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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曦捏着托她帮忙置办结婚用品的那封信,忽然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动。
“哥哥终于决定成亲了,真不容易……”
“可惜我们都没法参加哥哥的婚礼了,”一边说着,沈曦展开了附在信后的购物清单,“……东西也不是很多嘛,既然这样,就封一个厚一点的大红包好了,嗯,贺礼也要准备一份。”
初七瞟了一眼长长的从沈曦手下一直拖到门外的清单,应道:“属下这就去准备。”
于是沈曦出钱初七出力,联手扫荡了北方与草原交流最频繁的贸易集市,直接结果就是城里近一半的商铺都断货了。
尽管最后买回来的东西塞满了两个院子,不过沈二小姐觉得,以自家兄长曾经的身份和如今在烈山部当中的声望来说,这个分量的并不算出格,更何况他要娶的还是前任城主。
虽然沈夜随信附上了代购的钱,为了哥哥的面子,沈曦把手头的闲钱掐掉初七刷侠义榜赚的那部分,又扒拉出一笔,权当是给自家兄长添妆了。
如果沈夜知道自家妹妹把他当成嫁出去的那个,心情想必是十分复杂。
不过要怎么快递回去是个大问题。
更大的问题是,一口气买了这么些,东西得多少快递费啊……买这么多还不包邮,差评!
沈曦不开心地翻出小钱包看余额——还好只花掉了一半存款,开始盘算下个月是否要多卖点药。
但她之前给自己的定位就是限量销售的饥饿营销,毕竟卖方市场更好赚钱,突然增加出货,直接结果就是贬值顺便砸口碑……难道合法又来钱快的途径就只剩卖肾了吗?
“曦小姐毋需担心,”觉察到沈曦似乎产生了危险的想法,初七善解人意地说道,“有属下在,你安心花钱便是。”
“……闭嘴。”
尽管沈二小姐的志气和钱包一样贫瘠,却也拉不下脸来求包养——经济地位决定从属关系。
于是不得不重新过上了开源节流的日子。
然后她想起前几天收到了白闪闪传来的消息,说海市下一场拍卖的珍宝里面有成型近千年的素髓珊瑚。虽然年份比不上沈霁当年给她做的那支虫笛,倒也十分难得了,沈曦本来是打算拍下来凑合着用用,然而从现在到拍卖开始,时间仅仅不到一个星期,累成狗也只能大概凑个起拍价,所以只能打消主意了。
身上没支趁手又好用的虫笛,终归还是不习惯。沈二小姐想了想,决定抽空出一趟远门,看看能否找到合适的材料,自己做一支新笛子。
看到一只巨型偃甲鸟快递来了妹妹帮忙打理的各色什物外加贺礼红包跟信函,沈夜这才想起了一个事实:
自己这个当哥哥的要成亲了,亲爱的宝贝妹妹却无法出席婚礼……
别人家成亲是新娘哭着舍不得出门、新郎兴高采烈抱着媳妇回家,沈夜这边成了新郎因为没有亲人观礼而泪流满面、新娘一脸无奈给新郎递手绢。
前城主和前大祭司的婚礼自然是观者如潮,这对新婚夫妻的表现虽然让族民不明觉厉,却并不妨碍他们仿效大人物的做法。于是等当事人发现不对的时候,龙兵屿已经开始流传起了与外界哭嫁截然相反的婚俗——哭娶。
至于新郎们哭的理由,那也是千奇百怪,比如媳妇要成亲了还惦记逸尘子啦、聘礼不尽人意被岳家刁难啦、大小舅子拦着不让接媳妇啦、成亲会被媳妇管着没法勾三搭四啦……
如魔似幻得让始作俑者都无法直视了。
花子小朋友淡定地拽了张纸,给谢偃写信告状,说沈夜娶媳妇都像被逼婚似的哭丧着一张脸,真晦气。
新人进了洞房,也不是马上就坦诚相见啪啪啪的,毕竟时间还早,而且外面来参加婚礼的宾客——尤其是单身男性们——还嚷着要用酒杯干掉新郎。
这个时候,沈夜才意识到,迎娶白富美也是有一定的弊端的:白富美的人气越高,自己拉到的同性仇恨就越大。
虽然有点小醋,不过想想自己才是人生赢家,沈夜还是很快振作起来,和沧溟一道换了轻便些的礼服,手拉着手出现在矩木之下的广场上,秀恩爱闪瞎一众光棍的同时,顺便宣布婚宴开席。
宴席一开始还是比较正式的祝贺与敬酒,不过随着喝空的酒坛数目的增加,气氛也越来越活跃,被人生赢家刺激到的单身汉们借着酒劲,有意中人的找意中人表白,找不着意中人的直接拎着没开封的酒坛找沈夜拼命了。
明明还有个更拉仇恨的西海龙王混在人群里左右逢源勾三搭四还调戏大美人廉贞祭司,你们怎么都不去灌他酒……
新任城主嫌弃地看了一眼正在纠缠华月的逐风浪侠和一脸苦大仇深被各种敬酒灌酒的前任大祭司,果断把脸扭向自家师父,洗洗眼睛。
沧溟默默凑到熟人扎堆的地方,免得自己站在沈夜身边,更加刺激了灌酒的光棍们。
人生赢家用力砸碎了刚刚喝空的酒坛……你们都恨我!
