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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带主角光环的男女一号相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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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的人昵称叫桔桔,很随意的名字,读起来还拗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叶小麦的朋友圈,很少说话,偶尔和叶小麦打招呼,叶小麦经常一两天后才想起来回复。叶小麦的朋友圈,他挑着点赞,并没有规律,不管是有关花草的、菜肴的、旅行的,还有叶小麦讲的笑话或者恶搞。好像他总是很忙,抽空刷下朋友圈,正好碰到叶小麦更新,随手点个赞一样。大多评论的内容都是:真赞,葱白你。

    叶小麦删过一次,两天后,他加回来说:不要删我。然后又像往常一样存在于叶小麦的微信里。

    这真是个奇怪的人,叶小麦想。

    今年的梅雨季持续时间长,雨量特别大,像直接从天上倒下来一样,止不住。院子里的草花被冲刷得东倒西歪,微荷的花瓣被打落,飘在水面,忽左忽右显得慌乱,院子好在有石子路控制住园土,不至于变得泥泞。

    植物们很怕持续的大雨后烈日忽然登场呢,土会变得潮湿闷热,不强壮的根系就会霉变腐烂。叶小麦乘着一场大雨之前,把多肉植物的雨棚撑起来,加固,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防止大风掀翻。

    雨后还要抓蜗牛。叶小麦有杀蜗牛的神器,是花圃老板送的蓝色小药丸,但据说在早春蜗牛繁殖前最有效。叶小麦没试过,她喜欢在雨停后蹲在小路上,翻开植物茂盛的叶子一颗一颗地抓。捕抓到的蜗牛装在一个小瓶子里,送给袁西西的儿子,他有一只小乌龟,最爱吃蜗牛。袁西西是不弄这些的,她总是一脸嫌弃地:ew~拔腿走开。

    修理花园绝对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浪漫:穿着纱裙布鞋,戴个宽沿的草帽,悠游在花草中。事实上,叶小麦要穿戴长袖长裤,免得被蚊虫叮咬,也怕衣服被长刺的植物刮到,雨后要套上大胶鞋,系个围兜塞满剪刀、镊子等工具,方便取用。劳作时,不是花仙子,而是实实在在的村妇。

    尽管如此,叶小麦乐在其中。

    等她忙到腰酸背痛,一屁股坐到门廊的藤椅上,夏日艳阳果然撕开云层蹦出来了。好热。

    她起身褪了长袖,脱了长雨靴,瞬间感觉凉爽好多。

    店里客人寥寥,她招呼袁西西帮忙看着,穿着件吊带到楼上冲洗。

    等她神清气爽地重新回到楼下,袁西西说:衣服漂亮啊,气色也不错,状态这么好,顺便去相个亲呗?

    叶小麦知道,袁西西早有预谋。在他们相识的近10年里,袁西西一直像叶小麦的姐姐一样照顾着自己。袁西西深谙世故,她总是怕叶小麦想法太简单,性子太温和,会被骗被欺负。尽管叶小麦能够处理好大多数事情,但只要有袁西西在身边,她就更觉安全些。她知道,袁西西替她考虑的事,都是可以放心去做的事。

    叶小麦说好啊。话音刚落,两人都有些惊讶。这大半年来,叶小麦把心思全扑在咖啡馆上,身体的累挤占了心里的疼痛,她自己都没察觉从什么时候开始,夜晚不再是回忆和梁栋梁一起的日子入梦了。袁西西也没想到,一直排斥相亲的人,怎么那么轻易就答应了?她还有一堆说辞酝酿着呢。

    于是,这个天气闷热的下午,叶小麦驱车赶去相一个据说很靠谱的亲。四点多的路上,还没开始堵,整个城市都被潮湿和烈日折腾得没有生机,只有不知名的昆虫在卖力地欢叫。

    叶小麦同意了这次相亲,她从没指望跟一个人见一面或者吃顿饭就决定要不要爱下去——但心情还是愉悦的,至少对自己来说,算是真的往前走了,对叶母和袁西西来说,态度是积极的,那么成家是指日可待的。

    到了叶小麦这样的年纪,仿佛还没有结婚,已经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当别人问起结婚了吗?内心一阵不敢直面的心虚,在战战兢兢地回答否之后对方咄咄逼人地问出是否有固定男朋友之前,真的要遁地而逃。

    快到一个红灯,叶小麦摇下半个车窗,一阵热浪扑进车内,她赶忙又关上。抬头看下太阳,明晃晃的,忍不住要眯起眼睛,于是,随手拿起墨镜戴上,调大冷风,听首歌再合适不过了。

