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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白柏bai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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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章节为防盗章节,给正版读者带来不便持续道歉。本文独家发表于,如有盗文,仅以路飞之名——誓与蝗虫斗智斗勇到底。】

    超凡入世的贼——《海贼王》中精神的伦理

    尼采说的好:有些书有王气!什么是有王气的书呢?那就是我们要用灵魂去体验的书。在上古时代,人们首先体验自己的灵魂,即自己最本质的东西,然而现代人却刚好相反,体验的首先是外在于自己本质之物,灵魂因此就失去了澄明性。有王气的书正好是一面镜子,能把本已失落的灵魂重新映照出来。读书,不是仅仅为了扩充知识,更重要是找回自己。因此,读书是一项庄严的事业。笔者坚信《海贼王》是有王气的书,是我完善自己乃至踏上征途的基石。一本漫画有如此力量,岂不荒谬?但是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说:因为荒谬,所以信仰。

    一、文学的私人性质

    怎样才算文学呢?或者举例来问:《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这种许多年前的所谓伟大“文学作品”,在今天谁还会在其中看出文学意义?说它是“文学”的,也许更多是照本宣科而不是通过自己的判断。《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确是伟大的文学,但是否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学教科书所说的理由就应该打上一个问号,甚至可以说,如果让它成为“文学”的仅仅就是那些原因,那它就真的不算文学了。《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伟大不在于它本身有多深刻的涵韵,也不在于后来的解释者能在其中挖掘出什么离奇古怪的东西,单单这两个因素不能成就伟大的文学。如果只有前者,被发掘完意义后这部作品就会成为废置的矿井;如果仅仅有后者,那一切作品的意义都可以被随心所欲地编织,伟大就失去其意义。它的伟大,或者直接说文学的伟大,在于一种永恒的互动:作品永恒的诉说和读者永恒的解释,双方永恒的交流,让作品的意义得到呈现,让人心的奥秘得以彰显,这样的文学才能超越现实的时空,在永恒中绽发光彩。直言之,能有这种力量的就算文学,就有进行研究的价值。

    我们一般受的文学批评教育都倾向于把文学现象还原成社会现象,在社会发展中定位文学的价值。因此我们一般会看文学表现了什么社会层面的东西或者看它有什么指导意义。这虽然不错,但却比较片面和表面。归根结底,文学是属于人性的东西,人性中当然有社会性,但是在今天这个贫乏的时代,社会性却成为了唯一被承认的人性。如果社会性泛滥,文学的意义就会像畸形的生物,只有一侧得到发展,另一侧完全发育不良。“另一侧”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人格个性。那是完全属己的东西,也是人性的核心部分。它不是“心理”、不是“意志”,也不是“先验自我”,用海德格尔的话说,那是“在者之存在”。(1)但是也正如他所说,那是被遗忘和掩盖的东西。文学是因为这个而诞生并且理应指向这个。所以文学意义的“现象学还原”应该要“还乡”到这个地方。

    人格个性是完全属己的,文学的首要性质必定是私人性质。因此作为文学批评,首先是要和文学作品中绝然属己的意义交流,它是个人事件。既然是个人事件,首先要考虑的当然是本己的意向。如果一个批评家是真诚的,它要关注的首先是自己的心,而不是自己的“名誉”。——选择“名著”解析是一种流行的做法,因为能借助的资料和固有观点已经足够的多,至少,也不会被认为大逆不道。但是如果无法在其中通达“存在”,无法在其中感受到永恒的互动,那我的批评和解析还有意义么?如果要在大逆不道和丧失自我中选择,当然要选择大逆不道。刘小枫决绝地宣称自己是“道之贼”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我不够真诚或者足够懦弱,就要么会解释昆德拉,要么会解释陀斯妥耶夫斯基,解释他们的作品对我还有对正统的学人是一种折中。但是我虽然佩服他们,但是却无法在他们的作品中获得纯然属己的感动。“圣灵并未降临”!我要迎接自己的圣灵,即便那是撒旦的使者。也许这正是当年弥尔顿的气概呢。我是个学生,但我首先是个男人!一个男人不能为自己的感动大声疾呼,不能让天下听见自己声音,他根本不配顶天立地的活在世上。

    不再犹豫,我就选《海贼王》解释,正如船长路飞选中了我做骷髅精神的代言人。“西方之教行于中国,道之贼也。”(2)为什么刘小枫能豪迈宣称自己是道之贼,我就不能宣称自己是海贼?如果他要在这个宣讲“唯物主义”的国家,坚持“未知生,焉知死”的民族迎接救恩,我就要在这个地方升起我的海贼旗。——“把灵魂赌在骷髅旗上的男人,没有办不到的事。”(3)

    二、《海贼王》的独特性

    《海贼王》讲的不是简单的冒险故事,就像《堂吉柯德》讲的不是简单的冒险故事。它们都属于很容易被误解的作品,《海贼王》尤其如此。因为它是“***画给小孩子或者不良少年看的漫画”。

