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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法弗兰是个矮子,一个丑得很特色穿着高跟鞋的矮子,据塔卡莱斯目测,那鞋跟足有十厘米高,就连贵族小姐们都鲜少穿这么高的鞋,即便如此,法弗兰的高度仍然只到塔卡莱斯的肩膀。
法弗兰昂着头,用鼻孔对着塔卡莱斯,不耐烦地问道:“你有什么事?”
塔卡莱斯说:“哦,是这样的,我们刚去了佣兵公会,我们想要成立一个佣兵团,公会的吉姆说你也是……”
法弗兰打断塔卡莱斯的话,说:“我的佣兵团成员已经齐了,这两天就要去公会报道了。”
塔卡莱斯遗憾地说:“啊,是么,那预祝你的佣兵团能长长久久。”
法弗兰说:“呵,我的佣兵团迟早会成为萨拉塔国里最顶尖的佣兵团。”
塔卡莱斯说:“我的佣兵团也终有一天会成为大型佣兵团的。”
法弗兰吊着一双如同毒蛇的三角眼上下打量塔卡拉斯,嗤笑道:“就凭你?光有一张好看的脸蛋是不能壮大你的佣兵团的。”
塔卡莱斯还没说什么,蒙哈马先怒了,他说:“光凭你那别人肉眼看不见的身高和吓哭小孩儿的丑脸,你的佣兵团明天就会夭折的!”
法弗兰有两个痛处,一个是长得丑,一个是长得矮,就因为这个,他总是将又高又帅的男人视作是天敌。蒙哈马这一骂,相当于是连踩了他两脚,还踩得相当重,法弗兰一下就炸了。
法弗兰拔出他的剑,用剑尖对着蒙哈马的鼻子,他说:“我要和你决斗!”
蒙哈马双手环胸,拽得二五八万地说:“我不和只有我一半高的人决斗,那会让别人认为是我是在以大欺小!”
法弗兰大叫道:“你死定了!”
蒙哈马说:“哈哈哈,小小的人举着一把小小的牙签,哎哟~戳得我好痛!”
蒙哈马骂起人来毫不留情,发法弗兰涨得脸都红了,这让塔卡莱斯略担心他会不会喷出一口血就撒手人寰了。
塔卡莱斯当起了和事老,他说:“大家都是当佣兵的,没必要针锋相对。”
法弗兰阴阳怪气地说:“哟~这是哪儿来的乖宝宝,佣兵团之间就是相互竞争的关系,难道要你好我好大家好吗?!马里恩城统共也没多少任务,你们接了一份我就少了一份,难不成还得让着你们?!嘿,这么说也不对,以你们的实力怕是连佣兵团也组建不起来的!”
塔卡莱斯在大多数情况下脾气都是很好的,可法弗兰一而再再而三地诅咒他尚未成形的佣兵团,这就是触到他的底线了。
塔卡莱斯说:“法弗兰先生,我会有自己的佣兵团,我的佣兵团也会比的厉害!”
法弗兰说:“你凭什么比我厉害?我的佣兵团有十个人了,你的呢?”
塔卡莱斯说:“凭我长得比你赏心悦目。”
法弗兰气了个仰倒。
塔卡莱斯和法弗兰争执不下,双方就要动上手了,沉默不语的路布却插|入两人间。他分别在塔卡莱斯和法弗兰的剑尖上弹了一下,两人顿感手腕阵痛,法弗兰没出息地怪叫一声,连剑都给丢了,塔卡拉斯硬气地忍着,死死握住他的剑。
路布说:“我们没有时间浪费给跳梁小丑,我说过,一个月内你组建不了佣兵团我会走,现在只有二十四天了。”
塔卡拉斯惊讶地说:“计时不是从我们到马里恩城才开始的吗?”
路布说:“从我们说那句话时开始的。”
塔卡莱斯:“……”
塔卡拉斯是绝对不愿意失去路布这么一个强而有力的战斗力的,当即就不与法弗兰纠缠了,他要争分夺秒地建立佣兵团!
法弗兰见塔卡莱斯想走,不依不饶道:“你不敢接受我的决斗是怕了吗?!哼~小白脸乖乖去给贵妇人当宠物就好了搞什么佣兵团。”
塔卡莱斯说:“待我的佣兵团成立,我自会来与你决斗的,你就洗干净脖颈子等着吧。”
法弗兰说:“嘿嘿,你就是想以此为借口逃避和我的决斗吧,因为你是建不了佣兵团的!”
塔卡莱斯说:“那我们就走着瞧吧。”
佣兵公会给予塔卡拉斯的协调名单只有法弗兰,既然法弗兰已有了自己的佣兵团,那公会也帮不到塔卡莱斯他们了,他们唯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召集团员。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从路布这儿支取了少量的费用,到文具店买了一沓纸,他们花了一整天把每张纸都写上写宣传语,再一张一张地张贴到马里恩城的大街小巷去,而后他们就驻守在了佣兵公会外,以防有人想要报名的话能第一时间找到他们。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天天在公会外风吹日晒,路布就在旅店内兜头睡大觉,就这么过了一周,仍是没人来加入他们。倒是法弗兰来过几次,带领着他新成立的雄鹰佣兵团对站街的塔卡拉斯二人冷嘲热讽,蒙哈马好几次忍不住要跟他们打架,都被塔卡莱斯给劝住了。
塔卡莱斯说:“我们现在和他们打了,那就是变相承认我们建不了佣兵团了。”
蒙哈马说:“对,那群混蛋,等我们的佣兵团创建好了我定要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
塔卡莱斯说:“嗯,我要把法弗兰揍得再矮几公分!”
