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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是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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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走进大堂,杨无端先听到说话声,她稍稍一愣:怎么这么耳熟?

    她站在门边张望了一下,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屏风,上绘着海水出日的图案,堪堪挡在门口。

    她想了想,回头去看织文,那小子表现得还是那么毕恭毕敬,躬着身子向屏风后方做个“请”的手势。

    他当她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内室?

    杨无端啼笑皆非,也懒得理他,直接从屏风旁边绕过去,迈入大堂。

    大堂上审案正审到一半,她这么突然现身,数不清多少道目光“刷刷”地转了过来。杨无端连眼角也不瞟回去,浑若无事地走到公案侧旁,朝着后方端坐的丁新语长揖到底。

    “参见大人。”

    “请起,”丁新语抬手虚扶了她一下,声音听不出什么喜怒,“杨通判来得正好。来人啦,给杨通判看座。”

    “谢大人。”杨无端又行了个礼,这才慢慢地直起腰,听到堂下观审的民众乱哄哄的议论声,显然对她这个从天上掉下来又没穿官服的通判颇为好奇。

    织文亲自给她搬了张椅子过来,安置在丁新语的下首。这小子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杨无端很想趁别人不注意给他个鬼脸,想想还是算了,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她握拳就唇,挡住一声咳嗽,拂了拂长袍下摆,正襟危坐入椅中。堂上的丁新语漫不经心地拍了拍惊堂木,各种嘈杂声响即刻止住。

    杨无端暗自点头,看来丁新语上任不久,在本地却已建立威望。

    她定睛打量丁新语,见他今天穿戴着全挂子五品官服饰,绯红的官袍在深蓝色公案的衬托下显眼异常,连顶上挂着的“明镜高悬”匾额似乎也被映出几许红光。

    平心而论,虽然端朝选官也要选貌,丁新语的容貌对于官员来说仍然过于俊美了。这意思并不是他美得如何旷古烁今,而是他的气质。他有一种过于华贵流丽的漂亮,骨子里透出来的蔑视所有规则和现有秩序的不羁,比起做官,怎么看都更像一位风流旷达贵公子。

    这样的晋人风范,当他穿着官袍的时候勉强能收束住,表现为目下无尘的骄傲。但杨无端和他熟了,便能从一些小动作看出其下真正的丁新语来。

    “堂下状师,”他再度轻敲惊堂木,“继续。”

    譬如此刻,丁新语长长的手指捏着那块惊堂木缓慢地摩挲,微阖双目似乎聆听着那状师抑扬顿挫地读诉状。杨无端却知道,他在抓紧时间打瞌睡。

    这也不是什么特殊技能,杨无端前世读大学时也试过在课堂上一边记笔记一边打瞌睡,甚至还能接口回答老师的问题。这样的多线程后台运行,对他们这种大脑停不下来的人早已熟极而流。

    她带着一点小小的同谋的快感,藏起一个笑容,将目光从丁新语身上转开。

    奇怪,她明明是来观审的,怎么看丁新语倒看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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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无端把目光投向堂下,这还是她首次踏足端朝的公堂,趁机细细地观赏一番。

    大堂两侧排列着两班衙役,统一的制服却是杨无端看熟了的,无论是最初救了她和杨小康的马汉两人,还是护送她们到宁府的赵戟,都是同样的打扮。此刻看到,让杨无端平生亲切感。

    众衙役手里拿着半红半黑的水火棍,杨无端知道这也叫杀威棒,儒家治下不鼓励诉讼,所以无论原告被告,上堂先由衙役执棍把地面敲得山响,杀掉双方的胆气怨气,巴不得吓到原告立刻撤诉、被告俯首认罪。

    作为一个专业打官司的诉讼律师,杨无端对这种幼稚的行为摇了摇头,眼光扫过众衙役,又从他们身后摆放的知府仪仗和职牌上一掠而过,稍微有趣地想象了一下丁新语前呼后拥出行的情景。

    那状师读的状子似乎接近收尾,杨无端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只是个简单地互殴致伤案,也什么是非曲折好讲,五五担责就好。她并未在意,反而有点奇怪这么小的案子丁新语居然亲自审理,而不是发到同城的县衙。她随便瞟了眼猪头样的原告和被告,目光又转向堂外。

    端朝审案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审,堂官接了状子,简单的案子可以当堂审理,案子比较复杂或者没空的话,就需要择期再审。提前定下开审的时间,张贴到府衙门口专用来贴公告的照壁上,到时就会有当事人的亲朋好友或者梧州城内的闲人来观审了。

    杨无端一眼看去,公堂是坐北朝南而建,日头大约正爬到当中,今天又阳光正好,她只能看到一群人黑乎乎背着光的身影,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围观群众看她倒是看得一清二楚,抽气声此起彼伏,杨无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句响亮的童言无忌:“娘,那位大人长得真好看,我要她当我媳妇儿!”

