

    象牙床上,

    罗帏悬挂钩,

    哎哟咱二人,

    今夜晚上早成就。

    舌尖嘟着口,

    哎哟情人莫要丢,

    浑身上酥麻,

    顾不得害羞,

    哎哟是咱的不由人的身子往上凑。

    凑上前,

    奴的身子够了心不够。

    想着想着,小丫头的脸红了,“香儿,你听见了吗——”随着赵秀宁再次重复了一遍,小丫头这才如梦初醒般的道。“是,是,知道了——”说着慌慌张张的放下了果盘跑开了。“这小妮子——”赵秀宁扑哧一声笑了,看这样子,看见的人比被撞破的人还要惊慌。

    沈朗也笑了,到底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啊,那天拿起棍子敲人的时候是毫不犹豫,现在却是这么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秀宁,要不咱们继续——”沈朗看着那娇艳欲滴的红唇,意犹未尽的道。“还是不了——”赵秀宁妩媚的看了沈朗一眼,“等到洞房花烛夜,妾身一定让你尽兴。说着赵秀宁轻轻唱起了一首十香词

    青丝七尺长,挽作内家装;不知眠枕上,倍觉绿云香。

    红绡一幅强,轻阑白玉光;试开胸探取,尤比颤酥香。

    芙蓉失新艳,莲花落故妆;两般总堪比,可似粉腮香。

    蝤蛴那足并?长须学凤凰;昨宵欢臂上,应惹领边香。

    和羹好滋味,送语出宫商;安知郎口内,含有暖甘香。

    非关兼酒气,不是口脂香;却疑花解语,风送过来香。

    既摘上林蕊,还亲御院桑;归来便携手,纤纤春笋香。

    风靴抛合缝,罗袜卸轻霜;谁将暖白玉,雕出软钩香。

    解带色已战,触手心愈忙;那识罗裙内,销魂别有香。

    咳唾千花酿,肌肤百和装。无非瞰沉水,生得满身香。沈朗笑道:“却是好词——”赵秀宁微微一笑道:“这首十香词出自古本焚椒录,虽然有些孟浪,却也是一首好词。”

    “沈郎,来尝尝这个——”说着赵秀宁拿起了果盘中的水果递给了沈朗“嘻嘻,那个小丫头倒知道疼你,这还是前天表弟刚刚送过来的新鲜玩意,我们都还没有吃过呢,听说是从万里之外的藩国带过来的呢便宜你了——”什么东西啊,这么神神秘秘的,沈朗接过来一看,却是吃了一惊,在他手中的竟然是一穗玉米。

    玉米的祖先在美洲,是印地安人培育的主要粮食作物,1492哥伦布从古巴带回玉米,这种当时这种很稀奇的植物。17世纪时传入中国,这时的玉米显然还保持着祖先的风貌,并不十分长大。

    沈朗看着玉米,不禁惊喜交加,他到了这个世界,事情太多,以至于很多东西都没忽略了,例如说适宜北方耕种的玉米、地瓜、马铃薯一类的农作物他在灵丘县就从未见过,这里的农作物基本仍是麦、谷、豆、黍等物。而玉米对于农业的巨大功效他是一清二楚的。

    别的不说,很多电影中一些北方的宅院外墙上,都是挂着一串一串的玉米。可见玉米的重要性了!小时候姥姥念叨过玉米半年粮的谚语,而且沈朗知道,玉米可是好种的很,什么沙地温地,山坡草窠都能生长,不和稻麦争地,而且煮熟晒干能放上几年,比稻米还耐储存。

    这时的庄稼娇贵,旱了涝了、虫害重了都大受影响,要是风调雨顺的话一亩打出三四百斤粮食就算是一等的良田。而玉米亩产数千斤那是很普通的事。在历史中,玉米一直到了17世纪时才传入中国,可是现在只是16世纪,竟然整整提早了一百年,不过马上沈朗就明白了,若不是自己清楚玉米对于农业的巨大功效,此时的玉米即使出现在人们的眼前还只是作为一种稀罕物罢了。而眼下自己看到了,却是不会大材小用了。

    欢喜无限的沈朗连忙问道“这个没有煮熟的还有么——”“还有一篮子呢,是爹爹准备让你带回去给公公尝个鲜的,怎么了——”赵秀宁疑惑不解的道。在她看来,这也不过是一种稀罕物罢了,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啵——”的一声,却是沈朗激动之下,又是亲了一下赵秀宁的脸庞。我的宝贝啊,若是你知道这对于多灾多难的大明意味着什么,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沈朗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搞得佳人娇嗔不已。她却是不知道沈朗激动的心情,有了玉米这样的宝贝,中国还不知道可以少饿死多少人呢!

    “秀宁,那些玉米在什么地方,快快都拿来给我——”沈朗连连说道。“看你急的这副样子——”赵秀宁扑哧一声笑了,“都给公公准备好了,还怕少了你的不成——”沈朗这才不是那么激动了,不过还是反复叮嘱了几遍,搞得赵秀宁又是娇嗔不已。

    沈朗还很贪心的问道:“你家里没煮熟的还有多少——”“就这些了,若不是要给公公尝个鲜,也早就煮熟了。”沈朗不禁有些遗憾的摇摇头,不过心中想道,这样也不错了。

    倒是赵秀宁好奇地问道:“刚才你说什么,这个稀罕物叫做玉米吗——”沈朗点了点头道:“嗯,我看它颜色如玉,吃上去的感觉如同小米一般,就随口叫它玉米了。”

    “嗯,不错,这个名字不错,表弟只是拿来,他也不知道这个叫什么,那么以后叫它玉米了。”赵秀宁笑嘻嘻的道。沈朗汗了一下,难道历史上玉米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吗!

    不过这时他也无暇考虑这些小事,他已经想到一个问题“秀宁啊,你表弟是干什么的,竟然会搞得到这种东西——”面对沈朗,赵秀宁也没什么好忌讳的。嘻嘻一笑道:“他啊,家里是世世代代的大海商,是出海跑番国的,所以每次回来都有些新鲜玩意。”

    “哦,是吗——那能不能安排我们见上一面!”沈朗激动的道。若是能见上一面,搞个一船玉米回来,然后以此为种子,在民间大规模的种植,那就太好了。“你以为这是很容易的事吗,听说他出一次海少则二三个月,多则一年半载。现在他就在海上飘着呢,就连我们大喜之日都不知会不会赶到呢!”赵秀宁撅起小嘴道。沈朗不禁感到有些遗憾,

    看来暂时是遇不到了,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搭着秀宁这条线,总归会遇上的。沈朗如此急切的想要见到他,是还有一样极其重要的东西让他牵挂,那就是番薯。也叫地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