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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灵雀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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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是只绿毛的鹦鹉,待得近看,人家其实披的是一身黄绿相间的条纹,品种大概类似野外的虎皮鹦鹉。许是抗议主人长久以来对它的无视,只见沮丧的小脑袋躲在翅膀里,傲娇的不理任何人。

    当然以上全是红袖自己感性的臆测,实际上,这只鸟的战斗力相当的彪悍,但凡是有毛的动物,一旦入住宠物房,毛羽纷飞那是轻的,时刻被逼迫着听一只鸟,不断的怪腔怪调的模仿任何可以听到的声音,那才是人间的一大惨剧,就算只是动物也是会神经衰弱的。

    成功用音波神功在宠物房里称王称霸的绿毛鹦鹉,对目前的状况却很不满意。话说咱是什么,是宠物啊。费劲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优质主人,本以为从此就过上了有吃有喝,逗趣顺毛的悠哉日子,但悲剧的是别的同行就算是失宠了,那也曾经被自己的主人捧在手心过,你见过还没受宠就立马失宠的宠物吗?

    绿毛鹦鹉陷入了心酸的回忆,好吧,人家是有名字的,主人的下人们都叫他凤歌,平生只见过主人一面,然后就被无情的打入冷宫。还有它那无与伦比的好口才,只来得及秀了一句,许多的献媚的本事还未使出来,就利索地被仍进了黑暗的角落里,满腔才华抱负,却无人能够赏识,心酸的眼泪停不住啊。

    刚想抬抬翅膀抹抹眼泪,一不小心就见两道炙热目光袭来,差点就闪瞎了他的绿豆眼。话说这诡异的小丫头这是想干啥,要不要这么恐怖的看着他老人家啊。难道…难道是被我的魅力征服,才…才如此深情的看着我,果然我的魅力依然还在,怪只怪现任的主人审美太奇特,所以说我只是生不逢时吗?

    被如此人性化的动作瞬间萌住的红袖,双眼闪闪的瞅着那只委屈抹泪的鹦鹉,这果然是只罕见的灵禽,顾公子居然要送给我,就算以后不给聘礼,我也可以考虑嫁给他,太戳人心了有没有?

    在旁边被红袖看情人的眼光给闪郁闷的顾公子,虽有些犹豫,不过还是指着笼中的那鸟说,“就是它了,据说是师傅从华山后面的老林深处逮回来的,你若是喜欢,就直接送与你了,反正他一天到晚吵吵个不停,看见了就让人心烦。”

    被主人晴天白日里的说嫌弃,才刚找回点自信的凤哥,立马又想将自己的鸟头藏起来,要不要这么不避讳啊,就算是灵禽,也是会自卑的。

    “可是,这不是你师父专门送与你的?就这样随便送给别人,就不怕师父知道后会怪罪与你吗?”其实话语里真的没多少推辞的诚意,脸上还残留着我想要、我想要的讯息。

    “你又不是外人,事实上,自从你接受了我的定亲礼物开始,你就已经算是内人了。”一本正经说这话的顾恺之,末了,还不高兴的皱皱眉,只觉得到如今红袖还没有身为内人的自觉,真是很不应该。

    咋闻这个消息,只觉得一道晴天霹雳凭空砸下,至从决定要从山林里出来,凤哥就决定要效仿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狗同志,将从一而终这项美好的品质演绎到死,为什么老天这么残忍,就是不给我这个机会?

    很想摆个姿势忧郁一把的绿毛鹦鹉,就在三言两语中,被红袖给提回了家。其实红袖本来还想故作矜持的推让两下的,不过顾公子似乎有急事要办,红袖也不好一直在人家家里赖着不走,只好先行告辞离去。

    等走到了月华院的家门口,因时辰上还远远不到午时,红袖瞅瞅一直在扮忧郁的绿毛鹦鹉,觉得既然时间很充足,她还是在见到侍药之前,先好好的将这只鹦鹉训练一下才妥当。

    于是红袖绕过正门,躲在了一处院墙的角落里,将笼子挂在矮树枝上,先是用手摸摸鹦鹉的头,表达了足够了善意后,才满脸谄意的说道,“小鹦鹉,凤歌儿,我知道被狠心的主子无情的抛弃,是多么的痛苦的一件事情。咱们都是伺候主子的,只不过是服务范围不一样罢了,本质上还不都是一样,你且放心,就冲着你是被我带进来的这份情谊,姐姐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自觉得这异世里的鸟,比起地球上的,应该是神功大成,智慧非凡的,红袖也就将这只鹦鹉当成了一般人来讲话。果然,自己这一番好言好语后,原来还将屁股对着自己的凤歌,慢慢地将鸟头转了过来。

