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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是在夜晚,就算沈从武一直跟着,也很快的追丢了。那人趁着山路难走,再加上天色已晚,迅速的摆脱了后面跟着的“程咬金”一般的人物。
沈从武暗叹一声可惜,没有抓到此人,还好刚才的自己也留了一个心,记住了这个人的面孔,只要日后遇见他,定然能认出。随即默默的盯着自己的双手,不知道刚才的自己,怎么会做这些动作,这么轻易的就能打倒一个人。这完全就像是身体的本能一般,不用思考就能轻易的做出来。
刚才的那对付人的手段,完全就像是身体的本能一般,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就能轻易的做出。能做出这样极快的身体反应,肯定是要做出长期训练。想到这,沈从武皱起了眉头,不由开始思考自己未失忆前的身份。
最后脑中还是没有回想起以前的任何的片段,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有时候自己又是很不希望,回忆起以前的片段,不想影响现在的生活。有时候又想要回忆起以前的事情,好探知以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算了,还是回去休息吧。经过刚才那么一会,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心中暗叹一声,望了一下刚才追丢的那人逃走的方向,不由暗道可惜。要不是那人机警,把自己背的包裹扔向他,争取了一点逃离时间,再加上夜色的掩护,才能那么快逃走,不然还真说不准会被他抓住。
沈从武离开了这个地方,往村长家的屋子那走去,想要去捡刚才那个鬼祟身影丢下的包裹。
见到他走后,缓缓的从一棵大树的背后挪出了一道身影,原来刚才那人并没有逃走,只是趁着夜晚的时刻,藏匿了起来。才会让沈从武以为追丢了人,而没有继续追下去。
“真是个可怕的家伙,居然臂力那么大。而且看他对付我的身手,完全就是会武功一样。那么轻松就能制服我。想我刘黄也是这一带的狠人,竟然在这个小子手上失手了。真是可恨,此仇不报非小人,不要再让我遇见你,不然下次定叫人收拾你。”那鬼祟的身影从大树后出来,甩了一下之前被他抓住的胳膊,双眼露出阴狠之色。
带着狠狠的目光,望着沈从武离去的方向。心中记下了这个仇,竟然被他断了的财路。刚才为了逃走,把自己用来吃饭的家伙,都丢了出去。冷哼一声,不再停留在这里,悄无声息的偷偷离开。
再说那沈从武,并不知道原来自己刚才追的人,竟然只是躲在一棵大树之后,并没有真正逃离,而且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人盯上。此时的他已来到了村长住处,凭着刚才的记忆,找到了刚才那鬼祟的身影丢出的包裹。略一迟疑,便抓在了手中,背在了自己身后,只要日后自己寻到了此人,那么这个包裹就可以作为一个证据。而且现在这里也不适合打开包裹,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背起这包裹后,果断离开这个地方。
悄悄的回到了自己睡觉的房间,打开电灯开关,把这个包裹放在了桌上,撕开拉链。
“嘶。”沈从武轻吸了一口气,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原来这个包裹里面的东西,全部都是盗窃用的工具,形形色色,大的小的,稀奇古怪的都有,靠着这些工具,还真没有打不开的锁,撬不开的地。他此时的心中完全的坚定了那鬼祟的身影,完全就是一个惯偷,不知道盗了多少人家。心中的可惜之色更浓,没有把这个惯偷抓住,日后这里的居民还不知道要被偷多少。
“这些东西暂时不能给人发现,不然让人误会了可不好。藏在柜子里不好,容易被张婶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沈从武一手摸着下巴,正在思考到底把这些工具藏哪好。
随即目光盯着床板,突然灵机一动,把那床板搬了起来。之后找来一个废弃木箱子,用来在床底下设置了一个暗箱,之后再把那些包裹里面的工具,全部放了进去。放好后,则把床板盖了回去。
拍了拍手中的灰尘,目光看着床板,脸上露出了笑意,看来对自己的创意还是极为的满意。铺好床单,整个人舒爽的躺了下去,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夜晚静静的过去。
