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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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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倒霉蛋直奔药柜,一阵东翻西找,捧出了一大把的十全大补丸。

    黑色的药丸闪着光泽,杜杰咽了咽口水,顺手从一堆药丸里拿了一颗喂到嘴里。

    “味道还不错,山楂,甘草,枸杞的甜味外加一丝丝黄连的苦味。快给他们服下吧!”

    杜杰光着膀子去打了一盆热水,四个大汉在厢房门口守着,提防着杜杰。

    他拿着热毛巾给罗旭擦拭伤口,又让倒霉蛋拿来了一些药酒,替罗旭清洗伤口。

    擦着擦着他自言自语道:“糟了,我的赤峰匕首和罗旭的五虎断魂枪落在了谷底,刚才一时情急竟然忘记找回来。”

    说完他又替罗旭上了金疮药,换上三香医馆上好的绷带,盖上被子出了房门。

    大厅里,红衣女子躺在摇椅上,他们六个人没人敢碰她一下,竟让她就那样躺在那里。杜杰上前,四个汉子又伸手拦住了他:“你又要干嘛?该不会是看上我们家老板了吧!”其中一个又高又胖的汉子说道。

    “我就是看看你们老板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我朋友还等着她医治呢!”杜杰有些不耐烦,“还有,你们就是这样照顾你家老板的吗?就给随便盖着个毯子!”

    四个汉子面面相觑,“我们老板,不喜欢被男人碰!她要是醒过来知道我们碰了她,非拿鞭子抽死我们!”

    “那她要是问起来,她是怎么回来的,你们怎么说?”

    四个壮汉看了看脏兮兮的杜杰,似笑非笑的说道,“你不用担心,我们自有办法!”

    杜杰又看了一眼红衣女子,再用非常怜悯的眼神瞅了瞅四个壮汉,“真是苦了你们了!”说完夺门而出。

    “你干嘛去?”

    “照顾好他们!我去去就来!”

    杜杰连衣服都没换,光着膀子,裤子上还有两个大窟窿,他完全没在意自己的形象,直奔峡谷而去。

    烈日当空,杜杰万万没想到这么快又回到到这个鬼地方。

    来到裴绩溪死的地方,杜杰找到了五虎断魂枪,还有他最爱的赤峰匕首。

    看到一地的碎骨,还有几根嶙峋的白骨,杜杰的心里还是慎得慌,因为他从未杀过人,而这一次裴绩溪死在了他的手中纯属意外。杜杰心想:

    裴绩溪如此痴情,执意要和雪凝在一起,不如将他们葬在一起,也算做了一件善事。

    杜杰返回剑阁镇的途中找了一个地势最高的地方,用五虎断魂枪刨了一个四尺见方的坑,将他们二人的几根骨头埋在了一起,又拿赤峰匕首削了一块木头,并刻上了:有情人终成眷属。七个大字立在坟头。

    “世间人都若都同我这般之恩图报,善恶分明,少一分偏执,多一点关爱,重现大唐盛世岂不快哉!”

    这座简易的土坟,成就了裴绩溪的终生愿望。

    它在剑阁之巅,俯瞰整个川蜀,他可以含笑九泉了。

    杜杰顺带缅怀了一下那些无辜的死者,希望他们能够早登极乐。饿了一天一夜杜杰的肚子又开咕咕叫了。

    拿上兵器,率先回到三香医馆。

    杜杰来到医馆门口没有看见四个大汉,走进医馆大堂,逍遥椅上空空如也。红衣女子哪去了?

    杜杰再往里走,进了院子。

    羽白晶棺靠在墙角,槐树下面,四个壮汉,一个穿着黑色裙子的女侠,两个带着熊猫眼的倒霉蛋,围着一个新坟,默不作声。

    杜杰走近一看,这女侠打扮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药店老板,穿着黑色长裙,头系黑色发带,长发及腰,亭亭玉立,只是黑色的眼眸露出晶莹的眼泪,这一点倒不像她的风范。

    土包前面立着一块新刻的石碑。

    “忠犬二虎之墓”

    杜杰着实吓了一跳,她竟然给狗做了一个坟墓!而且这个质量远比他用五虎断魂枪刨的坑强出百倍。一时间杜杰还真不知道如何称呼这个女子。

    “女侠,既然它已经走了,就让它安心的去吧!请节哀!”若不是想让她救治罗旭,杜杰怎能假惺惺的说出这种违背良心的话。

    “若不是二虎,我就被裴绩溪给杀死了!都是为了救你!”她说话的时候竟然垂首顿足一直望着石碑。

    杜杰被这二虎狠咬了一口,恨不得亲手宰了它,谁料它死在了裴绩溪的手上,倒也是一条忠心耿耿的狗。看女老板的架势,若是杜杰杀了此狗,非得扒了杜杰的皮不可。杜杰心中莫名的有一种侥幸。“女侠莫生气,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在下已经替他报仇了,它要死在九泉之下也能安心了。我朋友的伤还请女侠给瞧一瞧!”

