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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郑有风握住本子的手一顿,抬头看向她,“你怎么每次都遇到这种事情?该说你倒霉,还是该说你身上有吸引这些其他事情的特质?”
陆苳笙没有理他,依然笑眯眯的。
郑有风看她那副样子就没什么脾气,十分心塞地叹了口气,“行。说说吧。”
陆苳笙:“昨天晚上我睡不着,又跟那群人不熟不想出去,就待在帐篷里。听到了。”
郑有风:“什么时候的事情?”
“凌晨过后一点儿。十二点十五。”
“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我根本就没睡着,人很清醒。”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引来郑有风的一个眼神。他总觉得,陆苳笙这句话,好像总含着几分深意一样,不是往常她那副漫不经心,而是在平静的外表下面,藏着他所不知道的惊涛骇浪。
郑有风想了想,又问她,“还听到了什么?你没掀开帘子出去看看吗?”
听了他的话,陆苳笙嘴角露出一个微带嘲讽的笑容,“我没有看活chun宫的爱好,况且,我怎么知道他们两个辣不辣眼睛。”她说完,目光含笑地在郑有风身上打量了一圈儿,那副模样,不用开口,郑有风就已经知道她想说什么了。
他猛地闭了嘴。
郑有风站起身来,把位置交给刚才那个小警察,“我问完了,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领导都问完话了,他这个当下属的还能有什么好问的?赶紧摇了摇头,郑有风把本子往他小腹上面一拍,迈开大长腿,又去巡视其他地方了。
身后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只听声音仿佛都能看到那人优哉游哉的模样。郑有风懒懒一笑,脚步却不由自主地放慢了。
陆苳笙走到他身边,跟他并肩而行。郑有风侧头看了她一眼,她笑了笑,“刚才我就想跟你说。”
她舔了舔嘴唇,“扶南区这边有个恐怖专题的情侣鬼屋,有空一起去一下啊。”
郑有风垂下眼皮,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眼。还是那副不动如山的模样,陆苳笙都要以为他又要拒绝自己了,谁知道他居然一口答应下来,“好啊。”
这回轮到陆苳笙呆滞了。郑有风看到她那副模样觉得十分开心,当即就笑了出来。笑了还不算,还往她头发上薅了一把,直把她那精心烫过的大长卷弄得像个条小狗。
“不是。”郑有风笑着看她,“你都调戏了我这么多次了,不许我反击一下?还有,”他压低了身子,凑在陆苳笙身边,小声说道,“你知不知道那玩意儿干嘛的?”
都说了是情侣主题了,里面肯定少不了情侣去那里的必备用品,比如什么助兴的工具啊,什么计划生育的工具啊之类之类的。现在的人,喜欢寻求刺激,往往找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出来,郑有风对此一向是嗤之以鼻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需要那些玩意儿也能让对方满意。但是么,如今陆苳笙自己送上门来,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做不做是一回事,能不能在嘴上占便宜,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陆苳笙看着他,眼睛里映出郑有风那张帅脸,“你告诉我啊。”
她笑意盈盈,眼睛中带着几分天真的魅惑,看得人心中一紧。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素太久了,郑有风居然觉得陆苳笙这副模样居然有那么几分......可口?
他想他一定是魔幻了。
郑有风猛地收回自己的目光,站直了身子,端出一副正经模样,同手同脚地朝前走了。
这个案子交给了扶南区这边,郑有风他们就没再管了。周一早上是例会,他和方铭如同两尊大佛一样端坐在上面,底下一干人等,在薛周有气无力气弱游丝的声音当中,心思早就不知道飘到什么地方去了。
郑有风今天状态不太好,起码没有往日那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不过他是一代睡神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并没有往心里去。只有郑有风才清楚,并不是这样子的......
纵横花丛多年的郑警官,今天早上起来,被小郑警官,致敬了......
这还是过了青春期就没有过的事情,再配上昨天晚上那个梦......郑有风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开完会,他带着这副老年痴呆的模样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苏越以为他瞌睡还没醒,惊讶于这个人平常的动如疯兔,大惊小怪地问他,“领导,你昨天晚上被周公榨干啦?”
榨干了......干了......了......了......
