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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三更并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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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为军人的林煜习惯于听命于长官,所以,初初伫临这个星球的时候,林煜还曾有过些许的不适应和茫然,因为在这里,他没有任务,没有长官。

    但是,那并不意味着林煜就可以完全地抛开一切羁绊,随心所欲地生活。

    不错,林煜有异能,有光脑,若是想要夺取皇位,令江山改姓,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也绝非易事。

    一将功成尚且会成就万千枯骨,何况以平民之身而谋取皇位?在这样的冷兵器时代,绝对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林煜没有那样的政治野心,他只是觉得,这里科技几乎没有,民主简直是妄想,封建君主什么的更是落后之极,老百姓活得挺辛苦挺可怜的,要是自己能处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是不是能做点改革,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但是,要从现在的农业社会、君主独|裁时代一下子拔苗助长,帮助老百姓们跑步进入高度科技和民主化的社会,他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

    毕竟社会发展有个循序渐进、量变促使质变的过程,光凭林煜一个人的呼吁或是通过造反什么的手段来唤醒民众的话,只会把他们拖入战争的深渊,反而害了他们。

    而且,就目前的身份而言,林煜有父母亲人,到底不能置家人的性命于不顾而胡作非为,所以,林煜思考再三,若是想在这里实实在在地做一番事业,造福当地民众,最好莫过于投奔一位好的主子,即纳加星人的概念中的长官。

    当然,以林煜的能力,不用像一般人那样被动,他可以自己挑选长官。目前跟着的是九皇子徒奕瑞,但是,若是林煜瞧不上他的话,完全可以设法离开,另择明主。

    就喜好而言,林煜倾向于行事磊落,心底光明的长官,可是,徒奕瑞,他是吗?

    和徒奕瑞在一起相处一个多月了,要说熟悉,是很熟悉,不光是熟悉,徒奕瑞对林煜称得上是信任和依赖,可是,他的性格,林煜实在是有些捉摸不透。

    皇子的身份是很光鲜,但是,皇权至上的后宫中掩盖着种种不为人知的肮脏和罪恶,自幼没有母妃庇护的徒奕瑞能平安无事地长到现在这么大,以后还要独自面对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难免会养成现在这样沉默寡言、心机深沉的个性。林煜怜悯地想。

    可是,那一日,徒奕瑞若真是自己装作落水,然后趁机勾引太子做出不雅不当之举,林煜就无法容忍了。太子是猥琐好色,但是,那样地装模作样、构陷他人的话,又比太子好到哪里去了?若是一般人,林煜只会在心里鄙夷,可是,若是自己追随的长官竟然是人品如此烂污的对象就不可忍了。所以,那一日的事情一直梗在林煜的脑海里,令他不弄个清楚明白就思之不快。

    此时,徒奕瑞淡淡粉色的唇中清楚地吐露出那一句至关重要的话:“我问心无愧。”

    同时,他的眼睛亮如晨星,澄澈得像一泓清水,定定地注视着林煜。

    林煜回视着他,渐渐地翘起了唇角,心下释然。

    林煜轻快地想,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拥有这样明亮的眼神的人应该不会说谎。既然那样,就算了吧,只要不是他主动设计害人,而只是顺势收拾一下素有色心的太子,倒是无伤大雅。

    这以后,两人更有默契,徒奕瑞虽然对大多数人都像是戴了一个面具似的素无表情,声调都是平平板板地,对着林煜的时候却会露出笑脸。

    徒奕瑞眉目精致秀美,只是老是板着个脸,鲜有微笑示人的时候,难免流于呆板之态。这一笑,林煜才发现他笑的时候嘴角弯弯,脸颊两侧居然各有一个小小的梨涡,不仔细看不太容易看出来,使得唇角微翘的醉人弧度越加赏心悦目,而他笑意渐收的时候因着那一对可爱的梨涡,笑意就像是依然依恋在嘴角,仿佛袅袅的炊烟一般留有余韵依依。

