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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人生浮华若梦

作者:轩少爷的娘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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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一世,浮华若梦,芸芸众生皆苦。

    年少轻狂的岁月,只因初见那一刹那的强烈悸动和懵懵懂懂的爱慕,少不更事的少男少女,用最动人的青春演绎了最真实的情感!

    付出了最纯净而最火热的心、最真的爱、最纯的情!

    憧憬过最美好的未来!

    虽然结局不尽人意,异常的凄惨、沉痛,悲壮,当初那被迫分离的剜心场面,至今想起,仍然忍不住怆然泪下,泪满衣襟。多少次梦中醒来,满枕泪。

    最美好的开始,不一定有最美好的结局,就是他们俩人最真实的写照,棒打鸳鸯的,不是父母,不是别人,是命运。

    但是,人生处处有意外,也处处有惊喜。

    在你受尽煎熬,已经彻底绝望的时候,老天终究还是开了眼,给了你一条生路,让你觉得,你的等待和付出是值得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多年未见,两人并没有变的生疏,只有更想念对方,哪怕见到对方,都觉恍若隔世,苍天有眼!

    曾经的分离也不觉得是痛苦,统统变成美好的回忆了。想起那些山盟海誓,痴心相对,许多的事都不必计较,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都活着,没有你先我而去,我先你而去的悲剧,就是欣喜,就是快乐!

    再见柳生,卫弄玉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这时候让她死,也值!

    久别的恋人重逢,唯有身体的交流最为真实,仿佛这样才能证明对方是最真实的存在,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存在,而不是活在虚妄的梦里,醒来后空对一室凄凉与满枕的眼泪。

    这个时候,他们忘了分离的痛苦,忘了相思噬骨的苦楚,忘了尘世间一切的烦忧。

    疯狂的拥抱,用尽全身的力气仿佛都不够,如野兽般,都想拼命将对方融入自己的骨血里,乃至灵魂!

    因为只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世间就没有什么力量能将他们分开了。

    周围的空气灸热的仿佛要燃烧起来,池水的温度都要沸腾了。

    “弄玉。”柳生沉溺其中,迫切而饥渴的浓烈情感,让他恨不得一口吞了这个女人。

    那种刻不容缓,迫在眉睫的心情,宛若沙漠中的旅人,经过长途跋涉走出了苦海,见到一块蜜瓜田。

    倘若当初的他没有那么年少气盛,没有那么傲气,也许就没有这些年的磋跎和磨难了,而这个美到惊心动魄的女人了也早就是他的了,岂会容他人染指!岂容光阴虚度!

    绵绵不绝的腻人情话,就连心酸的眼泪都化成了甜蜜的琼浆玉液,一一被对方吻的干干净净。

    卫弄玉如水的眸子波光潋滟,望之令人**,朱唇微启:“君翔,柳生?”

    “弄玉,我在。”

    是的,吾爱,我在!我在也不会走了,再也不会离开你了!如果要死;如果要沉沦苦海;如果要堕入无边的阿鼻地狱;如果要灰飞烟灭,形神俱灭,那也让我陪着你一起吧!

    我们不要再分开,我会竭尽所能给你最好的一切,弥补你这些年为我流下的眼泪——吾爱,请原谅我年轻时的不知珍惜。

    拼尽一生休,尽君一日欢!

    情到深处无怨尤。

    啼粉涴罗衣,玉炉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敛眉含笑,低鬓蝉钗落。

    几经缱绻悱恻,卫弄玉精疲力尽,美丽的眼角流下了晶莹的泪珠,脸上却洋溢着炫目动人的笑容,那是幸福的眼泪与最真实的笑容,发自肺腑,来自内心。

    ※※※※※※

    皇宫这边的偷欢如火如荼,某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大灰狼却静静垂眸,认真思考人生大事。

    早知道因为一句“生米煮成熟饭”而惹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卫离恐怕打死也不会说这句话。

