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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萧若桑也不是一般人,她很快就听出了林倾宸话中的意思,再抬眼时已经换上一脸最真诚不过的笑意:“夫人说笑了,那皮囊水壶估计是我的丫环没有保管好,所以才会漏的。至于水,二爷的水壶我自然是不能用的,要是夫人愿意,就将你水壶里的水给我倒一半吧。”
林倾宸笑了,笑的有些漫不经心。
“萧大夫才是说笑了,不过就是一个水壶,哪里有愿意不愿意的,出门在外,大家还是要多多体谅才是。不过也正因为是出门在外,所以大家更要注意随身所带的用具,这不比在家里,缺东少西的可以随意买来添置,这一路上若是赶在饭点遇上小镇村落或是有人烟的地方还好说,要是几百里都无人烟,就是每个人身上的这点水也是救命的水,所以萧大夫以后管束下人还是要尽些心才好。”林倾宸说话的时候,特意多看了萧若桑两眼。
“夫人,这是奴婢的水壶,才用了一次。”鸣草捧着自己的皮囊水壶走了过来。
说起这皮囊水壶的制作,林倾宸想起了现代的军用水壶。可是古人用的水壶多半不是陶瓷制成,就是竹木制成,有家底的可能会用金银制成,但总归不太适合长途旅行使用。她想起自己曾经见过一些民族特色的皮囊水壶,于是就让长生在牲畜交易市场收购了一些羊皮和牛皮,自己设计了一款容量大的水壶图形,找人做了一些。之所以做这么多,也是因为考虑到长途跋涉,她总不能把所有人的吃吃喝喝都管上吧,该让他们分担的时候还是要分担的。却没想到这些人收到皮囊水壶以后,一个个都当宝贝似的。喜欢的不得了。
尤其是小灯喜滋滋的说道:“夫人,这样的皮囊水壶在我们书院,就只有先生有,要是他们知道我也得了一个,肯定会羡慕死的。”那种由衷地喜欢就像是拜金女郎看见一颗硕大的钻石一样,让人忍不住裂开了大嘴直笑。
当然,无论是小灯说这样的话,还是别人说,林倾宸都是不担心的。因为她早就从地方游记中得知,这种皮囊水壶是沙漠之地的游牧民族或是域外人士很通用的一种水囊。只是因为这种水囊是用动物毛皮制成的,外表粗俗,又有动物身体本身的腥臊味。所以即便是制成了水壶也会有一股子怪味,所以很多人就算知道有这皮囊水壶,也是不屑用的,因此她才敢拿出来让人去做。也不知道是她运气好,还是赶上了。她抱着试做皮囊水壶的态度,找了会熟皮子的匠人,没想到那匠人的熟皮手艺很是独特,熟出来的皮子居然一点味道都没有。后来她使了一点计策,将熟皮匠人的熟皮秘方买了下来,心想说不定以后能用上。不过手艺人是靠着独门手艺吃饭的。那匠人起先死活不肯将秘方卖给林倾宸,后来还是林倾宸提点他,与其守着这门绝活等活干。不如自己收皮子制作成皮囊水壶去卖,肯定挣得钱要比现在多。那熟皮匠人被林倾宸说的动了心,林倾宸就趁热打铁用皮囊水壶的制作工艺换来了一张熟皮的秘方,又想着自己占了人家的便宜,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又补偿了一些银两,将这件事圆满完成了。
羊皮水壶质地轻薄。皮子又白,所以林倾宸将羊皮水壶留给了女子用,而牛皮水壶颜色发黄,质地稍微硬一些,所以都给了男子使用。此时,鸣草拿来的正是白色的羊皮水壶,在水壶的壶口之处,鸣草用绿色的丝线绣了兰花草的图案,既别致又带有自己的标识,她能舍得拿出来倒真是难为她了。
林倾宸转过身来,看见萧若桑只是随意瞟了一眼那水壶,也没有接过来的意思,就对鸣草说:“你去找萧大夫的两个丫环,将你水囊中的水倒到她们另外两只完好的皮囊中,这只皮囊你自己还是好生收着,日后天天都要用到的。”
不要就算,她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管别人的事。
林倾宸低头吃着自己面前的馒头和菜,也懒得再去招呼这么无中生有的女人,要是这一路都像今天这样,可真是够她受的。
吃过东西,众人又休息了一会儿,这才上车继续赶路。因为宗泽翰说他要骑一会马再上车,所以林倾宸索性就盖着薄被睡了一觉。
后面第三辆马车里,紫苏和紫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劝说自家小姐。
“小姐,您还是多少吃点东西吧,这路还长着呢,要是饿坏了,让奴婢们回去后怎么向夫人交代呢。”紫苏到底比紫叶胆子大一些,她试着将夫人抬了出来劝解萧若桑。
“吃吃吃,你们就记得吃,拿几个鸡蛋就把你们收买了是不是?”萧若桑抓起紫苏手里捧着的三个鸡蛋就扔出了马车,一副很火大的样子。
林倾宸,你厉害,不光让我在二爷面前没了脸,居然连我身边的人也收买。萧若桑阴着脸看着自己的两个丫环,半晌之后才说道:“以后你们两个要多跟夫人身边的丫环走动,多了解一些夫人的喜好和习惯,这样我也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紫苏和紫叶连连点头答应,心里却有些酸涩。丽萍姐姐刚才送鸡蛋的时候就说了,夫人特意让她煮了熟鸡蛋给大家补充体力,就连她们丫环都有份,可是她们二人想着小姐没用什么饭食,专门把鸡蛋留了下来,却没想到被小姐扔到了车外。她们倒不是可惜那鸡蛋,而是同样是丫环,她们为何不能遇到像夫人那样疼下人的主子呢?
