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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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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巴掌,让整个暗殿都安静了下来。

    秦侯满意地点点头,在自己这个代表仙宗的传令使面前,李顺表现地非常好。

    暗殿?天下第一的杀手组织?那也是我仙宗的一条狗而已。是狗,就应该对主人摇尾巴。秦侯大笑着,在众人的注视下离去。

    “大哥,你打我?”李默双眼泛起雾气,他单手抚摸着被耳光扇过的脸颊,犹如一片被暴风雨摧残后的花草。

    李顺沉默不语,身为暗殿主人,他永远将对老宗主秦龙城的忠诚放在第一位。

    “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李默的眼泪留下,目光却更加坚毅。

    他大步走出暗殿,在雪山叫下大声吼道:“要杀苏凡,你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我要看看是你兄弟的命重要,还是你的愚忠重要!”

    冰天雪地之中,一身白衣的李默如同融化在雪景中。但他却像一颗钉子,钉在了李顺出发的路上。

    “为我更衣。”李顺淡淡道。

    绯色与雪儿赶忙上前,为暗殿主人换下那身宽大的袍子。换上类似夜行衣的漆黑杀手服,仅有一把匕首插在后腰的皮套里。

    “殿主……”绯色想说些什么,被雪儿瞪了一眼,便安静了下来。

    李顺踩着雪路,从山腰上走下去。李默挡在他面前,一头黑发已经被白雪覆盖,脸色的泪水也结出冰晶。

    “让开。”李顺皱起眉头。

    “苏凡不能杀。”李默摇摇头,坚决不让。

    “找死!”话音未落,李顺已经消失在原地,李默也在下一秒便消失了。

    山脚下、荒原中,一阵疾风、一阵狂风,呼啸着不断碰撞。大雪山上的杀手们纷纷从不同的角落探出头,观看这一场兄弟间的厮杀。

    但真正能勉强观战的,只有雪儿和绯色两个女人而已。

    “李默要撑不住了。”雪儿仿佛自言自语,但她身边还站着个绯色。

    “还能坚持10秒。”绯色道。

    “5秒。”雪儿冷笑一声。不是嘲笑李默,而是向绯色炫耀自己的判断力。

    五秒后,兄弟俩安静了下来。

    李默一身是血,身上有二十处伤痕,都是被李顺的匕首划伤的。无一致命,却足以让他重伤失去战力。

    “求…求求你……不要杀他。”李默体内的血已经凝固,但双目依旧在流淌着热泪。

    “这是师傅的命令。”李顺的语气有惋惜、有无奈、有坚持。他知道自己兄弟这些年的不容易,更知道爱上一个人的不容易。

    李默从不在乎世俗的目光,他只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李顺本可以送上祝福,但苏凡却偏偏是秦龙城要杀的人,这让忠诚的李顺没有别的选择。

    两个女人从雪山上下来,李顺将自己的弟弟丢在地上,面无表情道:“治好他的伤。”

    “你放心去吧。”雪儿开口道。

    这是她和绯色之间的默契,刚才的预测雪儿赢了,绯色就得闭嘴,没有资格与殿主说话。两个女人之间的争斗,从来都是雪儿赢,但绯色一直在努力。

    目送李顺离开后,雪儿才扛起李默,一边向暗殿走去,一边嘴里念念叨叨:“打不过还打?傻不傻?你说你傻不傻?才中二十刀?如果不是他兄弟,你命早没了。”

    李默早已经昏死过去,失血过多,哪怕修炼了完整版的《四象命》,也需要数天时间才能自愈。

    暗殿,是没有疗伤药的。

    从飞机上下来,苏凡没有乘车。大雪山的方向很偏僻,根本没有开通公路,他只能徒步前行。

    他从凤舞留下的东西里,找出了些化妆易容的道具,把自己稍稍装扮了一下,已然成了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

    像个喜欢自由行的驴友一样,苏凡穿着结实的帆布衣、牛仔裤,带着鸭舌帽、背着双肩包,渐渐走向荒原深处。

    地图已经在脑海中倒背如流了,行伍出身的苏凡也完全不用担心荒野生存的问题。

    似乎这些年喜欢来华夏西部游览的驴友越来越多了,即便是在完全未经开发的地域行走,苏凡居然也在半天之内遇见了两支车队,几十个探险爱好者。

    一辆越野车在苏凡面前停下,马达声震耳欲聋,车窗摇下,一个大胡子男人从里面探出头来。

    “嘿!小子,要搭车吗?”大胡子男人喊道。

    “不必了。”苏凡摇摇头道:“多谢。”

    “年轻人,你穿这么点衣服可不行啊!越往前就越冷,五百公里外就是雪域了,你就这么走过去,会冻死的。”大胡子很是热情。

    苏凡有些不解,问道:“这位老哥,你是出来玩的?”

    “玩?当然是来玩的,哈哈哈!”那大胡子哈哈一笑,道:“我老黄最爱荒野,走遍全球,发现还是咱华夏西部的高原最有野性,哈哈哈!”

    两人说话间,驾驶座上一个瘦猴模样的男子阴冷地看了苏凡一眼,对着老黄催促道:“我说你还走不走?没看见太阳快下山了?老子可不想在这里过夜!”

    “小子?你真不和我们一起?”老黄问道。

    “不了,多谢。”苏凡摇摇头。

    等到车队一溜烟远去时,苏凡才冷笑道:“驴友?一般的旅游怕是没有这么好的装备,更不会配备专业枪械吧?”

    苏凡是什么出身?仅仅扫了那车队一眼,就发现这些越野车是改装后的退役旧军用车,只不过下了牌照,又重新喷漆过,所以看起来像私家车而已。

    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仅仅从空气中偶尔飘散出的火药味,苏凡就知道这些人的身上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枪械。

    像苏凡这样独自行走在荒原上的游客,是最适合被抢劫的对象。只不过这里还不够偏僻,或许会有其他车队路过,所以老黄才想把苏凡骗到更偏远的地方再动手。

    越野车不断前行着,在荒原上搜索着猎物。

    那瘦猴骂道:“老黄你是瞎的吗?那小子一看就是个穷鬼,你别在这种人身上浪费时间好不好?”

    老黄嘿嘿一笑,没有话说。

    苏凡的打扮确实穷酸了点,毕竟他是来救人,不是来游玩的。身上连块像样的手表都没带,自然入不了瘦猴这种老劫匪的眼。

    “肥羊!有肥羊!”瘦猴突然急呼道。

    “肥羊?在哪里?!”老黄也来精神了。

    在越野车前方百米远的地方,一个男人的身影突然出现。他一身黑衣,随手把玩着一把匕首。

    那匕首寒光闪烁,一看就不是凡品。

    在瘦猴眼中,那男人就是个酷爱旅游的富豪,不知道从国外哪个兵工厂里私人定制了那把匕首。

    至少得值个几十万吧?!

    瘦猴舔了舔嘴角。他准确地判断出了李顺手中匕首的价值,可惜没有看出它的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