    有钱难买早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即使你想亡羊补牢,也还要看人家要不要。偏生若雪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不理他。

    卫离颇有些一筹莫展,这次的事件不同于以前,若雪软硬不吃,他往常的那一套丁点都不管用了,不由感慨:养孩子真难!孩子越大越不好哄了,幸好他只是养媳妇儿,不是真的养女儿。

    而卫离所不知道的是,若雪却是存心要给他一个教训。

    因为她突然想起现代的一句话,男人是惯不得的,一惯就出毛病,越惯他越混蛋,越惯越麻烦,因为男人都会自以为是,你越对他好,他越不知足,反而更变本加厉。

    尽管前世没有男朋友,但听过看过这方面的事儿可是不少,若雪觉得要引以为鉴,而且卫离这次骗她,可不就是因为她惯着他吗。

    他仗着她心疼他,伤好了都不告诉她,面不改色的骗了她这么久,如果给他几句好话就哄得原谅了他,那他根本就不会拿这当回事,以后肯定习惯性的明知故犯,左右不过是几句甜言蜜语的事。

    一想到当他佯装伤口疼,自己却真情流露,围着他心疼的恨不得以身代之的场景,若雪就想咬死他,说不定当时他还暗笑自己好骗,心里不知得意成什么样儿了。

    “若雪,是让店小二将饭菜送来房间,还是去客栈的大堂吃?”忽然,门外传来卫离温柔若水的声音,打断了若雪的思绪。

    此时若雪和卫离已不在卫家庄了。

    年过完后,风三娘命人送来急函,事情果然如他们所料,风老夫人病危,眼瞅着不行了,风三娘的意思,如果卫离的身体允许的话,就让他们尽快上京,看能不能见外祖母最后一面。

    于是,卫离和若雪便将庄内的一应事宜安排妥当,与众亲友告了别,命人收拾了行李,带好土仪,就打算往京城出发了。

    古时候出个门超级麻烦,交通不便就不说了,带得东西还超级多。尤其像若雪这样的大家小姐,丫鬟婆子不说带多的,俞妈妈和紫露那是必备的,还有平常吃的穿的,卧的用的,就连痰盂都要带上。

    一番捯饬下来,加上土仪一类礼品的,要装好几马车。

    如果坐马车,到京城最快也要个十日左右,但如果骑马,快马加鞭的话,四五日就到了,想到卫离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若雪当然情愿骑马。

    原本以为卫离不会同意她骑马,而且她现在都不和他说话,有必要或者非说不可的话,她一般是通过下人的口传达给他,所以她也没有抱多大的指望,都打算去坐马车了。

    没想到卫离却主动告诉她,他们两人骑马先行,让卫风等人护送着丫鬟婆子和马车随后赶到。

    他的话正中若雪下怀,若雪虽然不想搭理他,但她实在不想坐十来天的马车,因此就点头应允了。她是没有看到,当她答应后,卫离背转身离开之际,漂亮的唇边就勾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

    骑马也有缺点,不如在马车里暖和,所幸这已是正月底了,天气日渐暖和,纵马一番迎风奔驰,倒也是一种精神享受。不过卫离担心她累着冻着,不但路上都要歇息好几次,且天色一晚就投客栈。

    今晚,他们在焦翁镇落脚,住在镇上最大的客栈里。

    这会儿若雪刚用热水做了个简单的梳洗,正拿梳篦将秀发通透,听到卫离的声音,她抿了抿红唇,垂下眼帘,却不回答。

    说是两个人上路,但卫一和卫云他们却是跟着他俩的,明知道她不理他,他还不死心的找她说话,吃饭这点小事,让卫云和卫一来说不行吗,非要劳他老人家的大驾?

