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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簪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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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司黄泉口,有家客栈叫半步多,原先古色古香临三途河而建,且一日只开一次,供三界来人在此歇脚暂住,周慕书无数次在话本上听说过这地方的鼎鼎大名,不管是奇诡绚丽也好,高人斗法也好,当陆远砚跟狗一样四处闻了闻,根据香味儿才把周慕书引到了一家“半步多驴肉火烧”的分店门口时,他才真的觉得什么叫玩物丧志,神话故事害人不浅。

    普通地不行的一间旅店,霓虹灯闪着“半步多”三个大字,店里四处都是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外表和真正的人没什么差别,甚至有些就是那种街角能遇到的普通大爷,提着包出出入入,没人觉得奇怪,也没人觉得害怕,哪怕知道其中存在或许是人还是魔的危险生物。

    陆远砚的讲学总在实践中开启,各点了两个驴肉火烧之后,他给周慕书讲了识别魔人鬼的最好方法,“看那个大爷,吃了一盆驴肉火烧,那是魔,看我们,俩解决问题,这就是人。”

    老板娘穿着身火红的旗袍送酒凑上来,妆化成了老鸨,“那我这种不爱吃驴肉火烧的妖怎么看呐?”

    陆远砚也不含糊,“瞅见没,我徒弟还小,麻溜儿换壶茶来。”

    老板娘“切”了一声,转身走了。

    陆远砚道,“这地方啥感想?”

    “火烧好吃。”周慕书包了一口肉,又看看老板娘离开的婀娜身姿,老实道,“像百乐门。”

    “哈哈哈哈哈哈哈。”陆远砚笑得厉害,“你小子看上去正经,还去过百乐门?”

    “没去过。”周慕书道,“上学路上见过贴在门口儿的海报,歌星就这样。”

    话说完,自己有些伤感,上学?自己还能好好上学么?

    陆远砚丝毫未觉,“得,改天师傅带你去,京城有俩让男人魂牵梦萦的地儿,一就是百乐门,二就是八大胡同,你好好学,总有一天儿我让你见识见识。”

    周慕书脸上发烫,陆远砚指着他又是一阵儿笑,“还臊了哈哈哈哈哈。”

    论损人,周慕书甘拜下风,他道,“你先把那支钗子的事儿给我解释清楚成吗?”

    “想知道?”陆远砚不顾学徒的干瞪眼儿,把他剩下的驴肉火烧带着脆皮屑子一股脑儿捋进自己盘子里,“其实我从晚晴斋逃走以后,就去了和嘉堂,找了江先生。”

    ****

    三月阳春,如意馆的院边儿,一辆接一辆的皇家马车整齐停靠,然后再一队小太监的牵引下进了圆明园,他们无心羡叹这里的绝景,只是低着头将一批内蒙上贡的玛瑙,云南上贡的翡翠,以及从洋人那里购来的碧玺送进了这座重重楼阁之后的小院儿。

    马向方就坐在廊子下静静的看,他才二十岁,是这如意馆的学徒,也是前几年咸安宫的学生,他长着张讨人喜欢的脸,又稳重守礼,不论在官学师父眼里,还是京城里谈婚论嫁的大小姐眼里,他都是个好人,可偏偏这好人有许多定义,好人不等于才子。

    一年前科举,他的同窗好友孙胜才一朝登顶,摇身一变成了那身穿孔雀补子出入乾清宫的从三品能臣。

    而他,名落孙山。

    在家酗酒数日,被自己的爹赏了一顿鸡毛掸子,后来送了礼,勉强凭着点绘画的本事送进了这个龟缩在圆明园里的小馆子。

    马向方思来想去有些不服气,从小他就知道,他爹的官比孙胜才的大,他长得比孙胜才英俊,他为人比孙胜才圆滑,怎么这才能就是比不过去?

    他也曾问过自己那个哭哭啼啼的亲娘,亲娘揽着他,一口一个我的儿喊的心碎。

    她拿帕子揩眼角,我的儿啊,你比不过那个孙胜才,只是运势不佳啊!

    马向方也搂着他的亲娘也哭得厉害,对嘛,运势不好,能怪他的才学吗?当然不能,那是老天爷不给他一条活路。

    乾隆朝的和珅不也如此吗?考不上科举又如何,照样成了治国能臣,他如今比起和珅当年可好上了许多,那还是个小小的銮仪卫爬上来的,而他,现如今也算是个伺候皇帝的小官了,那日后的运势定然接踵而来。

    他不是个甘于当个画匠碌碌无为一声最后落个风雅名声的人,等他运势到了,做到军机大臣,必然是要用满肚子的文韬武略去和皇上指点江山,和珅死是因为贪,他又不贪,日后必然能为他马家打出一条光明大道。

    马向方常常这么想着。

    可偏偏今早上孙胜才不知怎的,竟穿着那身儿晃眼睛的官府进了如意馆,笑眯眯的对怔在神游的他说得了圣上恩准前来领一只定制的羊脂玉镯子给自己的夫人贺寿时,他突然有些气结。

    不赶巧儿,他还没能找个地缝儿钻进去,自己的师傅却突然闯进来,点头哈腰地自檀木匣中取了镯子,又堆着笑喊着孙大人递过去,孙胜才马蹄袖甩出一阵儿带着龙涎香味的风,双手接过之后,还不忘勾起嘴角回头给了他一个笑容。

    呸,真恶心。

    马向方抱着柱子,在心里骂道。

    “马向方,兔崽子你干什么呢?!”赵修从门后走出来,天气还冷,他官帽下却是一脑门子的汗,“后头忙翻了天,你在这儿偷懒?送进宫的首饰你刻好了没?!迟了主子是要要你的脑袋的!”