    红袖一看有门,立马再接再厉道,“你以后的主人是一个非常漂亮温柔姐姐,性情上,可比顾恺之那种大男人好多了。”

    鹦鹉凤歌一听这话,乖乖,原来这丫头还要将我送给被人,鸟头立马就转了过去以示抗议。

    “其实主要是那位姐姐平常照顾你的饮食罢了,平日里我与其他的姐妹也是会常来照顾你的。”

    是说那个姐姐是个喂鸟的,其实你才是我的主人吗?就像原来的主人和给我喂食的老头那样的关系?就算是有智慧的鹦鹉,脑容量也还是有限的。

    “呐,小凤歌,咱们商量一下,一会进门后,一定要打起精神来,拿出你最好的姿态,只有让里面的姐姐们都喜欢你,以后你才能在这里混的风生水起不是。”红袖又摸了摸鹦鹉的羽毛,诱拐说,

    “要不,先叫一声侍药姐姐让我预先听听?”

    “混蛋,都是混蛋。”很好,这鸟终于叫了,只不过叫的红袖想砍人罢了。

    “好吧,你老请息怒。混蛋顾恺之已经将你转让了,提醒您一下,这后来的主人非常不好惹,是一名变态狂医。需要解释吗?就是那种一旦你惹毛了她,就会毫不犹豫地将你剁吧剁吧做成药丸的凶残人类。”

    虽然理解不能,但是剁吧剁吧什么的,鹦鹉还是听得懂了,只得装傻道,“将你做成药丸,药丸。”嘿嘿,咱是好威胁的吗?

    红袖从来都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但是不介意行一些没耐心的事,只听她越显温柔的说道,“我是没什么本事,不过要将你这一身华丽漂亮的羽毛,一根一根的给拔下来,还是能够做到的,你确定你要来挑战一下我的耐性吗?”

    “红袖姐姐,美人姐姐。”威武不能屈什么的,那是人类才需要的情操,适者生存的总结真是太精辟了。

    “一看就是个机灵的,待会见了那个身上有药香的姐姐,我让你叫人的时候,记得表现的热情些,若是你还能让侍药高兴,她那里可是有许多满是灵性的好东西给你吃。”说完就慢慢的向正门走去。

    红袖进得院门,小心翼翼溜进了厨房,果然见到春芽在里面忙活,一把拽着春芽打听道,“我出去的这段时间,你可有瞧见今日里侍药的心情如何?还有这一上午的她都干了些什么?”

    春芽见了红袖的这番做派,以为红袖又不知因为何事,将侍药给惹得毛了,嬉笑言道,“侍药姐姐心情很好呢?不久前还专门来这里要了一碟桂花糕,而且还与侍衣一起做了会针线,只是奇怪今天

    一直没去她自己的房里弄她的那些宝贝药材。”

    那就是说其实侍药的心情很糟糕喽,春芽连你也变坏了吗?认识侍药的谁不知道,一旦有一天侍药不再做药了,不是她病了,就是她此刻的心情极度糟糕,糟糕到她连药材都不敢碰,因为担心自己的情绪会影响配药,要知道配错药是会死人地。

    她现在去念经抱佛祖的大腿还来得及吗?灵雀被煮又不是她的错,她也很冤枉好不好?麻雀啊麻雀,我一定会念很多遍往生咒为你超度的,希望你能保佑我,还有那只傲娇的鹦鹉能够顺利的度过这一关。

    带着些许忐忑的心情,红袖提着那只鹦鹉便去内院里面找侍药,没曾想里里外外找了一边皆没有见到侍药的半点身影。红袖刚想问问在院子里做活的侍衣,可曾见到侍药去了哪里,侍衣就自己凑上来问,“红袖,你是在找侍药姐姐吗?”

    “你知道她去哪里了?”

    “侍药姐姐今日不知怎得了,好似没有别的事情,刚刚还说要去接小姐下学,然后直接就出去了。”

    “是吗?一会小姐不是要聚餐吗,正好我也出去迎迎,好歹给咱们的小姐长长面子不是,侍衣你也放一放针线活,先去帮着春芽做午饭吧,中午人多,我只怕春芽一个人忙不过来。”

    侍衣瞧着红袖手里的笼子,终于忍不住的问道,“哎,我这就去厨房里帮她,红袖姐姐,你这笼子里的鹦鹉是哪里来的?”

    “还不是侍药丢了一只宝贝鸟,我这不是另外送一只补偿吗?省得侍药天天惦记着,你也知道侍药的脾气,若是不把她心里的疙瘩给去了,指不定以后怎么折腾我们呢?”