    就在她打开收音机,缓缓刹车时,她不知道那个将影响她的生活,她将爱很久的人高调地登场了。

    她缓缓刹车,已经接近停车线,一辆大红色的宝马Z4突然蹿出来,挤到了前面。她条件反射一个急刹车,猛地扑到方向盘上,心脏一阵乱跳。看隔壁车道没车,她拐弯挪过去,跟Z4并排,心里恨恨的想,我要用目光狠狠地刺杀驾车人。

    感觉这样的车最适合20出头的小姑娘开了,长卷发,中分,小V脸,戴个大墨镜,范儿到不行。轮廓却是个男人,还没看仔细,绿灯了。Z4一加油门,轰,冲了出去。叶小麦一边挂档跟上,一边恶毒地想:怎么有男人这么开车!暴发户吧,或者专职司机。也许说他是专职司机有点辱没了司机的职业道德。那一定是暴发户了。

    Z4忽然慢下来,等叶小麦赶上,跟她的车并驾齐驱,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中间隔了辆车,他就不急不躁等那辆车超过去,再赶上来并排。

    这是要有艳遇的节奏吗?叶小麦心想着,忍不住笑了,恰好听着快歌,心情满血恢复,一个油门,把Z4甩到后面。没过几秒,Z4轰轰轰窜上前,又遇到个红灯,她看着Z4跑远,再也赶不上去了。

    叶小麦28岁了,所有人都认为28岁还单身的女人是道大难题。叶小麦从没在意过自己是大龄女青年,自己喜欢任何年龄的自己,她曾想过和梁栋梁结婚,但这绝不是因为自己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而是到了可以结婚的点。世界上大多数事情是可以努力争取的,只有感情求不来,你能做的只有等待那个时机到来。

    哦,梁栋梁好像也不是那个可以结婚的点。

    但公主不急女王急,叶母托人到处寻找合适的对象,没事就拉着同样闲着的袁西西一起搜集男青年,甚至埋怨叶小麦为什么要读博士,读书这么多年为什么不把个人问题一并解决了。她常常诘难叶小麦,也常常扪心自问,很自责过于放纵叶小麦,没有早点插手她的人生。

    母后,真的很抱歉,两人的见面并不顺利,瞄一眼就知道对方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凡不想继续约会的,都会敷衍说:他(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自己喜欢什么类型,叶小麦也不清楚,只是看到了对方,就忍不住失望。更年轻一点的时候,她在六级单词本的扉页写上对男性的要求:对我好,有上进心,有责任心。满足了这三点应该是个很完美的伴侣了吧?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已经越来越不看中这些了,不需要别人对她好,她自己就很好;她接触的青年人都有上进心,谁敢在这么大的生存压力下没有上进心呢;责任心是个长线问题,撇开爱情单独看,真不好判断。

    长相举止无一不透露着相亲对象的代言词“忠厚老实”,是个丢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人呢。气氛有点沉闷,叶小麦不忍对方尴尬,遇到这种冷场的情况,她总要绞尽脑汁想出点话题来。

    所以,喝了口水后,她说:你特别像我前男友。

    对方很尴尬地笑一声:看来你比较吸引我这类型的。

    嗯,你这类型的随后就会发现被我吸引是个失误。

    就像从前梁栋梁一样。叶小麦心里说。

    两人点了菜,就这个话题又聊了几句,便再次陷入了沉默状态。不觉夜幕降临,窗外霓虹灯远远近近一片璀璨。对方手机响了,接听之后跟她打了个招呼就匆忙离开。

    叶小麦看了下手机时间,温吞吞地把剩余的牛排吃光,然后满足地放下刀叉,环顾下餐厅把目光移向窗外。

    等下,隔壁桌有道目光正注视着自己。看到叶小麦歪着脑袋定定地看着他,隔壁桌咧开嘴戏谑地笑了一下。叶小麦表情茫然,头又歪下表示疑惑。隔壁桌说话了:看来是相亲失败了啊姐姐,得多不满意对方才使男人不买单就落跑。

    啊,这样啊,我说他怎么不吃完就走了。哈哈。叶小麦自嘲地笑,从容地用餐巾擦擦嘴巴,喝了口水。其实这关我什么事呢?我从来不认为事情没有按常理发展就得是自己的问题,我甚至没觉得这是个问题。叶小麦心想。

    隔壁桌起身过来,先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包抽纸,把叶小麦对面的座位擦了擦,坐下来说:要不然我们也相亲吧,反正一天相两场也不违背行业规则。

    他穿件白色T恤,蓝色水洗牛仔裤,蹬一双白色板鞋,休闲随意,干净精神。哦,手指修长,看起来指甲修剪得很仔细,叶小麦对手指漂亮的人有无来由的好感。叶小麦的手指也很漂亮,梁栋梁曾经说:这么漂亮的手,不做手模真的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