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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份,浓浓夜色笼罩下的穗州市,显得安静,详和,大部分市民都已经进入了梦乡。
某处街口……
喵!一只蹲在垃圾筒上舔爪子的野猫突然尖叫一声,飞身跃上高高的墙头,然后惊恐地回过头来张望。
呼!
就见一道黑色的性感身影象疾风似地掠过,在寂静无人的大街小巷中穿梭疾弛,速度虽然比不上汽车,却也相差不太远了。
李铁,30岁,身高,体型瘦削,前某神秘特种部队特种兵,因犯重罪被判死刑,但在押赴行刑途中,被其成功逃脱,为人嗜血无情,武力极高,绰号“血狼”,a级通缉犯!
龙钦,33岁,身高,体型壮硕,曾出家,嵩山寺叛徒,残暴好杀,武力极高,绰号“屠夫”,a级通辑犯!
五年前,二人结成一伙,到处流窜作案,以抢劫为业,以杀人为乐,曾口出狂言“想劫便劫,劫之必杀,杀之必尽!”
五年以来,二人足迹几乎遍及华夏各省,犯下累累血案,身负人命多达一百零八条,其中包括二十一名因追捕二人而牺牲的ga干警。
血狼和屠夫二人,自半个月前在邻省桂西作了一起灭门血案之后,现在已经潜入穗州市……
有关这次目标人物的资料,就象电脑屏幕一样在倪云的脑海里清晰展示着。
这次的对手,实力很强!
不过……倪云唇角勾起一个兴奋的弧度:越强的对手,就越能磨砺实力!
“血狼,屠夫,你们两个是时候为自已犯下的滔天罪恶买个总单了,今晚。就是你们的末日!”
……
而在另一边,方神医正骑着他的大28,朝着倪云所在的方向全力追赶。
因为之前偷偷在倪云身上施了“追踪符”。是以只要在三公里距离之内,他都能准确感应到倪云所在的方位。
对于倪云那丫头一再无视自已的警告。仍然半夜三更跑出来“行侠仗义”,方神医心里是有气的,真心想把她按倒在地,狠狠抽打那浑圆肥美的屁股一百下!
又或者,干脆让她自生自灭好了,方神医的关心可不能如此廉价!
但奈何,他最终还是舍不得这个千载难遇的“鸾凰之体”报废,是以只好一边大力吐槽。一边暗中给那丫头当保镖了。
不过……其实……也许,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他确实是有些真心在乎那个大大咧咧,有些男孩性格的可爱丫头了。
且说方神医,一路奋力追赶着倪警花的脚步,眼看着很快就可以追上了。
却在这时,方鸿突然发现前方的路边,倒伏着一个黑影,上前一看,原来是一个人。
今晚月色很好。白霜一样的月光洒在这个人身上,就见此人又黑又瘦,头发胡子花白蓬乱。一身衣服破破烂烂,还肮脏不堪。
问都不用问,这肯定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
再用精神力略略一扫,方鸿便发现此人头颅内积有淤血,身上还有多处擦伤,应该是不久前被过路车辆撞伤致昏迷的,最重,也是致命的伤在脑部,如果不及时治疗。绝对活不到天亮之前。
其实象这样的流浪汉,在世上就如草芥一样活着。最终也注定只能如草芥一样死去,真真正正地来无终。去无息,这是他的命运。
世上没有一个人,会去在乎他的死活,他真实存在于世界上,却又从来没有在别人心里存在过一秒半分……
那边的倪云行进速度非常快,仅仅是一愣神的功夫,方鸿就已经感觉到她远离了自已许多,如果再耽搁一阵,保不准她很快就会走出追踪符的感应范围,这就很难再追踪到她的位置了。
但眼前这个人,如果不出手救,他一定会死。
方鸿现在就是面临着这么一个选择,一个看起来根本不难选择的选择。
彼,是将来能助自已大幅提升修为的鸾凰之体,此,却只是一个跟自已无半毛钱关系,对自已无一丁点好处的流浪老汉。
这,还用选择?用吗?
当然马上去追赶倪云了!
然而,方神医却是出奇地陷入两难。
犹豫片刻,却是轻叹口气:吾乃医者……医者不可见死不救。
方鸿当机立断,把大28停好,蹲下来对流浪老人展开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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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州市区内一幢有三十层高的烂尾楼。
此时在这幢烂尾楼的第三层,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口,照进一间空荡荡的房间里,隐约可以看到里面坐着两个青年男子。
一个身材高大瘦削,另一个偏矮但体型十分健硕,浑身都是高高鼓起的肌肉疙瘩。
两人的外观南辕北辙,却也有极为相似的地方,那就是眼睛,两人的眼睛都是透着嗜血,冰冷的光芒,手上没走过几十条人命,是断然不可能有这种可怕的眼神的。
“血狼,咱们这次来到穗州市,一定要干票大的,最好能轰动全国!”体型健硕的男子得意道。
仿佛要去干的,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大好事。
“哼,我也是这么想的。”被称作血狼的男子邪笑道:“屠夫,其实我早已经有目标了。”
被称作屠夫的男人眉头一皱:“你有什么目标?”
“洛水,你认识不?”血狼笑问。
“洛水啊……”屠夫不由得舔了舔嘴唇,脸上流露出一丝淫邪:“当然认识,她可是天后级的人物,绝色美人,怎么?你小子盯上人家了?”
“嗯,我得到一条消息,说洛水将会在三天后的晚上八时,到穗州市孤儿院,举行一场慈善演出,到时我俩化装潜入到里面去,先把那里的小孩全部杀光,再将洛水劫走,然后,咱哥俩就好好品尝一下天后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哈哈哈哈!!!”
说到这里,“血狼”李铁纵声狂笑,笑声在空旷的空间中回荡着,有如恶魔临凡。
“好,就这么定了,现在我们好好商量一下具体的行动计划。”屠夫正色道。
“好。”血狼也是收起笑容,全然没了刚才的张狂傲慢。
这两人虽然凶残冷血之极,却并非莽夫,相反还十分狡猾,每次犯案都计划周详,否则也不可能逍遥法外多年,让华夏警方束手无策了。
“血狼,屠夫,你俩那也不用去了,因为,你们今晚会一同下地狱!”正当血狼和屠夫商量着行动计划之时,身后忽然响起一把冷冰冰的声音。(未完待续)
ps:哈哈,今天一早就得了四张月票,真是想不到呢,多谢多谢,还要感谢打赏,投票,点赞的朋友!话说,有没有朋友觉得方神医不该救那个流浪汉呢?大家可以发表一下自已的看法,其实我也吃不准。接下来应该就是我认为的精彩剧情了,当然只是我认为,不敢肯定大家是不是这么认为,有什么意见欢迎提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