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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这么执着?”
周禹呵呵笑道:“诺贝尔奖也没什么吧?”
“你这种半路出家的怎么会明白一个真正的科研人员的执念呢?”蒂娜白了他一眼:“我从小就对农业方面感兴趣,一直的目标,可都是诺贝尔奖!”
“好吧。”周禹耸肩一笑:“我只能尽力辅助你,亲爱的宝贝。”
播种完成,两人依偎着,一路返家。
天气越来越暖和,湖边的野草、灌木,愈发的茂盛。有玉印的影响,各种植物,都在迅速生长。
湖边道路两旁,草丛已经可以淹没人的腰身。
这让农场的保洁人员分外苦恼——像以往,农场的中间区域,都必须要进行修整。以前草木不够茂盛,修整起来便捷的多。但现在,就困难了。
林泉不得不购买了更多的机器和招募更多的保洁人员。
不过草木之中,也有趣味所在。
周禹跟蒂娜走不远,一个绿油油的小家伙,从路旁的草丛里飞出来,翅膀闪动着,约莫想飞到路的另一边,但力有不逮,跌落在路中。
周禹蹲下来,细细一看,是一只螳螂。
不由嘿嘿笑着,伸出手指捏住了这家伙长长的脖子,任凭它双刀翻飞,也无可奈何。
“你抓这小东西做什么?”蒂娜也蹲下来。
这螳螂碧绿碧绿的,只有肚皮略显黄白色。薄如纱的翅膀覆盖在肥硕的肚皮上,连着长长的脖子,然后一只三角脑袋下面,一双刀齿开合挥舞。
“你不知道。”周禹把这只比普通螳螂要大一圈的家伙拿到眼前,笑对蒂娜道:“我小的时候,它们可是我的乐趣所在。”
“你知道,我从小家里条件不好。”周禹略带回忆之色:“别人家的小孩能玩各种玩具,我没那个机会。”
“所以,田野山林,才是我的乐园。”
“我家乡那边,是温带,这时候的话,螳螂应该还没孵化出来,一般都是在夏季,才能看到它们的存在。这边气候好,或者有神秘元素的影响,这些螳螂现在都这么大个了。”
“我那时候在房前屋后的桑树或者瓜藤、果树上,往往会捉到螳螂。我们那边,螳螂如果按照体型来分的话,应该有两种。一种是跟我手里这样的,长长的个头。另一种,则是短粗短粗的。不过我更喜欢那种短粗短粗的,它身上的颜色,更碧绿的让人爽心悦目。”
“公的跟母的不一样,公的都是小家伙,母的要大的多。”
“还有一种褐黄色的家伙,往往在后山上能找到,个头更小。它们有时候扒在石头上,跟石头的颜色混淆,没有经验的,肉眼根本看不到,很难抓的。”
“抓到螳螂,我就把它喂养起来。”
周禹笑呵呵的:“我家屋后有一小片地,往往种着黄瓜丝瓜这些蔬菜,有栅栏围着,我就抓螳螂,把它们圈养在那里。每天放学后沿途稻田边抓蝗虫,回家放到瓜藤上,让它们吃。”
“我最喜欢这家伙捕食时候的模样了,它们如果发现了猎物,就悄悄接近,一点声响都不会有。然后会一动不动的观察一会儿,随即双刀好像闪电一样,一下子就把蝗虫夹住,任凭蝗虫挣扎,嘴巴凑上去就咬,不一会儿,就能把蝗虫咬死。”
蒂娜出神的听着,脸上带着微笑,仿佛跟周禹回到了那时候一样。
“说到蝗虫,”周禹伸出手指,挑逗了一下手中的螳螂,这家伙双刀一动,差点就抓住周禹的手指了。
“我们家后山,那时候吧,基本上家家户户如果有地的话,都会种植青豆,有一种蝗虫,最喜欢吃青豆的叶子!”
“这种蝗虫很大,最大的有八九厘米长,浑身披着坚硬的黄绿色盔甲,飞起来一下子可以飞出十几米远。螳螂对付不了这种蝗虫。”
“我那时候就经常拿着个袋子,到后山去抓。抓的多了,就洗剥干净,主要就是留下胸口那一截,多加点姜蒜,用油炸了,虽然还有些腥气,但味道还是不错的。”
...
两人蹲在路边,津津有味的回味着小时候的生活,有周禹的,也有蒂娜的。
蒂娜小时候可厉害的紧,她八岁就一个人到野外生活,也不跟家里人说,吓得她老爸都报警了!
回来的时候,就被她老爸好好收拾了一顿,由此,还跟她老爸打了半年的冷战。
小时候的蒂娜,并不像其他富豪家的子女,她因为爱好,经常在她乡下爷爷家的牧场里生活。
对农场里的很多事物,都很了解。
不像其他的富豪子女,只知道花天酒地,不像那些连牛是什么模样都不清楚的糊涂蛋。
两人聊起来,倒是分外投机。
周禹笑道:“我们还从没像今天这样,说过小时候的事吧?”