    两个小伙伴重归于好。

    ※※※

    林煜那日去过贾府之后,贾母写信给女儿贾敏大赞了一通,什么煜哥儿有才学懂礼节啦,又是什么模样俊性子好啦巴拉巴拉地一大堆,最后才说贾府上上下下的人都喜欢煜哥儿,孙媳妇凤丫头还专门给他收拾出一个小院来,大家都盼着他经常过来玩儿,故而贾敏给林煜去家信的时候写道,说是没事就过去看看外祖母,散散心,同时,权当做是代她这个远嫁的女儿表表孝心。

    既然母亲如此说,林煜便依言隔上十天半个月会过去贾府一趟,住一个晚上。

    这一日,林煜来了贾府,给老太太带了几大盒宫内精制的细点。贾母一高兴,早早地就令大厨房摆饭。

    往日吃过晚饭的时候,贾母总是兴致很好地要拉着一屋子孙子孙女说笑取乐,今日却有些恹恹地,打开林煜送的一盒细点,赞叹了一句:“好精致!”

    旁边的凤姐儿探头一看,笑了开来,说:“哟,宫里的大师傅就是手巧,这面耳朵都捏得好细巧的花儿,怎么忍心放进嘴里去吃?”

    贾母笑道:“只要是好吃的,我是什么都吃。只是今日没口福,肚子有些不好,所以,我晚饭都不敢多吃,只喝了一点子粥就罢了,若不然的话,煜儿的心意,我无论如何都要吃三四个下去的。现在只好便宜了你们这些小馋嘴猫。”

    凤姐陪着巧笑道:“我和老祖宗一样,是什么都爱吃也敢吃的。既然老太太赏,我就正好捡着了,这样的细点,可是外面买不着的。”

    贾母听了喜悦,指着盒子给鸳鸯分派:“先给大老爷和二老爷那边各送一盒子去,下剩的多给凤儿一些,其余的,就分给宝玉和她们姊妹几个吃,哦,对了,别忘了兰小子。”

    林煜适时地提醒说:“还有两位小兄弟,环儿和琮儿。”

    贾母脸上尴尬了一下,这两庶出的孙儿,她是很少会想到的,忙加上一句,说:“对,顺便问一声环儿如今身子可大好了。那一日老爷还说呢,说是环儿生病还去学堂,书也背得好,学里的太爷还嘉奖他来着。”

    在座的王夫人面上掠过一丝不虞:这个林煜总像是别有用心似地。以前老太太何曾嘴里提到过环儿?现在倒是被他提着说了两次,把个上不了高台盘的庶子在全家人面前褒扬!

    正说着,桌子上的灯花“啪”地一声爆,众人扭头看,王熙凤先指着油灯骂那些小丫鬟:“怎么还不去剪灯火,万一火星子爆出来,溅到衣服上,白燎坏了!”

    贾母倒是宽容地笑,说:“今儿人多,一时伺候不过来也是有的。再者,今儿这灯花也怪了,剪了又结上,爆了又爆了,想来是因为又有亲戚要来家了,应在那上面呢。”这里的人都讲究个征兆,喜事祸事都要穿凿附会地说出原因一二三来,这不,灯花爆出火星却也被贾母说成是亲戚来家的兆头?

    王熙凤抚掌笑道:“是了!我倒是忘了这一茬!亏得老祖宗提醒!说起来,太太的姊妹,薛家姨太太一家子可不正在进京吗?”

    王夫人脸上略露羞愧之色,别人也许不知道,她却很知道薛家此次上京,不光是为了探亲,更为了避祸。薛家的独根儿儿子薛蟠,因为在金陵的地面上打死人了,才找了个送妹妹入京待选才人的名头一路北上!

