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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梅瑾来说,林玦说是一个梦,不如说是一个传奇。
初次遇到林玦,准确的说,是见到这个名字,是在一张大大的喜报上。林玦的名字位列第一个,用极大的字体明晃晃地占据第一名的位置,而梅瑾就在它的下面,在这场全市小学生数奥竞赛中获得了亚军。
自认识字不少、文化极高的梅瑾,看着这个不认识的“玦”字想了半天,想着这个打败他的人是什么样子,他的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要怎么做才能在这届难题中几乎拿到了满分的成绩?
然而还有高年级的比赛,他们小学组的颁奖几乎等同于没有,每个学校的老师领了相应的奖状,便各自回了家,梅瑾便错失了和林玦见上第一面的机会。
回到家,她翻开字典,找到了这个字,原来它和自己的“瑾”字一样,看右边的发音就可以了,可是这个意思看起来似乎不怎么好——“半环形有缺口的佩玉。”不过还挺巧的,自己的“瑾”也有玉的含义,可小孩便是小孩,好奇和懊恼了几天,便将这件事情抛到脑后去了。
没有想到,在中学的第一天,她就见到了这个曾经勾起她无限好奇心的人。或许因为户口的关系,他们这两个小学的孩子都被划到了南城中学。作为学生代表的林玦,扎着红领巾,站在国旗下,阳光洒在他的头发和鼻尖上,他微微一笑,念起了自己的发言稿。
“大家好,我叫林玦,是今年初一的学生。”
由于站着远,梅瑾并没有过多关注台上的动态,她更多地想着英文课本后的单词,可当这个名字被这清澈的声音唤出的时候,她就像被电到了一样,连忙踮起了脚尖,迫不及待地要看清这个人。
梅瑾想过好几种林玦的样子,会不会是个在家得到过度呵护的小胖子,又或者是个文文弱弱的眼镜男生,可原来都不是,他原来长这个样子啊,干干净净的头发,整齐的校服,阳光的笑容,就像这个年纪的男生最该有的样子,更难得的是,他连声音都这么的好听。
“我从前最喜欢春天,因为那是我告别寒冷,迎来新生的季节,我看到许多植物从梦中苏醒,而我也从疲惫和困顿中慢慢地精神起来,可慢慢地,我发现,秋天也充满迷人的地方,因为它是四季之中最为沉重的时候,这样的重量不比冬天,它是收获的厚重。我想,秋天之所以是金色的,除了枫叶晕染了大地,便就是人们笑容太灿烂了。”
梅瑾被深深地折服了,她从前常常为自己骄傲,觉得自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可以在数学上挥斥方遒,又可以在琴键上十指跳动,直到前些日子得知自己没有被选为学生代表,她心中都有些暗暗地不服气,却不知道打败她的竟然是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的人,这样一个林玦,可他怎么可以做得这样好?梅瑾自问,如果今天是自己站在台上,她或许无法做到像他这样行云流水、侃侃而谈,从前的她从来不知道,学生发言可以不用提到红领巾,可以不用感谢老师,可以这么温柔地将文字附上魔力。
林玦的发言不算长,规范地敬了个礼后,落落大方地走下了讲台,底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梅瑾的眼睛一直紧盯着他,直到看他走进了F班的队伍中去,她正觉得疑惑,身边的两个老师已经开始八卦。
“那么好的孩子,真是可惜。”
“F班也行,你看,这都做上学生代表了,年级里都开始重视了。宁*头,不做凤尾嘛。”
“哎,这鸡头有啥好做的,都是一群头疼的学生,要不是他成绩这么好,能让他就交四分之一都不到的学费啊?”
“我觉得年级里算客气了,他本来都不来读了不是,还不是F班的王淑芬被换了,新来的小陆听说了,特地家访了下才来的,听说还给了不少钱呢。”
“小陆这是年轻,还不知道这么下去,以后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呢?你看他班那个严汝毓,我的天。”
“这倒是,不过我看小陆年轻,不像王老师那么古板,应该会好些。”
“……”
他们的话题慢慢扯远了,梅瑾没心思再听下去,林玦已经不在她的视线中了,朝他的方向望去,只能看到一片黑压压的人群。
原来,他家里这么穷啊,连书都读不起,想想自己读了一个数奥班,爸爸妈妈请了老师给自己上了好多课,可竟然还被他夺了冠军,他真是个聪明人。
越这么想着,梅瑾心里便越是难过起来。
直到解散的时候,她透过人群又看到了林玦,看到他脸上的笑容,心中的沉重才消去了一些。
林玦似乎感受到了别人的注视,转过头看到呆呆的梅瑾,弯嘴一笑,让梅瑾腾地一下红了脸,连忙转过身去,惹得林玦半天摸不着头。
“他对我笑了,我们才见第一面,他就对我笑,他怎么能对我笑呢?”
