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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段子焉在这里待了没一会儿,外面便下起了绵绵细雨,每到下雨的日子沈书朗会比平日乏得更厉害。
他依靠在躺椅上,揉了揉额角:“怪不得我今天没什么精神,原来是要下雨啊。”
段子焉趴在窗台上向外张望,方才还晴朗的天已经阴沉了下来,她伸出手,几滴凉凉的雨点飘到她的手心里,这样的日子小叔叔应该回营歇息了吧?
她收回手有些怅然若失,走回沈书朗的身边神色已经变得正常了:“我方才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我给你把个脉吧。”说完搬了把椅子坐到他的身旁。
段子焉喜好全面发展,医术也学了一些,虽然还不精通,但把个脉象查看下心律还是会的。她将手搭在沈书朗的脉搏上,闭上了眼睛,十分专注的替他把脉。
沈书朗歪靠在躺椅上,一眨不眨的看着段子焉的面容,她的脸上不仅仅没了幼时的稚气,也已经没有了幼时的惶恐不安和刻意掩饰,如今她能变得亲切随和沈四叔功不可没。
段子焉和他一样却又不一样,他喜欢和他品性相同的人,就如段子焉,而段子焉喜欢朝气蓬勃能够给她带来阳光和快乐的人,就如沈年珩,所以她不喜欢他,他便只能做她的知己。
其实他也想成为一个能给人快乐和生气的人,可他不争气的身子已经剥夺了这项权利,此生此世他只能选择放手,不争不抢,像现在这样静静看着,静静的心动。
段子焉从他脉象平稳诊到有些急促,她立刻松了手,淡淡道:“没什么事,只是脉象稍稍弱了些,对于你来说是正常的。”
沈书朗知道自己方才心跳快了,段子焉只是假装不知道,他也不揭穿,道:“我有点困了,你守我一会儿,雨停了再走吧。”
下雨天潮气重,确实对沈书朗不利,谁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状况,她便点了点头,道:“你回床上睡吧,我搬个椅子在床边守着你。”
沈书朗脱了外衣,老实躺回床上,段子焉把他的躺椅推了过去,拿了本书脱了鞋子蜷在躺椅上看书。
沈书朗看着她这个颇随意的样子,扑哧一笑,打趣道:“你看你男孩装久了也没个女孩样。”
段子焉看书之余瞄他一眼:“舒服不就完了,反正现在也没外人,快睡你的吧。”说完用脚替他掖了掖被子。
沈书朗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你对我总是这么粗鲁,亏我还是个病人。”
段子焉将书放下,长篇大论道:“这就是你不懂了,我这是为你好,越是病人就越不能小心翼翼的照顾他,不然他总觉得自己已经病入膏肓了,像个易碎的花瓶一不小心就碰碎了,你看我总这么对你,你就会觉得自己其实没什么事,心态好了人自然健康多了,你看别人都说你活不过二十,现在你不是已经二十三了吗?然后以后还会三十三、四十三、五十三、七十三、八十三……你就顺利的七老八十了!”
沈书朗哭笑不得,道:“你现在这么贫嘴也是你小叔叔教的吗?”
段子焉冲他吐吐舌头:“我现在不叫他小叔叔了,我叫他年珩哥。”说完还甜甜的学了一句昨夜的叫法:“年珩哥~我叫的好听吗?”
沈书朗笑了笑,道:“你年珩哥不在这,书朗哥倒是在,叫一句书朗哥给我听听吧。”
段子焉哼哼一声,道:“书朗大叔~”
沈书朗无奈一笑:“我虽然比你年长,但也只和你差了九岁,离大叔还有一段距离呢。”
段子焉又哼哼两声,捧着书继续看就是不叫他。
“哎。”沈书朗叹了口气,道:“你不用总提醒我你喜欢的人是四叔,即便你喜欢他,我也喜欢你。”
段子焉闻言许久才把藏在书后面的脸露出来,有些好奇道:“那你不难过吗?如果小叔叔喜欢别人不喜欢我,我会很难过的。”
沈书朗无奈又无力的摇摇头:“我想得开,虽然有时候会难过,会抱怨世事的不公平,但只要想一想有生之年还能遇到你,你还肯每日陪我一会儿,比起我一个人待着这里无声无息的逝去,我又觉得不难过了,这算赚了不是吗?”
段子焉不知道该怎么答,世事是不公平,他来到这个世上却不能和正常人一般娶妻生子颐养天年,但也不等于他必须要遇到一个不喜欢他的她,他也可以遇到一个在他活着的时候能够全心全意喜欢他和照顾他的人,而她却不是那个人。
沈书朗看着她的默不作声,笑道:“干嘛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你要是同情我,不如先抛下你的小叔叔陪我些日子?”