郑有风浑身一个激灵,觉得苏大耳朵特别讨厌,她怎么能这样呢,还要不要脸了?大龄美少年郑有风感觉自己都被她看穿了。
真是,太讨厌了!
苏越看着郑有风带着一副见鬼的表情转过脸去不看她,一头雾水地问方铭,“你们男的也没个月都有那几天?”
方铭冲着苏越冷笑一声,十分有李薇龙风范地高贵冷艳地转过了头。
好么!苏越算是明白了,有一种叫“大姨夫”的病菌流窜到了市局上空,她的两个领导都感染了这种病菌,现在已经一脚迈进了丧尸的团队里面,眼看着他们马上就要失去五感了,二次元少女苏大耳朵现在很苦恼。
——她是应该一枪把他们两个爆头呢,还是应该用同事爱来感化他们呢?
苏越已经回到她的次元当中了,刑侦队里两个队长现在都无心工作。整个刑侦队,在经过了之前那个大案之后,像是泡在了暖洋洋的咖啡当中,软得抬不起一丝力气。
薛周正在写上面需要的简讯,大概就是描述了他们在上次的案件当中如何如何的英雄如何如何地为民除害,反正就是从上到下把自己一顿夸。介于这种事情做起来太不要脸,稍有不慎就要让自己脱几层鸡皮疙瘩,往常都是扔给皮糙肉厚的郑有风来做的。但是现在郑警官感染了名为“大姨夫”的丧尸病毒,整个人宛如提前到了春天,薛指导员还是不打算麻烦了他了。忍着牙酸,把自己身边这群人从头到脚夸了一遍。中途还因为实在词汇匮乏,感觉用哪个都问心有愧,翻了一下郑有风之前的简讯,借鉴了那么一些。
就这样各行其是地过了一天,薛周终于把上面需要的自我表扬信写完了,眼看着终于能按时下班,他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拿起来一看,居然是李薇龙发来的短信,让他下班之后暂时别走,有事情找他。
他来到市局之后隔了两年,李薇龙才过来。她跟郑有风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人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一直到了大学,郑有风去当了警察,她跑去学了法医,后来又去国外念了相关方面的硕士。因为能力学历出众,她从一到市局开始就是重点培养对象。
李薇龙看起来高冷不好亲近,还是个衣着精致的大美女,但是平常跟他们一起去案发现场,却是从来不含糊的。薛周在大学那会儿就认识她了,毕竟警官学校荷尔蒙强得连旁边的植物都是只开花不结果,李薇龙这么一个学霸大美女,放在他们学校那是相当显眼的。
因为郑有风和方铭的关系,他对李薇龙也还称得上熟悉,但是有多熟那就算不上了。毕竟薛周也知道自己是个万年光棍命,见了女生就说不出话来,既不像郑有风那样,从十八到八十的女性都能掰扯,也不像方铭那样心甘情愿跟在女神屁股后面伏低做小,所以他跟李薇龙,也仅仅只能称得上熟悉。比普通同事多一些,但是也没有熟悉到很深入的程度。
李薇龙平常要做什么事情,不是找郑有风就是找方铭,除非他们两个都不在了,才会来找薛周。但是现在他们两个人都在,又是什么事情要来找自己?
薛周稍微一想就明白了。怕是她有什么关于郑有风的事情不好直接当着他讲,需要借助自己这个好朋友来转述一次。
可是,究竟是什么事情,不好直接当着郑有风讲呢?
薛周想了一下,他发现这些红尘中的男男女女之间的事情实在是太复杂了,自己一点儿都搞不懂。
他想了一下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干脆算了。
下班之后,薛周挥别了郑有风和方铭,自己去李薇龙办公室找她。她早就在那里等薛周了,看到他过来,李薇龙给他倒了杯水,“你坐。”
她拉开椅子坐到薛周的对面,问他,“你跟那个陆苳笙,熟悉吗?”
啊?薛周微讶,不知道她怎么会说到陆苳笙身上。正要继续问,李薇龙就已经续道,“我觉得这个女孩儿,有问题。”
“我总感觉,她接近你们,接近郑有风,是别有用心。”
她把一叠资料放到薛周面前,“我找人查了一下她,时间有限,加上我权责有限,只能查到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