总之,第二天的旅途有些人并不开心,索性都是小问题,没有影响赶路的速度。
每日日落而歇,日出而行,路上倒也算是顺畅,不过几天就已经赶到了天云镇,一个位于登州和德州之间不大不小的镇子,因为镇上的人多以染布为主,所以天云镇又有“彩霞城”的美称。
马车进了天云镇,速度就放慢了,看着街道上花红柳绿的印染布匹,林倾宸的心里竟然生出一丝萧索之意。她心里一紧,不,不是这样的,她虽然两世为人,可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只有二八年华,是一个女子正要恣意开放的年纪,这样的萧索是不应该出现在她心里的, 可是为何她会突生这样的心情呢?
“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宗泽翰见林倾宸下了马车后,一直没有挪动脚步,只是看着街道两边的景物发呆,以为她是累了。
“不,不是。”林倾宸压下心里的那份不安,收回看向印染布匹的目光,带着一丝浅笑回答宗泽翰。
那样忧郁彷徨的眼神,又怎么会让宗泽翰相信她的解释,只是她不想说,他也不想点破,只是怜惜她这一路毫无怨言的跟着自己,看向她的目光就多了几分柔情,握起她的小手,朝客栈走去。
此时正是夜幕低垂,为了今晚能在天云镇落脚,他们本来就比平日多用了一些时间,所以客栈大堂用饭的人已经不多了。订好了房间之后,他们还是准备在房间里用饭。
“少爷,您不能再这样了,那个女人离你而去,是她目光短浅,等日后你高中了,她肯定会后悔的!”客栈的一角,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正在劝解趴在桌子上猛灌自己酒的年轻男子。
只见那男子放下手里的酒杯,用着极其缓慢的速度弯起右手手指,然后指向自己的鼻尖,用着一种很鄙夷的口气问道:“高中?你认为我有生之年还会高中吗?”
说完,又举起酒杯准备继续灌,可是酒杯碰到嘴边,才发现里面滴酒未剩,男子索性甩了酒杯,拿起桌上的酒壶朝自己的口中送去,可惜迷离的双眼让他无法将壶嘴对准自己的嘴,在举起酒壶的那一刻,酒水就已经洒了他一脸。
“少爷,就算您不能高中,也是我们涿州有名的才子,您就别这么折磨自己了。”小厮慌忙夺下酒壶,一边为男子擦拭脸上的酒水,一边呜呜咽咽的说道。
男子胳膊一挥,惨然一笑,“我完了,我这一辈子都完了,从我开始算计表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完了!为了我的私欲,母亲用祖传的连身镯将表妹算计了,又因为接二连三的算计,父亲也坏了身子,母亲也因此犯了头疼的老毛病,而我更是得到了报应,昔日涿州城的才子居然会名落孙山,你说这是不是报应,啊?”
“少爷,我们还是回家吧……”小厮扶着踉踉跄跄的男子,朝外走去。
这一幕,恰恰被正要上楼的林倾宸看到。
(写着写着就会翻看前面的内容,回想起来,也许当时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卡文,写的也不见得有多么满意,但是重新再读,才感觉到每一个文字都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都倾注着自己的心血,所以,亲们在跟着云儿的思路追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发展时,能留下你们的评论的吗?(*^__^*)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