    偏在这节骨眼出了这等丑事,!王夫人可是早就打定了算盘,想要叫薛蟠之妹薛宝钗当儿媳妇的!现在是真真尴尬,幸亏这事儿是王夫人帮忙掩盖着的,旁人也许不知道由来。

    现今家里的一众子侄之中,宝玉独蒙老太君怜爱,贾政这一房又俨然是贾府之正宗,堂堂然住了“荣禧堂”,故而作为二房的唯一嫡子的贾宝玉的婚事变得炙手可热,府内上下都在热议,不知道未来的宝二奶奶的位置将来花落谁家。

    老太太是早就放出话去的,别人家的姑娘她必定不放心,还是亲戚家的女孩儿好些,必须要自幼在一起玩着长大的,知根知底,还脾气相投的才行,将来小两口才好处。

    老太太虽然没有指名道姓是哪一家亲戚家的姑娘,王夫人却在心里冷笑不已:还能有谁?不就是她那娘家的侄孙女儿史湘云?史湘云可不就是被老太太时常地打发人接了来府里,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亲戚家的女孩儿,和宝玉两小无猜的?

    要认真论起来,史家一门双候,门第倒也不差贾府什么,但是,当着侯爷的是史湘云的叔叔,又不是她亲爹,隔着一帽子远呢!若是论起实惠来,史湘云还不如薛宝钗,毕竟她背后的娘家势力是虚的,而薛家的银子是真的!

    再者,湘云那性子她也不喜欢,一个女孩儿家口无遮拦,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全不顾别人的脸色高不高兴,将来可怎么指望她稳重持家?怎么指望她规劝着宝玉好好地向上进学?

    还有,湘云命硬啊,才生下没多久就父母双亡,连个弟弟妹妹都没有。宝玉看着面带富态,实则身子骨也不甚结实,万一叫那丫头克住了命格,可怎么办?

    要说亲上加亲,莫若自己的外甥女儿薛宝钗为最好。

    只是,薛家在几家亲戚中算是弱的,祖上虽然也为了官,却因着子孙凋零,如今是只领着内务府的皇商的差事了,好在薛家积年累月攒下的偌大家财,抵了那一项不足。

    至于说那薛家大姑娘薛宝钗待选什么的,不过是噱头罢了,意在抬高她的身份而已。试想想,入宫为妃,“飞上枝头做凤凰”又岂是那么容易的?贾元春身为国公府的嫡长孙女,又是才貌双全,被选进宫里七八年了,却都还止步于才人之列,薛宝钗不过一个商户之女,入宫尚且不易,又岂敢肖想得蒙帝王垂怜?

    薛宝钗之母、薛姨妈也深知这一点,故而早就和姐姐王夫人达成一致,要将薛宝钗嫁与外甥贾宝玉为妻,平稳一生为上。

    王夫人自是乐意,自己的外甥女儿知根知底,稳重大方,虽然比宝玉大得两岁,倒是正堪配,宝玉性子顽劣,不喜读书,有了贤德正妻,正好约束他一二。

    只是老太太那边不好说,这等于是拂了她的意思,又兼之宝玉尚且年幼,还说不上亲事这上头来,故而王夫人不敢自作主张,本来说好了要妹妹带着外甥女儿入京小住,趁着住下的时机慢慢地撮合,王夫人还特意将宝玉的玉告知了薛姨妈,令她们在金陵的时候就打了一块金锁,也刻上两句和宝玉的玉差不多的吉利话在金锁上,想要借着这一块金锁和宝玉做文章,打算放出“金玉良缘”的风声来试探老太太。

    偏偏这节骨眼上薛宝钗的哥哥薛蟠打死人了,那可真是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混账东西!这不添乱吗?可叫王夫人怎么好意思在府里说嘴,还硬要牵扯上宝玉的婚事?

    好在只提了那一句之后,贾母便转了话题,不再说薛家的事情了。

    王夫人暗思,所幸现在家里人还不甚清楚,倒是设法叫娘家哥哥王子腾帮忙,千万将薛蟠之事的口声压服下去,别叫流传到这里来。

    因为贾母身子不好,林煜便识趣地说:“外祖母既然身子欠安,就早些安歇吧。明儿一早再来给您问好。”

    众人于是都散了。

    此时天色尚早,林煜沿着路慢慢走着,品度着贾府的风貌,尽管不能和御花园的风致相比,却也是花木葱茏,桐叶若新,雕梁画栋掩映其间,确是富贵人家。

    隐隐听见山石之后似乎有孩童朗朗背诵之声,林煜心生好奇,“贾府之内竟然有如此用功读书之子弟?想来也不至于将来一败涂地了!”往假山后看去,不是别个,却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贾环。