    听了红袖的话,侍衣非但没有露出释然的神情,反而担心的问道,“侍药姐姐养的鸟,一定是非同凡响的,就用这只普通的鹦鹉代替原来的那只,侍药会不会更加的生气?”

    红袖刚想狠夸一下这鹦鹉不凡的来历,就听到一个愤愤的声音说道,“你才普通,你全家都普通,诅咒你去厨房里着火。”原来是那只鹦鹉再为自己叫屈呢。

    侍衣听得鹦鹉凤歌的说话,惊奇的看向红袖问道,“原来这只也不是一般的鹦鹉啊,你刚才听见没,他刚才似乎是接着我的话说下去的?”

    “凡人……凡人怎能理解神鸟的智慧?”说完还傲娇的别过头去。

    见得这鸟的此番做派,侍衣更是惊奇连连,“好一只聪明的鹦鹉,他有名字吗?”

    “原是有一个的,唤做凤歌,只不知侍药喜不喜欢?”

    “是会像凤凰一样唱歌的意思吗?真是个好名字,与他还真是相配,一听名字,别人就一定知道这是个聪明的。”

    说着侍衣还屈身向下,眼睛与凤歌儿相对着,哄劝道,“凤歌儿待会可要听话呦,小姐与侍药姐姐脾气可不像我,若是惹恼了她们,可是没有好果子吃。”

    “我也是该走了,一会小姐该要下学了,我得在那之前找到侍药,将这只鸟给解决了。”说着就拜别侍衣,快速向大门走去,侍衣也一同去了厨房。

    红袖飞奔着向着文华院的门口走去,果然在那里见到了侍药,正无聊的偎在旁边的一棵松树下休息。红袖渐渐放缓了脚步,装作若无其事走来的样子,慢慢移到侍药的旁边。

    侍药看到红袖走来,又见她提着一只笼子,还以为找到了自己心爱的雀儿,便笑着迎上去问道,

    “这可是找到了?”还待说一些姐妹情深的话,却瞧见里面根本就不是自己的雀,立马便拉下脸来,翻脸比翻书还快。

    红袖其实内心很不安,不过想到鸟死不能复生,自己还好心的另送来一只,便直言道,“侍药姐姐,这事真不能怪我,我只是晚去了一步而已,你的雀就被端上了饭桌,那我也没办法起死回生是不是,可见那只雀也是个命不好的。”

    侍药只阴晴不定的站在那里,不说也不动,可真是吓坏了红袖。

    只得又哭丧着脸说道,“侍药姐姐,你可别再吓我了,人家这一早上的就没个安生的时候。顾公子还把他心爱的鹦鹉赔给了咱们,据说这还是华山掌门亲自去山林里面捉的,乃是一只世间罕见的灵禽。”

    侍药眨眨眼睛,问道,“你说的可是真的?”说着便仔细的查看起那只鹦鹉来,果然无论是华丽的羽毛,还是那聚光的眼神,都和一般的鹦鹉相去甚远。

    见得侍药似乎对这只鹦鹉很感兴趣,红袖立马不遗余力夸赞道,“当然是真的,听顾公子说,这只鹦鹉聪明堪比普通人类,是开了灵识的禽鸟,就像人类有了灵纹一样,只不过一般的飞鸟很难开启灵识罢了。”

    “我的雀儿虽说是号称灵雀,可那也是被我生生喂养出来的,可这只鹦鹉若真像你说的那样,可真就是天然的灵鸟了,那可不是一般的珍贵,顾公子就这么的将这只鹦鹉送给我们了?”侍药皱眉问道。

    “只是只鹦鹉而已,又不是凤凰,难道还很珍贵吗为什么顾公子就不能送给咱们?就算没有我的关系,从我们少爷那里论,顾公子送给咱们一些小东西也没什么?”

    “凤凰是亲戚,亲戚。”笼子里面的凤歌不满的吵嚷道。

    听这鹦鹉果然能够听懂人话,侍药更加确定这是一只天生的灵禽了。

    只见侍药戳戳红袖的脑袋,笑骂道,“平日里是多精灵的一丫头,怎么在有些事上就犯糊涂呢?没听我刚说这鸟的珍贵性吗?说是价值连城都不为过的,这灵禽灵兽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就算是有钱也皆是买不到的。”

    见得侍药这番样子,定是不会追究灵雀的事了,便很是轻松地问道,“这鸟除了聪明些,说话顺溜些,也没看出与别的鹦鹉有啥区别啊?”

    “那有灵纹的人与一般普通人,难道也是没有区别的吗?”

