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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哈梅斯失踪的第二天,凌晨五点钟,马德里的一个幽暗的巷口前围满了车。
黑白相间的警车里,马德里警察们睡得死死的,除非发生爆炸才能让他们惊醒。一辆豪华跑车里,哈梅斯的经纪人门德斯怀里搂着一个金发美女,一条毛绒绒的毯子盖住两人裸露的身体。
倒是各家媒体蹲点的记者,大多半睡半醒,以便应对突发状况,并不是他们对哈梅斯有多关心,而是其职业迫使他们如此。
就在谁也不曾注意的时候。
深巷之中,隐隐有一个身影缓缓走出,他被黑暗包围,整个周身都有一圈亮黑色,将他的身形从黑暗中凸现出来。
越靠近亮着路灯的巷口,那个身影越是清晰,轮廓也越发明显。
那正是重生归来的哈梅斯!
哈梅斯在感觉到右脚踝的灼热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了昏睡状态,那是一种深度的沉睡。除了一种最原始的温暖,什么也感觉不到,那种舒适感就像,就像是重新回到了母亲的子宫里。
神奇的是,再次醒来时,哈梅斯正处于奔跑之中!
不知从何开始,之前的路程一直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新生的右足还十分脆弱,而且需要时间适应走路及奔跑的节奏,就似孩童蹒跚学步般,由缓至疾,渐渐进入高速奔跑的状态……
虽然右足已经适熟悉了哈梅斯的身体,可哈梅斯却仍未适应这个新的右足,初始的生硬感就像是移植的一段假肢。虽然如此,脚踝的骨折竟奇迹般地完全恢复如初,就连一丝疼痛感与疤痕都没有!
哈梅斯就如黑夜骑士般在深巷里奔跑,跑得精疲力竭了,恰好就到了巷子口。
不知哪个眼尖的记者率先发现有个人从巷子里走出来,再定睛看了看,身影有些熟悉。又走出了几米,面容也渐渐显现出来,只是不再那般可爱迷人。
“哈梅斯?!”那人又惊又喜地大声叫唤出来,比发现新大陆还激动。
其他的记者们也都闻风惊醒,像极了非洲草原上排成排的狐獴仰望着天空的秃鹫,那神情真是一般无二。
巷口瞬间就炸开了锅,拿着麦克风的,扛着摄像机的,整理仪容准备播报早间新闻的,真是百态尽出。
人群将哈梅斯围了个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外围后知后觉刚刚醒来的警方人员只能无奈鸣笛,却怎么也驱散不了这群烦人的苍蝇。
前排记者中一个精壮的黑人小伙挤破重重包围,率先冲到哈梅斯面前,可一看到哈梅斯那张狰狞的脸庞,先是“哇哦!”一声惊叹,接着急切问道:“哈梅斯,请问你脸上的伤,是车祸造成的吗?”
“切~”后面的其他记者显然对他这个不痛不痒的问题感到失望,引起一阵哗然。
这小伙却是不以为意,淡定地扶了下眼镜,盯着哈梅斯,等待答案。
虽然算起来哈梅斯与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才隔绝不到两天,但感觉却像是度过了一整个世纪,之前过得所有日子加起来都没有这两天厚重。就如进入了桃花源生活了一天,出去之后便会对桃花源的生活日思夜想。这样比喻虽然不恰当,倒也贴切。
之前,哈梅斯并不厌恶与媒体朋友打交道,虽然他们报道的东西良莠不齐,有真有假,但却能帮哈梅斯赚足眼球,吸得粉丝,不管是黑粉还是真粉……
但不知为何,现在的哈梅斯对眼前的这些记者们不太感冒。右手轻抚了一下左脸的伤痕,预料之中的痛感迅速传至大脑,哈梅斯面色一紧,扯起那条“裂谷”,面容瞬间显得更加可怖。
身前的记者们不由地往后退了半步,这个哈梅斯,似乎不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花花公子了!
哈梅斯对自己这道新的标志造成的效果十分满意,转为笑意,答道:“啊,你是说这条啊,是挡风玻璃刮的,酷不酷?”
黑人小伙记者呆呆地看着那条伤痕,看得入神了,一下就被后面的记者给挤到了后面,没了身影。
这回是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从她的体型和面相就可以看出,她很剽悍!
“哈梅斯,我想知道,你是否因为对上场时间不满意,所以才整日酗酒呢?而这场车祸是否你故意制造,以示对球队的抗议呢?”
她所说的并非空穴来风,这两天坊间一直有所传闻,说这一切都是哈梅斯和他的经纪人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只是为了借助舆论的力量给皇马管理层施压,即使不能争取到上场时间,至少也能让球队给哈梅斯找到下家。
这个说法传的神乎其神,可联想到哈梅斯的近况,不得不让人信服几分。
哈梅斯没想到媒体的脑洞会大到这个地步,可这个说法倒也有趣,说不定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结果。因此哈梅斯并不反驳,而是耸了耸肩,不置可否,让媒体自己猜去吧!