段子焉想都没想就摇头:“不要。”
沈书朗一副“我就知道”神情,继续道:“那就别摆出这幅表情了,害我以为自己可以趁虚而入了,我从今天你进门就看出你心情不好,是不是和你的小叔叔闹别扭了?”
沈书朗总是能摆出这幅没什么大不了他是先知他早就知道的神情,段子焉也不觉得那么不好受了,道:“不算是吧,我昨天给他穿女装看,他被吓跑了,真是太没出息了。”
最近四叔不怎么回山里,所以段子焉很少和他聊她和四叔的近况,对于他们之间的进展他便一无所知,问道:“他不会到现在还不知道你是女孩吧?”
段子焉点了点头,他要是知道昨夜怎么还会被吓跑呢?
沈书朗是真的哭笑不得了,四叔还是真是沈家的奇迹,能蠢到这种地步也算是了不起了,他之前和段子焉同床而眠应该有四年吧?居然一次也没发现段子焉是女孩子,段子焉虽然五官独特了些,但有哪个男孩子能漂亮到段子焉这种程度?别人可能光看五官不敢猜,沈四叔可以是和段子焉亲密相处了八年的人,居然也没发现!真是……
“我看你就直接告诉小四叔吧,他估计是没法子自个发现你是女孩子的。”
段子焉继续躺倒到躺椅上:“不要,我觉得这样挺好玩的,我就要等他自己发现。”
沈书朗突然替小四叔唏嘘起来:小四叔也真是命苦,本来脑子就不灵光还摊上段子焉这么个顽劣的小人精,恐怕这辈子都要被她吃的死死的了。
接下来两人没再说话,沈书朗也确实困了便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段子焉继续躺在躺椅上看书,没一会儿也有些犯困起来,她昨夜一整夜都在想着沈年珩,所以睡得不踏实,沈书朗的躺椅又铺的太舒服了,躺在上面实在是犯困。
她走到床边摸了摸沈书朗的鼻息,再给他把了下脉,确定他平安无事以后她回到躺椅上小憩,却一不小心就睡了过去。直到沈书朗睡醒了,段子焉还没有睡醒。
外面天色已经渐暗,沈书朗下床点了灯烛,放在了离床不远的桌子上,随后他坐回到床边,静静看着沉沉入睡的段子焉。
这个小丫头也算他看着长大的,第一次见她,她才六岁,还没长现在这么漂亮,他一开始确实是把她当做小妹妹,可时间久了他却发现她远不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她很聪慧,并且令人难以捉摸,刚好挑起了他的兴趣,随着她越长越大,越来越成熟,他看她的目光便不同了,她是个美丽而聪明的女孩,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够抗拒她,包括他。
可这个聪明的女孩却喜欢她傻呆呆的小叔叔,虽然沈年珩总被段子焉恶整,但这也算是一种幸福,因为段子焉最终必定是属于他,会成为他的幸福。
而他却不能……
沈书朗沉寂而绝望的望着她,今天是他的生日也是他母亲和二弟的忌日,每到这个日子他就觉得格外的难熬,因为这一天是他所有煎熬和折磨的起源,外面绵绵的细雨滴滴答答,让他更加压抑,只是这样坐着他便感觉喘不上起来,好像被无形的黑手遏制住了生命的气息。
那柔和的烛光下,段子焉的睡颜越来越模糊,他不禁身子向前倾去,抬起手颤抖的摸着段子焉的脸,然后落在她温热的唇瓣上,她是这么的温暖,想让他不顾一切的靠近,他又恋恋不舍的流连了一会儿将手收了回去,对她喃喃道:“小子焉,这一次你能安慰安慰我吗?送我一个生日礼物?”
沉寂许久,他站起身,走到段子焉身边,然后弯下腰虔诚的吻住了她温热的令人向往的唇瓣,那温热的感觉从唇瓣缓缓蔓延过来,好像顷刻间沸腾了他的血液……
这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他的身体是可以这么温暖的,是可以这么沸腾的,而不是冰冰凉凉垂死挣扎的活尸体……
沈书沛举着伞匆匆而来,每到下雨的日子他就会过来陪他大哥睡觉,谁知刚从窗外走过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幕,他的哥哥和他的宿敌段子焉两唇相贴很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妹子们和书朗哥哥说再见吧 嘤嘤嘤 领盒饭前留个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