    若雪不住的腹诽,觉得他的脸皮一如既往的厚如城墙。

    “若雪,是不是太累了,所以你睡着了?”卫离却不是那么好打发的,固执的站在门外不走,用他那优雅又性感的声音催魂:“若雪……”

    若雪用手拢着宛若一匹黑缎似的及腰长发,木着脸打开门,用力瞪着他,却依旧不说话。

    卫离见她看门,深遂魅惑的桃花眼儿立即一亮,漂亮的唇边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说:“原来你在梳头呀,需要帮忙吗?我梳头的手艺可是连俞妈妈都夸奖过的。”

    听到他卖弄手艺,若雪顿时黑了脸,真正是百密难免有一疏啊,骑马固然愉快,可她忘了一件事——这几年一直养尊处忧,每日丫鬟们围着转,她除了会自己穿衣吃饭,许多事竟然都忘记学了……

    比如梳头,当然,现代的马尾啊,麻花辫一类的难不到她,随手一绑就成。可问题是,古代女子的发式不但花样繁多,且非常复杂。

    以前都是俞妈妈,紫露还有红玉等人侍候她梳头,她素来力求发型精简,除了参加宴会一类的正规场合,一般都是古今结合,怎么简单怎么来。

    但即便这样,她因为有人帮着梳头就习以为常了,搞到现在,连最简单的发式也梳不好,大致是知道怎么弄,可光清楚流程不管用,自己技术不过关照样失败。

    昨天头一次投宿,她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但当时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不?随手用一根缎带扎了一部分头发在头顶,其余的全披在背后,就这样出门了。

    其间,卫离几次自告奋勇的要帮她梳头,她全部置之不理,听若未闻。

    结果一出门,所有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不分男女老少,人人都当她是异类和怪物……

    那情景,让她想到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面的女主,往往散着一头靓丽的黑发就出门了,随心率性的很,还不是没人说三道四。

    怪之怪她穿来的地方不同。

    祈国的女子除相貌外,很重视头发的修饰,精美靓丽的发式及头饰,散发着独特的魅力,让她们更容光焕发,也会带给美丽优雅女子无尽的机遇,使得她们更得男子赏识,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如果她衣衫褴褛,或是穿着普通,人们也许不会那么在意她的发式,因为好马配好鞍,就像现代,若你开奔驰驾宝马,身着乞丐装,怎么看都像是个偷车的。

    但若与之相反,你一身美衣华服,金光闪闪,像个移动宝库,横看竖看是个豪门大小姐的派头,却骑个破破烂烂的三轮车收破烂……

    那你能怪别人对你行注目礼么?这么强烈的违和感,只要是个活人都会瞄你几眼啊!

    她现在就是这种情况,穿着价值不菲的锦衣,戴着奢侈的要死的珠宝饰品,没有成群的丫鬟婆子跟随也就罢了,还不注意自己的仪容,随意弄了个发式愚弄大众。

    于是,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觉得她不可原谅,势必要议论一番。

    她倒是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神情悠闲地享受万众瞩目的荣耀感,但卫一和卫云在乎,这俩货不停的嘀咕,说堂堂卫家小姐怎么能这样见人,成何体统?小姐不要脸,他们还要脸之类的云云……快把她的耳朵唠叨出茧子了。

    所幸卫离反应及时,用一顶帷帽将她罩起来了,这才阻止了那俩人的絮叨和他人谴责的目光。

    这会子听到卫离又恬不知耻的来表示要帮忙梳头,她若是再不明白,那真是白认识他一场了——说什么骑马先行,敢情这厮在这里打着埋伏呢,难怪那么好说话。

    买卖自由,她一言不发的正要关上门,表示不买他的艺,不料卫离却道:“我知道你不想理我,但不管怎么样,咱们还是兄妹吧?”

    若雪关门的动作一顿,倒不是被他的话语感动了,而是想看他又搞什么阴谋诡计。

    但卫离这个人,是那种给根扛杆,就可以撬动地球的非人类,只要有一丁点的机会,他就可以成功翻盘。

    “只要你一日还认我这个大哥,我就有关心你的权力吧?除非你狠心和我,还有娘,以及卫焰断绝关系。”卫离一边说,一边不着痕迹地将右脚挪进门边。

    若雪面无表情的睨着他,这不是废话么?