至于新郎喝高了要怎么洞房,沧溟勉为其难地表示,阿夜你第一次可以在下面。
收到贴心小闺女寄来的信,谢偃只能默默放空了双目,装作在远眺苍穹。
这么神经病的前大祭司教出来的弟子,居然能把自己造出来……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诞生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师父,花子说什么了?”
虽然偃甲小姑娘喜欢半夜讲恐怖故事的癖好十分一言难尽,不过乐无异还是挺惦记她的,毕竟自己也参与了花子的制作。
“……”谢偃一言不发地递上信纸。
迅速看完信,乐无异觉得龙兵屿的画风简直越来越丧心病狂了,还好走得早,不然被传染就糟了。
而且沈夜居然都能成亲……
想想还要在百草谷呆两年多才能出来的闻人羽,乐无异又有烧死秀恩爱的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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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曦找到合适的材料重新做了一支虫笛、回到中原的时候,距离龙兵屿闭岛令松动的时间,已经不太远了。
出门之前,沈曦完全没有预料到,这趟旅程耗时会这么久。用惯了珍稀材质的虫笛,再让挑剔又龟毛的沈二小姐回到解放前,难度仅次于叫她天天都吃初七做的饭菜。
不过恰好避过了李裹儿期待已久的父子兄弟撕逼,没赶上中原的腥风血雨,对沈曦来说实在是意外之喜。
正如当年沈霁所想,生于水中又是虫豸骨骼堆积而成的珊瑚,和灵力属水的沈曦适性最高,沈曦也正是按照这个思路寻找合适材料。
最后一路找到了北海。
归属四海龙王之一统辖的北海,其范围并非仅仅后世考据的贝加尔湖,而是延伸到了西伯利亚冰原更加北方的极地。
于是当沈曦重返长安的时候,正在长安巡回演出的竹笋包子杂耍团成员发现,她好像又领养了不得了的生物。
“这是小哈!”
沈曦兴高采烈地揉着一只毛皮丰厚,身上带着灰夹白花纹的大犬,“我跟北海那边的蛮人部落买的,很帅吧~~~”
话音刚落,这只像孤狼一般高傲冷酷的生物就忽然暴起,扑向正在啃包子的团长大人,撞翻了圆乎乎的大熊猫,然后一口咬住他的包子。
帅不过三秒……
看着叼了包子回来、撅起屁股蹲在沈曦边上刨出包子馅吃的雪橇犬,初七默默移开了视线。
“你不管管她?”辟尘斜视初七。
“管住那条狗就行了。”初七淡定地说道。
其实在回中原的路上,他就已经私下同那只被沈曦命名为小哈的神经病狗达成了协议——单方面威胁的。当初七觉得闲杂人等回避的时候,小哈不会冒着被拨皮拆骨的危险赖着不走的。
“这孩子如此活泼,想必同小黄和李狗蛋十分合得来。”
石百子看了一眼满脸委屈怒视小哈的团长大人,笑呵呵地说道。
“小曦远行数年,怕是还不知道,新帝登基之前,乐公子便同闻人姑娘返回长安,如今已是新婚了。”
果然是成精多年的老妖怪……初七在心中给祸水东引的石老丈点了个赞。
“这么说,李狗蛋李裹儿拉拉这会儿都在长安?”沈曦深感时机之巧妙,并未在意自己的爪子已经被小哈糊满了口水,“要是真跟小哈玩到了一起,场面会很热闹的。”
辟尘忽然很同情那位美人新帝,媳妇变回原形几十年才能恢复,龙椅还没坐热,一群牛鬼蛇神就找上门了……
这边沈曦话音刚落,小哈就放开了饲主的手,仰起脑袋冲着天上一通嗷嗷叫。紧接着,一条色彩艳丽的飞毯从天而降,一只毛绒绒肥嘟嘟北极熊一样的萨摩耶犬从上面跳了下来,嗷嗷欢叫着扑向沈曦。被初七半路拦截后,李狗蛋明智地把飞扑的目标换成了一脸呆相还没回过神的哈士奇。
从某种角度理解,确实是飞快地打成了一团……
沈曦果断把视线转向接着从飞毯上下来的干尸和厉鬼:“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