时间一连过去了四天,在这四天里,沈从武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了本命牌上,然后挂在了千年古树上面。从那刻开始,他就算是一个真正的沈家村的人。为了庆祝他,张婶还特意买了一大捆的爆竹,再摆出神坛敬神。
在这四天里,沈三叔只在沈家村招到了两个人,一个是沈翔铭,另一个从武了。沈翔铭辈分比三叔小了两辈,见到他都得叫声爷。他是村里三个单身中的一个,这次跟着三叔去城里打工,也可以看出他不愿一辈子呆在农村,没有前途。见到自家的小辈,想要去城里混个名声,三叔当然高兴,因此也就同意了。随后在这四天里,三叔跑遍了周围几个村,终于凑满了足够的人数,这次回村招人的任务,也算是圆满完成。
在三叔要离开村里,带着他们回城市的时候。沈二叔,也是张婶的丈夫,也从县城里面回来。得知自家的三弟,就要回大城市之后,二话不说去买了一大堆的菜,准备了离别宴。此时,吃饱喝足。他们已经准备离开村里,去县城坐火车。
“三弟,我家从武就交给你了。”沈二叔对着沈三叔叮嘱道,毕竟眼前的这个高硕青年,在自己家住了三年,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去了大城市之后,要好好听三叔的话,不要学坏了。”随即又叮嘱着和他一起的沈从武。
“对了三弟,从武这孩子你也知道,他的身份?”突然沈二叔像是想到什么一般,拉着三叔到一旁,悄悄的问道。
三叔像是知道他要讲什么一般,脸上带着笑意,安慰他,“二哥,你就放心吧。之前我已经和工头说过了,他说没事,只要干活勤的我们那都要。”
“那好,我就放心了。就怕从武跟你们过去,没有身份而被刁难。好了好了,记得到了大城市里照顾好这两个娃。”二叔的脸上也是笑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肩。
沈三叔点头,表示自己会照顾自家村里的娃,叫他们不要担心。
“我们村里就只有他们两个和你去城里,到时候可要多关心下他们。”村民们,都向着他们道别。
“都回去吧,不用送了。”坐在乡村改装龙马车上的他们,向着村里的人挥了挥手。说是改装,其实是在上面加了个篷。
沈从武望着这个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地方,心中非常的不舍。自己将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也是自己脑中唯一记住的地方,今天就将要离去。此次一别,就不知道要何时才能回来。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的抹去眼角的泪水,不让人发现。从今以后,这里就将是他的家乡,离去的他就是游子。
“三爷,你招的其他村的人呢?”沈翔铭见气氛有点,率先打破沉闷。
被他这么一问,三叔回过头,“他们都在县城里面的火车站等我们,等我过去的时候,就把火车票给他们,一起去大城市赚钱。咱们农村的人,生活都不容易啊,以后会有什么成就,就看你们自己日后的拼搏。我已经把你们带出了第一步,自己能走到哪一步,就不是我能帮你的了。”
沈翔铭耸耸肩,没有继续说话。
这辆龙马车,是附近几个乡村到县城唯一交通方式。速度不快,在这个并不平坦的乡村道路上,里面的座位也颠簸的比较厉害。打消了在车上休息,就和身旁的三叔聊了聊城里的情况。
“三爷,这四个轮子的东西,怎么那么像一辆汽车啊。”突然沈翔铭指着路旁的一个铁旮旯,那四个轮子的东西黑不溜秋,体型比龙马车小了一倍,完全不像是他见过的汽车那么大。而且他从小到大也没去过县城几次,见过的车,也没那么高档,不知道也没什么稀奇。
“那是一辆跑车,在大城市里可贵了,可不是我们这种从山沟沟里面出来的人能见到的。至于这里怎么会有这破烂的跑车,我也不知道。这几年我回来,都能在这路旁见到这个东西。”三叔感叹一声,想到自己在大城市里面见到的跑车,那可是一个比一个贵。都是几百,上千万的价格。随便一个零头,都不是他们这种小人物能出的起的价格。
有一次见老板开着一辆非常高档的小车,来到工地,他才懂得这种车叫跑车。不过也只能心中羡慕,却也不眼馋,知道自己有几分能力,根本没有赚的大钱的希望,不可能开上跑车,住上洋房。
听到两人的谈话,沈从武的目光也投到了路旁放着的这四个轮子的东西,脑中不由开始发胀,隐隐有着几分熟悉的感觉。但是随着龙马车的远行,他的目光渐渐的与这路旁一直放着的铁旮旯分开。强压下这股感觉,闭上了眼睛,等待去县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