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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阿芬朵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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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芬朵尔,撒里昂布伦努斯公爵封地。位于斯库特大陆的中心,是斯库特最为繁荣的城市,没有之一。

    贸易通道发达的阿芬朵尔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商队在此贸易,贸易额是排名第二的城市两倍有余。当之无愧的斯库特大陆第一经济大城。

    罗秀选择此地作为近期的落脚点便是主要看上了它繁盛,方便他捞金。

    其次位于中心,罗秀也可以尽快得在它附近的几处地方达成他的目的。

    罗秀在和摩尔加沙分别后就带着妮娜骑着两匹草原马带着一辆囚车往阿芬朵尔赶路。

    为什么带囚车呢?

    罗秀已经不想再1级下去了,他必须要拿野怪—丛林强盗练练手了。顺便卖卖俘虏,赚点外快。

    罗秀才不是那种会把坏蛋往监狱里送的人,那么一点声望和城市好感度卵用没有,罪重的还是要被卖成奴隶。那样还不如自己卖。

    两人一路上见到五人以下的犯罪团伙直接冲上去一锅端,有时候人分的散或者有骑马的没办法全部打晕才会跑漏一两个。

    因为两人都是骑马,囚车也配了两匹驮马,赶路比他们被带到麦麦卡快了很多。用了七天就赶到了撒里昂都城萨里昂,把遇到的三批丛林强盗共九名卖掉了。

    这些强盗全都是1级到5级的,九个人也就卖了三百不到布朗。

    休息了一晚把头发剪成了短碎发,准备以新形象迎接新未来,没有多停留继续北上赶路,撒里昂这城市背靠大山是座易守难攻之城,但经济不怎么样,没什么油水可捞。

    又赶了五天路,离阿芬朵尔只有一天的路程了。

    今天又遇到了久违的丛林强盗。

    “最近生意越来越不方便了啊。”一位穿着黄布衫拿着杀猪刀的强盗很是不满的对着其他三人抱怨道。

    “谁说不是呢,真不明白那群海寇到我们这来和我们抢地盘干嘛。”把弩背在身后的红衣头目也从马上下来和众人围坐在一起。

    “听说有一伙人去找他们谈好像被黑吃黑了,他们就是群疯子啊。不过七八十人这么大规模,早晚会被布伦努斯公爵给灭了的吧。”

    “先别聊了,好像来人了。”一直关注着周围的一个人对三人提醒道。

    这么一听,众人都看向了那人所说的方向。红衣头目也骑上马眺望起来:“两个骑马的?还有一辆囚车?囚车里倒是没人”知道囚车里没人把原先的惊慌压了下来,要是有人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撤退。

    “干起来,好久没开荤了。”黄衫强盗兴奋的喊道。

    四人全都做好了准备想着大干一场。

    但他们渐渐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他们是发现我们了吧,但为什么好像正往我们这边来吧?”靠着岩石埋伏的黄衫强盗问道。

    “不好,他们把囚车丢下了,他们是赏金猎人要来抓我们!撤!”红衣头目喊道不妙,果断作出了撤退的判断。

    但其实已经有点晚了,两人离他们只有五十米左右的距离了。

    四人合作也不下十次了,对于红衣头目的指令没有任何犹豫,即刻分开逃跑了。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喂!没付钱不能跑的。”骑马在前的帅气骑士高声得喊着,虽然说的话完全是个强盗模样。

    四人哪会听他的,跑得更欢了。红衣头目那鲜艳的颜色一下吸引住了罗秀的目光,那可是一路而来唯一碰到的10级野怪,把他干倒就能升到4级了,提着长枪加快马力朝他逃跑的方向赶去。

    妮娜则先去追那个往树林跑的强盗。

    红衣头目骑的是内陆矮马温顺易操控却不以速度见长,被草原马很快得拉短了距离。

    红衣头目眼见着就要被追上了,焦急万分,取下背后的弩就朝后面来了一发。

    “喂,骑马还背后射我,没本事不要瞎显摆欸。”红衣头目那一矢完全没有准头,罗秀没躲也让他什么都没射到。

    在马上装弩矢太过缓慢了,红衣头目放弃了再来一发的想法,冒着冷汗抽出了长剑,现如今他只能祈祷上帝给他个奇迹了。

    罗秀的草原马已经快要咬到矮马的屁股了,这时前头的红衣头目突然来了个急转弯想借此躲过骑士即将而来的攻击。

    作为驰骋沙场多年的游戏老手罗秀哪会他这么轻松躲过,右臂发力控制着长枪对准着红衣头目的后腰戳去。

    “啊!”红衣头目惨叫一声后疑惑得看了看自己的老腰,居然没啥大事?有点酸痛外还是能安然坐在马上的。

    牵着马头转过身来,红衣头目不逃跑了,冷笑着看向罗秀,把脸上的冷汗抹了个干净:“我还以为有多大本事呢,吓我半天,一个小毛孩嘛。告诉你,你死定了!”

    看着提示速度加成伤害减百分之八十为四,罗秀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一时心急没注意双方的速度,倒是被对方嘲讽了一波。

    罗秀把长枪挂在了马上,换上了剑盾。长枪太需要速度的加成了,对方也是骑马的万一和他绕圈真不知道要打多久了,还是剑盾贴脸厮杀来的快。

    红衣头目见他把长枪收了起来最后一丝担忧也没有了,策马向罗秀冲了过来。

    罗秀满头黑线,还真把我当软柿子了不成?不过红衣头目没有逃跑倒也合了他心意。

    红衣头目兴奋的怪叫了几声,仿佛他已经看到了罗秀身首异处的模样了。两人在急速得接近着,红衣头目双眼一瞪,阴狠的一剑刺了过来。

    别看这头目张牙舞爪的很吓人的样子,罗秀一点不高兴配合他,身体半转把骑士盾转向了刺剑来的地方。

    在挡住那一剑的一瞬间,罗秀又把身体转了回来右手木剑毫不含糊得砍在了红衣头目的脑袋上,在速度百分之二百一十的加成下,红衣头目当场昏厥从马上被甩出去了好几米。

    “等级高了不起啊,你们是野怪欸,能不能不要这么自信。我二十级能轻松单挑三个暗影百夫长,你能打得过一个吗?”对于迷之自信的红衣头目如果还要多说一句的话,那就是谢谢送头。

    在打昏红衣头目的那一刻,罗秀如愿升到了四级,得到了一点声望,点了一点力量,把技能点用光了。

    现在的罗秀属性:力量15,敏捷9,智力9,血量41,声望8

    技能:铁骨3,强击5,强弓5,武器掌握5,盾防3,骑术3。

    每升一级获得一点属性点,一点技能点。

    智力:每点增加一点技能点,看符文书有智力要求。

    强弓:每级增加14%箭矢伤害,最多弓等级+4有效。

    骑术:影响骑马速度和操纵难易度,马匹有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