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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锦里。”
“嗯?”
“这次回来待多久?”
赵欢与和她妈妈躺在一张床上。
天气没有完全热起来,沈锦里为她俩搭上一条薄毯。她抓住妈妈停在自己眼前的手指,漂亮的寇丹甲,赵欢与又问:“做美甲会不会疼啊?”
沈锦里问:“你剪指甲疼不疼?蠢嘞。”她半坐着靠在床头,手臂虚环着赵欢与的肩膀,指尖翘起来,和睫毛的弧度同等优雅,她问,“好看么?”
赵欢与撇开头:“还行吧。”
“小鬼。”
“待几天?”
“看你好好的就行了,明天走。”
“下一站去哪?”
“瑞士。”
“待多久?”
“没定呢,看签证。”
赵欢与哼了一声,重新转过头来,埋怨道:“非典过了才摸着回来看我,要我真染了,这时候我尸体早臭了。”她随即严谨地纠正,“哦,非典尸体一般没等凉就烧干净了。沈锦里,你真是我亲妈吗?”
沈锦里十九岁生下赵欢与,现在看来却也才是三十出头的样子。肌肤、身段,和眼神,尚存浓厚的少女气息。
沈锦里敲她额头,将女儿搂得更紧:“不是,垃圾桶捡的你。”
赵欢与哈哈地笑,脸一蹭再蹭,埋进沈锦里的小腹,闷声闷气地说:“那太好了。”
沈锦里忍着痒,抚她黑缎似的发:“生你的时候,你一直不愿意出来,医生操刀剖我,伤口缝得也没什么技术,留了一条好丑的疤。能祛,但我不想,这是你送给我的痕迹。”她撩起来一点衣服,俏皮地问,“要不要看看它?”
“我看过。”
那时候她还小,不到十岁,沈锦里难得来见她一面。晚上,沈锦里带她睡觉,她假意闭着眼,等妈妈睡着了,又爬起来,新奇地把美丽陌生的沈锦里打量了个遍。
然后看见了肚子上那条疤,曲曲折折,狰狞可怖,像一条蜈蚣。她吓哭了,哭声很小很细,床上熟睡的沈锦里没听见,沈乐皆却马上开门闯进来看她。
他一直在外面守着。
沈乐皆立即把她抱出来,按在怀里,在客厅走来走去,轻拍着背低哄。
“鱼儿,先不哭,跟哥哥说怎么了?”
赵欢与蒙着眼睛趴他肩头,不说话。
“有没有睡着啊刚才?做噩梦了醒了?好了,不哭,那今天晚上还是来和哥哥睡。”
六岁之前的赵欢与夜间都是由沈乐皆照顾的,上了小学之后才听了符恪的话,分出另一个卧室来,让她独立。
沈乐皆以为赵欢与会惧生,害怕出状况,所以全家人睡下后,唯独他默然留意房间里的动静。哄了几分钟,才发现方向哄偏了,赵欢与不是怕沈锦里,是怕沈锦里疼。
赵欢与想起来就又笑了,笑着笑着,沈锦里腹前宽松的亚麻衫就湿了。
“今天是沈乐皆的周年结婚纪念日来着。”她说。
沈锦里奇怪:“人家纪念日还记得挺清楚,不是一直不待见嘛?”
“他是我哥,能不待见到哪儿去。”
“我说呢,小时候那么好,长大了人家就处处能惹着你。高中那会儿离家出走也是因为你哥,对不对?”
“妈妈,但好像什么都改变不了。”
最后还是被胁着在他的婚礼上笑,为他设宴待客,为他挡酒,为他说祝词。
新人,百年好合,白头偕老啊。
水过于多,终于浸透衣料,凝成珠,滴掉到沈锦里的疤痕上。她坦着一片凉意去抬赵欢与的脸,全是泪,眼睛是湿的,却没有难,不见苦。
痛得司空见惯。
沈锦里凑近了,抵着她,长袖不停去抹她的脸:“怎么了?怎么了?突然哭什么?”
慢慢的,动作停下来。要说母女连心,她说:“赵欢与,你不会吧。”
“沈锦里,我真是亲生的啊?”