    小孩子很快被捂住嘴巴,但说出口的话泼出门的水,堂上堂下所有人都听进了耳朵里。东南沿海自承乾年间便大开国门,梧州人见多识广,民智开化,对官员的威权远没有内陆来得敬畏。这小孩子一嗓子亮出来,围观群众并不害怕,反而发出一阵善意的轰笑声。

    杨无端窘迫得双耳发烧,尤其察觉到堂上的丁新语也似笑非笑地看过来,她赶紧扭过头不敢再东张西望,假装全神贯注地听着状师读状子。

    端朝的状师与现代的律师完全是两码事,也不同于周星驰电影里那样颈后插扇子又贱又欠扁的模样,就是普通的秀才,为不识字的原告或者被告代写状子,然后在堂上字正腔圆地读出来。

    完成这一步骤,状师就可以轻轻松松地鞠躬下台--真是抢钱都没有这么容易!

    杨无端羡慕嫉妒恨地瞪着伪同行,那状师一直半垂着脸,戴着四方平定巾,连鬓角都遮得严严实实,从她坐着位置愣是没看清他的长相。

    “嗯,”堂上的丁新语及时醒来,声音依然平静镇定得就像府尊大人没有开小差,“堂下原告,被告状中所言,可有不尽不实之处?”

    “大人……”那原告在担架上挣扎着抬起一只手,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顿了半晌,委委屈屈地抽泣道:“……状子里说的都是真话……小人认罪……”

    观审的众人大哗,显然都想不到,刚上堂时还得理不饶人的原告这么轻易就遭被告反转,更弄不明白的是,他竟就这么认了!

    只有杨无端惊得差点从椅子里站起来--是历行!

    她在后堂听到的有些熟悉的声音,躺在担架上不成人形的原告,居然是拐跑了她行李的挑夫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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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认了伤人之罪,本府就判你……”丁新语没有理会堂下喧哗,招手示意衙役从那状师手里接过状子,递到公案上。他随意瞥了眼,提笔在末端疾书,“挂枷十日。”

    他掷了笔,起身道:“本府体谅你有伤在身,等伤好了再来领罚吧。”

    “退堂。”

    “威--武--”

    两班衙役连忙挥舞着水火棍击打地面,围观群众吃这一吓,七嘴八舌的议论停了停,堂下就听得被告千恩万谢,原告历行却“呜哇”一声干嚎起来,声音难听得堪比冬天觅不食的老鸹。

    杨无端也跟着站起身,百味陈杂地看着哭得凄惨的历行,也难怪她先前没有认出来,三日前的历行虽然衣着破烂,但精神抖擞,浑身上下像有使不完的劲儿。

    而此刻的历行,不但鼻青脸肿像个猪头,看他趴在地上的姿势,肩膀、手肘、膝盖的关节都被人用重手法粗暴地卸脱,夹袄露出来的棉花上又是血又是污渍,隐约还能从破洞里看到他背上的青紫。

    杨无端只好算半个大夫,这样的伤在她看来并不致命,但极易留下后遗症。就算医药营养都跟得上,调治得宜,没有一个月也别想恢复正常行走,更甭提从事重体力劳动。

    可她记得历行和康桥闲聊时讲过,家中尚有妻子老母要供养……

    “杨通判,”织文在她身后小声道,“公子在等您。”

    几名衙役合力将原被告抬出公堂,其他人忙着归置整理,驱赶闲人。见没有热闹可看,围观群众也纷纷散去,只有那“痴情”的小男孩儿还频频回顾……

    杨无端慢慢地吁出口气,将目光自历行身上收回来,随着织文一起走进后堂。

    丁新语在门后洒然而立,目光平静地盯了她一眼,便像长在了她身上,一直看着她越走越近,停在他身旁。

    杨无端仰首也看着他。

    “是你?”

    “是漕帮。”丁新语带着点倦意回道,他的倦意与睿王不同,睿王的倦意忧悒如远山抹雪,而丁新语的倦意像彻夜龙吟的宝剑在鞘内长出来的那一点点铜霜。

    只要拔剑。

    “不过,是我要他们把人抬到府衙来,就是让整个梧州城都亲眼看到漕帮服软,看到得罪本府是什么下场。”

    拔剑。

    他不用往下说,杨无端也能猜到:历云终于得偿所愿,为了表示诚意和歉意,无论丁新语有没有要求,她也会抛出历行这样的小人物给他消气。

    她看着丁新语那张倦意也掩不住傲意的俊美面孔,在心底默默地叹了口气。

    或许她不能说他错;但也或许,她永远也不可能说他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