    马向方赶忙起身,心虚的抚平自己官袍上久坐压出的一缕薄痕,挤出一个笑,“师父,徒弟于绘画一道才算通,这玉石雕刻一道怕是入不了各位娘娘的眼,这......。”

    “于绘画算通?”赵修抓着刻刀,鼻孔里一声冷哼,“你敢说你比得上郎世宁?比得上戴定谷?我告诉你!这如意馆如今最得宠的几位主儿都不敢说自己于画这一道儿通!后生怎敢大言不惭,快到后头帮忙赶工!”

    赵修说罢转身就走,还抬头望了望天儿叹了口气,屋子里还有一堆的活计等着他忙活,也不知道今年这批石头的到的时辰怎得这样晚,偏还正撞上明儿个咸丰爷大宴后宫,赏赐定少不了。

    赵修打着算盘,那位生了阿哥最近风头正盛的懿妃一定是不能得罪的,她的东西一定得是最好的,皇上吩咐,最近洋人那儿收来颇为珍贵的粉玺灵石需得尽数给她,用最好的工匠做个漂漂亮亮的首饰。六宫之主皇后稳重,偏爱点翠,又比懿妃年轻些,故过绿的翡翠不能给她用。

    仔仔细细算下来,就只有那几位贵人以下的皇上没给什么特别的吩咐,那玶常在几年来年轻气盛,折折腾腾,升了又降,降了又升,最后还不是捞得个不打眼儿的常在养在宫里,就这样还时常来腆着脸皮作贱他们这些奴才,好么,这次想主意了,要粉玺灵石了,那么点银子,谁稀罕。

    罢了,赵修叹口气,她的东西就给那个不争气的马向方做吧。反正也是个得不了宠的主儿。

    马向方弯着腰目送师傅离去,他的手很酸,他的脸也很酸,等赵修消失在转角处,那点皮笑肉不笑终于酸成了森寒阴毒。

    储秀宫西偏殿,年轻秀美的玶常在坐在榻上,一身精心挑选过的粉丝宫装衬着一张脸成了刷白,她正头发披散,双目眦红,疯疯癫癫有如修罗。

    地上跪着一个年幼的宫婢,正对着一支满绿翡翠银钗瑟瑟发抖。

    无人不知,储秀宫的玶主子,恶毒善妒,进宫以来连贬数级,近些日子,皇帝才稍念旧情,让她重新做了个常在,今日这主子本想着趁大宴重新爬上龙床,可没曾想大宴回来,第一件事儿就是砸了新领的赏赐。

    “一个个儿的还当我是个主子吗?!啊?”玶常在忽地暴怒,将身边软枕狠狠的砸在了宫婢身上。

    小宫婢咬着牙,已经被吓得流了泪,满脸通红,只能颤着不敢多说一言,她知道,这位主子的脾性,多说一句也许就会落得个残废的下场。

    “今儿个那叶赫那拉家的贱人得了那么个手串,这不是当众打本宫的脸么?!有什么了不起?仗着一身运气勉强勾引了皇上?要是没那么个儿子,你看看皇上还愿不愿意看她一眼?”玶常在近乎癫狂地吼叫着,她忽地自榻上扑向地上宫婢,猛地抬起她的下巴死死揪住,双目蓄泪似要爆开,“还有你!我叫你去打点如意馆的人,你们干什么去了?银子呢?!啊?本宫要的玺灵石呢?!”

    尾指上长长的珐琅护甲刺入宫婢的脸,流出一行殷红无比的血,滴在那只银钗上,宫婢想拼命磕头求饶,可每弯一下腰,那护甲就刺进脸颊更深一寸,疼的肝胆俱裂,只能哭喊着,“主子,奴婢去了!银子也给了!确实没有私吞啊!”

    “私吞?”玶常在终于放开了手,怔怔起身,目光呆滞地转向一侧,她已经落得了这般田地,不仅是叶赫那拉那个贱人,连带着如意馆的画师和一个小小的宫女,也可以这么把她踩在脚底下吗?那个粗制滥造的素银簪子夹着块刻都未曾刻一下的石头又算什么?

    侮辱,对她的侮辱,对她伊尔根觉罗氏的侮辱。

    “奴婢真的没有私吞啊主子!”宫婢抽泣着边拼命磕头边擦去脸上的血痕,只可惜越擦越多,竟流了一地。

    玶常在逆着暗黄的灯光转身,一张脸隐在暗色的夜幕下,并不清晰,她已经疯了,疯得很彻底,她想把这些把她踩在脚下的人全部送进地狱!

    她走到宫女面前,缓缓蹲下,抓起那只丑陋异常的翡翠簪子,往拼命求饶的宫婢口中狠狠刺去。

    屋外一个佝偻的身影猛然一惊,慌慌张张地往储秀宫外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