    “你到底是谁?裴绩溪为何要杀你?”女子抬头一双黑色的眸子死死的盯住杜杰。

    “我,我就是一个游历四方的方士,或许是我的名头太大,裴绩溪嫉妒我,所以要杀死我。”

    杜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想告诉她实话又怕惹来事端,中午峡谷里杀死裴绩溪的人肯定还会有动作,必须事事小心。

    “你撒谎!你若是普通的方士,你怎么不穿道袍!还有你那个朋友一口一个少爷的叫你?”女子每个字都说的真真切切,很是认真的样子。四个大汉对杜杰怒目而视。

    “好吧,你不记得我穿着白色的道袍了吗?他叫我少爷,是因为我姓邵单名一个叶字,加上他说得又是汉中话,所以听起来一样!”杜杰把假话说得跟真的一样,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诚恳。

    “好吧,如果你敢骗我,就让你给二虎做个伴,以免它太寂寞”女子说完这几句话竟然还抹了抹眼泪。

    杜杰方才想起,从长安驿馆离开时,云安死活要带她的宠物狗,说什么狗也怕寂寞。看来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一样,对狗的信赖程度远远超过了男人。

    “小姐几次出手相救,还不知小姐芳名?”

    “你没看见医馆招牌吗?三香医馆!”女子对杜杰已经没有了好脸色。“在谷底多次舍命救他,连二虎的命都搭在里头了,他却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真是可恨。”她心里早已经是怨声载道,眼神里透出幽怨的神采。

    “噢。十三香嘛!我怎么给忘了!”杜杰打着哈哈,转身往罗旭屋里走。

    “懒得理你!看看你浑身脏兮兮的还光着个膀子,屁股都露在外面了!”十三香在杜杰背后说道,跟着杜杰进了罗旭的房间。

    十三香看了看罗旭身上的绷带,“这就是你缠的绷带?就怕刀没砍死他,到让你给勒死了!”

    说完转身对着门口喊了一声,“啊春!把我的药箱拿来!”杜杰很好奇,这屋里什么时候有丫鬟了!盯着门口看,一会儿,屋里走进来了一个彪形大汉,虎背熊腰,就是四个大汉中最高最壮的那个。

    “他,他叫阿春?其他三个该不会叫,阿夏,阿秋,阿东吧!”杜杰很诧异的对着十三香。

    “你倒是不笨嘛!”女孩微微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倒也不是那么的可恶。

    杜杰再看了看这个叫阿春的男人,他那结实的肌肉强壮的臂膀,着实让他羡慕。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男子啊!”阿春对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很反感。

    杜杰咽了咽口水,这才回过神来。此时,十三香已经将罗旭从新包扎了伤口,又拿出了银针在蜡烛上掠过以后,针刺罗旭的曲池,百会两大穴道。最后又替罗旭诊了脉,脉搏强健稳定伤情并无大碍。

    杜杰从未见过女大夫替人治病,他看她看的入神。她诊治罗旭的每一个动作,在杜杰眼里都放慢了十倍。她替罗旭包扎的样子,她手拿银针的样子,杜杰仿佛见过了很多次,但是百看不厌。

    忽然杜杰的肚子发出了抗议声,这让故作潇洒的杜杰好是尴尬。

    “皮皮,蛋蛋,饭做好了没有?”十三香收拾好药箱走到了门口,回头又看了一眼杜杰,“去找啊夏,拿件衣服穿吧!”

    杜杰这才记起来,自己的包裹在客栈放着呢。

    屋里的风铃随风摇曳,缓缓流淌的爱是那么的安静。

    六月三槐柳岸

    南风入弦枝头摇摆诉新蝉

    微雨过小荷翻

    相看两不厌把酒言欢你斟酌我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