“他笑起来可真是好看啊,感觉像他口中说的‘春天’,可他现在喜欢秋天,我要不要也一起喜欢秋天呢?”
“他这样没事就对别人笑,会不会除了我,也对别人这样笑啊?真是的,不要笑了啊!”
“据说,F班上有个严什么,好像长得很漂亮,可惜妈妈不让我留长发,不然我应该也挺好看的,希望他能看中人的内心,而不是像那些初二初三的人一样,只会在乎女生的外表。”
慢慢地,林玦从梅瑾日记中偶尔提到的人变成了主角,他所占的篇幅越来越长,常常她都已经躺进了被窝,突然想到那种温润的脸和声音,便忍不住爬起来,在纸上写下自己密密麻麻的情结。
***
林玦确实像一个神话,就算是在年纪最差的F班,他还是永远占据着年纪第一的位子,就连众人眼里唯一可以和他抗衡的梅瑾,每每也只能委屈地呆在第二的位子,可别人不知道的是,梅瑾特别满意这样的排位,只要第一是林玦的,她就愿意安心地呆在第二,这样,每个月表彰的时候,她都可以站在他的身边,看他对自己笑,再互相说恭喜和加油。
令人特别不解的是,就算林玦在学业上如此出色,他也并不是一个只会“之乎者也”的书呆子,他和班级同学打成一片,体育课的时候也和班级里的男生打球跑步。一开始有些男生未免有些眼红,可当林玦家庭的事情慢慢传开,他们似乎从这怜悯中找到了一丝难得的优越感,从而彻底接受了林玦的存在,于是,他开始变得像一个没有瑕疵的人,完美地让人觉得不太真实。
纵使梅瑾和林玦认识了对方,可一个A班,一个F班,根本没有太多的交集,可命运就是这么的神奇,或许是对他的迷思让梅瑾慢慢分了心,那次考试跌出前十,意味着无法和他一起站在台上,伤心得不能自已,从而认识了严汝毓,才让两人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林玦不像许多成绩优异的好学生,对严汝毓避而不及,而严汝毓因为身负梅瑾重托,便开始重新完成“做作业”这件事,哦不,而是找林玦借作业来抄,后者也不介意,总是大方地送上,最多提醒一句交作业的时间。随着两人的熟识,林玦有时看到梅瑾,也会主动地问候几句。
直到那场自行车的阴谋,才让他们的关系终于往梅瑾所希望的方向前进了一步。
当梅瑾崴了脚坐在路边,看着肿得老大的脚踝,心里把严汝毓骂了一万遍,可没想到林玦还真的出现了,他看到路边的梅瑾,连忙上前。
“梅同学,你怎么了?”他似乎还挺着急的,眉头轻轻皱起来一点点。
“脚扭到了。”梅瑾即紧张又生气,话是说到了,可是为什么非得是这样狼狈的样子!
“好像挺严重的,怎么会弄成这样呢?我扶你起来,你看看能不能往前走走,前面就是公交车站了。”
“好,谢谢。”梅瑾心中惊涛骇浪,她这一刻又特别感谢起严汝毓,可是下一秒,当她努力站起却差点把林玦也给弄摔倒时,她还是在心中给严汝毓射了一箭。
“好像不行呢?”林玦抓了抓头发,好像有点为难,问道,“那要是梅同学你不介意的话,我背你走一段吧,然后我送你坐车回家。”
“啊?”梅瑾被他突如其来的提议吓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那要不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跑回陆老师家,让她来帮你,不过你一个人坐在这里会不会有点危险?”
“那,那。”原来他是去陆老师的家补课,可似乎离这里还挺远的,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梅瑾红着脸说道,“那还是你背我吧。”
林玦一愣,瞬即又反应过来:“好,好。”
这个年纪的女生通常都比男生来得高一些,所以要林玦背起梅瑾,并不算很容易,两人好一阵折腾,才到了梅瑾家门前。梅夫人对林玦的帮助很是感激,说什么都要留他下来吃饭,可林玦却说家中还有事情,便先行离开了。
梅瑾拖着一只脚,跳到窗户边,看着林玦越走越远,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想。刚刚林玦好像一开始是答应的,可是当走进了家门几步,发现装修精致的玄关那里需要换鞋,才说想起有急事的。
那天晚上,梅瑾在日记本上写下:“我要嫁给林玦,我要好好学习,将来赚很多的钱,我要让他永远开开心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