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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空降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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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熟睡的周蓦被麦熙华推醒,居然没有生气,很是爽快地起了。昨晚她旧病复发两三次,且事后都有所觉察。其中一次,居然真的悲剧,将麦熙华连人带毛巾被抢过来了。周蓦瞬间清醒无比,继而悔恨交加。她在麦熙华明显僵硬的闭眼装睡中,掩耳盗铃地扫去痕迹,很是无语地面壁思过了大半小时,才默默睡去。

    所以,因为害怕麦熙华借题发挥,趁着她赖**这个不算大事的由头,提起昨晚她睡相那个不小的问题,周蓦只好豁出去了。洗漱完毕,麦熙华拎起超大的购物袋,周蓦背着小包包,两人出门了。

    雨已停,路上有不少积水。周蓦庆幸出门时听了麦熙华的劝,将那双宝贝凉鞋换成普通凉拖,不然经这雨水一泡,估计几百银子就得报销。六点钟的天气,因为骤雨初歇,才初见晨曦,空气新鲜得周蓦认为可以与信阳媲美了。

    “慢些,走边上,中间车过来,看你避不及。”麦熙华看见周蓦挑挑拣拣总是往路中间逛游,忍不住出声。

    “我看着呢,这时候哪里有车。边上有泥巴,中间就没有。”周蓦仍旧我行我素,走得欢畅。要不是顾及衣服,她简直要跑起来,积水有的地方已经没过脚踝,很爽的说。

    “水这么脏,你还玩得起劲,真不知你几岁。”麦熙华恨铁不成钢,只好由着她去,眼观六路地为她护航。

    “你几岁?连水都不爱,你还会爱什么?”周蓦很是不服气,话说,麦熙华哪哪都好,就是太过一本正经了,无趣儿。

    “……”这也要吵一嘴,麦熙华默了,所以有女孩在的地方,永远不会没话说。他要是事事较真,不知每天多费多少口舍,这样的生活简直是自找麻烦。。

    菜市场就在那家餐厅的后面,有一整条街。正值早市,很是热闹,多数是老人家来给一家人买早餐,顺便买回一天的菜蔬水果。周蓦看见好多老人热情地互打招呼,立马就有了家乡集市的亲切感。

    “这里的菜都好有食欲啊,水果也好。麦熙华,我们买什么?”周蓦一家家摊子逛过去,简直看花了眼。

    “你看喜欢什么,最好吃多少买多少,新鲜。昨天买的还有。水果也买些吧,昨天我忘了。”有周蓦亲自上阵,麦熙华干脆拿出手机,看起财经新闻。

    “哦。”周蓦看见麦熙华根本就不往摊子上瞅,顿时兴致缺缺。她随便挑了一家,分别买了两三样时令的菜和水果。

    “好了?”麦熙华去挑了一小块瘦肉,请摊主切成细条,两人到一家早餐店填饱了肚子。

    “你在哪里上班,要不你先走吧,我自己回去。”周蓦觉得也没买什么,怎么就七点了呢?麦熙华估计着急了,看他什么都不说,其实心里是很烦她的吧。

    “有些远,坐公交得四十分钟,早上堵车估计就一个小时。”麦熙华算了算时间,“还买什么?不是急用的,晚上再出来买吧。我一会可能只能将你送到这边路口,站牌在那里。”

    “东西不多,我自己就拎回去了。你先走吧,我买些调料。”周蓦催麦熙华走开,这样她才能放开手脚,买些自己想要的,比如葱啊、姜啊、蒜瓣啊、茴香啊……而这些麦熙华都觉得可以可无的。昨天那土豆就是用菜刀削的,还得买刨子,水果刀、鞋刷、洗洁精……周蓦越想越多,最后还是赶紧要的买了几样,实在是银子不给力,可供消费的有限。

    回来已近九点,那条“水”路周蓦走得是千辛万苦,不时有车子踩水而过。得时刻注意着。周蓦聚精会神地走路,没注意身后跟了一条尾巴。一个面容有些严肃的西服中年男子将周蓦拦在了上好超市旁。

    “您是周蓦小姐?”来人语气谦恭,神情不卑不亢,给人一种无形的威严。

    “是……是啊!”周蓦被震撼住了,好大好大的……一捧黄玫瑰。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真的黄玫瑰,那么高贵、优雅的花儿。话说,这是神马情况?

    “这是兰先生送给您的问候,请笑纳。”男子将玫瑰双手奉上。“看您手上挺多东西,介意我帮您送一程么?”

    “不用不用!”这些基本警惕周蓦在经过车站惊魂后还是长了不少的,她马上笑着回绝,“我不认识什么先生,您可能认错人了,谢谢。”

    “是您认识的兰先生。”男子依然风度翩翩,“这束玫瑰半小时前刚从汉口空运过来。先生交代务必请您收下。”

    “……汉口……兰在黎?!”周蓦疯了,不由得加重了语气,“你确定是那个脑残?”

    “……呃,的确是兰先生。”男子差点吐血,多年的训练有素让他勉强能保持住风范。这个小姑娘不是一般的主儿。也难怪兰总吩咐他亲自出马。

    “我不要。”周蓦想也不想,“我和这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其实,她是想说我和那脑残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更谈不上送这么贵重的礼物了。昨晚才骂的他,今天就千里迢迢万里追踪的来这一出,周蓦表示那孩子得进精神病院了。

    “您要不要,那是您的事。您大可收了之后转身丢掉,不过,还请看在我一把年纪马不停蹄赶来的份上,先收了吧。谢谢您了!”男子不动如山,开始了悲情演绎。

    “好了好了,收了就收,不收就不收,干嘛收了还扔掉?”周蓦简直败给这位大叔的尽职尽责。这份沉稳隐忍的气度,一看就知道是道上久混的人,能够对自己这个丫头片子这么耐心谦逊,完全看的是那脑残的面子。看不出来,兰在黎势力还挺大,居然这么短时间就将她给找着了。不对,他找自己干什么?

    “那您就是收了?谢谢!我帮您送到您住的地方吧,看您不方便。”男子微笑着伸手想接过周蓦手上的大小袋子。这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小小年纪已经自有一段不寻常的气度,让他真心亲近起来。

    “呃……不用了吧。我自己来就可以了。再见,您返程愉快哈!花就回赠给兰先生了,跟他说不用谢!”周蓦赶紧转身闪人,怕再被跟上,她特意走进了超市。有本事你就守着,姐姐我找个地儿坐着,不信您这么有空闲。

    男子看见女孩坐在橱窗旁边向自己调皮地笑着,又觉察到周围数道异样的目光,不由得摇头笑了。是真诚、开心的笑,在兰总面前他也没有过这种人生美好的感觉。兰总给他的是活着的意义,而这个刚见面的小姑娘,给予他的,是生活的快乐。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原来生活是如此的简单、纯粹。

    十五年了,第一次没有完成兰总交代的任务,并且是他来之前认为根本不算任务的任务男子有些啼笑皆非。其实,他早该料到,能让兰总如此重视的女孩,必定是个人物。虽然,他有多种办法让这个女孩不得不接受这束玫瑰,不过,赠人玫瑰,是为了手有余香,想必兰总也是宁愿尊重这姑娘的选择的吧。

    “丫头,我飞鹰立军令状十五年,居然要为了束玫瑰而受重刑,说出去估计都没人敢相信。”男子在心里苦笑,最后友好地跟周蓦点了点头,消失在旁边一辆不知何时停靠的奔驰里。兰总强调要低调,他现在觉得就算是将自己的坐骑开来,估计那丫头也不会眨一下眼睛。那根本就还是对这些浮华毫无概念的一个纯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