    贾环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摇头晃脑地背着“子曰”背得起劲,忽觉有些不对劲,抬眼一看,却是那林家的表哥林煜正含笑看着自己。

    贾环急忙跳下石头,喊了一声:“煜表哥好”,又忽然察觉到什么似地,局促不安地将身上的半旧宁绸袍子往下拉,想要盖住脚面。

    原来,贾环脚上的鞋子是赵姨娘亲手做的,她一向俭省,整匹的缎子哪里舍得拿来做鞋子?都是用些碎的边角料拼起来的,看着花花绿绿的似乎很好看,就是不经事,穿几次就裂开线口子了。赵姨娘却还骂贾环不知道爱惜,可是,贾环一个天天要上学堂的读书小儿郎,怎么能和她成日里窝在家里、不太走动的妇人相比?自然就费鞋子了。

    他越是想遮掩,林煜越是注意到了,原来,贾环脚上穿着的鞋子已经裂开口了。

    林煜蹙眉打量了贾环两眼,心想,庶子也要算主子爷们,每月都有分例的,怎么环儿的衣着还比不过府里的下人呢?

    刚才吃饭的时候林煜留意到贾宝玉穿的是簇新的倭缎,一块尺头就能买上十匹这样的宁绸了,王熙凤穿的是织金的妆花缎,是上用的,有钱也没地方买去。再看看贾环,小孩儿身上的袍子是最薄的宁绸的质地,还是旧的几乎洗褪了颜色,简直寒酸得林煜都看不过,还有他那鞋子,居然是开了口的,哪里像出身贾府的小主子?

    “环兄弟,”林煜沉声回了他一句,指着他的鞋子问:“鞋子怎么破了?怎么不去和琏二嫂子说一声,叫她给你送一双新的来?”

    贾环将露脚的鞋往衣袍下缩了缩,尴尬地说:“我们府里的供应,各房都是有分例的,我的已经用了。”

    林煜往日在扬州自己家里的时候早就听母亲说起过贾府的风俗和林府不同,因为贾府人多,是非也多,故而各房里该用多少的分例,分配丫鬟婆子和小厮伺候,各得多少钱的月钱都是有账本规定了的,不然就怕被人挑拣埋怨说不公平。其中,庶子庶女与嫡子嫡女都是一样的分例,还有,主子们一年四季都要做新的衣帽鞋袜,也是由着专门针线房的人做了送去的。怎么每见着宝玉,都见他穿着一身簇新的衣裤,而贾环却是这般境地?

    不过,也许是环儿是小孩子家调皮的缘故,故而衣料上比别个要费些,那也不是什么大事,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把分例弄得宽松些便是了,总不能叫环儿穿着这样出去,那还不是丢贾府的脸面?林煜思忖着是不是该和琏二嫂子说道说道这个事情。

    贾环见煜表哥的神色,又急忙解释说:“我跟着姨娘住,所以,我的分例是分给姨娘的,这一年府里兴的新的规矩,说是有些房里的主子不爱穿外面针线房做的衣服,嫌针脚不好款式不合心意,又说反正各房都有人会自己做,故而今年一整年都没送成品的衣服鞋袜来,而是送的是衣料叫自家裁剪制作。因为我舅舅家里有些困难,姨娘总要节省着些接济一下他们,所以……等我回去叫姨娘给缝上这口子也就是了。”

    哦,原来分例虽有,却被赵姨娘中途截留,拿去接济娘家了。倒是个懂事乖巧的小孩,不过他母亲,那什么赵姨娘却实在是不太懂事,儿子如今是在外面求学的人了,不紧着他用,却接济什么亲戚,真是本末倒置。

    林煜心里想着,脸上的神色柔和了几分,说:“我忽然想起来,我来这边府里住着,琏二嫂子客气得很,也给我送了许多衣服鞋子来,可是,我在宫里住着,哪里用得上呢?不如你拿去穿吧,尺码可能大了些,叫姨娘给你改一改,收一收就好,反正,白搁着也是叫虫蛀坏了。”

    贾环忙辞谢不迭,又为那一日的事情道谢,说:“那不用了吧,煜表哥,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我都听姨娘说了,那一天的你不光救治了我,后来也幸亏你帮着给老太太说话,不然……”贾环咬了咬唇,为自己的卑微尴尬的处境而羞耻。

    林煜摸了摸他的头,转移话题说:“你刚才背的什么书?《论语》吗?”

