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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众目睽睽之下,送花小哥打开了那张卡片,用字正腔圆的伦敦音声情并茂地朗诵起了上面那首英文诗歌。
念罢,他看了一眼被自己举动震慑到的众人,再次清了清喉咙,冲郑有风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客人要求当众向您朗读诗歌告白,诗歌选自著名诗人济慈的《明亮的星》。我是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大二的学生,曾经获得过全国英文朗诵的个人金奖和团队银奖,我想我的口语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他把那捧花送到郑有风面前,“请签收。”
郑有风这会儿才回过神来,觉得资本简直无所不能。陆苳笙到哪儿去找的这样一个奇葩?还“没有问题”。这会儿就是英国首相过来给他朗诵,他也觉得问题大大滴。
身后一群男男女女出奇安静,大概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继续起哄看郑有风的笑话呢,还是应该把这个当成一个恐怖事件来处理。
郑有风心里感觉像是被人吊了块秤砣一样心塞,分分钟朝着心肌梗塞的道路上狂奔而去。他被陆苳笙气笑了,可能那人知道自己这举动太丢人,本尊不来叫了别人。很明显,眼前这个朗诵金奖不知道是脑子里面差根弦,还是专业水准太高,绷着一张微笑的脸皮,叫人根本就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郑有风的拳头在空中挥了几下,薛周在一旁提防着他揍人,看到他动,连忙过去站在他和送花小哥中间。“你走开。”郑有风不由分说地一把扒拉开他,走到那个送花小哥面前,龇了龇牙,皮笑肉不笑地问他,“要是我不签收呢?”
“客人说要是你不签收,可以再看看这上面的花。”他伸出手开始介绍,“都是从欧洲空运回来的欧月,娇媚钢琴和巴尔扎克混搭,一共九十九朵,客人希望将来能有一天你能把这花亲手送到她手——”
“笔拿来!”他还没有说完,就被郑有风粗暴地打断了。介绍花是假的,再调戏他才是真的吧?为了避免这个送花小哥继续转述些什么不堪入耳的话,郑有风拿过单子,在上面刷刷地画了几个字符,然后把花接过来,“行了,你回去给她复命吧。”
花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郑有风心头也沉甸甸的。整个食堂安静得好像全都被人点了哑穴一样。于是他们能清楚地听见那个送花小哥在踏出门口那一刻的狂笑声,“啊我跟你讲宝宝,我今天送了束花,啊哈哈,那个人简直是个傻叉......”
郑有风:.......
身后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是终于反应过来了还是终于憋不住了,发出一声极小的“噗嗤”声,然后,整个食堂像是被点燃的炸药,“哄”地一声,全都笑了起来。
郑有风:......
陆苳笙!你大爷!
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丢脸过!
薛周在旁边笑得打摆子,“老郑......不是哈哈哈哈,这就是.......这就是哈哈哈,那个追你的吗......哈哈哈......”
郑有风默默地看着他。
薛周看到他的脸,更觉得受不了,干脆抛下多年情谊,转过身去,笑得前仰后合。
郑有风:......
很好笑吗!笑点在哪里!为什么他一点儿都笑不出来!
陆苳笙把车停在了一家会馆的门口,说了个包厢号,就由侍者领着进去了。
她来得虽然有点儿晚,但里面的节目也才刚开始。侍者帮她把门打开,陆苳笙一走进去,就看到一排肌肉男只穿了个裤衩,排排站在一群女孩子面前。中间那个看见她,连忙冲她招了招手,“苳笙,快过来。”
陆苳笙边走边把外套脱了,这里面的人穿的都不多,她加件外套实在热。她里面穿了件露了点儿背和腰的小礼裙,在这群红男绿女之中,算是穿得多的。
招呼她那个女孩儿化了个标准的夜店妆,见陆苳笙过来,连忙让身边的人给她让了个位置,然后将一杯红酒递给了陆苳笙。她指着那群bo起的裸男,跟叫她挑大白菜一样,“挑一个呗。”
陆苳笙拿了杯果汁,轻轻地跟她那杯红酒一碰,然后端起果汁喝了一小口,才漫不经心地说道,“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好这个。”她坐到那个女孩儿身边,这才看到那群男人的裤衩上面无一例外地写着“陆苳笙”三个字。
她直接就气笑了,果然风水轮流转,前脚才让郑有风丢了脸,这会儿就轮到她丢份儿了,“这是干什么呀,你说要给我去去晦气,你就是这么给我去晦气的呀。让人把我的名字顶在裆上?”
刚才她进来时趴在一个女孩子胸上的男孩儿听见了,立刻冲着那群裸男吼道,“听到了没有啊!你们,赶紧滚出去,谁让你们这样干的?把nei裤脱下来,套在头上出去。”
陆苳笙瞟了一眼那男孩儿,简直耻于跟他为伍。奈何包厢里面灯光太暗他太瞎,根本就没有看到陆苳笙朝他射过来的鄙视之光。
刚才叫她的那个女孩子叫万菲菲,男生是谢阳,都是富二代,换而言之,也都是陆苳笙的酒肉朋友。
见她不喝酒,万菲菲立刻就不干了,“你有意思没意思?来都来了,都不来一个。”
“小姐,你知道我还是病人吗?”陆苳笙脸上带了几分漫不经心的笑意,“要不是今天晚上你组局,我才不来呢。”
被她这样一捧,万菲菲立刻就高兴了,“最近怎么没听见你跟你那个小明星的事情了啊。前段时间,他可是贴你贴得紧啊。”
“别这么说,我可是正儿八经跟人家谈恋爱。”
“是是是,我们陆大小姐,万花丛中过,每次谈恋爱都是正经恋爱,从来不是其他什么乱七八糟。”
陆苳笙也懒得反驳,淡淡说道,“分了呗。这不是要给他分手礼物嘛,我打算买两家杂志社,专门站他,总不能让他白跟我一场吧。”
刚才出去那群男人已经穿好衣服进来了,各个高大帅气,穿的都还是阿玛尼的正装,走出去就跟奢侈品上面的男模一样。谢阳听见她这句话,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哟呵”一声,伸出手来指着那群男人说道,“听到了吧?我们陆大小姐出手大方人尽皆知,你们几天晚上把她哄好了,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陆苳笙不咸不淡地把男人扶住她肩膀的手给拉下去,没有做声。
万菲菲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我早上那会儿碰到了景助理,听她的意思是,你最近转目标了?要跟我们的警察蜀黍来个制服诱惑是吧?”
