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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向奕
性别:女
身高:170
体重:242
年龄:28
职业:网络小说写手、宅女、死肥婆
我蜗居在h城这个繁华都市的一角,这里有一条街,是有名的穷人聚集地,我的房子在这条街的最深处,房东告诉我,这是因为她舍不得这个地方,所以她一年一年守在这里,又会把房子租给那些来h城打拼的年轻人。这个小老太婆已经不年轻了,只是她总会很和蔼地对待每一个租客,房租比一般的都便宜。
我对她很敬佩,不仅仅因为她收留了当初身无分文的我,还因为她都在尽她的所能帮助住在她屋子里的每一个年轻人,她不仅是这栋楼的房东,也是租客的母亲。
我住在这栋房子的三楼,有一间小厨房,一间卧室,一间卫生间。房间年老失修,不仅有霉味也有老鼠,好在我从小胆子大,也不怕这些人类的好朋友。这是我h城的家,从我家老头子把我赶出家门之后,我就在这里逗留了6年,6年…..把所谓女性最美好的几年全都宅在这间房间里。
我不敢出去,我从来不愿意去承认我是一个软弱的人,可事实证明我是。我不敢再去表达自己,不敢去走出房间,沐浴在阳光下,也沐浴在别人各色各样的目光中。我不敢…..不敢在去奢想什么。青春两个字从来不准胖子沾染。什么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那都有一个前提——你得有腰!
谁也不想做一只老鼠,整天躲在一个阴冷的地方。我也一样,可自从我被大学劝退,自从那些公平的不公平的待遇砸到我头上,自从那不堪的回忆每日纠缠着我,我不是个木头人,我的心很脆弱,因此我要把自己藏起来。
宅在家里的我,不能没有正当收入来源,我只能去干一些在家里就可以做的事情。22岁被大学劝退之后,我被老头子赶出家门,揣着舅舅临时塞过来的几千块钱,来到h城,在沦落街头的时候被小老太婆带回家,失魂落魄因为生计所迫只能暂时收起,不愿意再麻烦小老太婆,我只能找了个地下血庄,买了几次血,凑起钱把房租还上,又买了台二手落伍的电脑,开始走上网络小说写手的生活。
小老太婆曾经说我:你那么大个人,好手好脚,怎么不去找份正经工作。
小老太婆的好意我知道,可她不知道的是,这已经不是她的那个年代了,不是那个古道热肠的年代了。我没有证书,没有外貌,没有技能,即使是躲在幕后从事一些洗碗的工作,他们也会嫌我占了太多的地方。我拳脚功夫好,可他们不会相信,不会相信一个240多斤的胖子。如果我的样貌能够有胖子都会有的敦厚又或许会好一些,可我唯一的坦诚贡献给了自己,我的样貌丑陋猥琐,只有自己家老头儿和舅舅,还有小老太婆会满眼慈祥地看着我。
我是一个没有家的大龄单身女青年,也是一个蜗居在黑暗中苟延残喘的人。至少还是人,多好!
原来在老头儿的庇护下,我写小说是兴趣,我往往会写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主角,她出生不管高贵与否,她的面容与身材都是绝好。有人说写小说的人往往在主角身上倾覆了自己所没有的东西,说的很对。现实的我没有美丽,我笔下的人物不仅美艳动人,而且视美丽于废物,很多网友留言,说我写的东西很小白,很虚幻,不会有这样的爱情,有那么纯洁纯洁的爱情。因为我没有爱情,所以我才会赋予人物爱情。
而且,赋予他们最唯美最唯美的爱情。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不会有人能视外表于皮囊。当我6年前流离失所,从自己的美梦中醒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以前的那些文字化身成一个个尖嘴猴腮的魔鬼嘲笑着我。我想说:你们这群魔鬼已经够丑了,就不要笑了!笑起来比我还丑!
当我走上职业写手这条路的时候,我换了个笔名,笔名很简单,就是——月半子,我想我要用自己的文字来接济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只能用那胖子的笔名来激励自己。如果说有什么比肥胖更重要,那就是生存。
月半子的笔名很好的激励了我,我成为那种一日狂飙一万字的写手,写着我自己也看不下去的小说。什么题材火,就写什么,读者想看什么就写什么。床戏吻戏这些我没经历过的,我都能描写火辣。言情火的时候,我就转战言情,*收益好,便也开始写*,np更好写,也更能满足我的意淫。我在各种题材中穿梭,手里有三个作者号,月半子是我的大号,每个作者号下面至少开一篇文章,有的甚至开了三篇。
这就是职业写手的我,以写作作为生活所需的来源。我想当年那只写纯爱的自己看到现在这个卖萌求票,无耻刷点击的自己是不是会失望。应该是肯定的,生活总是把自己往当初最厌恶的人上发展。
刚开始码字的时候,我还是个小透明,我放不开所谓的皮面,不愿意迎合一些读者的需求,于是,我只能每天吃一餐饭,还拖欠了小老太婆两个月的房租,虽然小老太婆不在意,过年过节还邀请没有回家的房客一起吃饭,包括我。可我只去过一次,就再也不愿意去了,即使和我一样奋战在生计边缘性的人也不惮从我身上寻找快乐。
我宁愿自己是自己的笑话,也再不愿成为别人的笑话。有时候想想,我很感谢那些发生在我身上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它们,我比更多人活着自尊。
可那时候的我没有想到的是,很快,生活把我最后仅有的自尊也剥夺。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把那些没有人看的小说停更,开始写最火的题材小说。不再去想该表达什么,寄托什么,读者会告诉你他们想要什么。
写小说开始变的简单,可我还是去那地下血庄卖了一次血。因为虽然签约了入v了,可收益并不能维持我的生活,我连水也喝不起,只能口渴的时候喝点自来水。大城市的自来水天生像是带着漂白味,趴在满是黑垢的水槽上,我有时候忍不住把已经进嘴巴里的自来水吐出来,像是一条肥胖的死狗趴在水槽上,一动不动。而更重要的是,小老太婆生日了。
我拖着肥胖的身躯走出我的小房子,去了那些不代表贫穷的店子,我接受到路人的眼神与笑容,也感觉到店子里面导购员的厌恶,或者我一身带着穷酸味道的衣服让他们觉得为我做导购是一种磨难。
我不喜欢连累别人,所以我很快就选中的礼物,那是一件做工很精致的唐装,颜色很适合小老太婆,不算太艳丽也不会死气沉沉。我按着小老太婆的尺码询问导购员。
导购员是一位不算漂亮的中年女人,她一脸不耐烦终于在我的询问中找到释放口,脸上的表情一下变得很生动。她说:“五千块的唐装,你买的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