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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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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光线昏暗的环境中,霉味与腥臭味交织,气味着实难闻,舒长钰微微皱眉,强忍着内心的烦躁。

    若是换作家里其他人带陌生人进来,黑哥可不会这么好脾气。

    尤其是想当它面带走它的崽的人,那得先问问它一口牙答不答应。

    前几日他外出,他那毫不知情的二哥带人进来,差点就被黑哥咬了两口。

    还是二哥察觉情况不对,赶忙抱住黑哥,才救了那倒霉蛋一只手。

    自那以后,谁想看狗崽,都得请舒长钰亲自领人过去。

    这几日每天都有人来看狗崽,舒长钰不胜其烦,可黑哥这一胎生得太多了,家里实在养不了。

    若是随意送出去,用不了几个月,这些狗崽就会成为别人的盘中餐。

    毕竟是黑哥第一胎生下的孩子,舒长钰只能尽力为它们挑选一个好主人。

    失去母亲的怀抱,小狗崽不安地动了动,嘴里发出“哼唧哼唧”的小奶音。

    舒长钰弯下腰,捏住耳朵一灰一黑的狗崽的后颈肉,将其拎了起来。

    他把狗崽递给宋芫:“拿去。”

    黑哥忽然尾巴高高翘起,发出低沉的咆哮声。

    宋芫刚要伸出的手顿时僵住,他很怀疑,这样当着黑哥的面带走它崽真没问题?

    他会不会被黑哥追杀出十里地啊?

    它刚张嘴吼了一声,就被舒长钰抬手拍了回去:“老实点。”

    方才威风凛凛的大狼狗,被这么一拍,立即夹起尾巴,讨好地用脑袋从蹭他的手心。

    宋芫小声道:“要不我们出去再说。”

    舒长钰啧了一声:“真麻烦。”

    到了饭厅,看见黑哥没有跟上来,宋芫才急忙接过小狗崽,轻轻抚摸着它的毛。

    刚出生不久的小狗崽,胎毛蓬松细软,手感特别好,宋芫摸得爱不释手。

    小狗崽也很乖,伸出舌头舔着他的手指。

    舒长钰的眼神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到了那只手上。

    那是一只极其好看的手,白皙的皮肤下透出淡淡的粉色,手指修长,指尖干净,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齐齐,圆润光滑,泛着健康的光泽。

    “对了。”宋芫想起还有“聘礼”没给。

    据传,前朝时去别人家领养猫,都需奉上“聘礼”,以示重视。

    主人如此重视自家的狗,他定要好好表现,以求得对方同意将小狗许配给他。

    他从篮子里取出用油纸包裹着的油豆腐,递给舒长钰:“给你的。”

    舒长钰勉为其难地伸手去接:“这是什么?”

    宋芫笑眯眯说:“聘礼呀。”

    舒长钰平静的表情有那么一丝皲裂,伸出的手僵在空中,声音都有些飘了:“你说……聘礼?!”

    “没错。”宋芫举起手中的小狗崽,“我从你家求娶了一只小狗,自然要给聘礼的。”

    “哦。”舒长钰表情瞬间恢复如常,接过油纸包,掂了掂,似笑非笑,“你这聘礼分量有点轻了。”

    宋芫嘿嘿笑道:“一些自己做的吃食,白拿了你们家一只狗崽,挺不好意思的,就做了点吃的送给你们。”

    他接着又拿出来一包猪肉脯:“还有这个。”

    “这是零嘴,平时可以解解馋。”

    舒长钰却问:“也是你做的?”

    “是我亲自做的。”宋芫想起来女主似乎有点洁癖,又补充道,“放心,做得很干净的。”

    舒长钰这才接过油纸包。

    宋芫又开口说:“你们家黑哥真帅,那气势,差吓得我腿软了。”

    而且名字也太酷了吧。

    黑哥。

    一听就很威武霸气。

    舒长钰嘴角微挑,有着不明显的笑意:“它经常跟我上山打猎,自己就能咬死一头野猪,跟被驯服过的狗能一样?”

