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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章 格城山上谈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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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梦乐在川西格城山,与母亲同在,与好友同乐,身处仙境,还有喋喋不休的樊丽格相随,享尽人间天伦之乐,这是幸福的力量,人生得此享受,何乐而不为?

    “兄弟,你本不是江湖中人,但自参加金陵武林大会,也算是武林中人了,你无门无派,不知今后有何打算?”一日,在格城山顶,樊炯掌门与贾梦乐、老四魉僵尸蒋桐书一同散步,不时谈起了志向的问题。

    常言道,有志者,事竟成。志比精金,心如坚石。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但对贾梦乐来说,他从未有过什么志向,也不曾想过这个终结的问题,于是摇了摇头,说道,“我本为乡村一读书人,误打误撞,卷入武林,从未想过将来。”

    他所说的是实话,自己从未想过未来,樊炯掌门看着他诚真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人呀,年轻就是本钱,公子如此年轻,当然不用考虑未来之事,但老哥却不同了,人老情多,伤不起了!必须要在有生之年,将自己心中之愿得已完成,那才不枉此生!”

    贾梦乐听完樊炯掌门哀叹,关心地问道,“不知哥哥有何宏图大志?何不说来兄弟听听?”

    樊炯看着贾梦乐,笑了笑摆了摆手,说道,“算了,说来好笑,不说也吧!”

    “樊炯掌门真不是爽快之人,既然是兄弟情深,说什么好笑不好笑的?”老四魉僵尸蒋桐书大大咧咧地说道,“如果条件准许,我一定要当个侠盗,偷尽天下可偷之物!”

    “哈哈哈,真是可爱之极,你要当强盗?”贾梦乐笑着说道。

    “不是强盗,而是侠盗!”老四魉僵尸蒋桐书反复强调道,“盗有盗德,专偷可偷之物,将不义之财用于可用之处,有何不可?”

    贾梦乐听吧老四魉僵尸蒋桐书的志向,拉开扇子,笑着说道,“这要当偷中之王,盗中之侠?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哟!”

    人生在世,哪样事情又是简简单单成功的呢?不见风雨,何来彩虹?不经风雪,哪来梅花扑鼻香。

    “兄弟,好志向,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功夫深,铁棒也能磨成针,只要兄弟不断努力,定能成为偷中之王,盗中之侠!”樊炯笑着说道。

    “光说我,说说你的志向如何?”老四魉僵尸蒋桐书见樊炯这般夸自己,脸都差点缩进了身子。

    樊炯仰望苍穹,若有所思,最后鼓起勇气说道,“我想学尽天下剑法,以剑为伴,仗剑游天下,最后归隐江湖,可……”

    “你想归隐江湖?”老四魉僵尸蒋桐书吃惊地问道,“人生在世,如同白驹过隙,一晃而已,短短几十年光景,怎么就不珍惜呢?此人间五彩缤纷,奇文怪事,比比皆是,何必非要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呢?”

    古人说得好,匹夫不可夺志矣,何谈堂堂要门之主呢?人家有归隐之心,又何须强留,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所欲,也勿强施于人!贾梦乐见老四魉僵尸蒋桐书过于率直,生怕出了什么乱子,忙上前笑着说道,“哥哥想归隐江湖,不知打算归隐何处?”

    樊炯走上前,指了指对面云雾缭绕的山峰说道,“兄弟你看那山,高耸入云,直插云霄,若能在那里修个山庄,在此察人心、悟人性、抑私欲,何乐而不为?”

    顺着樊炯所说,贾梦乐看着迷茫的大山,思索盎然,仿佛自己已牵着温顺驴子,附上简单行囊,加上一只乖巧小狗,行平川、趟河流、穿密林、越高山、进荒漠,直到疲惫身躯倒在山谷、莽原、沙漠、河滩、林海,成为孤狼、群鹰、蝼蚁不丰盛的晚餐,让荒野更具生机活力。从浩瀚天空俯视蓝色海洋:群雄林立、狼烟四起、硝烟弥漫,一面面饥瘦面容、一双双灵动眼球,奢望土豆和红薯,祸患不落在身边。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叶孤城万仞山,好,好地方!”老四魉僵尸蒋桐书哪里知道贾梦乐此时此刻的思绪,看着远方的茫茫大山,不由念起诗来。

    贾梦乐的思绪被老四魉僵尸蒋桐书粗狂的声音打断,回过神来,佯装轻松道,“哎呀,我说让你读书,你偏要调皮,结果呢,一字不熟,还时常带着判笔,那是‘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你怎么念成了一叶孤城?”

    “一叶孤城?改得好,改得妙呀!兄弟,一字之改,意境却不一样了!”樊炯听后笑着说道,“一片孤城,既然是一片,怎么说成是孤城呢?”