沈锦里看着女儿的笑,也咧开嘴,泪猛地涌向眼眶:“完了,真的是。”
她不想让赵欢与看到自己的泪,也不想看到赵欢与的泪,复拥住她,让她的头安安稳稳搁在自己的肚子上。
“欢与欢与,乐皆乐皆,我当时就说名儿不能这么取。”沈锦里仰着头说,“你舅舅非说兄妹的名儿得有联结,寓意好。好,好在哪儿。好成一对情侣名。”
她想继续说什么,空咽了一口气,闭了嘴。
床很大,母女两个依在一处,只占那么一角。
时间很快,窗外飞快暗下来。时间也慢,她们默默无语待在一起一整夜。
“沾不得。别求了。”
沈锦里一晚上未闭眼,天际破晓时,她这样对赵欢与说。
深远的,低沉的,婉转而哀艳。
这句话,这道声音,并非从喉咙里发出的。而是从她的身体里出来,从她的前半生出来,从她腹前那条蜿蜒的疤出来。
沾不得情爱。
也别妄求圆满。
这两句话长了对翅膀,不断往赵欢与脑子里扑腾,总是响,反复闹,难消停,在她直面沈乐皆时尤其尖利。
逼她给自己绑上结,缚上网。
沈乐皆许久没见过她这样笑了。
她是很难蓄起长发的女孩儿,长度每每过肩就要进一次理发店。好在脸型精巧,百搭,长发温柔,短发飒爽。毫不费力一个笑,能把各据千秋的两种气质揉在一路。
自从初二的某个清晨赵欢与第一次拒绝沈乐皆为她梳头扎辫起,他的鱼儿就不再做黏人撒娇的小姑娘了。
他清楚的。
所以,此时此刻,这种笑为“未婚夫”这个名号增几分可信度。
霍达感受到敌意,之前在王行赫身上已经领会过一次的那种敌意。他看到的东西和赵欢与之前口述给自己听的截然不同,事实完全脱离预期。盯着沈乐皆,他的眼底多几分玩味。
霍达接赵欢与的话,和她一起叫人:“哥哥,你好。”
气氛在沈乐皆那一方变得剑拔弩张。
王行赫靠在沙发上,朝门口扭头,瞟沈乐皆一下,扯了扯嘴角,说:“小欢与,过来继续。”接着意有所指,“人来了就自己找位置坐,杵门口干什么?等着八抬大轿去接呢?”
虽说一起长大,但王行赫和沈乐皆一向不亲近,几句话就能不对付。
赵欢与弯起眼睛,去挽沈乐皆的胳膊,手指贴合肌肤,手腕并着手腕。
她缓和道:“好啦哥哥,霍达已经见过妈妈了。在沈锦里那儿都能过关的人,你放心。”她笑魇如花,“哥,全聚一块儿可不容易,陪我们玩儿几局?”
她上一次离自己这样近,是多远的事了?
沈乐皆望着那两汪眼波,无从忆起。
宋野枝站在易青巍身旁,由惊讶转为不安,而后表情慢慢沉静下来。随着赵欢与的一颦一笑,他直至滞然。
他看懂了,赵欢与不争了,不要了。丢盔弃甲,息事宁人。不似年轻时大张旗鼓,她的放弃在默默而有度地进行,不知排演过多少场,她今天正熟练地掌控局面。
易青巍捏紧他的手,说:“教教我,底料怎么弄。”
宋野枝跟在他身后进了厨房,易青巍闭门上锁。他揉了揉宋野枝的脸,让他回神。
“宋野枝,你知道赵欢与怎么回事。”易青巍低声说。
今天所有人都不对劲。
宋野枝看着他的眼睛。纸上的字是一笔一画写出来的,他在胸腔里酿话,也是一字一句拼凑组合。
“她喜欢乐皆哥——很多年。”
“今天,好像坚持不下去了。”
易青巍失语。
“听起来是不是很奇怪。”宋野枝缓缓抱住易青巍,额头抵在他的肩头,“小叔,你什么话也不要说。”
易青巍突然记起那年树荫下相拥而泣的两个少年,还有那年医院办公室窗前目睹一切的自己。
他的手指摩挲宋野枝的后颈,轻轻地,他说:“不奇怪。听起来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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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清楚,事情是如何发展成一周一更的,先原地道七百个歉!不过,周更倒也沾得上稳定更新的边儿(危险发言。)12月过了就好了,再预支个几百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