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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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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从三岔路口到白月亮城的三十五英里山路,因为属于官道,而修建得足以容纳最国王的宽敞的马车驶过,现在路面堆满积雪,车队也轻松行进着。

    北风七镇处于南方一望无际的翡翠大平原与无尽雪原交界的地带,丘陵连绵起伏,而险峻陡峭的小山头也很多。

    一些山头上,就聚集着以流浪兽人、地精、狗头人为主力的山贼。

    甚至有一些邪神的虔诚信徒,一些黑骑士,也在其中。

    但通常来说,这些杂牌混种贼兵的首领,是一个食人魔家庭或者一群亲戚。而在南方,通常是巨魔家庭取代食人魔。

    无职业的食人魔,挑战等级是3级,需要4名配合默契的3级战士方能顺利杀死1只,而有职业的,还需要加上它们的职业。

    虽然基本上没有骑士阶以上的普通食人魔,可有3级野蛮人职业的食人魔是常见的——它们的战力,已经介于5级骑士与6级骑士之间了!

    附近几十个小山头,就有这样的山贼。

    因此,商队才需要雇佣卫兵,因此,善良诸神才发布剿灭山贼的任务,也因此,邪恶诸神有着虔诚的信徒——所以,山贼这些黑暗职业者,已经成了星灵行星大陆的黑暗需要,而不是简单的毒瘤。

    一队山贼,在听到有十辆豪华的马车被瞭望手看到,而且好像卫兵仅仅是两个成年男子后,他们的首领乐得咧开大嘴,豪迈地一拍大腿,说:“这尼玛就是肥羊啊!”

    于是,他点齐人马,一共134只能拿武器的地精,18头青面獠牙的流浪兽人,4个流浪的人类武士,还有他自己一家4头食人魔。

    拿着一根钉满钉子的狼牙棒,这首领乐呵乐呵地带着他的部队下山了。

    而且大摇大摆,没有一丝打伏击的念头。

    他已经是4级的野蛮人,力量高达26点,体质也有18点,生命值达到80点——当然,这些数据太准确他不可能知道,但他从平常的体验中可以知道,他与他的妻子都有显著的差距,更别说手下的杂鱼了。——对付地精,他一个能打50只!

    于是,他充满喜悦,就跟农夫带着镰刀走向丰收的麦田一样充满喜悦。

    于是,温特一家,和加登骑士就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歪歪倒倒列着队伍的山贼们。

    “呔,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不给买路财,管杀不管埋!”

    这头食人魔是一头智力达到人类最低水准的食人魔,平常,他自豪他的聪明,也学了一些听来的骑士小说中的诗句,对于山贼世界的诗句,他更是每句必读,读到来自邪神教会印刷的山贼战胜善良骑士的小说,他更会击节叫好。

    听山贼首领这么卖弄,温特:……,老子我才智力28点,你都智力达到能流利背诗的8点了,你要造反啊?

    山贼的出现,让加登有些愤怒。

    他之所以不带卫兵就单身护送这些孩子上学,原因很简单,这肯定不是彩虹镇第一次这么干。就是最近的这十五年,其他两位骑士,已经护送过4次孩子上学了,除了第一次带了一个中队,第二次就带了一个小队,第三次仅带了5名士兵,这一次,加登自忖,有5个与没有,也没有什么区别啊,于是,就带着马夫,送孩子上学来了。

    可现在,这是打脸啊。

    加登驱动马匹,手一按,就象大雁落地一样轻盈与矫健地飞落地面。

    这个亮相让山贼的首领本能地感觉有些不妙了。

    能平着从马匹上跳过十几尺,这跳跃能力起码也得十几级!

    这不是说,这肯定是一名骑士吗?

    真让人头痛啊。

    食人魔拍了拍脑袋,他算下来,才等于7级骑士,不管了,我们人多!

    一声招呼“兄弟们,一起上呀!”他挥舞着大狼牙棒就冲过来了。

    这头食人魔高十尺,也即3.3米,他手里的狼牙棒能小得了吗?

