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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公孙摇金嫁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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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打你一个耳光,是因为你始乱终弃,弄得我遭家族唾弃,被迫堕胎,流落江湖,受尽了委屈。

    打自己一个耳光,是因为我恨,我恨自己不争气,现在还想着你!”云柔满带怨气地道。

    “柔儿,当年是我年少轻狂,把持不住,害了你,真是千万分的对不住!”吴良想起住事,对云柔的歉意更深了一分。

    “吴良,我再问你一句,你娶不娶我?”云柔突然眼中异彩流光,慢慢地低下头去,俏脸绯红,低声问道。

    “柔儿,你是个好姑娘,一定找到爱你的那个人。我吴良是个江湖浪子,居无定所,如今又武功全失,成了废人,你还跟着我干什么?”吴良闻言一怔,旋即连忙退辞。

    “我不管!我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云柔抱着吴良的手臂,将俏脸贴了上下去。

    “感情之事,哪有勉强的?咱们今生无缘,但愿来世,但愿来世再做夫妻。”吴良轻轻地抽回自己的手,柔声道。

    “我偏要勉强!你是不是有新欢了?那贱丫头叫什么名字?我一剑杀了她!”云柔见吴良一再推托,凭借着女人的直觉,她认为吴良有了新欢,开始不依不饶起来。

    “她叫公孙摇金,是幽州牧公孙瓒的**,仪容秀丽,天下无双!”吴良到此已不再隐瞒什么了,照实说了出来。

    “原来是幽州牧的千金,难怪把你迷得团团转,眼巴巴地赶到幽州来了。公孙摇金自然是比我美多了!我真是个贱骨头,倒贴你都不要,哈哈哈哈!”云柔苦笑几声,施展轻功,出了客栈,扬长而去。

    若是普通姑娘,云柔凭借美貌武功,还可争上一争,但公孙摇金号称幽州第一美女,云柔和她比,可真是差远了。

    “柔儿,柔儿!”吴良连喊了几声,但云柔早就走远了,哪里还听得见。

    吴良见云柔已走,便也走出饭店,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买了些治伤的药,每日深居简出,饭食皆由店小二送到房间,经过半个月的调养,终于渐渐康复了起来,但武功依旧是没能恢复。

    吴良也顾了那么多了,他恨不得肋生双翼,飞到幽州去见公孙摇金,他怕疗伤耽误的这半个月,又出了什么变故。

    吴良雇了一辆马车,向幽州城赶去。小镇距幽州城极近,中午时分,吴良便到了幽州城。

    吴良见城内城外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心中十分好奇,便向一位卖煎饼果子的中年汉子问道:“兄台,在下有一事十分好奇,这幽州城有什么喜事么?怎么张灯结彩的?”

    “兄弟,你是从外地来的吧?你不知道,州牧大人要把幽州第一美女公孙摇金,嫁给冀州袁绍的第三个儿子袁谭,三日后便要启程回冀州去了。”中年汉子十分健谈,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吴良。

    吴良听罢,如五雷轰顶,天晕地转,眼前一黑,摔倒在地,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老弟,你没事吧,快醒醒!”那中年汉子吓坏了,连忙将一碗热豆浆灌进了吴良嘴里。

    吴良只觉得一股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流进了胃里,暖洋洋的,这才缓缓睁开了眼睛。

    “兄弟,你可吓死老哥啦?你怎么了?”中年大汉见吴良醒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老兄,实不相瞒,公孙摇金是我的老婆,我来幽州就是来找她的。没想到她已经出嫁了,这夺妻之恨,我一定要报!”吴良苦笑着摇了摇头,双目竟流出两行清泪。

    “又是一对苦命鸳鸯。定是你岳父岳母贪慕虚荣,嫌贫爱富,活活生生拆散你们这对小夫妻,另嫁他人,这样的父母简直猪狗不如!”中年汉子十分同情吴良的遭遇,破口大骂公孙摇金的父母。

    “老兄猜得不错,我与公孙摇金情投意合,刚刚结为夫妻,她妈便把公孙摇金抢回家去了,还狠狠打了我一顿,警告我再跟去就打断我的腿。我从冀州赶到幽州,走了一千多里路,却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吴良失去了武动,无依无靠,碰上了这中午人,居然聊得十分投机,把改编后的故事讲给了中年人听。

    “老弟,公孙摇金还有三天才出嫁呢!你现在赶去,把话说清楚,还来得及!”中年汉子安慰道。

    “多谢老兄指点,小弟这就去!”吴良对着中午汉子行了一礼,火急火燎地走了。

    “唉!可怜呀!”中年汉子望着吴良远去的背影,摇头叹息道。

    吴良问明了公孙瓒府邸的方向,快步行去,一顿饭的功夫,便已赶到公孙府。

    幽州牧公孙瓒自然规模宏大,气势雄伟。吴良刚刚踏上台阶,便被卫兵拦了下来。

    “在下吴良,是公孙摇金小姐的丈夫,烦劳通禀一声,多谢!”吴良抱拳拱手道。

    士兵上下打量吴良一番,怒道:“你这人是吃了熊心还是吃了豹子胆了?敢来州牧府撒野,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快给我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你敢动我,我可是州牧大人的女婿,我要进去!”吴良半真半假地道。

    士兵见吴良说得煞有其事,倒有些犹豫不决起来。

    士兵只好去通禀管家,让管家去通知公孙瓒。

    幽州府,议事厅,大厅之上,金发碧眼的爱利丝高坐正堂,她的旁边是一名中等身材,国字脸,浓眉大眼的中年男子,这男子便是爱利丝的丈夫,幽州牧公孙瓒。

    公孙瓒左首坐着三个人,正中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公子,衣穿绣花锦袍,脸上长满了紫红色的痘痘,倒也英气勃勃,眼神中却透着一股猥琐,令人极为不舒服。

    这青年公子便是袁绍的第三子袁谭,最受袁绍宠爱。自从半年前在冀州牧府中见过公孙摇金一面之后,立即拜倒在公孙摇金的石榴裙之下,每日茶不思,饭不想,害上了相思病。

    袁绍无奈之下,只得派人前往幽州求亲,并答应将《舞鬼箓》下卷做为聘礼,爱利丝这才答了下来。

    袁谭身旁各坐着一名中年大汉。左首的汉子身穿白袍相貌丑陋,如同野兽,左手缺了一根中指。

    右首的汉子身穿红袍,相貌堂堂,十分英俊威武。

    这二人太阳穴高鼓,双手干枯有力,目光中精光闪闪,显然是内外双修的顶尖高手。

    这两人便是袁绍手下武功最高的河北四庭柱之首的颜良、文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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