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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白货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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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又下雨了。

    这个地方下雨的日子很多,一个月里,完全不下雨的日子两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牧歌是个不错的女孩儿,哦,我指的是家世,当然她的长相也足够出众。

    南都本地最大地产商牧氏集团牧良才的女儿,响当当的富家女。南都大学是她留学国外多年、回到国内的第一站,目的是了解本国的教育现状。

    如果说,我的附身会遇到什么难处的话,那大概就是,我到现在没有出过国,不懂其他国家的语言。

    牧歌虽然住的是两人间的学生宿舍,而且另外一个床还空着,基本等于她独居。这样也好,省去了我陪别人说废话的功夫。

    我做事一向很有条理,之前在暗中观察了很久,了解了她的生活习***际圈和个人爱好等等,甚至是牛排要几分熟、吃饺子蘸不蘸醋这种小细节,也要做到天衣无缝。

    我决定要成为一个人,从附身那一刻开始,就是她本人,这叫职业。

    我从软绵绵的大床上把自己拽起来,拉开她的大衣柜,准备收拾一下出门。

    衣柜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衣服,有的典雅素净,有的艳丽暴露,数目众多,品牌繁多,让人眼花缭乱,人民币估计也很多。

    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这样的衣柜,哪怕是我,也会喜欢。

    我精心挑选了一条水蓝色的连衣裙,和一双裸色金属装饰的高跟鞋。

    苏杭喜欢穿裙子的女生,我要接近他,必须先吸引他,这叫职业。

    衣柜里挂着十几副太阳镜,各种颜色和款式,都是名牌。

    真不赖,成为牧歌,可以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些。

    我看了看外面的天气,阴沉昏暗,遍布着厚重的乌云,根本不需要戴太阳眼镜出门。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拿了一副粉色框架的太阳镜戴着了。

    喜欢就是放肆。

    牧歌喜欢四叶草的耳坠,这从她耳坠的储藏类型可以看出来,几乎一大半的耳坠都是四叶草,各种型号、各种款式、各种材质的四叶草耳坠。

    我对耳坠向来不挑,因为我生前根本不戴耳坠,所以随手从架子上拿了一副水滴形的耳坠戴好,就出了门。

    牧歌有一辆车,阿尔法·罗密欧轿跑,土豪座驾。

    我生前没有学过开车,不过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我附身了一个驾校女学员,对教练百般殷勤,不到一个月就顺利通过了科目一到科目四。

    只是被附身的那个驾校女学员有点悲催而已,因为她拿到了驾照以后,却突然发觉自己完全不会开车。【零↑九△小↓說△網】

    我发动引擎,打开雨刮,开动了这辆行走的人民币。

    这辆车的底盘很低,如果雨太大,积水,倒灌排气管道,也会是个麻烦。

    我把车开到一家快餐连锁的门口,进去点了些汉堡、鸡腿之类的食物,老实说,我有点饿。

    饿是一件很令人开心的事,对我来说。

    我选择这里,是有原因的。

    ——我是跟着苏杭来的。

    我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附近。

    一切,都要自然。

    所以我选了这个人多眼杂的地方,并且坐在了一个最不显眼的位置。

    可我忽略一件事情,那就是牧歌这个人。

    美貌,本就是一个最显眼的东西,何况以牧歌这样的身份和排场,开着一辆狂拽酷炫的红色轿跑,坐在快餐店里啃鸡腿确实太不相称。

    这么做,无异于欲盖弥彰。

    所以我事后跟主人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像看见了傻逼一样,指着我大笑”脑残脑残“。

    先不论坐在快餐店里的那些男的,一个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就是外面路过的行人,也都忍不住往店里瞄上几眼。

    幸好,我还是等到了苏杭。

    他从前面那条街走了过来,撑着一把黑色的伞,龙骨簦。

    苏家果然把最厉害的武器都给了他,我听主人说过,龙骨簦是迄今为止,防御类法器的巅峰之作,而他原本拥有的那把昆吾剑,对灵鬼造成的伤害不仅致命而且长期无法复原。

    苏家给他配备的武器,是最好的。给他的保护也是最好的,是,我说的是西村。西村也来了南都,此时他的黑色jeep车就停在不远处的那个街角,远远地打量着我。

    只可惜,他认不出我。

    苏杭走进了对面的那件小屋,那是一家便利店,店名叫白货。

    店主是一个老头儿,邋里邋遢的老头儿,看着让人生厌。

    店面小,老板孬,不过这并不是我从不进那家便利店的原因。

    而是主人跟我说过,整个南都这座城市,没有一个地方是我不能涉足的。无论我怎么横行无忌都可以,只是,这件又破又油腻腻的小店,一步也不要踏进,就连在门口停留都不要。

    我很不解,主人说,如果说南都还有最后一个地方我无法掌控,那就是这间小店。

    苏杭站在便利店的雨棚下,眺望着这边,我也不知道他是在望着雨幕,还是在望着路对面快餐店里的我。

    不管怎么样,我都已经坐立不安了。

    不大一会儿,雨小了些,苏杭撑开龙骨簦走了出来。

    他好像没有看见我,直接进了南都大学的校门。

    直到他的影子消失在雨幕里,我才站起身来,从包里拿出来一把浅紫色的伞,走到门口撑开,走了出去。

    我把手伸进雨里,雨水顺着我的手心,滑到手腕,再滑到手肘......

    那家叫“白货”的小店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了一个男生,留着随意的长发,穿着白色的T恤。

    冲我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熟悉,可我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我又想起了,很久以前,在江城。每到三四月份,都会有满山遍野的樱花,走在樱花铺就的道路上,走在樱花缓缓飘落的树下。

    秒速五厘米,很美。

    那个刚刚撑着伞离开,一眼都没看我的人,曾经跟我说,等到来年樱花开的时候,我带你去最大的樱花园,看世界上最美的樱花海。

    我在雨中站了很久,那个人没有看我,一如我曾经在树下站了很久,也没有等到那个人。

    等我醒转过来,那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已经醒了过来,和坐在他对面那个小马扎的男生说着什么。

    我一转身,钻进了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