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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最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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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黑暗之后没有光明,仍旧是一片黑暗。

    虽然是喝的茶,可哈梅斯却如喝醉了一般,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抱怨道:“老伯,你倒是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就不怕我来找您吗?”

    老头满脸无辜,将茶杯里的茶一饮而尽,脸色微微一红,做了亏心事似的说道:“我本以为你不会发现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发现了,嘿嘿……”

    哈梅斯一时竟无言以对,白了老头一眼,心想“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这TM不会立即发现才怪……”

    因为忌惮老头的拐杖,嘴里却不敢这么说,悻悻问道:“嘿嘿,那您以为我多久会发现呢?”

    “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发现的……真小气。”老头突然像变成了一个撒娇的小孩子。

    着倒让哈梅斯无所适从了,可这回答也太扯了吧,自己右脚的球技丢了自己永远都不会发现?

    哈梅斯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

    看着老头仍然带着红晕的脸颊,哈梅斯思忖许久,终于开口问道:“老伯,你,究竟可知道我所说的是什么东西?”

    老头一听,脸都红到脖子了,做贼被捉住已经让他羞愧难当,还要他亲口说出所窃之物,虽然这也无可厚非。可老头觉得已经治好了哈梅斯的右脚作为回报,这家伙居然还不满足。这会真是又气又恼,心中大呼救了个“白眼狼”!

    “哼!算我白瞎了眼了!”老头嘴上却不饶人,也是化羞愧为愤怒,这样也能掩饰脸红脖子粗的心虚表现。

    “你个臭小子,我都帮你治好了右脚了,你就不能把那东西当孝敬老头子的报酬?”

    哈梅斯也是听得云里雾里,感情按老头说的,自己的球技被这老头收去了?哈梅斯越想越不对劲,越来越觉得自己和老头所说的根本不是一个东西。

    “老伯,你所说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哈梅斯气势汹汹、势在必得。

    “你~”老头气急败坏,拐杖不停地在地上快速敲打着,就像他此刻的心跳,好几次话已经到了嘴边,可就是说不出来!

    “哎呀,老家伙我要脸啊,说不出来!”老头狠狠一声叹息,怒自己不争。

    哈梅斯脑筋一动,说道:“老伯,没事,说不出来,可以在手上写出来,我也在手上写出来。然后同时亮出来,看看我俩说的是不是同一样东西!”

    老头听到这话哭笑不得,这法子他好像在哪听过。对了,就是《三国演义》中,周公瑾与诸葛孔明二人对计破曹军,各自在手中写下破曹之计,最后两人一摊手,都是一个“火”字!

    可哪有用这法子来对赃物的,难不成这小子也看过《三国演义》。就算这法子成,那他也不是周公瑾,自己更不是诸葛孔明,顶多一个是糜芳,一个是傅士仁,两人合计背叛关君侯……

    老头子理亏,被逼无奈之下,也只好同意了哈梅斯的提议。

    两人各自背过身去,老头用捡来的破圆珠笔在手上缓缓写下同样蹩脚的英文,哈梅斯则随身带着一只签字笔,这是他成名之后养成的习惯。

    须臾只间,两人各自写完……

    哈梅斯迫不及待地转过身去,大大方方地将手掌摊开给老头看,上面写了两个字“球技!”

    老头一看,“啊?!”了一声,简直不可置信,赶忙要擦掉手上的文字。哈梅斯怎么会让他得逞,一步就跨到老头身前,一手钳住老头写着字的右手,另一只手将那手掌掰开来。

    老头本来也想做太多的抵抗,眼见事情已败露,迟早晚节不保,“咚咚咚”后退三步,一把倒坐在身后的木藤椅上,两手无力地耷拉在椅把上摇晃着,手掌不自觉地摊开。

    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上面的英文……

    “play~boy?”哈梅斯歪着头一字字地读了出来,完整地读完后,一脸懵比。

    “playboy?”哈梅斯问道。

    playboy是什么?《花花公子》是也。专门刊登一些名模裸照的时尚杂志……

    老头躺在藤椅上,生无可恋地点了点头,就像隐瞒了数十年的小尾巴,终于在这一天被人发现了。

    “为什么?”哈梅斯疑惑不解。

    老头子直哼哼,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就含含糊糊地说完了。大致是说,哈梅斯出车祸那天,老头子将哈梅斯救回去的同时,还在哈梅斯车上顺了一本《花花公子》,他以为哈梅斯不会发现……

    哈梅斯听完,满头的冷汗,感情这说了半天,两人说的跟本就不是一个东西!

