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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溪木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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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木镇坐落在望东崖上,分为上下两层。旅馆、驿站和民居大多居于崖顶的上层,而海港自然在崖底,两区之间是层层叠叠的阶梯和犬牙交错的吊车。

    作为一个海港城市,溪木镇的街道向来是熙来攘往,人马喧腾。人们大声交谈、纵声欢笑,将新旧大陆的货物在这里进行交换。大家总有事情可以忙碌:苦力们扛着货物爬上爬下,商人们交换着信息商议着价格,**们搔首弄姿,小混混们凭借眼力来判断哪些人是肥羊、哪些人不能招惹。在港口的角落,不知道是谁的尸体躺在排水沟中,全身赤裸,正在被一群老鼠啃食。人们不会在意这些事情,他们认为“如果没人报案的话,那他就不值得被关心。”

    走在这里拥挤的酒馆街上,经常可以看见两三成伍的巡逻卫兵,他们穿着染成亮黄色的皮甲,装备着短棍和小木盾。这些人是溪木镇的巡逻兵,由商人联合会出面组织,用以维护这里的合法商业秩序,他们被这里的居民们称为“黄鼠狼”。假如这里遇到海盗袭击或者强盗出没,则会有另外一批人在金币的驱使下卖命战斗,那就是“雇佣兵”。

    商人们不喜£∏,欢雇佣兵,因为他们总是喜欢趁火打劫、哄抬价格;居民们不喜欢雇佣兵,因为他们总是惹是生非,欺善怕恶;“黄鼠狼”不喜欢雇佣兵,因为他们总是粗俗暴躁,拳脚厉害;甚至酒馆老板也不喜欢雇佣兵,尤其是在他们喝醉打架的时候。估计整个镇子上唯一佣兵们有好感的就是**,但是就连这也因为佣兵们过于健硕的身体而打了折扣。

    除了暴风之夜旅店的炖菜,西格尔对溪木镇也没什么好的观感。每次乘船到达这里的时候,他会跟着老船长来到这家酒馆,吃一大锅这里的炖菜,喝个半醉,然后乖乖回到船上去——这个时候老船长总是会一直陪着他。

    旅店的老板叫做蒂莫西,曾经做过佣兵和海员,后来用挣来的钱到溪木镇开了这家旅店。他和老船长熟识,据说也曾一块出海,不过那肯定是幸运的索斯号之前的事情。

    每天旅店老板都会准备一大锅炖菜,随时为客人们服务。炖菜是用大肉块、肝脏、各种新鲜蔬菜,加上苹果和梨子炖煮出来,都是些海上找不到的东西。这里的床铺柔软舒适,还有几个拥有壁炉的吊床房间。尽管收费贵些,大手大脚的海员们还是很喜欢这里。

    正值上午,店里除了两个喝醉酣睡的酒鬼就只有西格尔一个客人。蒂莫西顶着通红发亮的酒糟鼻子,在胸前油乎乎的围裙上抹抹手,端着一盆新做好的大杂烩炖菜,放到年轻人的面前。

    “黑发小子,怎么没见你那个爵士老爷?你放假啦?”

    “是的,我今天可以休息,比尔爵士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西格尔用汤勺使劲往嘴里塞着,最近操练过多,他总是饿的不轻。

    “慢慢吃,别噎着,又没人和你抢。”老板让跑腿的小孩儿拿来一大罐麦酒,递给西格尔。“在陆地上的生活还适应吗?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一切都好啦,我学了不少本事。”西格尔笑着回答:“我第一次有了分红,整整5枚金币。”

    “你可放好了,别给别人说。我做佣兵的时候就是把钱都藏得好好的,所以才能安全退休,开了这么家旅店。”

    “这旅店是最好的!”

    “你这马屁没人相信”,老板笑着回答。

    醉酒的顾客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被敏锐的老板听到了。他太熟悉这类人了,知道那是他们醒来时需要清空肠胃的声音。老板迈开大步,一手拽着一个顾客的衣领,趁他们呕吐之前将这两个家伙扔在了门外的大路上。

    每天早上运送食材的马车停在店门口,老板又开始和商贩讨价还价。最近一段时间向西的道路不算太平,据说有食人妖出没,袭击了好几拨商队。枢纽堡的奇拉子爵已经派出他的卫队,配合晨曦教会的骑士们,出面剿灭这些怪物。商贩们已经因为此事涨了一月星期的价格,蒂莫西认为这时间已经够长了。

    “谁能想到那些尊贵的骑士们行动力还不如佣兵?”商贩用一贯精明的说辞辩解道,“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花些金币换一帮人送死。”

    “然后商会就能降低蔬菜的价格,展现一副好心肠?”

