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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江湖上的神医一只手都数的过来,其中有行踪不定的,也有很容易找到的,可这容易找的却也一点都不好请。
就拿离她们最近的那位来说,现居开封府的“杀人名医”平一指,奉行的是“医一人,杀一人;杀一人,医一人”,这样的人就不是能请的。
没的为了自己,让旁人送了命的。
龙婉想了想,却对林诗音道:“我与日月神教的教主也有些交情,如果能请他开口,想来还是能让那位平一指破例的。”
其实不用东方不败出面,她手里有黑木令,可以号令神教弟子,而平一指也是日月神教的人,应该是能让他帮忙的。
林诗音:“姐姐竟认识那样的人物?如此倒是极好,只还需问问表哥的意思。”
恰巧此时李寻欢从外面进来,听到了里林诗音最后一句话:“问我什么?”
“表哥来的正好,姐姐才刚说起她认识一人,可请来开封府那位神医为大表哥他们调养呢。”虽然这事还没个影儿,但林诗音对龙婉信心满满,好似已经板上钉钉了。
听到是和自己大哥有关的事情,李寻欢也上了心,转头向龙婉求证:“真的能成?”
龙婉也没把话说满:“应该可以。”
李寻欢却蹙了眉头:“那位杀人名医历来是救一人杀一人,不会我们请了人,你那朋友就要帮他杀人吧?如果是这样,此事还是作罢吧。”
“并不用那么麻烦,平一指可不敢让我朋友给他杀人。”龙婉轻笑,虽然她也有两月余没见过东方不败了,但他们时常有书信往来,大多探讨一下武学近况,妆容首饰之类的琐事,从不提江湖上的事情,两人俨然成了“闺蜜”。
“我只书信一封,同我那友人说说,想来是能让平一指走一趟的。”自然是让平一指走一趟,李家大少如今任职州县,无事是不能乱跑的。
此事暂且敲定,只等着龙婉回去后给东方不败写信,在做定论。
林诗音见李寻欢来了,又把那本《怜花宝鉴》拿了出来,面红耳赤的承认道:“这是王怜花前辈给表哥的书,那日表哥不在,王前辈走的急,就交于我转交,我不想让表哥过多牵扯武林中事,就一直没说,还是姐姐开解,我才知道是我想岔了。”
李寻欢先前不知道这事情,只是这几日见林诗音精神恍惚似有心事,原还打算寻个好时机问问她,今天又知道她有了身孕,一时欢喜又给忘了,如今才知道是为了这《怜花宝鉴》。
他接过那书,也不看,只对林诗音道:“我如今有妻有子,行事作风自然不可像从前一样无所顾忌了,你只管放心,以后江湖上的事情我会少碰的。”
江湖上因恩怨情仇祸及家人的不再少数,李寻欢从前没有家累,自然少了层顾忌,如今他有了妻子,还即将有自己的孩子,就是旁人不说,他自己也有所收敛了,没见他这几月来,就是喝酒都有所节制,更别说与江湖人结拜,那基本已经没有了。
林诗音听他保证,总算是安下心来。
李寻欢这才问她:“那王前辈留书时可还说了什么?”
李寻欢与王怜花并无太大交情,实在没想到他会把自己的心血留给自己。
“说是让你好好保管,再寻个天资高,心术也好的人传他衣钵。”
这可不是个好差事,要找个天资高的人或许不难,但心性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知道的,且王怜花所学有些偏,很容易就能让学者剑走偏锋。
想着江湖传闻,王怜花如今应该已经跟着沈浪等人出海,这《怜花宝鉴》也还不回去了,李寻欢沉吟片刻,到底是收好了那《怜花宝鉴》。
对于《怜花宝鉴》,龙婉并没有什么看法,它好不好,自与她无关。
倒是因为这事,想起了一个人。
生如梅魂傲骨,死若清水芙蓉的白飞飞。
龙婉并不知道原著里白飞飞这个时候在哪里,又是否还在世,但李寻欢与阿飞相遇的时间应该是在十七年后。
那个时候的阿飞年纪不大,还被称作少年,不会超过20岁,所以现在他要么只有三岁左右,要么就是才刚出生或未出生。
这么一想,白飞飞还在世的可能性就十分大了。
“若是要找传人,我倒觉得有一人颇为合适。”
“谁?”