    贾环将手里的书递给他,眼睛亮亮地看着他。

    自从那一日的偶遇,贾环就对这位姑表兄有了极大的好感,只是那一日之后林煜就回了宫,再难一见。听说他比自己大几岁,却在去年就考取了举人,又因为才华横溢叫圣上赏识,令其做了九皇子殿下的侍读,天天跟着太子殿下和一群皇子殿下们一起进学,贾母逢人就夸耀,这外孙将来必定是有大出息的,听得宝玉不自在,却叫贾环起了奋起直追之心。

    尽管天分有限,不比他们林家世代书香,但是,古人不是说“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吗?故而贾环收敛起顽劣的本性,开始正正经经读起书来。

    林煜翻了翻,见贾环的书页内的侧边都用稚嫩的小楷配合着朱墨整整齐齐地写了批注,想来他上课都是用了心的,越发有了几分赞叹之心,又关切地问:“你要背书怎么不在屋里背?这里老是有几个婆子要扫地,走来走去地岂不是吵着你?”

    的确,她们岂止是吵着贾环背书,还风言风语地说些不好听的,什么“想要博老爷喜欢,才故意跑出来背书,好点别人的眼睛”之类的话,其实呢,贾环实在是被赵姨娘唠叨得在屋里坐不住才出来的。

    赵姨娘的屋里为了节省灯油,一般就只点一盏灯。贾环看书的时候,她常常凑过来借亮儿,或者纳鞋底,或者做点别的什么。本来贾环是不介意的,却耐不住姨娘碎嘴子爱唠叨,吵得人头都生生大了一圈。而且赵姨娘总是说管家的琏二嫂子如何黑心眼地挤兑他们娘儿俩个,还还有什么亲生的女儿三姑娘不偏帮着亲娘亲弟弟,倒是成日里奉承着太太,还帮宝玉做鞋子,反而是他这亲弟弟鞋耷拉袜耷拉地跟没看见似地,诸如此类愤愤不平的话。

    贾环要是不接她的话茬,她就越发要多念叨两遍,一定要贾环和她同仇敌忾,一起在背地里怨气冲天才行。贾环心想,在背后骂顶什么用呢,人家该不理睬你还是不理睬你,有那闲功夫不如多读一会儿书,将来考上了前程,出去立一番事业,岂不比光是怨天尤人的好?

    因为实在是堵不住赵姨娘那嘴,贾环只好躲出来,没想到今天居然在这里遇见林煜,倒是意外之喜。

    贾环笑着回答说:“读书沉到里面去了,也就不觉得吵了,她们说什么,就当作是几只麻雀在制造杂音吧。”

    林煜忍俊不禁,说:“还是几只老麻雀,制造杂音的能力有限。”

    贾环也笑,说:“煜表哥,我这里有些不明白,能请你点拨一二吗?”

    林煜眉毛一扬,说:“点拨谈不上,互相学习吧。”

    林煜本来是爽朗的性格,加之对贾环有几分赞赏之心,觉得他的处境尚且不如那些贫寒之士,人家还可以夸耀“贫而不堕青云之志”,贾环是身处富贵却是一片荒芜,难得他还能保持心理不扭曲,而且还知道积极向上。林煜当然会敬重这样的人。

    研讨了一会儿学问,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林煜便说:“天色晚了,咱们回了吧。你明天还要上学,正好回去早些安歇。”

    贾环觉得这煜表哥不光人好,还真是博学多才,刚才可谓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真恨不能和他多呆一会儿。此时,贾环的眼睛里就带上了明显的依恋不舍的神情,说:“煜表哥,你明天一早就走了吗?”