    “说起来,要怪我事先考虑不周。”卫离的语气充满歉意和愧疚,俊美温润的脸上一片诚挚。

    最近他经常在怪罪他自个,对于他的道歉,若雪已屡见不鲜了,耳中听到他接着道:“我明知道你不会梳头啊,却粗心大意的没有为你带一个丫鬟上路,是我的错,为了弥补我所犯的错误,这一路上,我给你当丫鬟吧?”

    你一个男的能当丫鬟吗?充其量也只能是个小厮吧!若雪无语极了,睇着他的眼神已变成利箭,嗖嗖嗖的往他身上招呼过去。

    正要关上门将他拒之门外,一道娇滴滴的声音忽然从左方传了过来:“哟,这不是卫少庄主吗?你这是在干嘛呀?”

    几乎是一瞬间,卫离收敛了脸上的神情,取而代之的是从容与淡然,还有一份难以掩饰的矜贵与疏离,朝着来人礼貌的颌了颌首:“金小姐。”

    金小姐很快到了若雪的门前,她是一位约摸十六左右的少女,杏眼桃腮,琼鼻樱口,身材丰满又不失窈窕,穿着桃红衫裙,外罩绯色花鸟绸缎披风,头上发髻轻挽,插着琉璃蝴蝶珠钗,容色照人,妩媚多姿。

    见到若雪,金小姐提着精美的绣帕掩唇娇笑,口气恁是熟稔:“我说是谁呢,原来是若雪啊。”

    金小姐芳名金彩霞,是广陵金总兵庶出的女儿,也是金总兵唯一的女儿,因为金夫人生的都是小子,没有女儿,再加上金彩霞的姨娘前些年去世了,金夫人索性就将金彩霞带在身边教养。

    也正因为如此,金彩霞虽说是庶女,吃穿用度上倒与嫡女无异,平常金夫人也经常将她带在身边出席一些宴会,所以与卫离和若雪不算陌生。

    不待若雪回答,金小姐柔媚的杏眼滴溜溜地一转,眼神顿时显得格外的娇媚动人,风情万种地斜眼瞧着卫离,娇声问道:“我说卫少庄主,你们兄妹俩一个屋里,一个屋外,都跟斗鸡眼似的,这是唱的哪出啊?”

    这次说来也是凑巧,若雪和卫离抵达焦翁镇时,正好碰到了带着子女去往京城的金夫人。

    同样是去京城,但金夫人要比若雪和卫离早出发几日,只是他们一行人因为坐着马车,反被被骑马的若雪和卫离后来居上了。

    金夫人是去京城看望她的义父义母,还有姐姐端王妃的,途中碰到若雪和卫离,显得很高兴,她也不爱住驿站,就和若雪等人一起投客栈了。

    众所周知,端王妃是旭国人,做为她妹妹的金夫人同样也是旭国人,只是她们姐妹同父不同母。在她们的父皇没有倒台前,端王妃还是一位公主,尽管不怎么受宠,但她的境遇要比金夫人好的多。

    金夫人的生母只是旭国皇宫里一位扫地的宫婢,名不见经传,偶被帝王宠幸,生下了金夫人,这位宫婢的身份并没有因为皇女有所改变,母女俩都不被旭国皇室的人待见。

    像端王妃,好歹捞到了公主的名号,虽然没有显示尊贵身份的封号,而金夫人因为生母身份卑微,不但什么也没有捞到,反而受到了不少欺凌。

    后来端王妃被派来祈国和亲,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比较倒霉,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她也因此逃过一劫——在端王妃和亲不久后,她的父皇驾崩,接着旭国皇室大乱,发生了异常惨烈的夺位之战,整个皇宫死伤无数,血流成河,可谓哀鸿遍野。