    “老头,你难道不疑惑为什么我手掌中与你写得不一样?”

    老头被一语点醒,猛地从藤椅上坐起来,之前被羞愧冲昏了头脑,压根就没注意,现在仔细回想之下,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仅丢了《花花公子》,还丢了其他东西?”老头立马变得正经起来,想起了哈梅斯手中的字,“丢了球技?”

    哈梅斯严肃地点了点头。

    “说详细一点!”老头续起第五道茶,洗耳恭听起来。

    “用了你的圣药后,我的右脚,完全不会踢球了!那种无力感,就像……就像我刚学踢球时的感觉,连球都拿不稳……”

    老头一边听着,一边举起手中的茶杯,慢慢品味着,等哈梅斯话音落下,才缓缓放下手中的茶杯。

    哈梅斯心中暗道“这老头城府不浅,竟能迅速从刚刚事迹败露的羞愧中摆脱出来,进入了完全不一样的状态,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嗯~”老头稍作思考,说道:“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

    语气极其平淡,就像理所当然应该发生似的。

    哈梅斯几乎骂出声来,最后还是强忍着,问了一句:“为什么?”

    “难道我之前没跟你说明白吗?这药会让你的右脚完全重铸,就跟新长出来似的。既然是新长出来脚,那自然没有之前的肌肉记忆啊,也就是你所说的球技!”说完,老头一拍脑门,斜眼望着天花板,恍然大悟道:“我好像还真没给你说!”

    “你这个糟老头,害死我了!你叫我以后还怎么踢球?”哈梅斯想死的心都有了,不过死之前要先拉老头垫背!

    ……

    不过,经历过生死的哈梅斯此刻竟提不起半分凶煞之气,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仔细想想,其实这老头也是好心救自己,还真恨他不起来……

    “算了,算了,看来也是我命该如此……老伯,我走了,哦,差点忘了,这是给你带的酒,你慢慢享用吧……”哈梅斯缓缓站起身来,将身旁地下的两瓶白酒拎到桌上,就准备离去。

    老头却一把扯住了哈梅斯的衣角,笑着说道:“小伙子,想开了就好……既然想开了,那就在这陪老头子再喝几道茶呗?”

    哈梅斯想了想,这老头也算他的救命恩人,他以后可能再也不会来这个伤心地了。这便是最后一次见老头,多陪陪这个孤独的老头也未尝不可。

    哈梅斯丢了魂似的,坐回了老头的对面,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老头不急不缓地给哈梅斯倒上第五道茶,哈梅斯学着老头的模样,先靠在鼻子前嗅了嗅。一股之前从未有过的清香钻进鼻子,直冲天灵。

    哈梅斯长出一口浊气,慢慢地将用这杯茶润过喉咙,同样一丝前所未有的甘甜从唇齿绕过舌根,直抵心肺。

    一个字,爽!

    不知不觉,五、六道喝完,七、八道尝罢,九、十道品毕,已经日薄西山,天色昏暗了……

    哈梅斯竟完全往却了时间,沉浸在里面。直到十道喝完,才发现天色已晚,且约定了要回去陪丹尼埃拉与莎乐美共进晚餐,再不回去,她们该担心了……

    哈梅斯刚准备起身告别,闭目养神中的老头缓缓吐出几个字来:“我知道一个古法!”

    “什么意思?”哈梅斯疑惑。

    “有一个方法,不能保证让你的右脚恢复到和以前一模一样,却能让它与左脚一样灵活!”老头气定神闲,放佛在说一件平凡普通的事。

    哈梅斯精神一震,如遭雷击,这话如果是真的,无异于最后危机关头的一棵救命稻草!

    “什么办法?”哈梅斯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在中医里,有一种针灸治疗法,而在最古老的《灸经》里,记载了一个可以将肌肉记忆移植的针法,也就是说可以用这个方法将你左脚的肌肉记忆移植到右脚!”老头如数家珍,徐徐道来。

    “那您,现在可以为我做这个针灸手术吗?”哈梅斯现在可管不了那么多了,当务之急就是让右脚赶紧恢复,在周三也就是后天对阵多特蒙德的比赛中好好发挥,不辜负齐达内的信任。

    老头却摇了摇头,道:“我也只是小的时候闲来无事翻书看到的,只是无心地记了下来,至于详细的方法,我却也不清楚……”

    哈梅斯刚燃起的希望又被老头的当头棒喝给熄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