陆苳笙轻轻一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嘿,陆大小姐。我发现你口味越来越重啊,这都到人民公仆身上去了。”万菲菲笑,“什么时候带出来给我们看看呗。”
陆苳笙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你杀两个人,不需要我带,就能看到他了。”
万菲菲看她这幅意兴阑珊的模样,觉得自己明白了。凑近了小声说道,“你又跟你家吴大总管吵架了?”
陆苳笙掀了掀眼皮没做声。万菲菲心有戚戚地感叹了一声,“都不容易啊,我们上面有亲爹,你上面还有个假爹。这假爹比亲爹还难缠。”
是啊,亲爹不要你命,假爹却是跟你说话的时候都揣着刀子呢。
“诶,要不然你试试美人计呗。”万菲菲冲陆苳笙挤了挤眼睛,硬是把自己那个画了烟熏妆的眼睛挤成了一个黑洞,“他大你也不算太多,这么多年跟你在一起多少也有点儿感情吧,你去试试,万一有戏呢?”
“那要是万一没戏呢?”陆苳笙伸出手撑住万菲菲不停眨的眼睛,“别眨了,你眼影都快积线了。”
万菲菲“呼啦”一下撤回来,连忙让旁边的男人拿了面小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眼影积线了,“乱讲呢,我这眼影刚买的新款,据说防水防汗。”
“那肯定不包括防脑袋里面出的水。”陆苳笙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对她说道,“你少看点儿脑残小说,别有事没事都想着去床上解决,有些事情,钱都解决不了,更何况是感情。”
陆苳笙说过来坐一下,当真就只是过来坐一下。她十二点不到就起身离开了,不过这也像她的性格,跟人熟悉中却又带着几分疏远,仿佛周身笼着一层大雾,让人看不清真正的样子。
走也不能白走,陆苳笙最终还是被灌了一大杯红酒。谢阳还笑她,是不是做的南瓜马车来的,到了十二点就要现原形。这些打趣陆苳笙当然是不会放在心上了,万菲菲接口她喝了酒不能开车,硬是指了刚才旁边坐着的一个男人,叫他送陆苳笙回去。
她也没推迟,陆苳笙一向是很惜命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反正她等会儿出去都是要找人来接的,还不如直接麻烦别人一趟呢。
那个男公关替陆苳笙来开车门,见她一直不说话,想要调动她的情绪,跟她说道,“陆小姐放心,我驾龄有几年了,开车很稳的。”
她笑了笑,坐上了车,提起的却是另外一个话题,“你做这行多久了?”做这一行的,年纪一般都不太大。这个男人跟其他的人相比,年纪稍微要大点儿,应该有三十了。
陆苳笙本来只是随口一说,哪知道这人却以为她是嫌弃自己驾龄短,连忙解释道,“我开车真的很稳。”
陆苳笙却没有顺着说下去,“怎么会想到来做这一行的?”
那个男人也笑了,脸上也没有多少扭捏,“这行来钱快嘛。况且,刚开始的时候觉得,对男人也没什么影响。”
怎么可能没有影响。长期下去对肾、膀胱什么的影响大了去了。有好多男公关,做到后来不行,却又丢不开已经习惯的奢华,要靠“溜冰”才能完成任务。还有些人,之前攒的那些钱,后来都用来看病了。
一脚踏进这地方,再想抽身出来就难了。
人在泥潭当中,挣扎只会越陷越深,除非壮士断腕,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见陆苳笙来了谈兴,那个男公关也打开了话匣子,“硕士刚毕业那会儿,发现职场跟自己想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不管你再优秀,都需要慢慢熬。况且这社会上,优秀的人太多了,一般优秀根本就出不了头。钱总是不够用,又不好意思跟家里要,连谈个恋爱都要算来算去。”他冲陆苳笙一笑,“不瞒你说,我家里虽然不像陆小姐你这样家财万贯,但是小康还是算得上的。只是,到了大城市,出门买个菜都要公交车费,更别说将来还有结婚的钱、养小孩儿的钱、给你父母养老的钱了。桩桩件件,像大山一样压在自己身上。”
“虽说大部分人都有这些烦恼吧,但谁不想自己能过得轻松点儿呢?因为从小到大成绩优异,毕业留在大城市也是父母能讲得出去的事情,所以有的时候,连跟他们叫个苦都觉得不好意思。”
“我比别人好点儿,起码身高够,脸长得也还算行,入了这行,工作不忙的时候过来拿点儿小费,也让自己轻松一点儿。”
陆苳笙边听他讲话,边拿出手机,上面有一条苏越发来的短信,只写了一句话,“领导气疯了,你好自为之。ヽ(*。>Д<)o゜”
仿佛是看到了郑有风气成球的那样子,陆苳笙没忍住一下笑了起来。看到旁边男公关朝她看过来的眼神,她摆了摆手,“不好意思,收到一条短信。”
“是你喜欢的人吗?”
“不是。”陆苳笙想了想,“是个很有意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