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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逻辑等量代换到眼下,如果身为主角的修一死,岳神不清楚能不能帮助大圣夺取凤凰族的王位,但岳神清楚的知道,她不属于纳尼大陆,甚至在魏然的前一百六十万字里压根儿就没提到过她这号人的存在,可是按照她的逻辑,只要修一死,那么这个由魏然虚构出来的世界将会土崩瓦解,以至于她的这场穿越噩梦也会随之结束,回到现实世界中。
当然,这是最好的结果,岳神那简单到令人发指的头脑,也曾想过最坏的结果,那就是:这是一本严重违背了唯物主义原则的虚构小说,一旦掌控故事一切走向以上帝姿态出现的主角死去,那么,这个围着主角转的虚拟世界里的所有人事物,都会与之陪葬,自然也包括这位不该出现但偏偏又出现在了这个虚构世界里的岳神。
是得偿所愿地穿回现实世界中,还是干掉修之后给他陪葬,目前为止,岳神仍旧不得而知。
只不过,一向胆量比智商高出数倍的岳神,只要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她也愿意去尝试。
最坏也不过是杀人偿命,脑袋掉下来不就是碗大个疤么?那些穿越的YY小说里不也有死了之后又穿回去的设定吗?一想到这里,岳神的嘴角又弯了弯,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又擅自将杀了修就能穿越回去的可能性提高到百分之百。
岳神从游离状态中抽离出来,眼睛又盯上一直被大圣当做宝贝一般捧在手心里的玻璃水杯,岳神眼里浮出的一丝狡黠,被她眨巴眨巴眼之后悄然藏下,“你一直握着它做什么?”
“哦……”大圣应了一声,又顺着岳神的目光朝自己手上看去,将那只水杯拿在手里悠闲地转过来又转过去,可丝毫没有放下的意思,“你的故事很无聊,为了不让自己犯困睡着,就捏着点东西来分散注意力。”
“啊……”岳神一副“我懂你”的同情样儿,这次干脆直起身子,从办公桌那边绕到了大圣身边,“我还以为你是想用那只杯子杀了我。”
“嗤!”大圣喉间溢出轻嗤,可眼中被玩世不恭的戏谑所隐去的阴狠,却丝毫没有表情上来得轻松不屑,就连那双暗红色的眼,也在不经意间变成了猩红色。
“嗯,把杯子在办公桌角上一摔,原先被打磨平滑的玻璃水杯的边缘就会变得锋利,不用费多大劲儿就能得到一个逞心如意又杀伤力十足的凶器,嗯……让我想想,以你的身手,只需要花上三分力气,把它朝我脖颈上的大动脉一插……”岳神抬手抚上自己的脖颈,眉心皱起,“嘶……好痛。”
“啪嗒啪嗒”是笨拙的身躯在大理石铺成的地板上挪动的声音,那个被岳神摔到地上就像是被大众遗忘了的小东西,挪着它那与肥胖的身体很是违和的纤细的短腿,亦步亦趋地蹦到岳神脚边,仰着头,以一种看待白痴的无奈眼光看着岳神。
眼前这位被大姨妈定义为“不正常的时候就是她最正常的状态”的重度神经病患者,此时此刻,从小东西仰望着她的豆豆眼中,透露出的不是对于岳神智商不足的无可奈何,而是对于岳神找死不挑好日子的行为的爱莫能助。
“你到底是谁?”语气里虽还是满含戏谑的玩笑意味,可此时的大圣,更像是喜欢先把老鼠玩死才乐意张口的猫。
岳神偏过脑袋,似乎是很认真的想了好一会儿,天真烂漫地反问道:“一个知道得太多的乡下姑娘?”
大圣:“……”好吧,我承认我一直是这么定义你的。
小东西:“……”作吧,你就作吧。
在地球天朝,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某天晚上,一位大学生走在回家的小巷里,他明显察觉到后面有人在跟踪他,于是他便不管不顾地跑了起来,而后面跟踪他的人,也不紧不慢地跟着他的节奏紧紧地追在他的身后,直到大学生跑进了一条死胡同,无路可走的大学生磕磕绊绊地问那个跟踪他的人:“你是谁?”跟踪大学生的人一把拽起大学生的领口道:“告诉我一加一等于几?”“二!”“砰”的一声枪响,大学生倒地不起,命丧黄泉,先前跟踪大学生的人吹了吹冒烟的枪口,对着已经死去的大学生淡淡道:“你知道得太多了。”
知道得太多,往往会成为杀人灭口的最佳理由。
眼下,岳神言简意赅的自我定位,恰恰正中大圣的下怀,同时,也让她将自己陷于死地。
那只攀在玻璃水杯的手,修长又显出病态白皙的手指,只用稍稍弯曲握紧玻璃水杯,像先前岳神所说以及大圣之前所酝酿好的那样,在办公桌角上用力一摔,接着再对准岳神脖颈处的大动脉,不费吹灰之力地一插……那么这只市面上叫价不超过十块纳尼币的玻璃水杯,即将作为杀人越货的最佳良品在水杯界崭露头角。
可惜,这一连串不需要两分钟就能做完的动作,却因为岳神的话,被大圣卡在了握紧水杯这第一个步骤上。
“也正因为我知道得比你想得多,那么好的侦探,放眼整个纳尼大陆,你上哪儿找第二个?”