    宋芫看过小说,是知道女主会上山打猎,但没提到过女主还养了一只狼狗。

    不然光是“小黎村”、“狼狗”这两个关键词,他也能联想到女主身上,来的时候就不会那么震惊了。

    宋芫捧场道:“哇!它这么厉害啊。”

    接着舒长钰又说了些黑哥打猎的事。

    宋芫听得入神,直到挨到对方的肩膀,他才猛然发现两人靠得如此之近,他甚至能嗅到舒长钰身上淡淡的,像薄荷一样冷香味。

    女主似乎不喜欢跟别人靠太近,他不自在地挪了挪脚,离舒长钰远了一点。

    然后开始没话找话:“那什么,今日怎么没见到盛三哥。”

    舒长钰见他故意挪远了几步,嘴角渐渐压成一道直线,声音变得稍微有些冷淡:“他出门了。”

    沉默片刻,气氛变得异常尴尬,宋芫连忙说:“我们先出去吧。”

    在里面耽搁了一下时间,何哥他们怕是已经等急了。

    走到正堂,就听到外面的谈笑声,出门一看,何方夫妇坐在藤椅上,吃着宋芫送的猪肉脯。

    看到宋芫出来,黎秀兰说:“小宋,你挑好狗崽啦。”

    “挑好了。”宋芫走过去,把狗崽给他们看,得意说,“它是整窝里最胖的一只小狗。”

    何方打量着狗崽,点评道:“看着挺壮实的,应该很好养活。”

    几人围着狗崽闲聊了几句,所剩无几的猪肉脯也快吃完了。

    何方拿起最后一块猪肉脯,就被媳妇拍了下手:“就你嘴馋,也不给长钰留几块。”

    他表情讪讪,都怪猪肉脯太香了,吃的时候,压根就没意识到自己吃了多少。

    “要不这块给你?”

    舒长钰扫了眼他的手,谢绝道:“不必了。”

    于是何方殷勤地将最后一块猪肉脯献给了妻子。

    吴大嫂用手帕擦拭着手指,要不是在外面,且有损礼仪,她都想舔一舔手指上黏糊糊的糖汁。

    宋芫进去看狗崽,外面几人坐在树下喝茶闲聊,这时,黎秀兰想到丈夫塞给她的零嘴,便拿出来分享。

    刚开始大家还很矜持地拿起一片浅尝,但咬下去的瞬间,肉香四溢,咸甜可口。

    黎秀兰有过一刹那的懊悔,早知道猪肉脯这么好吃,她就应该藏起来自己偷偷吃的。

    不过她也不是这般小气的人,既然已经拿出来分享了,就不会再收回去。

    几人你一块,我一块很快就吃完了。

    她意犹未尽道:“小宋,这肉干是怎么做的?”

    她不过是随口一问,宋芫竟然真的回答了,丝毫没有藏私的意思。

    “把猪肉剁成肉末,放盐和酱油搅拌均匀,用擀面杖压平,然后抹上蜂蜜,放进烤炉里烘烤就行。”

    “烤炉?”

    吴大嫂问道:“是烤鹅用的那种烤炉吗?”

    “不是。”宋芫解释了一下烤炉,然后说:“没有烤炉的话,家里的灶膛也可以当烤炉用。”

    黎秀兰说:“不成不成,光听着我就迷糊了,动手做肯定更不成。”

    何方提议道:“要不小宋你做一些拿出去卖吧,这比福荣坊的点心好吃多了。”

    宋芫能把方子说出来,说明他并没想靠此牟利。

    一是他没有缺钱到那份上,二来,无论是何方,还是刚认识的黎秀兰,都真心待他。

    宋芫感受到了这份善意,也想回报他们一二。

    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良友,方为意义所在。

    挣钱倒是其次。

    宋芫便婉拒说:“我不擅长做经营,还是算了罢。”

    吴大嫂才注意到他一直站着,连忙招呼道:“别站着说话了,快坐下来,喝口茶。”

    宋芫正要往藤椅坐下,却被舒长钰一把拉住了手臂,像是刻意为之道:“坐那作甚,坐这里。”

    说着便拉着他坐到石墩上。

    宋芫对上黎秀兰惊讶的眼神,一时间尴尬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