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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节 情深若斯可敌得过生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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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化验,莫妮卡果然在这条狼狗的牙缝里找到了属于鲍勃·凯利的残余肉屑。待这狼狗醒过来之后,警方将它放出,然后跟在后面,利用“老马识途”的特性,就这样找到了这狗的主人。

    但是经过调查,证实这狗的主人并没有作案的时间,案子到这里就断了。

    不过,丹尼斯还是又从狗的身上找出了线索。他发现这狗的狗毛上,附着有不少的兰提花的花粉颗粒。

    兰提花是秀城的市花,据说是当年郑和船队所带来的兰花和当地的野花杂交后培育出来的。兰提花花朵很小,花色为蓝色和白色,香味很淡。因为兰提花是杂交品种,所以并不容易成活,侍弄起来非常麻烦,因此种植率并不算高。

    这狼狗身上的气味并不好闻,再加上兰提花的香味很淡,花粉颗粒非常小,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发现。多亏了丹尼斯的鼻子对于纳兰花粉很敏感,才没有使这一重要线索被遗漏掉。

    秀城大面积种植兰提花的地方并不多,这样一来,此案的调查范围就被大大缩小了。经过一系列的排查,警方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栖兰花圃的园丁爱德华多·史密斯身上,也因此揭开了近年来赛吉一系列杀人碎尸案的真相。

    爱德华多·史密斯是一名美国后裔,现年三十六岁。十一年来,爱德华多在赛吉很多城市都居住过,而几乎每一个他居住过的城市,都留下了他犯罪的足迹。十一年,他总共杀了二十六人。这二十六个人分散在赛吉全国各地,彼此之前并不相识,也没有任何直接的关联,因此在这之前,并没有人将他们的失踪联系在一起。而且他们与爱德华多之间也均无冤无仇,再加上爱德华多处理尸体十分小心,所以十一年过去了,他竟然没有引起过丝毫的怀疑。

    爱德华多就住在栖兰花圃里。在警方前去调查的时候,他对答如流应对自若,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的不妥。如果不是鲍勃·凯利的鬼魂帮忙,只怕这一次又要被他逃脱了。

    此前,为了能够更好的破案,莫妮卡建议我加入了他们调查小组之中,我的主要职业就是负责和鲍勃的鬼魂进行交流。莫妮卡并没有把我的真实身份都告诉其他同事,而是对他们编造了我是此案的重要目击证人,所以需要我协助破案之类的理由。不过这理由太牵强、谎话太蹩脚,她的这些同事们又都是曾经见识过我对萨特科娃的那一番“无厘头”的审理过程,再加上纳斯里和杰弗里的关系,基本上也都猜出了我的真实身份。虽然都没有说破,但看的出来大家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

    我将鲍勃·凯利的情况上报给了亚马逊基地,希望各位专家教授可以想想办法帮帮他。不过人类对于鬼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很多东西都还没有搞清楚,更不要说给鬼“治病”了,所以基地对于此事真的无能为力。

    但是当天夜里,我却又梦到了温蒂。

    温蒂在实验室里,穿着白大褂,面前摆满了各种试管、烧瓶。她手里却拿着一把指甲刀,剪下了自己的一块指甲放进了烧瓶里,然后又滴入了几滴汗液。接着,她转过脸,对我点点头,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

    我从梦中惊醒,思考着刚才的梦,然后从抽屉里摸出了那块黄纸。

    这纸正是温蒂发明的。那次实验,她忘记了戴手套,不小心使自己的一小块指甲掉进了烧瓶里,慌乱中又滴入了几滴自己的汗水,从而无意间发现当我们用特制的锡接触到鬼的皮肤时,如果加入了适量的角蛋白、脂肪酸和水,居然能够将鬼的皮肤直接变成阴态,也就是不会再惧怕阳光的状态。她根据这个原理,发明了这种黄纸,贴在鬼身上之后,可以使鬼不用再怕阳光的照射,从而黑夜白天都可以畅行无阻。此前,我曾经将这块黄纸送给奥莉维娅,从而使她可以昼夜无歇的去寻找被绑架的凯尔文。

    这个时候会做这样一个梦,是什么意思呢?

    我拿着这块黄纸看了一会儿,接着将鲍勃·凯利的鬼魂从幸运星里放了出来,然后将黄纸贴在了他身上。

    奇迹发生了!鲍勃·凯利身上的小裂缝们竟然全部都愈合了!他的眼球、耳朵、嘴巴、舌头也全部恢复了常态,就这么一瞬间,他已经从那个碎成玻璃渣的男鬼,变成了一个完全正常的鬼魂!

    我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原来这块黄纸,除了能够使鬼的皮肤改变状态,竟然还对鬼有着强大的治愈功能!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温蒂在无意之间,竟然解开了基地各位专家教授们都无法解决的难题!如果她还活着,相信肯定能够创造更多的奇迹!可惜,真的是太可惜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了鲍勃·凯利的指证,爱德华多·史密斯杀人碎尸的事的确是跑不了了。

    警方在爱德华多的房间里搜出了二十六只左手食指,冷冻时间最久的已经长达十一年了。这十多年以来,爱德华多就带着这些断指在赛吉东奔西走,因为他面相和善,待人有礼,竟然一直都没有人发现他竟然是个杀人狂魔!

    警方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被爱德华的杀害的二十六人生前的身份全部都是教师。原来,爱德华多幼年父母双亡,收留他的养父母对他非常不好。尤其是他上学时曾经遇到了一个十分变|态的老师,那老师经常对他进行体罚,甚至是虐待,而且还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特别是下面还坐着他一直暗恋的女孩。那老师尤其喜欢用左手的食指戳他的头。这在他的心中埋下了恐怖的阴影,更种下了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仇恨炸弹。

    这种心理阴影使爱德华多非常憎恨老师这个职业,他一旦受到刺激想起早年的事,便会狂性大发,要杀一个老师泄愤,而且一定要碎尸才能解恨,还要剁下左手食指留念。十一年,他走遍赛吉,杀了二十六个老师,表面上待人和善,实际是个专杀教师的恶魔,而真正的内心深处却为自己的这个“毛病”痛苦不已。当警察给他戴上手铐的那一刻,他突然像放下了一桩多年的心事一样,淡淡的说了句“这一天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