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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利德虽然面色惨白,可他并不是病弱,在幽闭的空间里,他的声音格外的洪亮而言清晰,被墙壁反射之后,清晰无比的传到了格伦的眼中,让这个光头冒险者的眸子里涌出了兴奋的火焰。
我还有机会!
他这么想。
弗利德刚刚的对话里,明确的提到了“报酬增加”,古话说: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情!
差点都忘了,这个黑衣剑士,对金钱格外的看重啊!
听了五个金币之后,他马上不推脱了,之前也是故意先做出失势的样子,然后下注给自己爆冷门。现在他想要我们提供足够的报酬?!这个是好机会啊!
当然,格伦也知道现在就算把自己的装备全卖了也换不了两个金币——可是,谁在乎,先出去再说!
只要先跟他说,没带钱在身上,出去之后总比跟这群小矮子怪物谈条件来的好!而且弗利德是个聪明人,他肯定知道,如果干掉了自己,那么就真的拿不到额外的奖励了!
所以格伦也不太担心自己付不出钱他会把自己怎么样,聪明人都不会意气用事,大不了就是给他干白工,找个新的逢魔境干他票大的,或者,找个不知名的小村子,只要事后处理够干净,没人会知道。这种肮脏的事情弗利德这种高手肯定是不屑的,自然就落到自己头上……
这样一来,弗利德有了甜头,也不会抛弃自己……自己也能抱住这个大腿,乖乖,这可是能干掉20人都解决不了的魔化食人魔的超级强者!
格伦心里算盘越打越快、越打越响。
可惜的是,他虽然“聪明”,却只是小聪明。
如果他像是弗利德一样敏锐的话,就会发现一个微小又巨大的漏洞——爱财的人,真的会轻描淡写的放弃赌局上赢来的一大笔赌资么?
然而,无独有偶,忽视了这个条件的,还有莱温这个女冒险者。
她会跟着格伦,只有一个原因:全团活下来的只有自己和格伦,外加两个奴隶,排除了自己,格伦在剩下的三个选择中鹤立鸡群。
依附强者并不可耻,就好像人类不会赤手空拳、衣无片甲的和黑熊搏斗一样。因为自己不够强,就借用外物,求助外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嘛!那些穿熊皮大衣的人有几个是亲自跟熊搏斗的?冒险者不就是这样职业咯?!因为那些有钱人自己不乐意干,所以就委托冒险者咯!
不过,格伦的算盘里没有莱温的影子,莱温的心里则确确实实叨念着格伦的名字——作为投名状。
她当然知道两个人的窘境,全身装备都换不了几个钱,自然不可能满足弗利德。于是,她想到了一样东西,一件女人的“武器”。
莱温不觉着自己是个倾国倾城的女人,可至少也算是容姿端正,打扮一下的话,还能再加不少的分数。只要弗利德喜欢……那自己当然是愿意的!
而且,当格伦这个狡猾的家伙说出谎言的时候,自己只要当场戳穿表明忠诚,然后在提议把格伦卖做奴隶——当然莱温知道现在奴隶贸易不合法,可是正如冒险者团体里还有奴隶一样,贩奴者这个职业并没有消失,莱温刚好就认识几个。
两人因为利益而凑在一起,同样,也是因为利益,最后分道扬镳……
这两个人的心思正在交换情报的几人自然不知道。面对弗利德提问,龙盾卫士哥布林颇为自豪的伸出右手,拍了拍自己的全覆式头盔,随着咣咣两声脆响,头盔尾巴上的翎羽抖了几下。
“我是亚伯!伟大的哥布林冒险团的团长!咱们的目的么,当然是除魔卫道!剿灭这里的食人魔,把它那蠢爆了的脑袋装点在我们的旗帜上!总有一日,咱们哥布林冒险团的名号会响彻大陆——就从割下那个蠢脑袋开始!”
不得不说的是,一个小小的哥布林却说出了如此豪言壮语,实在是有点微妙。而且他们既没有自己的旗帜,那个“蠢爆了的脑袋”也被弗利德给碾得粉碎,血肉之躯怎么能和钢铁匹敌,更何况是一名亡灵骑士的全力冲锋!
弗利德还没来得及说出这两个问题,自称亚伯的哥布林龙骑士继续用自己那尖利的声音笑道:“咱们几个一个多礼拜前就发现这里有头蠢怪物,每天仔细推演着它的行动规律,最后给它的食物里掺了足够量的催眠药!结果呢!这头蠢怪物蒙头大睡的时候,居然闯进来二十多个人类!嘿!真是一点先来后到的礼节都不懂!如果他们屠了这怪物也就算了,结果二十个人打它一个,还输了!嘿……”
哥布林亚伯说着耸耸肩,做了一个轻蔑的表情,不过正如前面提到的,他身材矮小,这个嘲讽的动作在他做出来只有搞笑的意味。他胯下的岩甲龙则不快的打了个鼻音,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当然了,岩甲龙只关心岩石和土壤。
“不过,他们打输了,还死了十五六个,咱们就觉着,该到咱们屠了这怪物的时候啦,所以趁着他外出的时候在老巢里给他设了陷阱,谁成想,蠢大个没打到,倒是把屠了蠢大个的人类给算计啦!哈哈,抱歉啦人类!”