    林煜点点头,说:“是啊,明天要回宫里去,下次来的时候,给你带一本集注来,是宫里给太子授讲的太傅口授的,比我讲的详尽多了。”

    贾环又道谢,期期艾艾地说:“光是煜表哥在帮我这样那样的,我却无一可以帮煜表哥的,实在是愧不敢当。”

    林煜温和地说:“我们是姑表兄弟,何必说哪些客套话?再说,你还小呢,等你将来长大了,自是可以帮到我的。”说完,又摸摸环儿的头,觉得他头顶的发柔软而贴附,触感极好。

    再几日,林煜再来贾府的时候,果然给贾环带来一本满是批注的《论语》来,贾环如获至宝,翻开细看,只觉得字字珠玑,获益匪浅,只能那批注的字实在是不怎么样,还不如贾环的字写得好,贾环心直口快地说:“这些字,难道是煜表哥的墨宝?”

    林煜脸上微露窘态,好吧,别的尚且可以学得惟妙惟肖,唯有这个字,实在是写不好,狼毫羊毫鼠毫,什么毫都拯救不了他!

    贾环忍不住笑了,弯着的一对笑眼如一对豌豆荚,欢快地说:“难怪说,人非圣贤,总没有十全十美的,煜表哥别什么好处都占全了呀,可叫我们这些想要笨鸟先飞的怎么办呢?”

    林煜打了他的头一下,说:“你个鬼机灵,倒是来打趣我了?打量我不知道你私下捣的鬼呢。你要是笨的话,这世上就没有聪明人了!”

    贾琏两口子私底下对林煜热络得不行,王熙凤把他住的小院布置得精致华丽,还拨了许多人过去伺候着,完全是照着宝玉的分例来的,贾府上下的人都热羡得很,只是知道老太太喜欢这外孙得跟什么似地,也不敢说什么,只在背地里嘀嘀咕咕地抱怨。

    别人尤可,王夫人心里最是不平。她自己的亲妹妹薛家一家人来了贾府,说起来亲戚小住,哪有叫亲戚自己掏腰包的,自然是管吃管住。可是,她和薛姨妈心里都有数,薛家这一住下,可不是小住,是有长期打算的,而且,薛家是三个主子,薛姨妈、薛蟠和薛宝钗。别人尚且可以咬牙供应着,那薛蟠一贯是把银子钱往天上撒着花的,哪里供应得起?所以,薛姨妈一推辞说是自家开火和自家负担开销,王夫人就松了口气,不过是占着梨香院的一处房子嘛,那倒是尽管给他们住着吧。

    可是,现在看着林煜,王夫人心里就不平衡了,他和薛姨妈都是亲戚,按说,薛姨妈辈分还要高些呢,怎么倒是紧着他讨好得不行?这不就是等于在踩她的脸面吗?

    这一日,贾环例行来给太太请安。

    王夫人平时都不爱搭理贾环的,往往是厌弃地一摆手,就叫他下去。今日王夫人却觉得有些不同,仔细一瞧,才发觉贾环今天身上穿着一件宝石青织银丝万字不断头暗纹的织锦缎长袍,足蹬着粉底青缎面靴子,好齐整的模样,不禁拧眉。

    再又细瞧,王夫人才看出端倪来,难怪觉得这料子看着眼熟,因为昨日宝玉来的时候,穿着的跟这一模一样!

    这衣料是前儿外面孝敬给老太太的一匹整衣料,说是上用的,外面根本买不着。老太太虽然喜欢,又说这颜色不适合她老年人穿,倒是合适给几位小爷们裁剪新衣,便叫她房内的几个擅针线的巧手丫鬟制了几身新衣,给了宝玉、林煜、贾琏、贾蓉和贾兰几个人,算是施恩。因为是老太太的体己,算不得分例,爱给哪个喜欢的孙子就给哪个,别人虽然眼热,却也不好说什么。

    可是,这衣服是怎么落到贾环身上的?他怎么配和宝玉穿一样的衣服?