    “一片孤城,城是‘孤’的,山则众多‘一片’,高达万仞。山之高,更显出城之小,山之众,愈见其城之孤。这才是诗的本意呀!”贾梦乐自幼读此诗早已不下于百遍千遍,早已熟记在心。

    樊炯听了贾梦乐的解释,心中不由升起了对人生的感叹,“城是‘孤’的,我们人又何尝不是孤孤单单呢?昔日的热闹,到头来却也是孤零零一人!”

    贾梦乐见樊炯心中有事,不由追问道,“哥哥怎么了?这是好事儿呀,学得天下精妙之剑法,人剑合一,堪称天下,闲云野鹤,归隐于山中,这是何等逍遥自在!你怎么唉声叹气呢?”

    “兄弟有所不知,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想当年进入起义军,本想凭借所学兵书,排兵布阵,推翻腐朽朝廷,可又怎么样呢?到头来还是兵败,不得不隐姓埋名,隐居在这川西边陲。”

    “你刚才还在劝我有志者事竟成,到你这里怎么就不行了?”老四魉僵尸蒋桐书反驳道。

    “兄弟有所不知,现如今掌管要门,大小也算得上一门之主,总有一些事情需要我去处理呀,再加上这麒麟图,将我压了数十年,真让我喘不过气来。”他转过身对贾梦乐说道,“今日倒好,我将此包袱送给了兄弟,也算解除了我心中的一大祸事!”

    “好呀,原来你送东西给我,就是算计我!我让给你端尿盆子!”贾梦乐开玩笑地说道。

    樊炯坦然地笑着说道,“册门司马烈也将麒麟图送给你,可你还是将其收下了,我的为什么不能收呢?将心比心,是不是司马掌门教了你几招鞭法,人情要大一些?要不我也教你几招我的剑法作为人情?”

    有人为了所谓宝藏钱财,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总想将天下钱物尽收于囊中,可樊炯掌门却将他看成是了包袱,同样是黄白之物,不同的人,眼里有不同的看法,哎,这不是黄白之物的错,错的是错的眼睛看到了它们!

    “对了,兄弟,你的剑法我早已耳闻,哥哥不才,想了几招,我耍给你看看如何?”樊炯酷爱剑法早已闻名天下,看他如何兴致,贾梦乐也不再拒绝,“好,大哥,你就让小弟开开眼界吧!”

    “兄弟,见笑了!”樊炯说着,早已纵身飞向天空,只见他身形似雁,划过长空,如流星雨,撕开苍穹,如天使,翩翩起舞,剑光四起,不,那分明不是剑光,那是闪电,不,那分明是剑光。快!快!快!那怎一个“快”字了得!

    贾梦乐曾学得天宇剑法,自认为天下剑法已在天宇间,今日见来,简直是大错而特错,此时他才感觉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妙处,就是他用天宇剑法,也不可能敌得过他三招!贾梦乐只觉浑身上下都被樊炯冰冷的剑光袭来,有些不寒而栗!

    “怎么样?兄弟!”不知什么时候,樊炯已收起了剑,屹立在了贾梦乐身边,让贾梦乐半天没反应过来。

    “好!好剑!好剑法!”老四魉僵尸蒋桐书自出江湖以来,纵横天下,所见武功,所见剑法,举不胜举,可如此之快,如此之狠的剑,他还是头一次遇见,他暗暗高兴,高兴与贾梦乐上山寻贾母,没有动手要人,否则……

    “此剑乃采海外寒铁精英,求西南名匠所铸,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樊炯平日木讷寡言,说起剑来却头头是道。

    “哥哥真乃神人矣,如此剑法,恐怕只因天上有,人间哪有几个会?”贾梦乐此时才反应过来,不由拍手称赞道,“不知哥哥刚才的剑叫什么名字?”

    樊炯憨厚地笑了笑,“不瞒两位兄弟,我自幼酷爱剑,剑对于我来说,如同鼻耳,形影不离。这剑法是我在雪山顶观天所悟,少有人知,现在还有没有名字呢?”

    “此剑法凌空而起,快如闪电,一定得有个好名字才行!”贾梦乐思来想去,不知该用什么名字才好。

    “公子刚才说,此剑法恐怕只因天上有,人间哪有几人会,我看呀,天上住的是神仙,不如就叫‘天外飞仙’如何?”老四魉僵尸蒋桐书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名字。“天外飞仙,天外飞仙”……贾梦乐与樊炯不由反复推敲,反复诵读着,“不错,多少惆怅多少梦,天外飞仙楼外楼,此名不俗也不文,正如剑招,不温不狠,似飞仙下凡,翩翩起舞!”贾梦乐兴奋地说道。

    正在三人谈笑风生时,要门弟子神色慌张,匆匆上山,禀报道,“掌门,不好了,贾母突然晕倒!”

    贾梦乐一听母亲晕倒,纵身一跃,直朝山下飞奔而去!

    (贾母何故突然病倒?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