    旭国的帝王宝座被争来抢去,直到近几年才稳固下来。在旧皇室成员几乎被屠戮殆尽的情况下,金夫人却因身份卑微的母亲得以保下性命,并逃到祈国来找到端王妃。

    原本这对姐妹并不如何亲近,但在发生这么多不幸的事情后,对方已是自己幸存不多的亲人之一了,故而这对同病相怜的姐妹,倒显得比亲姐妹还亲。

    彼时,端王妃和端王爷感情甚笃,夫妻恩爱两不疑,同时,端王妃也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祈国站稳的脚跟。

    见到金夫人来投靠自己,她一边做主为金夫人定下亲事,将她许配给端王爷手下的得力爱将金宇祥,一边又为金夫人在京城里认下了义父母。如此一来,金夫人不但有了娘家,还在祈国扎了根。

    再说若雪见到金小姐来了,有了外人在场,她自然不会将内部矛盾暴露出来,当下就将冷面孔收起来,换上笑模样:“金小姐,我和大哥玩瞪眼的游戏,你一来,大哥便输了。”

    “咯咯咯!”

    尽管不是卫离在回答,但金彩霞依然发出了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一脸戏谑地盯着卫离:“原来卫少庄主也有这么孩子气的时候啊,以前彩霞倒不知道。”

    若是平时,卫离肯定不喜欢金彩霞这个大灯泡,但非常时期,金彩霞的出现反而替他解了围,他顺着杆子就往上爬:“若雪,我输了,情愿认罚。”说着,优雅地微微一笑,泰然自若的往屋子里走。

    尽管在心里将他鄙视了个半死,但有金彩霞在,若雪当然不会阻止他。眼睁睁地看着他堂而皇之的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还气定神闲的拖过桌子上的茶壶为自己斟了一杯茶。

    那眉梢眼角皆染笑的模样,说不出的风流宛然,道不尽的洒脱潇洒,更显得他容色如玉,眉目若画,宛若谪仙临世,美的人神共愤。

    金彩霞也是个自来熟,见卫离进了屋,绣帕惬意的左右轻甩,跟着就要进屋,就在这时,她的丫鬟却匆匆小跑过来:“小姐,夫人有事找你。”

    金彩霞娇美的脸上尽是懊恼之色,贝齿咬着红唇,似有不甘,奈何她的丫鬟却催的急:“小姐……”

    金彩霞权衡再三,终是悻悻离去。

    待金彩霞一走,卫离立刻表态:“我只帮你梳头,梳完了我们去大堂吃饭,老在屋子里也怪闷的,大堂热闹一些。”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他既然登堂入室了,再将他请出去就忒费劲了,而且若雪也饿了,有人上赶着当丫鬟,她当然不会拒绝,只是表面上还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不拒绝就是好现像,卫离可是相当的会察言观色,马上过来卖艺。

    他拿着檀木雕花梳篦的动作十分娴熟,如行云流水般梳理着她瀑布般的柔顺长发,力道控制的刚刚好,不会弄疼她,修长如玉的手指不时在她的黑发中穿梭,犹如穿花扑蝶一般,有种惑人的灵动美感。

    有人说,认真做事的男人是最帅的,女人是最美的,这话一点都不假,微微垂眸的卫离,无可挑剔的侧脸完美的一塌糊涂,目光专注又温柔,一丝不苟地对待着手中的青丝,那全神贯注的模样,仿若世上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了。

    不用多大功夫,他就为若雪梳好了少女们常梳的拂云鬓,又为她插上一枚别致的发簪,还有金累丝点翠嵌宝石如意簪。

    一编香丝云撒地,玉钗落处无声腻。

    纡手却盘老鸦色,翠滑宝钗簪不得。

    春风烂漫恼娇慵,十八鬟多无气力。

    妆成婑鬌欹不斜,云裾数步踏雁沙

    看着镜子里的有些模糊的自己,若雪顺了顺披在背后的青丝,在心底对他点了一声赞,这家伙真的是干什么像什么,梳出来的发式足以媲美俞妈妈梳的了,不像有些人,穿起龙袍都不像太子。

    卫离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嘴角溢出温柔的弧度,云淡风轻地道:“我以后还可以梳的更好。”

    得,这目标还真伟大!