剽悍女记者显然不满意这个无声的回答,只是嘴巴长在别人脸上,却也不能扳开他的嘴,硬让别人回答。
相较之前的黑人小伙,这个胖女记者的下盘明显稳重得多,不管后面的人怎么挤,也没能将她挤出去,倒是挤出了另一个问题。
“哈梅斯,我看你除了脸上其他地方似乎并没有受伤。那么这一天一夜你到底是在哪里度过的,为何会失联呢?你又经历了些什么?难道真的是被人绑架了?你能跟我们说一下吗?”
其他记者都向她投来恨恨的目光,凭什么她一个人可以问那么多问题?偏偏她的问题还那么尖锐,问到了点子上,他们只好重又聚精会神地盯着哈梅斯,一丝细节都不想错过。
这个问题,确实也难倒了哈梅斯,“嗯,这一天我在一个……”说到一半,哈梅斯脑中浮起了老头和蔼的脸庞,又想起他似乎并不喜欢热闹,如果自己将事实透露给媒体的话,那个中国老头一定会被这群苍蝇整天叮着的。
哈梅斯会心一笑,转口道:“撞车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受什么大伤,所以就挣脱了出来,打算找人求救,可是却没有找到一个人,反倒迷了路。之后我好像昏了过去……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脑袋清醒了过来,也就找到了出口……”
胖记者面无表情,这些话毫无爆点,并不能让她兴奋,也不会让读者观众们兴奋。
她想了想,还是抖动那厚黑的嘴唇:“哈梅斯,那,你能最后对观众们再说两句吗,说什么都行!”
这是一种记者们惯用的伎俩,将受采访的人往沟里带,故意用“说什么都行”暗示别人,而后将别人稍微出跳的话经过再加工,标题上再做点文章,就是一条合格的头条了。
有点头痛啊,哈梅斯摸了摸头,想了一会,说道:“我没有留下任何印象,这个城市的一切都是假象,等待你的感动,在这可笑的伪装中,我要燃烧我的梦!”
“哈,有意思!”人群中有识货的,知道这是一句歌词。而不明所以的吃瓜群众还在揣摩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就在这时,人群从后方开出一条道路来。
“都让一让,都让一让!”两排身着制服的警察用手中的电棍活生生开出一条路,他们簇拥的两人走在最前面。
其中一个哈梅斯很熟,那个梳着大背头,西装革履的绅士正是欧洲大名鼎鼎也是哈梅斯的经纪人--门德斯。他的客户很多,而且多是享誉全球的球星,他自然也能跟着吃香。
门德斯身边的人也穿着一身警服,只是深邃的眼窝和突出的鹰钩鼻让他看起来比其他人有城府得多。
“哈哈,哈梅斯,许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人未至声先到,门德斯到了哈梅斯面前时,看到哈梅斯的脸,大吃一惊,在他眼里哈梅斯的脸是他赚钱的工具之一,现在却成了这样,他似乎比哈梅斯自己还心疼。
“这,现在医术这么发达,应该不会留下疤痕吧……”
“放心吧,愈合之后,做个除疤手术,就能和以前一模一样了!”门德斯身旁那个警官说道,警察这一行容易受伤,对这类手术似乎很是了解。
门德斯一听这话,心也就放下一半了,这才想起将这人介绍给哈梅斯:“哈梅斯,这是马德里市警察局副局长冈萨雷斯,这两天他为了你的事可没少费心啊,这不,今晚就一直守在这,你可得好好感谢他呀!”
哈梅斯朝他微微颔首,以示感谢。
对于哈梅斯的失礼,冈萨雷斯并不恼怒,也没体现丝毫的不悦,做到了真正的喜怒不形于色,反而笑道:“哈梅斯,我看你的车撞得挺严重,按理来说,你应该受了不轻的伤吧?”
门德斯闻言一惊,急忙凑到哈梅斯身边,在哈梅斯身上胡乱摸索检视着,道:“是啊,可千万别有事啊。腿!腿没有受伤吧?”
说着就打算蹲下来抱着哈梅斯的腿研究一番,这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他可就失了一条赚钱的大腿啊!
“没事,没事,你看!”哈梅斯赶忙阻止门德斯,并且原地跳了两下,以示健康。
门德斯这才完全放下心来。
哈梅斯却正了颜色,严肃地望着门德斯,道:“门德斯,我现在只想知道,丹尼埃拉和莎乐美,她们,还好吗?”
“算不上好,不过,我想她们看到你之后,应该会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