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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谁是世界上最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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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他是谁了!”方云修恍然大悟。

    他是这个剧本的男主。

    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最强的强者,才能够拥有绝对力量。

    而剧本里的男主无疑是最强的那一个,是地球的希望。

    此时,这个强大到毁天灭地的男主把方云修托在怀里,走过幽暗狭长的监狱走廊,他对方云修说了两句话。

    “天有九霄,地有九幽,我本就是地狱里爬出来的人,你就跟着我,叫九幽吧。”

    “记住,吾名,宁天。”

    .

    就是他,宁天。

    末日之战旷日持久,数十年间地球的各个板块早在灾难与猛然加剧的地壳运动中发生巨大的变化,沧海桑田,不过是转瞬之间,入侵的异族一部分留在地球对人类进行不定期小规模的骚扰,另一部分退回了空间裂缝之中,修生养息,等待卷土重来。

    人类在急剧退化的自然环境中拼命发展一切科技,尖端技术一再突破,但是由于战争的限制,资源极度短缺,即要抵抗异族,又要集中一切人力物力研发药物和武器,人类生活水平一降再降。

    普通人始终与进化人保持一定的比例,由于能力限制,普通人成为社会底层,生活困顿。

    而拥有卓越能力的进化人称为各个势力争相拉拢的对象。

    比如男主的好基友,就是这个世界里的难得人才,是一个罕见的同时觉醒了风系和火系的双系能力者。

    他跟随男主一路拼杀,终于在这片拥有长长海岸线的东方土地开辟了这座拥有强悍防御能力的石碣城。

    科技、人才,成为称霸这个世界的关键。

    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能够稳坐城主的位置,男主宁天就是个意外。

    宁天拥有绝对的实力,他不需要费心收拢人才,自然有大批人愿意投入他麾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无数能力者成为他的拥趸。

    至于宁天与他的基友,那真的是纯洁到不能再纯洁的友情,只是友谊没能走到最后,到了后来两人结下死仇。

    多年知己终成仇,捅你一刀没商量。

    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然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要说到男主宁天的身世。

    剧本是要选材的,以前大家都爱好莱坞英雄电影,爱战争风云,千万年以后的宇宙观众也不能免俗,这篇剧本,就是喜闻乐见的主旋律热血剧,乱世出英雄,少年英雄带领人类抗击入侵者,多么的激动人心。

    作为一个合格的热血剧,男主的身世必然是扑朔迷离的,挫折和磨砺必然是一个接着一个的,男主最后身边必然是众叛亲离孑然一身的。

    男主的眼睛呈淡金色正是因为他的血统不纯,他是多年前虫族大肆入侵时遗留的血脉。

    ——人虫混血!

    男主基友选择了他坚持的“正义”,男主的血统不纯,就代表他是地球的敌人,无论他为地球做过多少牺牲和贡献、杀过多少敌人流过多少血,只凭他的血统,他就没有资格成为人类拥戴的英雄。

    肮脏的混血,应该去死。男主基友的狼子野心终于在这一刻暴露无遗。

    男主身世泄露后,遭到人类的疯狂反杀,他们不敢相信,他们的英雄居然是肮脏的虫族血统,男主从神坛跌落。

    给予男主最后一击的,不是这些无关人的唾骂,不是地球联邦的通缉追杀,不是他一手建立起的石碣城里的居民将他拒之门外,正是好友的背叛。

    男主生性桀骜,鲜少有人能够近身,而能够更他长期来往的人,大概只有好友霍羽一人,而讽刺的是,他身陷陷阱,在霍羽率领的人类军团围剿下身受重伤。

    最后,男主坠入空间裂缝,去到虫族所在星球,他选择跳入裂缝的那一刻,最后看了地球一眼,他要记住这里的一草一木,也要记住与他刀剑相向的人。

    热血英雄剧变复仇题材,难道男主上演宁·末日·基督山伯爵·天,率领虫族反攻地球?

    剧情写到这里,编剧玩脱了,华丽丽的坑了一年又一年。

    第一季剧本,完。

    你说第二季?不好意思,没有。

    关于后面的剧情,编剧直接甩锅:别逼我,再逼我我就随便从ai资料库截一段,让宁天毁灭地球,和地球同归于尽!

    方云修心想,这是总部从哪个位面找来的倒霉剧本?他能不能给编剧寄刀片?

    “所以我觉得我现在很危险。”方云修团成团,缩在宁天的臂弯里,忧郁,忧国忧民,为地球的存亡操碎了心。

    “如果有一天我跟着宁天大杀四方,别人一看到我的脸就两股战战瑟瑟发抖,这算是让他们永远记住我了吗?”方云修问。

    “你想的真美,怎么不在家躺着等结局从天上掉下来呢?”系统淡淡嘲讽。

    “你怎么知道我不想!我做梦都想,茶不思饭不想,就想做一只单细胞草履虫,但是不行,我的梦想阻止我的堕落,虽然我现在很丑,但是我依然拥有我高贵美丽的灵魂。”

