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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起来干活,这在农村里面,是很常见的事情。
看着脚下那块地,还只剩一点杂草。沈从武清秀的脸上,也是露出了淡淡的笑意。没吃早饭就来到这里,忙了一早上,就是为了赶时间做好这点事。
“没想到就这么一点杂草,也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清理。张婶应该洗好衣服,在等自己吃早饭吧。”想起张婶就像亲生母亲一般对待自己,沈从武的心中就感到很知足。
这么一大片的杂草地,只用了一早上的时间,就能清理的那么干净,看来他也是没有休息,一直在干活。
干农活,是他在这三年里最开心的事。虽然农活累且重,但这样的他,就可以让自己忘却三年前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自己又是为何失忆。这是一块压在心中的石头,失忆不代表他变傻。他既然会重伤失忆,那么就想到了。要么是自己陷入了权利漩涡,要么是被仇家追杀。这也是沈家村一家收留他,而没把他的身份信息外泄。不然他,就算没有被仇家盯上,就会被警察带走。
沈家村的村长也是一直压着这个信息,不让他人外泄。看他当时流落到这的情形,他们这些老人就统一开了个村委会。最终决定,让他在这里暂时居住,以免被仇家追查到。
“呼...终于快干完了。那么等会自己又可以去那地方看看了,不知道后山那里又有什么变化没。”沈从武挺起了腰,扭了一下,全身的骨头,啪啪的响。随即甩了一下手,毕竟握了那么久的锄头,手也有点酸。
早上下过雨后,温度倒是不高。不过干了那么久的活,此时也是汗流浃背。随手脱下外套,放在一边的田坎上。还好这天气,云雾遮住了整片天空,没有太阳。不然以现在的时间段,肯定是太阳高挂,温度上升,那么那时的气温,肯定会更加的高。
“干了一早上的活,比做运动都来的舒服。”伸了一下腰,脸上带着笑意。
“从武,你家婶婶叫你赶紧先放下手中的活,先回家吃早饭。她叫你这些活,吃完饭再弄还来的及,不用那么赶。”正在这时,一道吆喝声在不远处的小路旁传来。
沈从武停下手中的活,右手扶住锄头柄,望向声音传来的地方。只见那不远处的小路上,正站着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妇女,肩上挑着一担尿桶,停在小路边朝着他喊道。
知道是谁叫自己后,他也马上回话,脸上露出笑容,“我知道了,林嫂。我只剩下一点了,干完这活我就回去吃饭。”
“你这孩子,就是那么勤奋,要你是东华哥有你一半好,我就可以省心不少。可惜我家东华,就是懒,天天睡到大中午,才起床。农活干的也少,就是忙的时候,才偶尔来帮下忙。”林嫂放下肩上挑着的尿痛,一半夸赞沈从武,一般贬低自己的丈夫。
农村的妇女,都是这样。在乡里乡亲面前,就都不断的吐露口水,诉说心中的不满,唠唠叨叨。
听到她的话后,沈从武也不好笑出来,只能忍住。东华,就是眼前林嫂的丈夫。每一个农村的妇女,大部分都会向人说自己的丈夫怎么的懒,干活不勤奋。
“林嫂,其实东华哥也很勤奋,你不也看到了,每天晚上都忙的那么晚。不是上山打猎就是砍树,往往都是忙到最晚的。”沈从武挠了挠头,劝了劝正在发牢骚的林嫂。
林嫂也知道他在为自己的老公说好话,也不反驳,不过就是为了自己干太多的活,发发牢骚而已。真要要死要活,那也不可能的事。
“好了,你就是每次都为你东华哥说好话。行了,我看你的活,也就快干完了。等会早点回去吃饭吧,不然张婶可等的饭菜都凉了。”林嫂看了看沈从武田里的情况,对他说道。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一番,手上拿着担子,对着他说道,“从武,昨晚你东华哥,打到了野味,晚上就来我家吃饭吧。你们两兄弟,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在一起吃饭了。”
“行,林嫂。晚上没事的话,我就过来吃晚饭。”沈从武露出洁白的牙齿,对着她点头。