    “我就觉得区别不是很大啊!就拿侍药姐姐你来说,在咱们姐妹中间那也是极顶聪明的,不比那有灵纹的差些什么。”

    “越来越会哄人的丫头。”侍药笑笑道,“这怎么可能一样,输就输在这天赋上,人家一看就懂得的东西,你必须拿出十倍百倍的精力去参透,去悟解,心胸稍微狭窄的人,可不就给憋屈的疯了,就算有成功,那也是用自己努力换来的。”

    “那又和这只鹦鹉有什么关系?难道以后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还要咨询这只鸟的意见不成?”

    “关键不是这只鸟有多聪明,你当真以为我就这么紧张我养的灵雀,只是因为养的久了,被我养出了感情?”

    “难道不是吗?”而且你还威胁我,若是找不回来,就将我做成药材,人家都还记着呢。

    “若说这感情,难道还有什么比得上咱们之间的姐妹情深?”

    你最爱的难道不是你做实验要用的兔子、乌龟、鸟之类的宠物,以及各种稀奇古怪的药材吗?还有平日里,看你对活生生的动物扒皮抽筋的架势,说是冷血真是一点都不为过吧,我怎么能指望咱们的姐妹情深超过你眼里可爱的宠物啊。

    “我之所以紧张那只灵雀,只是因为,那是我几乎快要成功的试验品罢了。”

    “试验品?”红袖疑问。

    “不错,试验品。你不妨想想,我的那只雀儿,原本只不过是一只平凡的麻雀罢了,是我整日里用自己配置的各种灵药喂养着,才慢慢变得如今日这般灵性十足的?”

    解说到这里,红袖立马就懂了,“也就是说,如果实验品不是麻雀,而是换成了普通的人,最后也是极有可能,会变得像生有灵纹的人一样,忽然就具有了各种天赋对不对?”

    “不愧是红袖,真是一点即通。可不就是那样?只要想想,若是最后我真的研究成功,让普通人也能像灵纹者一样具有各种天赋,我也不求青史留名,只要所有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参加科举的机会,也就心满意足了。”说着神色就变得很是黯然。

    红袖听了也是感通身受,说来,有多少像红袖、侍药这样的家庭,本来也应该是书香人家的小姐,却因为家里的男人没有灵纹,不能参加科举,家族变得愈发的潦倒,甚至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

    “那丢了那只实验用的灵雀岂不是功亏一篑,需要从头再来了?”红袖内疚的问。

    “那倒也未必,灵雀没有安全的回来,本身就说明其在灵性上还是有所欠缺的。不过,你这次拿回来的鹦鹉,是真真正正的灵禽,对我的研究,起到的帮助肯定会是非常巨大的。”说着还笑眯眯的瞧着那只神气活现的鹦鹉。

    “那个…侍药?”

    “恩。”依然是满脸开心的笑。

    “所谓的研究,像开膛破肚,放血取胆,全身拔毛之类的程序,包括在这次研究中吗?”

    “怎么可能”侍药满脸爱惜的瞧着凤歌儿。

    放下心来的红袖,刚想着夸夸自己是怎样辛苦的得到这只罕见的灵禽的,就听侍药接着说道,“这么珍贵的灵禽,怎么能开始就用这么血腥的手段,至少要等到与他配种的母鹦鹉们,生下十个八个的小鹦鹉后,才能考虑刚才的事。”

    难道在鹦鹉的世界里,也流行一夫多妻吗?侍药凶残的等级啥时又升了一个高度?

    刚才还神气活现的凤歌这回是听懂了,是说等到有母鹦鹉为他生下小鹦鹉后,就将他拔了毛吃掉吗?人类真是太凶残了,咱是娱乐用的宠物啊,用不用还要客窜一把食用性的动物吧。决定了,以后我只会喜欢公鹦鹉了,在动物的世界里,搅基什么的是完全没有任何压力地,而且还绝对不会有小鹦鹉的出现。

    是说,凤歌儿你真是多虑了,等到你拿出来自己真的本事,就算做惯了变态医师,残害了无数小动物的侍药,也会对你退避三舍的?所谓的灵禽若是没有一些本事,又怎么能够在山林里面称王称霸?

    只不过这只鹦鹉的天赋本领实在有些特殊,特殊到凤歌自己都没发现,还自以为聪明的逃出山林,来寻找人类的庇护。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发现自己最近越来越啰嗦了,交代一件事情怎么也些不完,还在咱这是种田文,跟着剧情走,在本文中是很少见的,成片成片的生活细节啊,姐妹们,第一次试水写作,你的意见是宝贵滴,你的留言就是我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