    “哦,亲爱的蒂莫西老叔,涨上去的价格可以从顾客身上挣回来嘛,你又有什么损失呢?海员们舍得花钱,而且他们算术不好,记忆也不咋地,不会在意你是收了几枚铜板或是两枚银币。”商贩搓搓手,从车筐里拿出卷心菜:“你瞧,虽然价格涨了,但是还是一贯的新鲜。”

    西格尔很快吃完一大盆炖菜,感觉自己舒服多了。在外面风餐露宿的日子可不好过,但为了挣钱也没什么怨言。这次他跟着比尔爵士剿灭狗头人强盗算是小挣了一笔,加上卖掉了那根顶着光球的长杖,西格尔一共分到了6枚金币。爵士告诉他,其中一枚是用来吃喝的,另外5枚分红让他随意买一些合适的装备。西格尔觉得自己挺有钱的,于是他在盆子下面放上一枚银币作为炖菜的费用。

    “轻弩和武器我会为你操心,你去买些别的。”比尔爵士分手前告诫他:“小崽子,想想你学过的东西,哪些是你能负担得起的,哪些又是必须要准备的?咱们三天后在风暴之夜旅店汇合。”

    西格尔摸摸背包,里面有足够的空间来盛放东西,毕竟现在只塞着几本书。这些书都是战利品,来自那个施法者的背包。这些东西卖不了什么钱,毕竟武器店老板对于书籍毫无兴趣,所以都留给了西格尔。利用从英俊秃头靴子里发现的钥匙,他打开了唯一一本上锁的书。那是一本法术书,写满了难懂的符号和怪异的词句。

    老船长曾经告诉过他,海盗间会用密语传递消息,例如哪些货船值得下手,它们的航向又是哪里。西格尔估计这本书也是用密语写成的。他空暇的时间就会读一读这些书,然后尝试解开密语,当做好玩儿的游戏。

    老船长告诉过他许多事情,“西方的宝藏、世界的秘密”之类。但还是有太多的未知隐藏围绕在西格尔身边,其中就包括他的身世。每次在水盆或者铜镜中看到自己的面容,天生的黑色的头发和瞳孔,到底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生出这种相貌的孩子?西格尔从未见过,甚至从未听说过类似的面容特征。老船长把一切都推给了神,这的确能解释很多事情,但是神却从来没有给西格尔解过疑惑。只有那个二十面骰子不断提醒西格尔这个问题。来到溪木镇之后,他发现了骰子的变化,数字一的颜色发生了变化。当西格尔用手指抚摸的时候,他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悟了自己身体的变化——法术抵抗力。

    正是这种能力让他没有倒在偷马贼的法术之下,还能迅速回复战斗的能力。不过西格尔也明白,这样的抵抗力并不是万能的,恢复需要痛苦的过程以及消耗极大的体力——仍然只有继续提升身体的素质才能更好的存活下来。老船长曾讲过,很多种族天生就具有法术抗力,比如矮人,精灵(老船长记错了,精灵是法术亲和力),他也说所有的神明都不怕法术。

    西格尔很高兴自己能拥有这种抵抗力,总算是多一种能力护身,没什么不好。他也在想骰子有这么多面,自己是不是还能获得什么神奇的力量?唯一可惜的就是他不知道这种力量是怎样激发的,只能猜测生死攸关的情景或许是触发条件之一。

    西格尔喜欢冒险的生活,不代表他喜欢送死。所以每次行动之前还是要准备各种物品。他可不敢像故事里面的主角那样,毫无准备就敢跳下悬崖或者去巨龙的巢穴——他还想活生生的,暂不想变成游吟诗人口中的诗歌。

    距离风暴之夜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杂货店,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东西。在他还是海员时候的事情,西格尔经常光顾这里,买过绳索、鱼竿和吊床之类的东西。现在他成为骑士扈从之后,还是第一次进来。