听了亚伯的话,弗利德终于理清了整体的顺序。
原来哥布林没有对自己下手的意思,只是埋伏好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弗利德也能理解,第一次嘛,总是有点紧张的。盘算了无数次的战术,一旦得到了信号就会本能反应似的扑上去。是以,他们根本没注意到自己不是食人魔。而且讲道理,人类和食人魔,在哥布林的世界里还真是差不多,都是巨大的存在。
不过,还是不明白,为何格伦四人会找上自己,而且是执意找自己来成为他们的伙伴。如果是为了找个替死鬼,那么理论上,找谁都无所谓吧?
同时,弗利德的眸子从“高高在上”的亚伯身上转移到了那个穿皮甲的哥布林身上,也就是被亚伯叫做“乔里姆”的哥布林。弗利德没有感知的他的气息,也没有看到他的人影,直到他忽然袭击,自己才顺从第六感做出了反击,可见这个哥布林精通潜入技术。
大概是精通于潜行的斥候一类的人吧,亦或者,是他那双魔法布鞋上面的魔法?如果是他的话,偷偷去给食人魔下安眠药也是可能的。
“不过——”
亚伯话音一转。
“不过——咱们哥布林可不是蠢大个,人类哟,既然你屠了他,那么荣誉应该属于你。真是的,白忙活了。这里的战利品,我能允许你挑一些走。”
哥布林指了指身后被食人魔随便扔到一边的人类尸体,虽然在食人魔残虐的攻击下,大多数武器装备都折损严重,可是有一些还淡淡的散着魔法的光辉。而且,还有他们的钱袋和随身物品,食人魔可不懂这些的价值。
“等等,如果你们承认是弗利德先生击杀了食人魔,那,那么应该战利品都属于他才对吧!”
一直默默的听着他们的对话,直到此时哈特才状着胆子插入话题。
哈特之前因为专心于比赛,而没有及时的把金币推上赌桌,导致弗利德失去了一大笔收入,他现在还耿耿于怀。现在发现弗利德又要被人侵犯利益,少年可坐不住了。
“呵?这不是那个小跟班嘛!确实,很有勇气的人。不过,似乎有点不讲道理。”
亚伯瞥了哈特一眼,又把视线转移向弗利德。
“抱歉,他还是个新人——哈特,不是那么计算的。”
弗利德转头过去,一边打手势示意他把圣剑收起来,一边示意他过来。哈特很听话的照做了,不过却没有凑过去,和弗利德保持了大概十多米的距离,少年坚信,和弗利德越远,圣剑却不会影响他的身体。
“我们确实击毙了食人魔,可是优先探索到这里的却是哥布林冒险团。换句话说,就好像我们打败了看守宝藏的猎犬,然后才发现这个宝藏已经先一步被人占据了。”
“嘿!虽然你穿的丧气,可是很懂道理嘛!我欣赏你!我特别同意你多拿一些!人类,你叫什么名字?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弗利德。”
说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哥布林冒险团的人终于也收起了武器,哈特松了口气的同时,心里总觉着哪里不太对,但是又好像他们说的有道理。
哈特毕竟没有和冒险者接触过,并不知道冒险者协会的相关协议。因为探索逢魔境有危险,所以大部分冒险者都不愿意去。为了鼓励他们,冒险者协会推出了两个协定:
第一,如果登陆在案的冒险者在探索逢魔境的时候亡故,那么根据他生前最后一次在协会的档案中的装备,折合成钱币,一半交给家人,一半交给幸存者。
第二,如果在探索逢魔境的时候,发现了殉难者,以安葬他们为前提,可以把他们的装备当作“战利品”收入口袋,先到先得。
即便死了也能给家人送去抚慰金,而且还可能入手前辈冒险者的武器和装备,自然逢魔境也就没那么惹人厌了。
因此,哥布林冒险团把格伦他们团体的殉难者的装备当作自己的战利品,从人情世故来说固然有点让人心寒,可是从规矩和体制来说,毫无问题。允许弗利德从中选取战利品,已经是相当的优厚待遇了。
说话间,亚伯驱动座下温和蠢钝的巨兽,让开一条通路,仿佛邀请似的,迎着弗利德往那小小的宝山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