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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朱晶反应过来的时候,她面前横倒着两具尸体,一男一女。男子的脑门鲜血直流,女子的颈脖上被掐出红印,窒息而亡。
怎么办,怎么办?她杀人了!可自己明明只是个看戏的路人甲啊!现在怎么变成了这种状况?
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根本没给人思考的时间!怎么办?无论什么理由,杀死有功名在身的男人都会被判凌迟处死!
冷静!她需要彻底的冷静!对,深呼吸。吸气,吐气,再慢慢吸气,吐气……
呼……
一定要想个办法,要快,要周全!
突然,她脑海里冒出一个可怕又无比胆大包天的念头,这个念头刚刚一出现,就如同藤蔓一样在脑海以惊人的速度蔓延着,怎么也挥之不去。这使得她好不容易稍微平息的呼吸再次急促起来。
她和这个女人的容貌体型都如此相似,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假如,此刻她穿上这个女人的衣服……
朱晶已经被逼上梁山,这看似不可能的妄想如今就是一个生机,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她眼神愈发坚毅,寒光闪闪,脑中飞速计算着可行性和诸多注意事项。片刻之后,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放松下来,嘴角边噙着浅浅的诡异的微笑。
如果成功,她这个卑微的流浪儿就有可能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真正的豪门贵女,从此财粮不断,孩子们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朱晶此刻的眼睛里充满了应对危机的兴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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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叫朱晶,是整个雎县流浪儿们的头儿。
朱晶从一出生到八岁为止都在一个肮脏的地下赌馆里长大,她还未学会说话就先被教会了如何看眼色偷换牌。在逃离父亲魔爪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她一直在帮赌馆里的地痞们出老千。酗酒黄牙的父亲好心的每日会扔给她一小块馊了的馒头作为奖励。
沉默的父亲喜欢一人独酌,几年来他几乎没有和朱晶说上过几句话。因此朱晶到了五岁还没办法流利地说话,她仅能从脸上细微的表情来猜测别人的情绪变化。语言不能被好好地利用,她就只能依靠自己的眼睛,靠察言观色来保护幼小的自己少受伤害。
小朱晶每天干活完了之后就会回到自己的稻草小窝里等待父亲来投喂食物,除此之外,她不被允许去其他任何地方。如果哪天父亲忘了带馒头回来,她就只能啃脚下干枯的稻草,否则便会受到严厉的指责,因为咕咕响的肚子会吵到父亲。于是她学会了靠长时期一动不动来降低存在感,成为了那种即使她在你身边你也很难注意到她的人。
“不要给我惹麻烦。”这是父亲每次递给朱晶食物的时候说的唯一一句话。而她也在一次次的教训中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她认为这是父亲对她的教诲,对她的希望,对她的爱。在她小小的心里,父亲的这句话就是珍宝。无论生活多么艰苦难熬,她都二十分努力地干活,因为她相信自己对父亲是有用的,父亲也是爱着她的。让朱晶如此坚信的理由有两个,其一是她四岁的时候因为伤寒差点死掉,那时,父亲整晚都在细心地照顾她,握着她的手让她坚持下去。另外一个证据就是,迄今为止,父亲从来没有想过要扔下她不管。这两点是小女孩心里隐秘的荣耀。
直到有一天,一个地痞喝醉了酒,大声地嘲笑她:“你这猪头,你爹之所以没丢下你是因为要等你长大好卖钱啊!他可是连妓/院都替你找好了!”
朱晶最最珍贵的秘密被流/氓毫不在意地剖开,深深地狠狠地刺进她的内心。她的小手不停地发抖,荣耀被玷污后的怒气还有憎恨一起涌上心头。她第一次朝着大了她一圈的地痞袭击过去。地痞被这么个向来沉默温顺的孩子突如其来的反抗吓了一大跳,但是更快地是猛增的愤怒。他将朱晶一阵痛殴之后还不解气,一边踩在朱晶脸上一边喷着口水说出更加残忍的话:“你差点死的那一夜,是破庙里的一个小乞丐照顾地你!你爹喝酒差点醉死过去!那个小乞丐还差点被你爹的酒罐子砸死,哈哈哈……”说到这里地痞的脸变得更加狰狞可怕:“你爹根本就不会在意你的生死,哈哈哈哈……”
朱晶怒目横眉却毫无反抗之力。听到地痞这番话的同时,偏过头的她看见了不可置信的一幕:父亲和她对视一眼之后,竟然就这么若无其事地转头走了,那么冷漠地毫不关心地走了!