    若雪咬了咬唇,忍住笑意,在心里低啐一句:越变越有出息了,真有当丫鬟的潜质。

    等他们出来的时候,守在不远处的卫一和卫云利眼如刀,一眼就看到若雪头上梳的漂漂亮亮的发髻,两个人顿时头皮发麻发痛,恨不得捂着脑袋逃之夭夭——这段日子,最遭罪的就是他们俩了,也不知少庄主怎么想出这么个馊主意,非要学着梳一个女子的发式,向俞妈妈拜了师,便开始拿他们当试验品了。

    每天都命他们用猪苓将头发洗的香喷喷的(这时候洗头发的有皂角或者猪苓,猪苓是富裕的人才用的,猪苓里加了些香料,用后会有比较浓郁的香气),然后拿把梳子就对着他们的脑袋梳开了……不,是刨开了。

    尽管少庄主是个难得的天才,可他不是梳头的天才,开始的时候,几乎没把他俩的头皮刨下来了,让他们一度怀疑少庄主手中拿的不是梳子,而是犁田农具上的犁剑,就等着犁得他们脑袋开花开瓢。

    后来,在他们被犁去了半条命之后,少庄主的手艺才渐入佳境,梳的像模像样起来。

    “你们两个怎么了?”见卫一和卫云兀自盯着自己的头发,伸手捂着自己的头皮,一副眼泪汪汪的可怜样,若雪忍不住关心一下:“是头上受伤了吗?怎么都捂着脑袋?”

    “……”卫一和卫云满脸悲愤,有苦说不出。

    卫离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淡淡地道:“都下去吃饭。”

    两人顿时抱头鼠窜,不敢再做怪了。

    就在这时,金夫人扶着丫鬟的手,蹬蹬蹬地踏着木质楼梯就上二楼来了,本来她走的很急,气喘吁吁的样子,抬眼看到他们后,便缓了缓步子,笑道:“卫离,若雪,你们这是去哪?”

    她的身后,跟着一个长相花俏,风流俊气的年轻男子,穿着一身银红的华丽锦袍,佩着香囊玉佩,手中还把玩着一块玉佩,眉眼漂亮中带着邪气,显得有几分玩世不恭。见到若雪和卫离,他精锐灼人的目光在两人身上一扫,然后眯起狭长的眸子,上上下下打量起若雪来,神情微有些异样。

    卫离万分不喜他盯着若雪的目光,步子微微一动,颀长挺拔的身姿便将若雪遮的严严实实,清冷的目光瞥了那男子一眼,蕴含逼人的凌厉和杀气,对着金夫人道:“金夫人似乎有贵客到?”

    金夫人的眼神飞快地闪了闪,娇好的面容略有些不自然,翘着兰花指掠了掠鬓边的乌丝,期期艾艾的模样:“……是啊,贵客。”

    “怎么了,都不走停在这里干什么?”忽然,一道清若冷泉,极有质感的声音响起。随着这道声音,一个身形高大,着一袭如暗夜般纯黑华袍的男子,负着双手缓缓上了二楼。

    这是一个极具存在感的男子,他的出现,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先不说他的容貌如何,美丑与否,只他那如雪般白的长发,宛如散发着银光的丝绸披散了一肩,就非常的打眼。

    人们不禁发出疑问:他这样年轻,为何是一头白发?然后就是他那双冷峻而又犀利的黑眸,由于黑眼珠偏多,显得特别的深遂迷人,令人一见就忘不了。

    黑衣白发的男子,黑与白的强烈对比,但是,你也只能从他脸上看到这么多,因为他戴着半张银色的面具,面具从眼睛以下,完美的嵌在他的脸上,令他显得神秘莫测,不可捉摸。

    ------题外话------

    各位朋友们,六一儿童节快乐,天天快乐,永远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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