    系统:比嘴炮是在下输了。

    在方云修整理出头绪之前宁天拎着把它丢给帮佣洗干净身上,末世依然面临水源不足的情况,虽然作为城主肯定是无限量供水,但是清洗异兽这个小家伙不需要这么复杂,帮佣粗暴地把方云修丢进外面打来的冷水,像是搓抹布一样给他洗干净。

    方云修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虽然身上的泥垢都被洗净,但是依然灰扑扑的,怎么看,都没有一点可以变美的可能性,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皮搭耸下来,尾巴无力地垂在身后。

    他把自己埋在雪白的浴巾里,汲取浴巾带给他的一点温暖。

    帮佣见他擦干了,想要把浴巾抽走,结果被方云修死死拽住,帮佣拽浴巾的时候被方云修身上因为应急反应竖起的少许鳞片刺伤,鲜血从她手上冒出来的时候,她恼怒地用力把方云修身上的浴巾一抽,方云修不防备被她甩到墙上。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麻木,麻痹的痛感贯穿全身。

    这个身体太弱了……

    方云修发出微弱的“唧”的一声。

    听见动静的宁天沉声问:“发生什么事?”

    帮佣忙说:“没事没事,您的兽奴洗好了,要关在哪里?”帮佣在她找熟悉的笼子。

    “放我房间。”

    帮佣吃了一惊,她从来没见过把兽奴放置在主卧的人类,就算是再欣赏兽奴,也只能让它们呆在它们应该待的地方,在她的认识里,应该待的地方就是储藏间、不起眼的阴暗角落,以卑贱的姿态活。

    宁天似乎是被城里的事务绊住脚步,有属下来找,他便带人出了门。

    她看着被抓在手里的方云修,冷笑,“你还真是幸运。”

    用你这样丑陋的姿态,得到城主的垂青。

    方云修实在是没想到,一来就莫名其妙地拉一波仇恨。

    帮佣随手把方云修丢在主卧的地上,一条细细的链子拴着他颈间的奴隶颈环,另外一头拴在床脚,做完这些事,帮佣顺势踹了方云修一脚泄愤,就把他扔在这里出门了。

    兽命如草芥。

    这个世界正值隆冬,高地上城主的宅邸是从前人类的文明,巴洛克建筑将华丽和奢侈发挥得淋漓尽致,在这个灰蒙蒙的末日时代,宁天宅邸色彩浓郁,布局随着光影变化,愈加凌乱华美。

    高大冰冷的卧室里,方云修虚弱地伏在织锦地毯上,静静等待能力抑制剂的效力过去,能够恢复一些体力,只是随着太阳下山,房间里寒气加重,到后来方云修忍不住瑟瑟发抖。

    他记得剧本中提过,这座城堡一样的欧洲建筑,当初是由一个战斗小分队在高地上发现了这个建筑,城中各方势力一致认为这个建筑应该归属于功勋卓越的宁天。

    但清教徒一般克己慎独的宁天怎么会接受这样奢侈的住宅?毫无疑问他拒绝了,因为他是一个符合人们想象中的英雄,无私伟岸、忍辱负重——所向披靡。

    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从雕像开始,方云修就感到深深的违和感,宁天这个人整个脱离了轨道,在城中竖着自己的雕塑,住在迷宫一般华丽丽城堡的怎么可能是我们的主角?我们的主角应该是骑士,不是穷奢极欲的巨龙啊!

    冷,太冷了,刺骨的寒冷,每一寸骨头都如针扎。

    昏暗的房间里,方云修冷到无法思考,血液几乎凝固,他身上的温度越来越低,双眼蒙上一层水雾,忍不住开始怀念宁天那一张俊美的脸——麻辣个鸡再不回来他就要死啦。

    宁天回到主卧的时候,看见床脚奄奄一息的方云修,拴在他脖子上的颈环因为“它”的挣扎深深陷进肉里,脖颈上的肌肤道道血痕,卧室里一片惨状。

    宁天身上的寒气越来越重,他叫来管家问他:“我叫你们照顾好它,你们就是这么照顾的?”

    管家满头大汗,“是霍小玉把它放在这里的。”小玉就是那个年轻帮佣的名字,霍家收养的孤女。

    “我不想再看见她。”

    “可是,他是霍少爷安排给您的您一直信任……”

    宁天斜睨,“要我重复一遍我的话吗?”

    管家连忙称是。

    宁天脱下手上的皮手套,小心翼翼把方云修从床脚解开,轻手轻脚放到丝绒被上,他出门不仅是处理公务,还给方云修订制了一张小小的婴儿床,里面垫着温暖柔软的厚厚的羽绒。

    他给昏迷的方云修喂了一口药剂,多半又被方云修吐了出来,宁天替他打开房间里的温度循环系统。

    房间里的温控被人关掉了,宁天眯起眼。

    他独来独往,不爱与人多过接触。当年霍羽坚持要给他找帮佣,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也该是时候清理了。

    看来是他太客气,才会让许多人产生,他好欺的错觉。

    佛说万事有因果,魔说一切皆在我。

    众生万相皆无相,成佛成魔皆是我。

    宁天依然是宁天。

    只不过这一次,他浴火重生,与众生为敌。

    他,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