两个人都在肖想着有了自己的佣兵团后要去跟法弗兰耀武扬威,想着想着就都笑了,笑完后又觉得特别傻,现实中的他们可是可怜兮兮的在阳光下暴晒只求有人能多看他们一眼呢。
蒙哈马说:“哎,这马里恩城里渴望冒险的人真少,这么多天了,连来问一问的人都没有。哎,也不对,有人来问,可来问的不是贵妇人都是大家小姐,全都是冲着你来的。”
塔卡莱斯说:“快别提了,我们只有十八天了,十八天后还不行的话路布也会离开的。”
蒙哈马说:“那家伙!吃我们的用我们的,还不跟我们共苦!要我说,他走了才好,我们还能节省一笔开销呢!”
塔卡莱斯说:“不能这么说,路布很强的,他要是想的话,进中型佣兵团都不是问题的。可他却愿意等我们,想来对我们也是有很高的期望的!”
蒙哈马说:“那家伙一天到晚都冷冰冰的,也就你能受得了他。”
塔卡莱斯说:“哈哈,我们都是同伴嘛。”
两个人苦中作乐地闲聊着,以稍解心中的烦闷,就在这时,一个骑着烈焰马的人来了。
烈焰马是魔兽的一种,耳尖与四蹄燃着火焰,以火焰的颜色不同可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是暗红色,亮橘色,纯白色,天蓝色。暗红色的烈焰马战斗力低下,魔性也少,容易驯化,是以被许多人当做是代步工具——毕竟比起普通的马,烈焰的马的速度快了一倍不止!亮橘色的烈焰马就少见很多了,价格也很昂贵,因为它们比红色的矫健聪明,跑得更快,很难被人捉住,是以在市面上流通得少;纯白色的烈焰马,那是只能在拍卖会上淘到的稀有物了,且往往都会是天价;至于天蓝色的烈焰马,那就是很凶悍的魔兽了,基本不存在成为人类坐骑的可能性,大多数人是连见都没见过的。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都瞠目结舌地望着这个向他们过来的人,不止是他们,来往的行人也都驻足望着这个人——不,是这个人的马,这是一匹有着纯白火焰的烈焰马!以这个等级,这个色泽,那要价起码在一万金币以上!一万金币的概念是什么?那是一个平常人家花上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
蒙哈马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口水,他说:“塔卡,金币……金币在动。”
塔卡莱斯说:“嗯,好耀眼。”
烈焰马停在二人一步开外,马上的人则跳下了马背。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人,他有一头黑色的长发,用项圈扎成了一个马尾,显得很精神,而他的长相是偏向于中性化的,有着男孩儿的英气,又有着女孩儿的柔美,若非是那过于平坦的胸脯和微微突出的喉结,塔卡莱斯和蒙哈马铁定会将她当成一个穿着男装的女孩儿。
黑发少年说:“你们好,我是菲尔西。”
塔卡莱斯说:“你好,我是塔卡莱斯,他是蒙哈马。”
菲尔西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来,正是塔卡莱斯他们画的佣兵团宣传单,他说:“你们就是在招收佣兵组建佣兵团的人吗?”
塔卡莱斯说:“对的。”他湛蓝的眸子一亮,“你是来应征的吗?”
菲尔西说:“是的。”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一击掌,高兴得跳了起来,守了这么多天,总算是有人要加入他们了!
塔卡莱斯说:“太好了!我们佣兵团现有成员三人,职业有骑士和盗贼,请问你是什么职业呢?”
菲尔西说:“我是召唤师和魔法师。”
塔卡莱斯愣了愣,问:“你到底是召唤师还是魔法师?”
菲尔西说:“都是。”
菲尔西把自己的召唤师证书和魔法师证书拿给塔卡拉斯,说:“我是两个职业兼修的,去年十二月通过了三阶召唤师的考核,今年一月通过了三阶魔法师的考核,在今年年底,我有把握能通过二阶召唤师的考核。”
塔卡拉斯和蒙哈马听着菲尔西的简历介绍,下巴都掉地上了!要知道,无论是召唤师或是魔法师,那都是稀有职业,一千个人里有一个有这方面的天赋就很好了,而双职业兼修的,那怕是一万个人里才有一个的!
塔卡拉斯简直要语无伦次了,他说:“那……那个……我们的佣兵团才起步,还在募集阶段,可……可能不是很能配得上你,但是,请你相信我,我我我……我会让我们的佣兵团成为顶级佣兵团的!我会让佣兵团能尽早配得上你的!”他一说完就觉得自己丢脸了,这一番话真是不能更没有水平!
菲尔西没有笑话塔卡莱斯的笨嘴拙舌,笑着说:“好。”
塔卡莱斯盯着菲尔西的笑容,莫名的心跳加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