蒂娜拢了拢耳畔的发丝:“是没聊过。”
这么聊了一阵,两人似乎更接近了。
周禹站起来,把螳螂小心翼翼的放在草丛里——这并不是怜惜一种虫子,而是怜惜自己的快乐回忆。
周禹觉得自己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往常里,要考虑这,想着那,小时候的快乐,都被压在心底。
自从爷爷出事之后,周禹就压抑着,心态似乎都产生了不小的变化。虽然说不上是好是坏,但毕竟于平素生活无益。
他觉得,自己应该更加放松一些。
仇恨不会淡去,但也不能让自己沉浸在其中!
蒂娜微笑着看着他:“亲爱的,每天都要快乐。”
“我也希望如此。”周禹哈哈一笑,一把抱起蒂娜,飞一样冲回了家里。
...
生活的快乐,往往蕴藏在最为渺小和平凡的事物之中。
螳螂是一个,或者钓鱼,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暂时而言,周禹并不忙碌。农场的扩大计划,有林泉操持,试验田里的种子,也才播下。
闲暇的时光,就充沛了。
第二天,林泉送来了三套衣服,周禹趁着蒂娜被折腾一晚上还没起来,就让巨石换上衣服,走了出来。
约莫是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巨石有些不自在,总是这里抓挠一下,那里扭动一下,脸上的表情很别扭。
不过碍于周禹的强硬吩咐,他不得不忍耐。
站在客厅里,周禹细细打量,不由满意点头。
这家伙,穿着一身黑色的短袖T恤,雄壮的身材将衣服完全撑起来,一块块钢铁般的肌肉印痕凸显,强壮的不可思议。
下半身是一条宽松的休闲裤,但即便如此,约莫也有些紧——这腿太粗。
“不错,不错。”
周禹打量了一会儿,满意的点了点头:“以后就这么穿,不能随便光膀子,知道吗?还有啊,上厕所要到洗手间,不能随地乱来!”
“哦。”巨石摸了摸脑袋。
“对了,”周禹看他一头长发,道:“还得把这头发给理一理。”
说着,就带着巨石出门,到美发店去,三两下,理成了板寸。
这样一看,就更加彪悍了。
理发师很是惊奇于巨石的身材,惊叹道:“这样雄壮,从没见过。”
“我保镖。”周禹哈哈笑道:“是不是看起来就很有威慑力?”
“肯定的。”理发师道:“往门前一站,就能让人止步不前。”
从美发店出来,周禹跟巨石道:“这一片果园,就是我的私人领地。短时间内,你就生活在这里。多多学一下这边的规矩,尤其是语言...”说到这里,周禹皱了皱眉。以巨石的智商,能学会英文吗?
他表示怀疑。
不过学不会也无所谓,反正巨石也不定会跟农场的工人能打多少交道呢。
“算了,学不学由你。不过一些生活上的东西,还是要琢磨一下。我带你去见个人,你就先跟着他一段时间。”
不由分说,跟巨石上了观光车。
观光车一下子好像被压低了许多——巨石的块头,实在太大。而且约莫密度也不小,整个人少不得五六百斤——要知道,周禹的体重,就超过了三百斤!
这是因为肉体密度太大的缘故!
要支撑起强大的力量,骨肉的密度如果不够大,动一动就要散架!
虽然刚才就坐过观光车,但巨石还是好奇的这里摸一下,那里摸一下,一会儿挠头,一会儿挠腮,坐立不安。
一路就到了北边林区,两人下车,绕过保安亭,走不远,巨石一眼就盯住了那群暖玉蜂的蜂巢。
“有蜂蜜!”巨石一脸惊喜,抬起大粗腿就要奔过去。
周禹连忙阻住:“这是我养的。”
“哦。”巨石的脸上,惊喜一下子不见了,舔了舔嘴唇:“很甜的。”
“我知道。”周禹翻了个白眼:“下次我给你些尝尝。”
“...”巨石一脸垂涎。
进入林区,茂密的丛林几乎遮掩了一切。巨石却像个坦克一样,轰隆隆的,走到哪里,哪里就碾压出一条路来。
挡着的树一巴掌扇断,脚下的草,要么一脚踩平,要么直接连根拔起,让周禹莫可奈何。
尤其遇到一群野猪的时候,这家伙一下子就兴奋了,一把抓起一颗大石头,老远就扔了过去。就跟炮弹似的,一下子就把一头野猪砸成了肉泥,连带好几头都被砸伤。
吓得这群野猪哼哼唧唧落荒而逃。
他还要去追赶,周禹不得不阻拦。
巨石挠头:“遇到野兽的时候都要杀死,它们会咬人的,把它们杀死,带回去,腌成肉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