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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二十四大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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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一大早,季宣怀便带着烧鸡往镇上去了。

    一路上,即使是专心赶路,也无法完全消除他内心的紧张,他只能靠一遍遍回想沈少卿嘱咐他的话,来坚定自己的步伐。

    临走之前,沈少卿认真地跟他说过,要咬定十五文钱一只,既不抬高,也决不允许还价。若是有人质疑,要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像对付村里人那样,将烧鸡的长处展示给他看,从而让他们信服,脱骨烧鸡,绝对的物有所值。

    他也觉得沈少卿说的很有些道理,答应了一定会按他说的去做,可关键是,十五文钱,都够买只瘦小些的活鸡了,真的有人肯为只野鸡花这么多钱么?

    在踏入镇上的那一刻,他真的有些后悔拒绝了沈少卿的要求,没有带他一起来,即便对方什么忙也忙不上,起码可以给他鼓鼓气,使他此刻像是要去打劫一样的心跳,能够稍微平复一些。

    可不久之后,在往家飞奔的路上,他的心跳却比抢劫成功的人还要快,因为怀中的七十五枚铜钱,都是他靠自己赚来的,沈少卿说的一点都没错,它们完全物有所值!

    “还是你聪明,早就料到了他们会这么做!”才进院子,见沈少卿从屋里迎了出来,季宣怀等不及先喘口气,便满怀激动地大声对他说道,“我一走到卖菜的地方,便有一个大高个问我卖什么,我给他看了之后,他就一定要我十文钱卖给他,说我要的太贵了。”

    “你没有答应吧?”在他停下来大口喘气的时候,沈少卿十分配合地问道。

    “那是自然!我跟他说了为什么一定要这个价钱,他还是觉得贵,旁边几个人也都帮着他说话,见我不松口,他就摇摇头走了,说我肯定卖不出去。”说到这里,季宣怀笑的更加开怀了,声音也跟着提高了许多,“我没理他,可没走几步,他就又转了回来,先买了一只,当场尝过之后又买了一只!”

    “有他开了个好头,后来买的人就好说话多了,不一会就卖完了,还有人问我明天去不去。”一口气说完这些,他才兴奋地拉着沈少卿往屋里走去。

    到了屋里,他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仅有二十八文钱的匣子,然后将怀里的钱掏了出来,一枚一枚地,边数边往匣子里放。

    “只要能抓到野鸡,要不了几天,咱们就能攒够买锅的钱了。”等他数完之后,沈少卿也颇为欢喜地说道。

    “我一会就去跟村里的人说,就是他们都不干,我自己一天起码也能抓到几只,这个你就别操心了。”季宣怀信心满满地说道,然后将匣子锁了起来,并将钥匙递给了沈少卿,“都在这里,一共一百零三文钱,以后就由你来保管了。”

    “为什么?”沈少卿没有去接,只是满面不解地道。

    “要不是你出的主意,我哪里能卖到这么多钱?你比我会招财,放你那里更合适。”季宣怀十分认真地解释道,“再说了,以后我肯定要经常出门,你拿着我也更加放心些。”

    见他这么说,沈少卿没有再推辞,反正藏钥匙的地方,季宣怀也从来没有瞒过他,现在只不过多经了一次手而已。

    眼看还要一会才到晌午,他也不急着做饭,便决定先去村里一趟,和他们说一下抓野鸡的事,然后再去荒草滩,看看自己的陷阱有没有收获。

    说到午饭,他还真有些发愁,在镇上时太过激动,都忘了买一些肉回来,若是抓不到野鸡,就只能吃青菜萝卜了,他是吃什么都无所谓,可沈少卿那个吃什么都不长肉的,若不好好补补,哪里再有精力去啃书?

    好在运气不错,这回三个竹筐都没有落空,一共又抓到了五只。

    回去之后,他先杀了两只,打算拿来炖汤,由于只有一口锅,在烧火的过程中,他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接下来是蒸米饭,还是再做一个素菜。

    提起素菜,他不由皱了皱眉头。

    冬天能吃的菜本就不多,村里人都讲究“冬吃萝卜夏吃姜。”说是能祛病保平安,再加上天冷,炒菜容易凉,吃着也没有汤菜暖和,所以一到冬天,便喜欢用白菜、萝卜、粉条,熬出一锅热腾腾的汤菜来,可沈少卿总嫌萝卜味重,不论炒的,还是煮的,都极少见他动筷子。

    此时锅里的野鸡只用小火慢慢煮着就好,也不用他特意看着,于是,他便又开始暗自琢磨起来。

    怎么样,才能吃起来既没有萝卜味,又使得浑身暖洋洋的呢?