    看见一根圆木,上面布满二十公分的铁钉,就这么呼啸着冲自己的脑袋过来,加登也知道,要是被轮中一下,就算有斗气护体,那肯定也好受不到哪儿去。

    于是,加登一个跨步,身体就跟被某根无形的绳子牵动一样,绕着食人魔盘旋了一下,他手一扬,剑,就以毒蛇噬人地迅捷,冲着食人魔头领的颈部咬了过去。

    食人魔肯定是不能完全避开这一剑的,但他颈部与水牛的脑袋差不多粗,外面的肌肉层,起码有两寸厚,而且,食人魔的颈部长有骨刺。

    肌肉比最硬的金刚木也差不了多少,而骨刺更是比普通的熟铁还硬。

    加登的剑挑在食人魔的颈部,仅仅挑起一块指头大的硬皮就被弹开。

    从这一剑,巴克就摇了摇头,很显然,加登骑士,正属于他不屑于进阶的均衡骑士。

    骑士分类太多了。

    按属性分,有力骑士,敏骑士,血骑士,均衡骑士。

    按斗气的属性分,有风骑士,火骑士,水骑士,土骑士。

    按性格分,有牺牲骑士,有勇敢骑士,有守护骑士……,种类数百种,就是最狂热的骑士控,也未必说得出全部种类。

    均衡骑士每4级的加点,均衡分配,对付杂兵,可能威力不减,可一旦面对强敌,根本无法和力骑士相比。

    而力骑士,是所有骑士中杀伤力最强的,也是冒的风险最大的,毕竟,你越牛叉,你的敌人越想围殴你,越有人对你放冷箭。

    而均衡骑士,即不需要象血骑士一样,保护队伍的施法者,也无须象敏骑士那样,风餐露宿走在队伍最前面去当探子,跟不需要象力骑士那样,减负队伍的主要输入和冲锋队,因此,保命的机率也最大,但同时,也是没有底气走上巅峰的骑士的平庸选择。

    要是加登,他根本不可能做出绕着食人魔盘旋的动作,他只需要迎着食人魔,挥动双手巨剑,刚正面!

    谁力量大,谁就胜,谁就活,谁力气小,谁就败,谁就死。

    就这么干脆利落!

    而敏骑士,有“双巧手”和“双武器攻击”,起码多一倍的攻击次数,此时已经在食人魔身上挑了2,3刀了!

    哪象你,软绵绵的象个娘们儿。

    巴克心中念头一转而过。

    食人魔也感觉到疼痛,嚎叫一声:“兄弟们一起上啊,都傻站着干什么?”

    它的妻子可能智力比他还略微高一点,在冲上来的时候,猛地发现对方那个中年人,剑上发出了骑士浓烈的红色斗气,就停住了脚步,反而退了下去,就在那儿虚张声势。

    巴克从母食人魔硕大的胸部果实看出这是头母的,只要是母的,他都没兴趣刚正面,就用斗气把母食人魔吓退就完了。

    食人魔的叫喊,让他的手下都明白,老大可能打不赢对方。

    于是,刚才还狂呼怒吼着的山贼们,纷纷降低了音量,开始琢磨怎么溜才方便,以什么借口溜才自然了。

    至于有心思帮忙的,看见母食人魔人家当妻子的都不帮忙,用得着去献身么。又不是有美女护士的义务献血。

    母食人魔倒没想到这个,他只想到了,如果他动手,敌人的强者就动手了,自己不动,敌人不动,那自己当然不能动。

    食人魔的孩子,倒扯开嗓子大呼小叫,可一个敢帮忙的都没有,它们可没有它们老爹那么坚硬的皮肤和骨刺,上去估计眨眼间就被削掉脑袋了。

    食人魔是邪恶生物,邪恶生物的人生理念自然与善良生物截然不同,牺牲自己,成全他人,在它们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类似的词汇。

    这不怪它们,没办法,没学过啊。

    于是,食人魔头顶在交锋几次后,被削飞几块肉后,也感觉有些疼痛难耐了,他挥舞大棒,狂叫道:“傻鸟们,怎么不上,我们人多这么多!”

    听见它这么歇斯底里的叫喊,在场的异类山贼,纷纷退了一步,仅有4个人类还上前一步,但在一看别的怪物都这么畏惧,也纷纷退了两步,尼玛老子才是智慧生物,大陆的主宰人类啊,老子都不怎么怕死,你们这么怕,配称怪物吗?

    食人魔首领更急了,口中呸的一口硕大的唾沫就冲着加登飞过来,加登吓了一跳,要是被这恶臭的唾沫喷中,估计得用掉3块2金德勒的香皂才洗的掉味道,加登退开了。

    食人魔一舞大棒,扭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喊:“兄弟们,风紧扯呼!”

    这又是他看过的,黑暗贤者写的小说,作者曾经到过其他宇宙旅行,遇见的山贼就这么喊的。

    他的部队,轰隆隆地跑走了。

    加登有些得意,手按长剑,说:“花费这么长的时间,让你见笑了。”

    巴克微微一笑:“我们不着急。”

    温特心说:要是换我爸,食人魔的脑袋的血都滴干了。

    之后,可能这一伙山贼的遭遇警醒了其他山贼,山贼们纷纷坐观车队大摇大摆地驶向白月亮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