龙婉问道:“你们可听过王怜花的身世?”
李寻欢点头道:“略微知道一些。”
当年快活王之名在武林中无人不知,后与云梦仙子同归于尽,天下人才知道他们原来竟是夫妻,而王怜花是快活王和云梦仙子的儿子这点,也算是江湖奇闻了。
“那你们知不知道,王怜花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李寻欢接话道:“可是幽灵宫主白飞飞?”他素来交游广阔,对江湖事很是知道一些,自然也听过关于幽灵宫的事,只幽灵宫历来神秘,更是早在几年前快活王死时便已解散。
“正是。”龙婉点头,“那白飞飞当初隐居时好似还有了沈浪的孩子,若是生下来,这孩子也算是王怜花的外甥,由他继承王怜花的衣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白飞飞和王怜花感情不大好这事,就不用提了,嗯,阿飞以后是练快剑的也不用说,她就是想让李寻欢帮忙找人而已。
不然凭她自己,就是踏遍大启,怕也是找不到人的。
至于为何要找白飞飞,不过是她好奇,想要见一见那位曾经让她惊艳不已的女子,满足一下自己想要见女神的好奇心而已。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林诗音瞪大了眼睛,她虽然不问江湖事,但因为王怜花送《怜花宝鉴》而特意打听了一下这人,自然知道他的一些事情,顺带的也知道了沈浪和朱七七这对被江湖人艳羡的夫妻,可那白飞飞怎么又怀了沈浪的孩子?
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林诗音越发觉得江湖不好了。
李寻欢也是头一次听说这事,“龙姑娘怎么知道的?”
“我自然有我消息来源。”龙婉漫不经心的笑道,“你只说这人选可合适?”
李寻欢沉吟道:“还是要看品性的,只是如今那位宫主久不见于江湖,能不能找到还犹未可知。”
“这我倒是知道一点,听说白宫主为了躲避沈浪等人,隐居去了关外,若是能派人往关外走一趟,该是能有些线索的。”一个貌美的女子独生带着年幼的孩子隐居,其实是很惹眼的,就是她住在深山老林里,总也有下山买东西的时候,稍加留心,总会找到。
“那我便请关外的朋友代为留意一下。”交游广阔就是这点好,到哪里都能找到能帮忙的朋友。
龙婉看过林诗音的情况,确定她没有什么问题后,就起身告辞了。
因为《怜花宝鉴》这事,龙婉突然有了远游的冲动,于是在给东方不败写信请他让平一指出手时,顺便还附带问了一句:“欢迎我到黑木崖做客吗?”
咕咕背着信飞走了,半个时辰后,又带着信回来了。
——真该庆幸东方不败不知道她的信是今天新寄出的,不然这只信鸽估计得被他扣下好好研究一翻了。
东方不败爽快的答应了让平一指出诊的事情,同时对龙婉的问题给了四个字回答:“乐意之至。”
于是把好消息传给林诗音后,龙婉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正在这时,有下人来报,花如令来了。
龙婉收拾行囊的动作一顿,颇有些无奈。
自从那次花如令和她告白后,就好像打开了阀门的水闸一样,行事作风变得大胆了不少,从前不过是暗地里讨好她,明面上是一点失礼的地方都没有,如今却时不时的就会跑来找她,不是邀她逛街就是踏青,每次来更是从不空手,有时是吃食有时是某地特产,又或是精巧的手工艺品,都是按着她的喜好准备的。
这些礼物并不算多贵重,但胜在用心,龙婉拒绝了几次他却依然每次都送,就是有事不能自己来,也会让心腹送来,久了龙婉自己都习惯了,听说他来了,就猜想他又带了什么来。
花如令这次带来的是一盆盛放的鸳鸯菊。
这鸳鸯菊,是菊花中的名种,花型如荷,花开两色,一半为红一半为黄,颜色均匀分明,十分奇特。
不过花如令为了迎合龙婉的喜好,送来的这盆鸳鸯菊却是粉黄两色,不似红黄两色的艳丽夺目,却也自有一份清雅。
龙婉不懂这花的名字,看到花时只觉得喜欢,还特意谢过了花如令,等她知道这花名为“鸳鸯菊”时,也不知是该把花退还给他,还是收下了。
一时间,倒有些进退维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