    王夫人的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恶狠狠地盯着贾环,怒声道:“这衣服哪里来的?”

    这衣服是林煜送给贾环的,一共是好几身衣服,不止这一件,林煜说是他因为在宫里侍读,穿的衣服都是宫里的供应,而且很多,根本穿不过来,偏是老太太和琏二嫂子客套得很,每逢给府上的子弟制新衣的时候都没忘记给他也做上一身,这衣服白放着也是给虫子蛀坏了倒可惜,就转送给了贾环,又笑着开释贾环说:“这都是你家的东西,我不过借花献佛,你却客套什么?”贾环这才收了,回家后给赵姨娘看,赵姨娘倒是喜悦,赶着给收了腰线,催着他换上,啧啧赞叹不已:“我儿生得好俊俏模样!只是,天天穿着那些旧衣服,冷得弓腰驼背,缩头缩颈的,没了出场!现在换上这衣衫,倒是比宝玉也不差什么!不对!比他还要好看些呢!”

    贾环本来心里怪不好意思的,转念一想,今儿像是煜表哥休沐的日子,没准他要来府里,要是换上这一身鲜亮颜色的衣服,他会不会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故而贾环就换了这一身簇新鲜亮衣衫出来了,谁知道没见着林煜,先被王夫人揪住,那可怖的表情,好似这衣衫是偷了她的似的!

    贾环心里虽然烦她烦得透透的,却不得不敷衍她。

    贾环退后一步,离她远点,这才说:“偶尔穿一件新衣服,倒是叫太太大惊小怪了?二哥哥天天穿新衣服,太太倒是见惯不惊的。”

    王夫人厉声说:“你少和我梆梆地顶嘴!新衣服自是可以穿的,可是,你身上这身新衣服却不是谁都穿得上的!那是人家孝敬给老太太的稀罕料子,老太太舍不得穿,匀给喜欢的孙子重孙子的,连老爷都没有,你却从哪里得来的?”

    贾环本来还想抵赖说是外面买的,这下子说不过去了,只好硬着头皮说:“我捡着一锭银子,去外面的绸缎庄买的!”

    王夫人便喊了王熙凤来,王熙凤蹙眉看了半日,说:“环儿,你偷什么不好,却去偷你二哥哥的衣服穿!真真是眼皮子浅!”

    这一激将,贾环再也忍耐不住,说:“谁偷东西了?宝玉的衣服不是好好地穿在他自己身上吗?这是煜表哥送给我的!”

    虽然暂时堵住了王夫人和王熙凤的口,但是,转瞬之间,王夫人又拿大帽子来往贾环脑门上扣:“亏你还读书识字呢,老爷常说,君子不受嗟来之食。别人的东西是那么好要的吗?”

    贾环不好和嫡母顶嘴,只是道:“老太太说煜表哥就是自己家里人,不是别人。”

    王夫人的眼里满是鄙夷,道:“人家林家哥儿是谁,你又是谁?混往自己身上拉关系,你臊不臊?”这话里的意思就是暗讽贾环的庶子身份,怎么配和林煜论起亲属关系?

    贾环怒道:“若是薛家大爷,我是不敢和他攀关系的,若是林家哥哥,本来他就是我表哥,有什么不对的,难道我不是老爷亲生的?难道林家太太不是我的亲姑母?”你那边的亲戚什么王家薛家的我还懒得认呢,林煜表哥是我父亲的亲外甥,我怎么就不能论姑表兄弟的关系了?

    王夫人瞪着他看了一会儿,暂时没找出话来,便心烦意乱地一挥手,道:“滚出去吧,懒得看你这身招摇的打扮,哪里像个读书人?”

    贾环冷笑一声道:“昨儿见着二哥哥也是一般的衣衫,怎么太太就看得过眼呢?想来在太太眼中,我和二哥哥差得不是一般地远!”这是明晃晃地讥讽王夫人苛待庶子了。

    王熙凤是照常帮着王夫人骂贾环,贾环懒得听她们说,指着说要上学,一溜烟走了,把个王夫人气得倒在椅子里喘气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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