既然话已经带到了,林嫂也得赶早去干活。挑着这担尿桶,往田里走去。她一是为了倒掉尿桶里面满满的尿,一是为了浇灌蔬菜。这样被浇灌的蔬菜或者庄稼,得到的肥料就多,长势就会更好。
沈从武看着林嫂走后,扶着锄头柄的手,也握紧了起来,继续除掉最后不多的杂草。锄草虽然不怎么费力,但是一直保持一个动作,手臂还是会有点酸痛,要不是经常干农活,他也肯定会受不了。
“终于干完了。”看到杂草基本被锄头铲掉的土地后,沈从武不由的松了一口气。忙了一早上,连饭都还没吃,就来到农田里干活。索性的是,趁早干完了这些农活,那么今天他就没有什么事了。
收拾放在田坎上的外套,肩上扛起了锄头,脚下的鞋在路旁的石头上搓了两下。在回到村里的时候,来到小渠沟里面,洗锄头和身上的泥土以及手中的残留的泥。
洗完之后,便把锄头放在一个小屋子里面。来到吃饭的屋子,放下手中外套。桌上的饭菜,在桌上放着,上面在盖住,以免饭菜过早的凉了。
“回来了,快吃饭吧。你这孩子,都叫你早点回来吃饭,就是那么晚才回来,都不知道要怎么说你才好。现在应该饿了吧,快去吃吧。”正当沈从武放好衣服后,张婶刚好喂好家畜回来,手中还拿着盆子。看到他回来后,不由的说了他一句。
沈从武见张婶进入屋子,说了一下自己,不由的有点不好意思,本来之前答应她早点回来吃早饭。但是因为那地里的活,只剩最后一点,自己就打算干完再回去吃饭。所以这样一来,时间就过去了,直到现在才回来吃饭。
“好了,快吃吧,这是我特意为你煮的肉汤。”张婶放下手中的盆后,洗完手,就给他拿出一副碗筷,反正桌上,叫他赶紧的吃饭。“你这孩子,就是那么勤奋,每次说你都不听。”
“婶,我也是看那活,也之剩最后一点,就想要做完才回来。”沈从武为自己辩解。
张婶听到他的话,脸上带着柔和之色,“来到这三年,除了下雨,基本上农活,都是你去做。将来,要是你还失忆的话,那么婶就当你是自己的娃了,婶就为你找一门亲事,在这成个家。”
被她这么一说,沈从武的脸上也有点不好意思,“婶,我还年轻,不着急娶妻。”
“什么还小,婶的目光,可是不会看错的。都二十多岁的人了,怎么不小了。要知道,当初你叔娶我的时候,都才十八岁。现在在农村里面,二十多岁还没结婚的人,那可是属于大龄青年了。在村里,你这个岁数还没结婚的,也就只有三个。婶寻思着,明年那两个也要找个别村的人,结亲家了,那么咱家就只剩你还没结婚了。”张婶不由唠叨,想起当初自己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才十八岁。就不由感叹,几十年就这么过去了。
沈从武不好反驳,知道眼前的婶婶,可是把自己当做一家人。可是自己的身份,还是未知,就算是要结婚,那么也没有户口,要找一门亲事可是不容易。而且,他的心中隐隐猜到,自己身上的麻烦,肯定不会少,结婚那不是牵累别人家的闺女吗?不过这话,他可不好对张婶说,以免让她为自己担心。虽然在这三年里,自己不去想以前的事,但是偶尔做梦的时候,还是会被惊醒。再者,每到阴雨天气,头疼的厉害的时候,也会不由去想,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从武,今天你三叔,要从城里回来了,好像是有什么事。估摸着,他又给你带东西回来了。”张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提醒了一下正在吃饭的沈从武。“你三叔,也真是有心,每次回来,都给你带那么多的东西。将来等你三叔老的时候,你也要记得他现在对你的好,能帮的则帮。”
“婶,我知道的。三叔对我那么关心,我怎么会做白眼狼。放心吧,咱们沈家村的人,不会忘记别人的恩情,不做白眼狼。”沈从武放下手中的碗筷,一副吃饱的样子。
“婶,晚上我就不回来吃晚饭了。刚才林嫂说东华哥,昨天打到了不少野味,叫我到她家吃晚饭。”想起了之前林嫂对自己说的话,沈从武告诉了张婶一声。
“行,估计今天你三叔回来后,也是到东华家吃饭,这样你们叔侄三人,也可以好好的叙叙。”张婶点头。
吃完饭后,张婶也收拾桌上的残局。没吃完的菜,放进了橱柜,剩碗收起拿到锅里面用水洗。
沈从武脸上带着笑意,心中对在沈家村的宁静生活,充满了各种感叹。想起好久没有去后山看看,正好趁今天活已经干完,去一番后山看看有什么变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