    对此除了苦笑还能怎样!?好的东西就是中国的,不好的东西就是“资本主义的腐朽因素”,这就是中国人,包括中国学人沾沾自喜的源泉之一。孔子和苏格拉底同样述而不作,但是***和宗教裁判所却“舍我其谁”。因此实际情况刚好相反:优秀是东西属于全人类全世界,只有*的东西才属于本己!用基督教的话说就是人的罪只属于人自身而不属于神。《海贼王》是那么的动人心魄,因此它属于全人类!这和“媚日”或者“抗日”毫无关系。我们要首先解除自己对它的误解,摔开对它的有色眼镜。

    罗素在解释哲学是什么这个问题时,认为首先要理解什么不是哲学。(4)对《海贼王》的解释也应该是这样:《海贼王》首先不属于什么范畴。的确,它是漫画。而漫画一般来说是通俗的、速食的文化产物。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海贼王》是不是仅仅就是这样的产物。

    要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海贼王》和时下在中国最有市场的日本少年漫画《火影忍者》做一个比较,因为《火影忍者》正是这种通俗和速食的代表。如果两者间从内容到精神实质都相契合,那《海贼王》的确就仅仅是俗文化大军中的一员。但是如果其中存在不可等同、相差万里的因素,那就必须把《海贼王》单独作为一个需要解释的对象,不能用对一般漫画的态度等闲视之。

    要作比较,就要有比较的标准。通常人们喜欢直接把两部作品的人物、情节和精神作对比,这其实根本无法比较出什么东西。其实这样除了例子的堆积,根本毫无意义,庄子学说中的相对主义早把这类比较的意义消解了。所以必须确立一个外在于比较双方的标准,然后让要比较的事物与其比较,彰显各自的意义。那么,什么才得以成为比较标准呢?通常人们又喜欢找一个无所不包的尺度作为这个标准,比如基督教会找来上帝,近代启蒙运动找来理性,但是后现代的种种又将之宣判为无效——外在于人个体生存的东西终将被生存拒斥。所以确立的标准必须外在于比较双方而又内在于人格个性。

    事实上,尼采的《悲剧的诞生》就为我们提供了这种标准的“潜型”。通常人们再次认为他所说的日神和酒神代表的是理性和情感。这是一种何等浅薄的误会!他自己就明确地说:日神和酒神同样属于非理性的范畴。日神是直观的造型,酒神是魔幻的音乐。(5)两者构筑的不是在者世界而是存在世界!这实质上已为我们指明了道路:我们的标准不是一个外在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而恰恰只是我们用以判断的视角。漫画迷为漫画设定的二元视角为***和论理。就是说,一部漫画要同时给人以情感的沸腾和思想的启示。愿意理解漫画的学人也会持这种观点,在漫画的分析中就会以此作为依归。这里就是关键了:***和论理不能作为我们比较《海贼王》和《火影忍者》的标准。或者说在这种视角下,两者的意义根本不会有什么不同:只是不同形式的***和道理罢了。鸣人要成为火影的誓言与路飞要成为海贼王的梦想是本质相通、海贼间的友谊和忍者间的情义是相通的。能在一种视角下被比较,被比较的双方就只有量的区别而没有质的区别。我们要换一种视角:如果在这种视角下两者会同时出现,那双方就是属于同样范畴的,直言之,《海贼王》就没有特殊的寓意。如果在这种视角下只有其中一者出现,那两者就是有质的差别。所谓比较在这个意义上就是要比到不能比。

    这个视角就是此世与超世。所谓此世,就是在此岸世界的一切在者,上面说的***和论理都属于这个范畴;所谓超世,就是彼岸世界的存在,形式上类似于新约圣经的神和海德格尔此在中的存在。具有神秘主义的因素。此世当然是所有人和所有作品都具有的,所以关键问题就是《海贼王》和《火影忍者》有没有超世的关怀。在《火影忍者》中,核心是忍道。“我从来说到做到,这就是我的忍道。”主角鸣人就是以这句话作为精神支撑。他说到的是“成为火影”,做到的是在成为火影的路上的不懈努力。由于火影的形象早在漫画中出场,鸣人的目标只是从场上的这里攀登到场上的那里。因此忍道中的两个因素——说和做——都是属于此世的。而在《海贼王》中,其中一根支柱是梦想。“我是将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这是主角路飞的口头禅。前海贼王罗渣在漫画开始时间的22年前就被海军处死,留下的是言语!这就正如上帝在圣经中的在场也仅仅是言语。于是路飞的梦想是不在场的。因而具备超世的因素。最重要的是,海贼王的梦想并不是一个要揭开的谜,而是一个要内在于自身的目标,于是它的超在是内在的超在。

    用这个标准衡量《海贼王》和日本的其他漫画,都会发现超在的因素几乎是海贼王的专利:《钢炼》的主题是找回过去、《死神》和《犬夜叉》之类更是典型的通俗加速食、即使是最近风云一时的《怪物》,重点也仅仅在此世的天马而非超世的怪物般的约翰。当然,多年前的《新世纪福音战士》可以作为超在的前驱,但是和《海贼王》相比,它的此世显得那么苍白和可怜。真正形成意义的不是超世的存在,而是超世和此世的丝丝入扣的关系。当然,关系是每每不同的。三、精神的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