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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这个名字已经够难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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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哥哥挂了电话后,秦孽的妈妈立马在家人群里发了张照片。

    是她抱着狗狗,坐在透明吊篮椅上晒太阳的照片。

    照片里的她,面色白皙红润,眼神温柔,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要小很多,说她三十岁出头都有人信。

    妈妈还发了一句话来:“崽崽,妈妈好得很,别听你哥乱说。”

    秦孽看着这个久违的称呼,也打字回复:

    “妈妈,不是说好了,我过了十八岁就不可以这么叫我了吗?”

    妈妈:“你现在是正好十八岁,还没过呢。”

    秦孽无声叹息,回复:“好吧,那我就再忍几个月吧。”

    这是妈妈,是全家人的宝贝,他当然也得顺着她。

    秦孽点开放大妈妈的照片。

    她的眼神,是隔着照片就可以感觉到的温柔。

    妈妈性格好脾气好,心地又善良又单纯,年轻的时候总被渣男骗。爸爸就是骗她的渣男之一。

    跟她比,温夏薇都算是有脾气的了。

    妈妈一辈子做善事,捐小学捐孤儿院,给猫猫狗狗开收容所。

    但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的好人,还是得病了,心脏上的罕见病。

    这个病,是在秦孽三岁那年得的。

    爸爸找遍了世界各地的医生,都束手无策,说这病治不好,以后就只能花钱养着。

    秦家不差钱,多贵都养得起。

    但是,爸爸实在不想看妈妈受病痛的苦。

    科学的方法都试过了没用,于是爸爸就开始相信玄学。

    他找了个大师,给算了一卦。

    大师说,秦家造了个大孽,有业障没化解,就会报到秦家其他人的身上。

    要想化解,需得时刻将此业障铭记在心,警醒自己。

    秦爸爸想到了个铭记罪孽的方法,就是把自己儿子的名字改成孽。

    那时候秦孽已经三岁大了,一直养在国外,有个英文名,还有个中文乳名叫崽崽,没有中文大名。

    于是亲爸爸把他接回来后,就登记了秦孽这个名字。

    秦孽小时候当然不知道自己名字独特。

    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才察觉到的。

    当时同学们已经认得不少字了,他们都说,“孽”是个坏字。

    他就回来质问爸爸,为什么给他起这个名字。

    爸爸就告诉他,孽,是业障。

    是他犯下的一个大错。

    当时秦孽并没有问那个大错是什么,他也不懂。

    他只是有点庆幸,自己叫秦孽,而不是叫秦业障。

    那更难听。

    后来秦孽渐渐懂事了,也没有问过爸爸那件大错是什么。

    既然爸爸开始相信玄学,他就也配合爸爸。

    也没想过去改名字。

    如果他叫这个名字,可以帮爸爸一起化解他的业障的话,那就叫吧。

    只要家人可以心安,这点小事算什么。

    秦孽的手机已经暗了很久了。

    忽然,又亮了起来。

    是温夏薇发过来的。

    “周五晚上有空吗?奶奶想请你去我家吃饭。”

    秦孽微微扬起唇角,回了句:“行。”

    他也是时候,去解决重要的两件事了。

    ……

    荒岛求生活动之后,SS班的学习氛围蹭的一下又起来了。

    因为期末考试逐渐逼近了。

    温夏薇作为学习委员,自己学习之余,还要从考试层面帮班里同学研究学习重点。

    所以这一周,都忙得没工夫想别的事。

    周五中午的时候,她独自留在班里总结上午老师讲解的内容。

    因为写的认真,身后忽然出现个人都没感觉到。

    直到对方开口:“温夏薇——”

    温夏薇猛地停笔回头,那双桃花眼睁的有些圆,眼神里带着几分迷茫。

    莫名的,就让秦孽想到了湖边喝水的小鹿,被大狮子突袭的样子。

    温夏薇回过神来后,迷茫消失,又有些许的紧张。

    因为此时……秦孽离她太近了。

    他就站在自己身边,微微弯腰,目光平静又缱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直视她的眼睛。

    温夏薇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快,表面却很平常:“秦孽,你还没去吃饭啊?”

    “嗯。”秦孽淡淡开口,“今晚跟你回家,我想给你的奶奶买些礼物,她有什么不喜欢的吗?”

    “啊?买礼物?”

    “是啊,下午没课,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温夏薇迟疑了一下:“不用不用……我奶奶就是喜欢你,你人去她就很开心。”

    【但你买礼物她肯定更开心!】

    【不过你这么直接来问我我要怎么回答啊?我难道还告诉你买什么那么不客气吗?】

    【看来秦孽真的很不会社交,买礼物都是直接买了带过去的,哪有还来问的……】

    【不过还是别买吧,秦孽也不容易,家境也不富裕……】

    “……”秦孽也没再多说什么:“好,我明白了。”

    对,确实应该直接买,不该来问。

    ……

    温夏薇说还要继续总结重点,下午没时间,还一再强调让秦孽别买礼物。

    秦孽就独自去了新界。

    这里是黎岛最繁华的地方,想买点礼物,还是来这里比较好。

    考虑到老人家可能高血糖高血脂,秦孽就直接去一家药店,买了两盒无糖燕窝。

    店家说他要的那种最好的,还在另一家分店,要过去调一下货。

    温夏薇给他发消息喊他过去的时候,秦孽还没等到燕窝,就让温夏薇先回去,他待会儿自己去。

    于是,秦孽晚了温夏薇半个小时到的温家。

    秦孽把礼物拿出来的时候,温夏薇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都说不用买了呀。”

    霞姐都已经准备好了饭菜,现在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瞧见他进来,也站了起来。

    一看这包装,霞姐就知道不便宜:“这很贵吧?小秦啊,你拿去退掉吧。”

    “不贵,就两百块钱。”秦孽随口扯了个慌。

    而且,又不真的只是单纯的去同学家做客。

    他想……让她孙女追他的。

    送点礼物,刷点好感,让奶奶多说点好话,促使温夏薇赶紧告白。

    两百块确实在霞姐能接受的范围内,她也就没再客气,收了礼物,笑得一脸和蔼。

    “快坐吧,饭菜都做好了。”

    霞姐和温夏薇一起去厨房把饭菜端出来。

    今晚的饭菜,没有任何海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