    一柱香之后,他终于从菜谱里鱼丸的制作方法中,得到了一些启发。

    他先去菜园里拔了两根萝卜,洗净之后切成细丝,略微用水焯一下,然后剁成碎末。又用热水泡了一把粉条,待软化后也剁成碎末,粉条大概是萝卜的两倍,将两者混合,再加上一些葱姜末、鲜鸡蛋调味、提鲜,最后用野鸡汤和少许面粉调成糊状备用。

    等野鸡炖到了火候,便先将它们盛到里面的小锅里保温,大锅清洗干净后,倒油烧热,将调好的馅料挤成丸子,放进锅中炸制,呈金黄色后捞出控油。

    最后,等蒸好米饭之后,再取鸡汤兑水烧开,放进炸好的丸子微煮,然后撒上一把香菜,一锅萝卜丸子汤便大功告成了。

    等他这一顿饭做好的时候,晌午已经过去一两个时辰了,连他自己都要前胸贴后背了,沈少卿竟然没有到厨房来看个究竟,不知道是不是上次的教训太过深刻了。

    不能再耽搁了,一有了钱,立马就去买口锅回来!季宣怀再次暗下决心道。

    随后,舀起一个丸子尝了尝,因为萝卜用的少,而且剁的很碎,又加了那么多东西调和,尤其是粉条,使得此时吃起来,外面仍然保持着被油炸过的焦香,内里却很是软嫩,鲜香满口,清新不腻,不注意的话,根本就吃不出萝卜的味道来。

    心满意足的他终于端着饭菜,边大声地招呼沈少卿准备吃饭,边快步往正屋里走去。

    “这个汤不错,既鲜又一点都不腻。”见季宣怀不时偷偷瞥他一眼,沈少卿又盛了一碗丸子清汤,喝下一口之后,才满含赞赏地对他说道。

    “唔,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就多做些。”季宣怀闻言先是一喜,随后又明显有些失望地回复道。

    “这丸子里加了萝卜?没想到萝卜也能做的这般好吃,我开始的时候竟没尝出来,估计很是麻烦吧?”见他如此在意,沈少卿也不忍心再逗他,终于如他所愿地回答道。

    “真的?不麻烦、不麻烦,你喜欢就好!”目的达到了,他这才彻底地欢喜起来,一连声地说完,便兀自咧嘴笑了起来。

    “以后……还是不用这么麻烦了吧,以前我……”哪怕是沈母生前,也没有对他的饮食这般上心过,他不明白,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对他好的,仅仅为了对沈母的承诺,季宣怀怎么能做到这般程度,让他心里总是充满了愧疚。

    “做什么不是坐?自然要捡自己喜欢的来,你要是喜欢,多吃点就是了,其他的不用你管!好猪还要配好料呢,要是只给它吃粗糠、烂菜帮子,能长膘才怪哩!”季宣怀打断了他的话,振振有词地说道。

    见他铁了心要拿自己当猪养,沈少卿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并且暗自庆幸自己此时不是在喝汤,要不然不是被呛着,也非一口喷出来不可。

    其实他还想问一句:“喂的太好,你就不怕亏本么?”可答案早就心知肚明,若是真的问了,除了证明自己不知好歹之外,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最终,他只是笑着点了点头,将一碗丸子汤吃了个干净,用实际行动来表明自己的态度。

    沈家母子吃饭一向细嚼慢咽,刚来的时候,他狼吞虎咽了三碗饭,她们第一碗才吃了一半。见她们一脸的不可思议,他被羞的脸红脖子粗的,差点没钻到桌子底下去。久而久之,受她们的影响,又不用再去跟人抢,他吃饭的速度也开始慢了下来。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比沈少卿快了许多。吃完之后,他便打算先去把另外三只野鸡处理了。

    “村里人怎么说?他们同意咱们的条件么?”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在他出去之前,沈少卿突然开口问道。

    “不知道,随他们的便,反正比卖给他们划算多了。”季宣怀没好气地说了一句,显见交谈的不是很愉快。

    也是,季宣怀用尽心思,一天也只能抓到几只,可见野鸡并不是那么好抓。更何况他们已经尝过了甜头,现在怎么可能为了一点吃食,就同意自己的交换条件呢?

    虽然少了他们的帮忙,会是很大的损失,可见他不愿提起,沈少卿便也不再多说什么了。

    不过,他们还是低估了美食的吸引力,天还没黑,便有大人和孩子拎着野鸡,陆续找上门来。

    而此时,沈少卿也终于知道,季宣怀为什么会那么不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