“呵。”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不过好奇怪,突然之间就觉得杀掉一个自以为是的白痴会脏了自己的手怎么破?
“何况刚才我们不是达成协议了吗?嗯嗯,就是大家的出发点都是要杀了修嘛。”
“修怎么惹你了?以至于你非得杀了他。”在大圣脸上,忽然出现的挣扎一闪而过,速度快得在岳神眨了一下眼之后就没来得及捕捉,而这个昙花一现的表情,只有那个蹲着和站着没差的小东西记在了心里。
岳神耸了耸肩,无所谓道:“我就不认识他。”真不认识,甚至于在魏然那关于修的长相详细到毛孔的描述中,岳神都无法从那些粗制滥造的形容词里脑补出修到底长什么样。
大圣气结,但在翻了个白眼之后,还是耐着性子道:“那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了他?”
小东西:“叽!”是啊,杀人是不好的,少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还来得及。
“没原因,就是觉得你弑兄夺位的计划很带感。”岳神说得轻巧,顺便还在那双对视着大圣的眼里闪出一分膜拜之情,脑残粉的模样扮演得淋漓尽致,“所以,比起那些业务不熟的侦探,我算是放眼纳尼大陆对于本案最够格的人选,并且没有之一,哦……当然,我也知道要是对外传出去,不用您亲自动手,整个凤凰族都会想尽办法地杀了我,呐,是选择继续合作,还是杀人灭口,选择权,在王子殿下您的手上。”
大圣噎了噎,就这么简单的理由?不,“觉得你弑兄夺位的计划很带感”这他妈算哪门子的理由?可先前被岳神拉着思维兜圈子,虽是废话连篇,但每个重点都被她说对了,像岳神说的没错,她这样掌握着凤凰族绝对机密危险系数极高的人,要在这个由凤凰族掌握皇权的世界活下去,很难。
凤凰族是绝对不允许在他们彻底灭族之前被世人知道其种族的机密,可惜,这个人类姑娘,在之前的二十多分钟里,像讲故事一般对着大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可是听到岳神这番话的人,是大圣,一个将寻找修的案子委托给响当当侦探事务所的客户,并且对于这个客户来说,纳尼大陆确实没有第二个如此了解整个案情的侦探,如果好好利用岳神,找到修的时间将大大缩短,到时候再杀人灭口,也不迟。
“你还知道什么?”大圣来了兴趣,看着眼前这个乡下姑娘的眼神也变得和之前不一样,如果说之前是如同看待智商不足的乡下姑娘,那么现在,就是像看待有点知识但又想一次显摆完的蠢货。
“嘁!”岳神不屑地嗤了一声,顺便模仿着大圣的眼神,悉数还给他,“你当我真二啊?说出来我还能活下去?嚯!你脑子有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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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被一个放弃治疗的重度神经病患者说成脑子有毛病的大圣,最后也没有把那只玻璃水杯摔坏,只是在走出响当当侦探事务所,回头再次瞥了一眼那个笑得很是灿烂的乡下姑娘时,大圣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地怒哼一声,在心里暗自对天发誓如若不是出于必要,他再也不想看到这个脑残志坚的乡下人族姑娘。
“殿下,怎么进去了那么久?”
大圣心烦意乱,陷在“没有及时杀了岳神这样做到底好吗”的自我纠结中,无视了等候在外的随从的关切询问,又想到了什么,张口问道:“帕吉,没记错的话,你是我族最后一批由分娩生育下来的族人,是么?”
“是的,殿下。”随从帕吉回答得虽是肯定,但却没搞懂这位高高在上的凤凰族二王子怎么会突然会和他这个在凤凰族里微不足道的下人拉起家常。
大圣没有即使回应,只是脑子里一遍遍得把响当当侦探事务所里那个长得奇奇怪怪的绒毛玩意儿描绘得越加清晰,“你还记得你凤凰幼婴形态的时候是长什么样的么?”
作者有话要说: 哒哒哒……今天很早哈?(你滚!)嗯,爆字数了,本来答应了一个读者大大在这一章解释为啥没杀了岳神灭口以及大圣为啥没认出自己的亲哥哥,嗯,就先解释没杀岳神吧,至于没啥没认出修,下章会说到,虽然不会很详细,但是会绝对打消大圣认为小黄鸡是修的念头!
很感谢大大们看文都很认真,其实我会自圆其说,有些时候只是为了图好玩儿写的桥段确实会有BUG,不过在逻辑没有全部错误前,我会圆回来的╮( ̄▽ ̄")╭ 嗯,我是很严谨的哟(你滚!)今天上榜啦,14恭请各位大大继续支持我!我爱你们,这是你们都知道的,么么哒!
还有就是关于文里的什么美中不足和疑问呀,都可以在书评里告诉我哦,这样对我的写作也很有帮助,总之,就是没你们就没我,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