自这一刻,朱晶终于理解了:这个世界,没有人会来爱她。父亲养着自己是因为可以卖钱,要是自己死了的话,他就又少了个麻烦。总之,怎么样都无所谓,无所谓……
过了很久之后,少女慢慢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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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晶离开了那个令人绝望窒息的家,如果那还能称得上是家的话。一年后,她作为流浪儿在雎县的破庙里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为了生存,朱晶坑蒙拐骗偷抢无所不会,无所不用其极。她本就很机灵,生活的经验又让她学会模仿还赐予了她一双异常灵巧的手和一双为了逃跑而准备的飞毛腿,这可是偷东西锻炼出来的看家本领。童年的伤痛让她拥有了一颗更敏感的心,所以她能读懂别人隐藏的情绪,对于他人的谎言,那更是一目了然。这些本事再加上善于说谎这样宝贝,朱晶在流浪儿里面混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作为流浪儿团队的领袖,朱晶每天都得挖空心思地琢磨大伙儿下一顿饭食该怎么解决。她在自己父亲那里完全没有得到的照顾和关爱,像是为了要填补什么一样,一股脑儿全都给了自己的小弟小妹们,特别是那个曾经照顾过她一晚救过她命的小乞丐毛毛,似乎这样就能填满自己空虚的内心。
当然她并不是个所谓的好人,但是卑微扭曲如她也是有原则的。那就是对待敌人要像冰雪一样残酷,对待朋友要像春风一样温暖。定下这条人生准则的时候她才十岁,小孩子的心里,敌人就是虐待她们的大人,而朋友就是和自己一样受苦受难的孩子。
发生杀人案件之前的三个时辰。
那是一个明媚的清晨,初夏的绿,在天地间挥毫泼墨。暖暖的阳光下,“小胖墩”和“小机灵”这两个小孩正在努力地偷东西。趁着混乱顺利逃走的“小机灵”得意地看着自己的到手货,一块金丝荷包,里面还有好些银子,不由的嘿嘿笑着流口水。
就在他得意地数银子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阵短促的笛声。糟了,“小胖墩”被逮住了!他脸色顿时一变,抬脚就往回跑去。
“小机灵”躲在石头背后看着被抓住之后扭来扭去的“小胖墩”焦急万分。短笛声稍微停止之后,又再次响起,这次笛声依旧悦耳却很急促。
“小机灵”侧耳倾听之后眉头紧蹙:“这是在召唤毛毛,可是今天这事儿和他没关系啊……”
就在此时一辆装满木桶的马车慢慢从转角行驶过来。
毛毛已经成长为一位风度翩翩的小公子,他将一块儿玉佩递给贵老爷,很有礼地说道:“这位老爷,您不小心掉了这个。”
“这确实是老夫之物,但是为何在你……”
“在下在地上捡的,还有一串钥匙。”毛毛温和地笑。
就在贵老爷的小厮放开“小胖墩”准备去捡地上那串钥匙的时候,毛毛一把抓住“小胖墩”撒腿就跑。他们刚刚跑到马车旁边之际,短笛声马上“突突突”地响起,马儿的耳朵抖了抖,突然抬起一双前蹄将车上的木桶倾倒出去,后面贵老爷派来追他们的小厮被摔了个狗啃泥。毛毛和“小胖墩”却在顷刻间消失了身影。
站在街边屋顶上拿着一把短横笛负责统筹指挥的是已经年满十六岁的朱晶。她现在可是位三百六十五度全方位无死角的丑女。双颊上都有一块张牙舞爪的黑紫色胎记,乍眼一看有些渗人,这让大伙儿都不太敢直视她的脸。唯一还算可取之处就是那双明亮的眸子非常狡黠动人,但是目前还没人舍得欣赏这一点。
一袭简单的米黄色亚麻男装包裹着她娇小的身躯,裤脚稳稳地扎进鞋子里,整个人利落干净。她向来以男装示人,因为女儿身既麻烦又容易滋生事端。加之她那一张恶鬼般的容颜和不要命的猛劲儿,这便能够使她和伙伴们在雎县立足,就连地头蛇都要让三分。
见今日的任务已经完成,朱晶准备回家分赃。屋顶上的视野很广,她回头的那一瞬间,猛然瞅见西街的糖果子店铺门口站立着一位身姿娉婷的妙龄少女。少女身穿梨花暗纹的象牙色锦裙,体型娇小。
朱晶就这么僵硬着身体瞪大双眼瞅着少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