    推开木栅栏门,触动了清脆的铃声。杂货店了堆满了东西,从地板一直摞到屋顶,盔甲、武器、各种容器、工具和酒瓶子混杂在一起,有的上面落满了灰尘。

    一名侏儒听到门铃声,从杂货堆上跳下,张开双臂跑了过来。他身高只有西格尔的一半,却有他的四倍年龄——尽管如此他在侏儒中也不过是刚成年不久。为了显得更加成熟和不好欺负,侏儒嘴巴上沾了浓密的假胡子,腰上也似摸似样的插着几根短铁棍。

    “哦,欢迎你,乌贼的孩子!”侏儒大力拥抱了西格尔,说道:“你又长高了,变得更强壮了。我真羡慕你的黑头发,要是我也有就好了。”

    “好了好了,丁宝-图然,我这里有些东西你看一下,顺便买些杂物。”

    “哦……哦!我太伤心了!”侏儒张大嘴巴,一副受到侮辱的样子:“咱们两个这么熟,你居然还叫我全名!哦……太有距离感了,太陌生了!我的胸口好痛!”

    “你以为你那个叫做陂鸭的绰号有什么好叫的吗?!”

    “我爱听,而且会为此给你打折。”侏儒扭扭腰,打了个响指。

    “好吧,陂鸭,给我看看这块宝石。”西格尔有气无力的说道。

    宝石最后被估价为20金币,这是团队共同的战利品,需要等到爵士回来才能分配。另一颗宝石在爵士那里,西格尔认为爵士会找另外的途径出手。

    “我需要带抓钩的绳索,新的打火石、火把和一张帆布。如果你这里有渔网的话给我个结实的,可以网金枪鱼那种。”

    “怎么,你又要出海?我听说你已经上陆地生活了,索斯号不是早就开走了吗?”

    “这次是用来网人,不是抓鱼。”西格尔回答道:“我碰上了敌人,但是我的武技还只是一般,只能想些其他办法。这几天我就琢磨,如果有个结实的渔网,我就把敌人往里面一罩,轻松获胜!”

    “好想法,我祝你成功。”侏儒拍拍手,放下了手边的渔网,转身朝屋子深处走去。西格尔要的东西实际上是捕网,一种角斗士和野蛮人喜欢使用的东西。普通的渔网可禁不住剧烈的撕扯,而且很难控制住敌人。捕网则是专门为抓捕奴隶或者捕猎大型四足生物准备的,价格比渔网贵好多——不过陂鸭才不会说咧。

    “乌贼的孩子,你还需要些什么?”

    “我没什么想法了。”西格尔拍拍手,他已经整理了半包东西,总要为自己的负重考虑。“你有什么介绍吗?”他问道。

    “为什么不给自己配一身盔甲?”侏儒说,“总是多一层保护的啊。”

    “可是最简单的厚布甲也需要8枚金币,我可配不起。”西格尔回答道:“比尔爵士很照顾我,暂时还不会让我上战场。所以我只要机灵些,别引起敌人的注意,还算安全啦。再说,我也从没见过溪木镇其他骑士扈从能穿得起盔甲。”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叫做陂鸭的侏儒朋友。记住,不要告诉别人。”

    说完之后,杂货店主拽着黑发年轻人,把他带到商店后面的仓库,这里东西堆积如山,另有几个侏儒正在分类收拾这些东西,登记造册。这些人看到西格尔进来,抬起头挥手给他打招呼:“你一定是那个乌贼的孩子,果然长得怪异有趣,欢迎欢迎!”

    陂鸭指着一堆破旧的盔甲,里面有皮甲、革甲、链甲还有鳞甲,全都是从战场上捡回来的,破损严重,大小和式样也五花八门。侏儒解释道,冒险者们带回来的战利品中,有很多这样的破损盔甲,但是他们卖不出几个钱。如果单纯把这些东西当做废铁给铁匠铺,售价非常低,还不够运回来的成本。杂货铺加价回收这些东西,将有用的零件和可拆卸的部分挑出来,仅剩下那些纯粹的金属边角料才扔给铁匠铺,可以最大化价值。

    “回收是门大学问。”侏儒骄傲的摇摇手指,“我可就靠这个秘密挣钱呢!”

    “所以你要给我打折吗?”

    “不,我只是给你一个机会,看看你的运气。”陂鸭得意地笑着:“你给我两枚金币,我让你在这里呆一个白天,你自己从这堆东西中找零件。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你最多可以拿一套盔甲离开。如果你装不起盔甲来,那可别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